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市政建設現況分析
市府各局處相關資訊系統的開發,多外包由資訊公司承接,通常是 透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尋找系統開發廠商,卻未對投標廠商之系統開發環 境加以評估。因此,本研究建議應增加此項評估標準,衡量廠商的資格,
確保外包系統能確實達到系統品質之要求。此外,市府各局處亦未對使 用者之使用行為進行分析,瞭解市府員工對系統之實際需求;所以本研 究認為市府除了以系統成功模式之三項品質標準衡量系統,還應加強系
統使用者重視的層面,藉此提高市府員工對系統之使用頻率與滿意度,
據此提出具體建議(表 6-1)。
表 6-1:市政建設現況分析與建議
現況分析 具體改善建議
選擇外包廠商時未對廠商之系統開 發環境評估
增加系統開發環境之評估標準
系統開發前,未對使用者使用行為 進行分析
以 系統 成功模 式衡 量系 統整體 績 效,加強系統使用者重視的層面
二、 預期研究效益及可行性評估
(一) 提升對市民之服務品質
本研究對高雄市府員工(系統使用者)進行研究,藉此找出高雄市府 員工對於資訊系統重視的部分,並據此請外包廠商改進符合市府員工對 系統之需求;提升市府員工對系統之使用頻率與滿意度、市政之效能及 效率,讓市府員工可對民眾提供更完善的服務。
研究對像除高雄市府資訊系統之使用者外,也對資訊系統外包廠商
(資訊系統開發人員)之行為進行研究,找出影響系統成功模式的前因。
探討開發人員開發品質的影響因素,藉此改善市府之資訊系統品質,且 市府各局處之相關部門亦可依據本研究結果,作為事前評估系統外包廠 商之標準,確保外包系統確實達到市府對系統品質之要求。
(二) 改善市政服務
1. 資訊系統部分
(1) 資訊品質
當系統有較高的資訊品質時(輸出的資訊是正確、完整、簡潔、有幫 助、格式一致且容易理解),則能增加使用者之使用頻率及滿意度。有鑒 於此,本研究建議:
(A) 地政局
強化系統之:土地增值稅的試算、地價統計表相關資料之準確性。
(B) 環保局
於系統中增加:提供空氣噪音污染、土壤及水汙染、相關汙染之法律 規範,以提升相關資料之完整性,符合環保局員工工作所需等特性。
(C) 都發局
以分類方式顯示都更相關資訊、都市計畫相關資訊,藉此提升相關資
料之簡潔性,讓資訊更簡單明瞭。
(D) 農業局
系統可提供隸屬農業局之「農民組織科」相關資訊(例如:農民福利、
農民教育訓練推廣之相關資訊等),以增加相關資料之有用性。
(E) 工務局
系統按鈕之名稱,皆以固定字數呈現,以提升相關資料之一致性、可 讀性。
(F) 資訊中心
提供網站、郵件安全漏洞稽核、電子化政府專案計畫之資訊,以提升 相關資料之完整性。
(2) 系統品質
當系統有較高的系統品質時,具備更容易使用、功能更完善、更可靠、
具有彈性及有用性等特性。因此提高系統品質,則能增加使用者之使用 頻率及滿意度。有鑒於此,本研究建議:
(A) 地政局
使用者可很容易的將事先準備好之資料彙入於此系統,藉此提升系統 品質之易用性。
(B) 環保局
系統內加入所有必要之功能,提升系統品質之功能性。
(C) 都發局
加強系統突發狀況之應變措施、備份功能,提升系統品質之可靠性。
(D) 農業局
增加系統相關說明,讓使用者更容易學習,提升系統品質之彈性。
(E) 工務局
於系統中提供對使用者有幫助之功能(舉例,試算功能等),藉此提 升系統品質之有用性。
(F) 資訊中心
使用者可依照自己的喜好修改系統呈現方式,提升系統品質之彈性。
(3) 服務品質:
系統廠商可提供與系統有關之支援(可靠的、即時回應的、具同理心 的,以提高服務品質)。因此,能增加使用者之使用頻率及滿意度。有鑒 於此,本研究建議:
(A) 地政局
提供額外支援,提升使用者詢問之管道,降低使用者對系統之抗拒,
增加服務品質之有形性。
(B) 環保局
於期限內解決使用者在系統所遇到的問題,提升服務品質之可靠性。
(C) 都發局
即時回應使用者的疑問,減少使用者等待時間,提升服務品質之回應 速度。
(D) 農業局
當使用者遇到問題時,廠商能給予使用者個別的關照,加強服務品質 之同理心。
(E) 工務局
當使用者遇到問題時,展現客服人員對解決問題的熱誠,提升服務品 質之可靠性。
(F) 資訊中心
避免服務專線轉入「語音信箱」、「稍後再撥」的情況,提升服務品質 之回應速度。
依據上述,本研究為了改善各機關的市政服務,提出可提升其所重視 資訊品質、系統品質、服務品質之具體建議(表 6-2)。
表 6-2:改善市政服務資訊系統
團隊中應制定共同規範,約束團隊成員對於知識分享的行為、思考、
決策的判斷。讓團隊成員瞭解系統開發過程的共同目標、達成共識,瞭 解知識分享帶來的益處。因此,建議高雄市府各局處(環境保護局、都 市發展局、農業局、工務局、資訊中心基礎設施科、資訊中心網路服務 科),皆能納入委外資訊公司內是否有團隊相關規範(例如:合作規範、
工作規範、問題解決規範、知識分享規範等),作為評估承包公司之依 據。
(2) 團隊穩定度
因為團隊成員離開時,會一併帶走其所擁有的知識及相關資訊,所以 團隊成員的流動會降低資訊系統之專案績效;且新成員的加入,可能會 破壞既有信仰、習慣,以及現有的知識分享網絡。因此,系統開發團隊 應盡量降低團隊成員的流動率,減少成員離開所帶來的損失。本研究建 議高雄市府各局處(環境保護局、都市發展局、農業局、工務局、資訊 中心基礎設施科、資訊中心網路服務科),可增加承包商近期人員的「流 動率」,作為評估是否適合承接資訊系統專案的依據。
(3) 團隊接近度
由於團隊成員的座位靠得更近或共用一個地點辦公,能更容易培養感 情、更頻繁的互動,幫助成員直接觀察、分享經驗,以提高隱性知識的 傳播;所以委外公司系統開發團隊成員若能共用同一個地點辦公、彼此 座位接近,或定期讓團隊成員交換座位,使其能與不同成員接觸,以利 團隊成員間的互動、傳遞知識。本研究建議高雄市府各局處(環境保護 局、都市發展局、農業局、工務局、資訊中心基礎設施科、資訊中心網 路服務科),能實地勘查承包商之辦公環境(例如:團隊成員之間的距 離是否不用透過通訊設備即可交談),作為評估承接資訊系統專案公司 之依據。
(4) 團隊熟識
委外公司應提高系統開發團隊成員的熟識程度,讓成員了解其他成員 的貢獻程度,不需花太多時間即可得到其他成員的專業知識。本研究建 議高雄市府各局處(環境保護局、都市發展局、農業局、工務局、資訊 中心基礎設施科、資訊中心網路服務科),可強化了解承包商自專案開 始至專案完成期間團隊成員之間「互動頻率」的變化過程。藉以了解團 隊成員的熟識程度,作為評估承接資訊系統專案的依據。
(5) 人際信任
由於成功的合作取決於信任,且信任能提供團隊成員之間知識的傳遞。
當團隊成員之間有較高程度的信任時,他們會相信對方是可靠的,並更 願意分享所擁有的知識;因此,開發團隊成員信任程度越高,則團隊會 有更好知識轉移、分享的能力。本研究建議高雄市府各局處(環境保護 局、都市發展局、農業局、工務局、資訊中心基礎設施科、資訊中心網 路服務科)應了解承包公司開發成員之間的信任程度,作為評估承包公 司承接資訊系統專案的依據。
(6) 團隊溝通
因為個人的溝通技巧與機會能幫助問題的解決、知識的傳遞。所以在 茶水間、走廊、休息時間,團隊成員的溝通能得到「誰知道怎麼解決」
相關的知識;但團隊成員的溝通頻率較低時,如同減少知識傳播的媒介。
故本研究建議高雄市府各局處(環境保護局、都市發展局、農業局、工 務局、資訊中心基礎設施科、資訊中心網路服務科),能以承包公司之 正式溝通記錄(例如:會議記錄、備忘錄等等),以及公司團隊成員之 非正式溝通情況(例如:咖啡廳、午餐時間、下班後),作為評估承包 公司之依據。
第柒章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