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設計與假設
依據上述研究目的與文獻探討,本節分述研究架構、研究設計與研究假設。
壹、研究架構
依據上述研究目的與文獻探討,本研究之架構如下(圖 3-1-1):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貳、研究設計
本研究與控制及測量之變項有三類,分別為自變項、依變項與控制變項。
一、自變項
有無進行父母教養行為之親職教育課程之家長,分為未接受進行父母教養行為之 親職教育課程的對照組與進行父母教養行為之親職教育課程的實驗組。
個人基本變項 婚姻狀況
性別 教育程度 孩子性別
國小學童之 父母教養行為
不縱容 不過度反應 實驗組
實施親職教育課程 控制組
不實施親職教育課程
52 二、依變項
父母教養行為分數的改變,即在教養量表的得分,得分越高,則表示其父母之教 養行為越正向,越趨向「不縱容」與「不過度反應」。
三、個人基本變項
文獻探討中發現父母的婚姻狀況、父母性別、父母教育程度與孩子性別會影響父 母教養行為,本研究關注親職教育介入對父母教養行為的影響,故將會影響父母教養 行為之個人基本變項納入控制變項,以釐清親職教育介入對父母教養行為的影響。
本研究進行準實驗設計,準實驗設計模式如下(表 3-1-1):
表 3-1-1
準實驗設計模式
組別 前測 實驗處理 後測
實驗組 O1 X O2
對照組 O3 O4
O1:實驗組之前測 O2:實驗組之後測 O3:對照組之前測 O4:對照組之後測 X:實驗組進行五週 10 小時之親職教育課程
本研究將研究對象分為兩組,一為未接受進行父母教養行為之親職教育課程的對 照組,另一為進行父母教養行為之親職教育課程的實驗組。經由文獻探討發現,過往 研究建議親職教育課程最少進行 10 小時才能達到好的效果,故本次課程設計為五週,
共 10 小時,每次進行兩個小時,並針對兩個父母教養行為的主要面向「不縱容」與「不 過度反應」,多做闡述,由淺入深,並於活動中設計分組討論與技巧的實際演練,滿足 家長與同儕互動的需求,加入學習單的設計,使學習深入日常生活,並提供獎勵措施 鼓勵家長穩定參與,提高參與動機。
53 參、研究假設
根據研究架構,本研究所發展的研究假設如下:
一、親職教育方案介入後,國小學童之父母教養行為有正向改變。
(實驗組與對照組有顯著差異)
1-1 親職教育方案介入後,國小學童之父母教養行為會較實施親職教育方案介入前 不縱容。
1-2 親職教育方案介入後,國小學童之父母教養行為會較實施親職教育方案介入前 不過度反應。
二、親職教育方案介入後,國小學童之父母教養行為改變的效果會因為家長個人基本 變項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2-1 親職教育方案介入後,國小學童之父母教養行為改變的效果會因為婚姻狀態不 同而有顯著差異。
2-2 親職教育方案介入後,國小學童之父母教養行為改變的效果會因為性別不同而 有顯著差異。
2-3 親職教育方案介入後,國小學童之父母教養行為改變的效果會因為教育程度不 同而有顯著差異。
2-4 親職教育方案介入後,國小學童之父母教養行為改變的效果會因為孩子性別不 同而有顯著差異。
2-5 親職教育方案介入後,國小學童之父母教養行為改變的效果會因為孩子年級不 同而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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