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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設計

第四節 實證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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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實證研究方法

本研究所使用之實證研究方法主要為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與結構方程 模式(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SEM)。由於因素分析主要功能即將為數眾多 的觀測變數,萃取出少數潛在變數,而這些變數對原來的問題仍具有相當高的解 釋能力,減少在分析問題或評估方案上的複雜度與計算困難度。因此,可利用本 法將影響都市更新參與意願之觀測變數(manifest variables)進行因子歸類,以簡化 因果關係;且從本法篩選出因子分類後,並與先前所歸納之相關理論歸納作一對 照配合,擬定研究假設,以配合結構方程模式中,驗證 SEM 中結構模式之部分 (measurement model)。

一、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

因素分析是指自為數眾多的 K 個觀測變數中,萃取出 J 個潛在變數的統計 方法(K > J),可以協助研究者將測量的內容簡化成幾個特定的同質性類別。

其目的在於以簡潔、精確的方法來描述眾多變項之間的交互關係,以協助研究者 對這些變項的概念化,並以較少的向度來表示原來的資料結構,且能保有原來資 料所能提供的大部分訊息。

因素分析抽取的方法依研究目的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探索性因素分析

(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 EFA),另一類則是驗證性因素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CFA)。其中,探索性因素分析的功能是將雜亂無章的變項理出 頭緒,此種探索性之功能有助於建立新的假設、發展新的理論,因此稱為探索性 因素分析。EFA 主要利用變異互變異矩陣來計算,從複雜之各種現象中,找出 少數潛在因子(latent factors)來說明。因此,當研究者要在一堆資料(data set)

中,找出潛在的因子結構,則 EFA 會是適當的方法。

(一)因素分析模式

因素分析是一種潛在結構分析法,其模式理論中,假定每個指標(外在變項 或題項、觀察值、問卷題項)均由二個部份所構成,一為「共同因素(common factor)」,一為「獨特因素(unique factor)」。共同因素的數目會比原始觀察 變項的數目還少,而每個指標或原始變項皆有一個獨特因素。是以,因素分析以 少數的潛在因素(Yj)和獨特因素(ek)之線性組合,構成個別觀察變數(Xk),

此稱為因素模式,最常使用的理論模式如下:

個變項變異量之貢獻,是一種因素加權值(factor loading),相當於第 k 個觀察 變數對第 j 個潛在變數之迴歸係數; 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s analysis)與主軸法,其中又以主成份分析法的使用 最為普遍,因此本研究也採取主成份分析法來估計因素負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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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即是各共同因素對各題項變數的解釋程度。若把因素負荷量相乘取其平方值,

則此數值表示各共同因素可以解釋各變數的解釋變異量。因此,根據各共同因素 可解釋變異量的大小,可決定題項是否納入共同因素中,若題項無法有效反應共 同因素,則可考慮刪除。Tabachnick and Fidell(2007)提出因素負荷量選取的指 標準,則如表 4-6 所示。

表 4-6 因素負荷量、解釋變異量及選取準則

因素負荷量 解釋變異量 題項變數狀況

0.71 50% 甚為理想(excellent)

0.63 40% 非常好(very good)

0.55 30% 好(good)

0.45 20% 普通(fair)

0.32 10% 不好(poor)

<0.32 <10% 捨棄

資料來源:Tabachnick and Fidell,2007

(三)因素的轉軸

因素轉軸(rotation)是指在不改變共同性之前提,旋轉 J 個因素軸,將因素 負荷量調整成接近 1 或 0 的數值,亦即使變項在每個因素的負荷量不是變大尌是 變更小,使觀察變數和潛在變數之間的關係更為明顯。在因素抽取上,通常最初 因素抽取後,對因素無法作有效的解釋,轉軸目的在於改變題項在各因素之負荷 量的大小,轉軸後,大部分的題項在每個共同因素中有一個差異較大的因素負荷 量(吳明隆,2008),使得萃取出之潛在變數與原始觀察變數的關係更顯而易見。

常 用 的 因 素 轉 軸 方 法 , 有 最 大 變 異 法 ( Varimax ) 、 四 次 方 最 大 值 法

(Quartimax)、相等最大值法(Equamax)、直接斜交轉軸法(Direct Oblimin)、

Promax 轉軸法等。前三者屬「直交轉軸(orthogonal rotations)」,後二者則屬

「斜交轉軸(oblique rotations)」。在直交轉軸法中,潛在因素之間沒有相關,

亦即其相關為 0,因素軸間的夾角等於 90 度;而斜交轉軸法中,則認為潛在因 素之間彼此有某種程度的關係,因此對於各因素軸間不限制保持直交。

直交轉軸的優點是因素間提供的資訊不會重疊,缺點則是研究者迫使因素之 間不相關,但在實際生活情境中,他們彼此有相關的可能性很高。因而直交轉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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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為多數研究者所應用,因其不需要正確回應現實世界中自然發生的事件,且 正交轉軸結果較易於解釋(Bryman and Cramer, 1997)。是以,本研究在將採用 最普遍被運用之直交轉軸中的最大變異法,找出觀察變數與潛在變數之間的關 係。

(四)決定因素與命名

轉軸後,要決定因素數目並將萃取出的因素命名,選取較少因素層面,獲得 較大的解釋量。在多變項關係中,變項間線性組合對表現或解釋每個層面變異數 非常有用,主成份分析主要目的即在此。主成份資料分析中,以較少成份解釋原 始變項變異量較大部分。成份變異量通常以「特徵值(λj, eigenvalues)」表示。

特徵值為個別潛在變數對總共同性的貢獻程度,K 個觀測變數最多可萃取出 K 個潛在變數,所以存在 K 個特徵值。又根據因素萃取過程,可之特徵值存在 λ1

>λ2>…>λk的關係,故第一個潛在因素的代表能力最強,第二個潛在因素次之,

第 k 個代表能力最差。

而因素個數的決定,是為了確保在變數縮減的過程中因素模式的配適程度。

根據 Kaiser(1960)的觀點,潛在因素對總共同性的貢獻,必頇要大於一個以上 觀察變數的總變異,亦即潛在變數的特徵值必頇大於 1,才具有相當代表性。據 此,本研究以 Kaiser 法為決定因素個數的方式,保留特徵值大於 1 的潛在因素,

其他予以刪除。

(五)因素分析之信效度檢定

因素分析通常會利用 Kaiser-Meyer-Olkin(KMO)統計量、Bartlett 球形檢定 對於整體進行效度檢定,並對於所萃取的潛在變數利用信度檢定。為求題項間是 否 適 合 進 行 因 素 分 析 , Kaiser ( 1974 ) 指 出 , 可 從 取 樣 適 切 性 量 數 值

(Kaiser-Meyer-Olkin measure of sampling adequacy, KMO)之大小來判斷,該係 數愈大,則代表愈適合進行因素分析,通常若 KMO 值小於 0.5 時,則較不宜進 行因素分析,進行因素分析之普通準則應在 0.6 以上。而顯著的 Bartlett 球形檢 定表示相關係數足以作為因素分析抽取因素之用。信度檢定主要是檢定潛在因素 的一致性程度,當一致性愈高,則信度愈高。cronbach’s α 信度是最常被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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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結構方程模式(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SEM)

結構方程模式是一種用來處理因果關係模式的統計方法,融合了因素分析與 路徑分析二種統計技術。其是用來檢定關於觀察變數(observed variables)和潛 在變數(latent variables)之間的因果假設關係,而此假設關係是依據先前健全理 論或概念來建構,因此一般使用結構方程模式時,研究者多是在做確認性的工作,

但其亦可應用在探測性的研究(黃芳銘,2003)。

結構方程模式的特點可以處理多重變數,相較於傳統的統計方法,結構方程 模式是種可以將「測量」與「分析」整合為一的計量研究技術。它可以幫助研究 者,找出潛在變數與觀察變數間彼此影響之關係,將數學式所展現自變數與應變 數之關係,轉為以路徑圖之方式表示。在結構方程模式體系中,包括隨機變項、

結構參數,有時更包括了非隨機變項;隨機變項包含三種類型:觀察變數、潛在 變數、干擾變數。而上述變數所組成的結構方程模式體系又可以分為兩個次體系:

測量模式(measurement model)與結構模式(structural model)。

(一)測量模式

測量模式是利用觀察變數建構潛在變數的模式,用於評鑑觀察變數可以定義 潛在變數的程度。測量模式中的變數又可區分為外因變數(exogenous variables)

與內因變數(endogenous variables)。外因變數在模式當中未受任何其他變數的 影響,卻會直接影響別的變數,在路徑分析中相當於自變項;內因變數是指在模 式中會受到任一變數的影響,在路徑分析中相當於依變項。潛在變數中被假設為 因者之外因變數,以ξ(xi)符號表示,而外因變數的測量指標稱為 X 變項。外 因變數ξ與其測量指標 X 變項間的關係,以Λx(lambda x)表示,測量誤差為 δ(delta)。以迴歸方程式表示如下:

δ ξ Λ X

x

潛在變數中被假設為果者之內因變數,以η(eta)符號表示,而內因變數 的測量指標稱為 Y 變項。內因變數η與其測量指標 Y 變項間的關係,以Λy

(lambda y)表示,測量誤差為ε(epsilon)。以迴歸方程式表示如下:

ε η Y

Λy

自變項對依變項影響的直接效果(direct effects)、間接效果(indirect effects)

與總效果(total effects);本研究透過結構方程式的應用,企圖建立都市更新中,

更新認知、社會網絡、值得信賴、信任程度與參與意願之影響關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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