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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管教方式的探討及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家長管教方式的探討及相關研究

人類成長過程中必經的過程是由無知到有知,由他律到自律,而這必須透過 家庭中家長的啟蒙教育才得以達成。家長既是子女的首位啟蒙老師,其管教方式 足以影響子女人格的形成、價值觀及生活習性的建立。Stafford 和 Bayer(1993)

曾指出:家長藉由管教方式,將其內在的信念、價值觀、人生觀表現於管教的行 為上。管教方式可視為一種能為外界察覺的態度或行為。然而社會上有關管教的 訊息很多,內容也不盡一致,許多為人家長者卻不清楚自己要如何管教子女。管 教問題一旦處理不慎,輕則造成親子關係的緊張、對立,重則衍生為管教不當的 社會案例。許多研究指出,家長管教不當是青少年偏差行為產生的成因之一,值 得重視。本節共分為三個部分,首先探討家長管教方式的基本概念;其次列舉影 響家長管教方式的相關因素;最後歸結歷年來學者對家長管教方式的相關研究。

壹、家長管教方式的基本概念

一、家長管教方式的涵義

綜觀國內、外有關家長管教方式的相關研究甚多,唯其名稱不盡相同,有管 教方式、管教態度、教養方式、教養態度等等,其所包含的範圍不一,在意義的 解釋上也有所差異。Maccoby 與 Martin(1983)在探討親子互動的研究中,將家 長管教方式的重點放在家長管教子女所用的紀律方式。楊國樞(1986)認為家長 教養方式同時包括教養態度和教養行為兩個層次。王鍾和(1993)則界定管教方 式為家長所採用的管教子女生活作息及表現行為的策略。黃德祥(1997)則將家 長對於生養教育訓練或管教子女的一套思想觀念、目標、價值與行為模式稱之為 家長管教態度。

茲將歷年來國內學者對家長管教方式的定義,彙整如表 2-10 所示。

表 2-10 家長管教方式的定義

研究者 年份 定 義

林正文 1981 家長教養子女時所表現的態度、情感、信念及其在行為上所顯示的基本 特徵。

楊國樞 1986 家庭訓練或教導其幼小成員時所採用的社會化方式,就內涵而言,同時 包含態度層次與行為層次,亦可稱為管教方式。

徐綺櫻 1993 家長在教養子女時所表現出來的態度、情感、信念及其在行為所顯示的 基本特徵。

王鍾和 1993 家長所採用之管教子女生活作息及行為表現的策略。

羅一萍 1996 家長對子女行為表現所反映出來的態度和作法。

蕭見文 1996 家長在管教子女時所抱持的態度行為表現的傾向。

黃玉臻 1997 家長親在教養子女時所表現的行為與策略。

黃德祥 1997 家長對於生養教育訓練或管教子女的一套思想觀念、目標、價值與行為 模式。

吳承珊 2000 親子與師生間透過互動相處,母親或教師欲將其內在價值理念傳遞給幼 兒時,所用來規範或指導幼兒的策略,包括其態度與行為。

陳冠中 2000 家長依其情感、價值觀、信念及興趣於管教子女時所顯現的態度及行為 組型。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表 2-10 (續)

研究者 年份 定 義

吳美玲 2001 家長教導子女生活作息及行為表現時,所採取的態度與策略。

楊如馨 2001 透過鼓勵或教訓子女的方式,將家長親本身的信念、知識、情感、興趣、

期望價值表現於外的行為或態度,藉以塑造子女的人格與行為。

蔡政霖 2001 家長在管教子女時所持的看法、想法、情緒和行為上的行為表現,以及 家長在管教子女時所採取的實際行動和做法。

施玉鵬 2002 子女知覺家長教導其生活作息及行為表現時, 所採取的態度與策略。

潘玉鳳 2002 包含家長教養的實質內涵、教養的態度與方式及孩子的感受。

徐世杰 2003 家長在與其子女共同生活中,用以撫育子女之個人內在價值信念與外在 行為表現,以及兩者交互作用所呈現之一套具有個人特質且影響子女身 心發展之態度與行為統稱。

郭芳君 2003 家長管教養育子女的態度與行為方式,包括信念情感態度層面,與實際 行動的行為層面,態度層面指的是情感性關係,行為層面指的是權威性 關係。

陳姿廷 2003 家長透過直接(酬賞、懲罰等)或間接(溝通、行為指正等)的多樣態 度與實際行為,以與子女達成互動溝通的歷程。

任以容 2004 家長在教養子女的過程中所持有的態度與信念,及其所表現出來的對待 子女的方式。

韋乃鳳 2004 家長透過親子互動方式,將其情感、價值、信念、態度、行為與人格特 質傳遞給子女,目的在於保護並引導子女,以促進其身心健全的發展。

楊錦雲 2004 家長在教養子女行為與子女互動過程中,在認知、情感或行為上所表現 出的態度和觀念。

劉淑媛 2004 家長教導子女時,依其信念在情感及行為上所表現出來的基本特性。

沈復釧 2005 家長親在教養時所表現的行為與採取的策略和方法。

黃淑惠 2005a 家長在管教子女行為與子女互動過程中,家長在認知、情感與行為意圖 所表現出來的教養態度和觀念,包括家長的教養信念、實際的教養表現 及對子女的要求、期望等。

蔡政忠 2005 家長教導子女時,依其信念在情感及行為上所表現出來的基本特性,包 括信念、情感等態度層面,與實際的管教行為層面。

楊珮妤 2005 家長親管教其子女學習及行為表現的行動或意向。

李雅芳 2005 一種傳達家長本身人格特質(如認知、情意、信念、價值觀)的一種教 養態度和策略,其目的在於塑造子女正常人格及合宜的行為態度。

周新富 2006 家長在管理、要求或訓練子女行為時,所抱持的觀念、想法與行為模式。

從表 2-10 可發現學者對於管教方式的定義其共通性:

(一)學者對管教方式的定義大同小異。

(二)管教方式的內涵包括管教的「態度」與「行為」,管教態度包含認知、

情感與行為意圖等三個層面;管教行為指家長在管教或訓練子女實際 表現的作為(楊國樞,1986)。

綜上所述,本研究將家長管教方式定義為:「家長教導子女生活作息及行為 表現時,所採取的態度與策略」。

二、家長管教方式的理論探究

Mead(1976)曾提出六種心理學的取向,試圖用以解釋有關管教方式及親子 關係的概念,包括心理分析取向、行為取向、發展成熟取向、認知發展取向、社 會學習取向及存在現象取向,另外歸因理論常被列入家長管教行為理論的參考,

茲將上列理論逐一簡要說明如下:

(一)心理分析取向

Freud(1925)主張早期決定論的觀點,認為孩童在幼兒階段是一個可塑性很 高的時期,經由遺傳而來的性本能和攻擊本能動力,沿著一個性格發展的接續前 進,只有家長會限制子女在攻擊及衝動等方面的外在任意,因此家長的教養方式 就關係著子女在每一性格階段的經驗品質。

心理分析取向(psychoanalytic approach)主張重視兒童的早期經驗,認為家 長對兒童人格發展具有關鍵的影響。理論中所一再強調的「認同」與「社會化」

概念,透過學習理論詮釋後,成為子女管教方式的重要依據(引自王鍾和,1993)。 從心理分析論的角度而言,人格是藉由本我、自我與超我三個面向發展而 成,「本我」是人類天性的一部份,但可由外在的引導而修正。家長管教子女時 應從小就應設身處地為子女執著想,採取適當的管教方式,以幫助兒童養成自我 管理,習得「自我」控制的能力,並使人格臻於成熟。

(二)行為取向

行為取向(behavioral approach)此一理論主要來自心理實驗室的研究結果,

歸納出人類的行為原則。Skinner 認為人的行為不只是遺傳或自然發展的結果,

更是和環境交互作用的結果。個體必須對環境刺激有所反應與操作,才能產生行 為,新的行為就是這樣學習而來的,且行為是可塑造的,因而發展出後來的行為 改變技術(引自黃拓榮,1997)。

行為取向論者將個體學到的行為解釋為刺激與反應之間的聯結,即某種刺激 原本不能引起個體的反應,但經過一段時間的制約,就會產生出新的行為,因此,

家長管教子女時,應多運用增強原理、消弱原理、行為塑造等方式。而在糾正子 女不良行為方面,則應多使用剝奪式懲罰,少用施予式懲罰,以避免兒童產生不 愉快的經驗,方能並建立子女的良好的行為。

(三)發展成熟取向

發展成熟取向(development-maturational approach)此一理論主要觀點「螺旋 發展觀」是成熟和發展的概念:成熟是個體發展的主要原因,生物的因素決定行 為發展的順序及傾向,不受特殊的訓練、練習之影響,發展本身是螺旋狀的,不 同階段有些發展會重複,在人類發展歷程中,內在的生長因素比外在環境重要(引 自王珮玲,1994)。

從發展成熟取向的角度而言,家長管教子女時,要尊重子女的個別差異,配 合子女的身心成熟度,給予必要的協助與指導,不可操之過及,才能幫助子女身 心健全的發展。

(四)認知發展取向

Piaget 與 Inhelder 認為個體的認知發展須經過四個時期:感覺動作期、前運 思期、具體運思期、形式運思期。這四個時期的發展是有順序性的,而且須在第 一個階段結束之後才會進入第二個階段。在各個階段,個體的基模與認知結構的 發展均受成熟與學習兩個因素的交互影響(引自張春興,林清山,1998)。

從認知發展取向(cognitive-development approach)的角度而言,個體的認知 發展階段是有順序的,而且個體會主動透過調適與同化的機制來建構相關性的刺 激,家長的管教方式應配合子女認知發展期,適切提供有利子女發展與學習環 境,以傳遞社會價值,並培養兒童未來適應社會的行為和能力。

從認知發展取向(cognitive-development approach)的角度而言,個體的認知 發展階段是有順序的,而且個體會主動透過調適與同化的機制來建構相關性的刺 激,家長的管教方式應配合子女認知發展期,適切提供有利子女發展與學習環 境,以傳遞社會價值,並培養兒童未來適應社會的行為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