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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背景變項與運動習慣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看法之差異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家長背景變項與運動習慣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看法之差異

本節旨在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家長及不同運動習慣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 式」看法之差異情形。然而,研究者考量部份選項受試樣本人數差異過大,因此將「每 週進行天數」、「每次上課時數」、「最適合之上課人數」進行選項之合併。

在「每週進行天數」部份,將「4 天」與「每天」合併為一組,稱為「4 天以上」,

其餘四組「沒必要」、「1 天」、「2 天」、「3 天」則保持原狀,共分成 4 組進行分析。

在「每次上課時數」部份,將「10 分鐘以下」、「11~20 分鐘」及「21~30 分鐘」合 併為一組,稱為「30 分鐘以下」;「31~40 分鐘」、「41~50 分鐘」「51~60 分鐘」合併為一 組,稱為「31 分鐘以上」,而「其他」選項,因考量家長回答之內容,與選項相關性不 大且人數過少,故將之視為遺漏值。

在「最適合之上課人數」部份,將「10 人以下」及「11~20 人」合併為一組,稱為

「20 人以下」;「31~40 人」及「41~50 人」合併為一組,稱為「31 人以上」;「21~30 人」

則保持原狀,而「其他」選項,因考量家長回答之內容,與選項相關性不大且人數過少,

故將之視為遺漏值。

而在「最適合之實施地點」、「最適合實施之時段」、「最適當之施教者」及「施教者 之專業能力」此四部份之「其他」選項,研究者考量受試樣本過少及家長回答之內容與 選項內容不完全相符,故將之視為遺漏值。

本節將欲探討之內容分為兩個部份,第一部份為家長背景變項,包含有性別、年齡、

BMI 值、教育程度、職業與家庭每月總收入,共 6 個變項;第二部份為家長運動習慣變 項,包含有有無規律運動習慣、每週運動天數、每次運動時間、運動項目、運動同伴及 運動場所,共6 個變項。藉由卡方考驗進行分析,以瞭解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 之差異。

一、 家長背景變項

(一)不同性別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的差異分析

本研究針對不同性別之家長在「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上進行差異分析,

在課程實施方式包含有: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每週進行天數、每次上課時數、最適合 之上課人數、最適合之實施地點、最適合之實施時段、最適當之施教者、施教者之專業 能力、園所每月之收費及園所應加強之課程,分別敘述如下:

其中每週進行天數及最適合之上課人數,分別有 20.0%及 16.7%的預期個數少於 5 個,所以不適合進行卡方檢定,故只呈現其分佈情形,不做進一步推論性分析。

在表4-4-1 中,分別就不同性別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進行差 異分析,研究結果發現家長的性別在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χ2=29.109;P<.001)、最適 合之施實施地點(χ2=22.537;P<.001)、最適當之施教者(χ2=19.509;P<.001)、施教者 之專業能力(χ2=8.559;P<.05)和園所應加強之課程為美術類(χ2=8.795;P<.01)部份 達顯著水準。茲分別說明如下:

1.性別與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

在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部份,研究結果顯示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會因性別不同而有 差異(χ2=29.109;P<.001)。顯示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會因家長性別不同而有差異,其 中母親有聽過該課程名稱之比例(86.5%;AR=5.4)顯著高於父親(73.2%;AR=-5.4)。

2.性別與最適合之實施地點

在最適合之實施地點部份,研究結果顯示家長認為最適合之實施地點會因性別不同 而有差異(χ2=22.537;P<.001)。顯示最適合之實施地點的選擇會因家長性別不同而有 差異,其中父親認為應在「戶外(無遮陽)」處進行課程之比例(24.7%;AR=3.6)顯 著高於母親(15.5%;AR=-3.6);而認為應在「原班級上課教室」進行課程之比例父親

(4.7%;AR=2.0)顯著高於母親(2.4%;AR=-2.0);而在認為應於「專業教室」進行 課程之比例則是母親(30.4%;AR=3.2)顯著高於父親(20.9%;AR=-3.2)。

3.性別與最適當之施教者

在最適當之施教者部份,研究結果顯示家長認為最適當之施教者會因性別不同而有 差異(χ2=19.509;P<.001)。顯示最適當之施教者的選擇會因家長性別不同而有差異,

其中認為應由「帶班老師」來進行課程之比例父親(15.7%;AR=3.8)顯著高於母親(8.2

%;AR=-3.8);而母親認為應由「外聘體能教師與帶班老師一起進行課程」之比例(81.3

%;AR=-4.2)顯著高於父親(70.1%;AR=4.2)。

4.性別與施教者之專業能力

在施教者之專業能力部份,研究結果顯示家長對於施教者之專業能力的看法會因性 別不同而有差異(χ2=8.559;P<.05)。顯示對施教者之專業能力的看法,會因家長性別 不同而有差異,其中父親認為施教者應以「幼教相關專業能力為主」之比例(11.1%;

AR=2.6)顯著高於母親(6.5%;AR=-2.6);而母親認為施教者應「兼具幼教與體育相 關專業能力」之比例(88.7%;AR=2.8)顯著高於父親(82.5%;AR=-2.8)。

5.性別與園所應加強之課程

在認為園所應加強課程部份,研究結果顯示家長對園所應加強「美術類」課程之看 法會因性別不同而有差異(χ2=8.795;P<.01)。顯示認為園所應加強美術課程會因家長 性別不同而有差異,其中母親認為應加強美術類課程之比例(54.0%;AR=3.0)顯著高 於父親(44.3%;AR=-3.0)。

茲將不同性別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的差異結果以表4-4-1 呈 現之。

表4-4-1 不同性別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的看法之卡方考驗摘要表

表4-4-1 不同性別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的看法之卡方考驗摘要表(續 1)

(二)不同年齡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的差異分析

本研究針對不同年齡之家長在「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上進行差異分析,

在課程實施方式包含有: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每週進行天數、每次上課時數、最適合 之上課人數、最適合之施實施地點、最適合之實施時段、最適當之施教者、施教者之專 業能力、園所每月之收費及園所應加強之課程,分別敘述如下:

其中每週進行天數、最適合之上課人數及園所每月之收費,分別有20.0%、22.2%

及26.7%的預期個數少於 5 個,所以不適合進行卡方檢定,故只呈現其分佈情形,不做 進一步推論性分析。

在表 4-4-2 中,分別就不同年齡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進行差異分析,結 果發現在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χ2=8.394;P<.05)及最適當之施教者(χ2=22.182;P<.001)

部份達顯著水準。茲分別說明如下:

1. 年齡與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

在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部份,研究結果顯示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會因年齡不同而有 差異(χ2=8.394;P<.05)。顯示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會因家長年齡不同而有差異,其中 年齡在 41 歲以上之家長有聽過的比例(75.1%;AR=-2.9)顯著高於沒聽過(24.9%;

AR=2.9)之家長。

2. 年齡與最適當之施教者

在最適當之施教者部份,研究結果顯示家長認為最適當之施教者會因年齡不同而有 差異(χ2=22.182;P<.001)。顯示最適當之施教者的選擇會因家長年齡不同而有差異,

其中年齡在30 歲以下之家長(19.3%;AR=3.8)認為應由「外聘體能教師」擔任施教者 之比例顯著高於年齡在31~40 歲之家長(10.0%;AR=-2.4);而年齡在 31~40 歲之家長

(81.2%;AR=3.7)認為應由「外聘體能教師與帶班老師一起」進行課程之比例顯著高 於30 歲以下之家長(67.3%;AR=-4.1)。

茲將不同年齡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的差異結果以表4-4-2 呈 現之。

表4-4-2 不同年齡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看法之卡方考驗摘要表

表4-4-2 不同年齡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看法之卡方考驗摘要表(續 1)

(三)不同BMI 值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的差異分析

本研究針對不同BMI 值之家長在「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上進行差異分 析,在課程實施方式包含有: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每週進行天數、每次上課時數、最 適合之上課人數、最適合之施實施地點、最適合之實施時段、最適當之施教者、施教者 之專業能力、園所每月之收費及園所應加強之課程,分別敘述如下:

其中每週進行天數、最適合之上課人數、最適合之實施地點、及園所每月之收費,

分別有20.0%、25.0%、12.5%、25.0%的預期個數少於 5 個,所以不適合進行卡方檢定,

故只呈現其分佈情形,不做進一步推論性分析。

在表 4-4-3 中,分別就不同 BMI 值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進行 分析,結果發現皆未達顯著水準,顯示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不會因 其BMI 值不同而有所差異。

茲將不同BMI 值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的差異結果以表 4-4-3 呈現。

表4-4-3 不同 BMI 值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看法之卡方考驗摘要表

表4-4-3 不同 BMI 值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看法之卡方考驗摘要表(續 1)

(四)不同教育程度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的差異分析

本研究針對不同教育程度之家長在「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之看法上進行差異分 析,在課程實施方式包含有: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每週進行天數、每次上課時數、最 適合之上課人數、最適合之施實施地點、最適合之實施時段、最適當之施教者、施教者 之專業能力、園所每月之收費及園所應加強之課程,分別敘述如下:

其中每週進行天數、最適合之上課人數、最適合之實施地點、最適當之施教者、施 教者之專業能力及園所每月之收費,分別有24.0%、40.0%、10.0%、13.3%、20.0%、24.0%

的預期個數少於5 個,所以不適合進行卡方檢定,故只呈現其分佈情形,不做進一步推 論性分析。

在表4-4-4 中,分別就不同教育程度之家長對幼兒體能課程實施方式進行差異分 析,研究結果發現家長的教育程度在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χ2=24.746;P<.001)及園所 應加強之課程中的音樂類(χ2=24.511;P<.001)、語文類(χ2=17.982;P<.01)、運動類

(χ2=54.096;P<.001)及數學類(χ2=34.709;P<.001)達顯著水準。茲分別說明如下:

1. 教育程度與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

在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部份,研究結果顯示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會因教育程度不同

在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部份,研究結果顯示有無聽過該課程名稱會因教育程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