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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結果 壹、研究對象的個人屬性資料 壹、研究對象的個人屬性資料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實證結果 壹、研究對象的個人屬性資料 壹、研究對象的個人屬性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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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係以學校職員為施測對象,藉由研究結果瞭解工作價值觀與組織 公民行為間的關係。本文依據第四章統計分析結果,分三節,第一節為實證 結果;第二節為管理實務意涵與建議;第三節對後續研究提出建議。

第一節 實證結果 壹、研究對象的個人屬性資料

本研究回收的有效樣本 420 份中,在個人背景變項資料分析發現:

一、在性別方面:男性 78 人、女性 341 人,二者比例約 1:4.4,女性人數 較多。

二、在年齡方面:本研究各受測者年齡分佈非常平均,各組別樣本數無太大 差異。

三、在婚姻狀況方面:未婚 163 人、已婚 252 人,未婚與已婚比例約 1:1.5,

已婚人數較多。

四、在教育程度方面:高中以下學歷者只有 10 人,大學(含專科)學歷 277 人最多,其次為研究所學歷 128 人。

五、在任現職機關年資方面:以年資 5 年以下組別 198 人(47.1%)最多,年 資 26 年以上者只有 29 位(6.9%),可見個案受測者年資較淺。

六、在公職身分別方面:編制內行政人員 246 人、約用人員 174 人,二者比 例約 1.4:1,編制內行政人員較多。

七、在任職單位別方面:學術單位 178 人、行政單位 242 人,二者比例約 1:

1.4,行政人員的分佈以行政單位較學術單位多。

貳、工作價值觀與組織公民行為現況分析發現 一、工作價值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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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工作價值觀」各變數平均每題得分情形發現,以「道德價值」得 分(5.206)最高,其次依序為「能力價值」(4.712)、「自我成就價值」

(4.678)、「儒家文化價值」(4.408)、「社會價值」(4.022),得分最 低為「外在酬賞價值」(3.845)。

(二)就「工作價值觀」個別題項而言,填答同意以上所佔比例最高者之前 5 題項為:

1、「A19 我認為待人處事要真誠」題項,佔 100%。

2、「A20 我認為工作態度要勇敢負責」題項,佔 99.8%。

3、「A17 我認為職場關係應重視禮節」題項,佔 98.8%。

4、「A21 我認為同事相處要寬容」題項,佔 98.8%。

5、「A18 我認為工作環境要隨時保持整潔」題項,佔 98.6%。

綜上,受測者對於各項價值觀重視程度,依序為道德價值、能力價值、

自我成就價值、儒家文化價值、社會價值、外在酬賞價值。本研究以道德價 值得分最高,可見勇敢負責、真誠、寬容、重視禮節、整潔等價值是大部分 人所追求的。另,依王叢桂(1993:242)對於公務員的工作價值觀研究指出,

公部門之公務員較非公務員更重視「集體利益」、「謙和寬容」與「正義與自 律」。可能是具有這些工作價值的人,傾向選擇公部門服務,而此就業環境也 會增強其工作價值觀念。實證調查結果學校職員對於外在酬賞價值得分最 低,最不重視外在酬賞價值。

整體工作價值觀之平均每題得分為 4.504,平均數 126.1(最大值 168),

顯示 75.06%受測者的工作價值觀是正向的。就個別題項內容發現,受測者在

「A19 我認為待人處事要真誠」、「A20 我認為工作態度要勇敢負責」、「A17 我 認為職場關係應重視禮節」、「A21 我認為同事相處要寬容」、「A18 我認為工作 環境要隨時保持整潔」等認為較有正向價值。顯見受測者具有正向工作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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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組織公民行為」各變數平均每題得分情形發現,以「樂群」得分

(5.038)最高,其次依序為「敬業」(4.726)、「熱忱」(4.629)、「忠 誠」(4.458),得分最低為「運動家精神」(4.173)。

(二)就「組織公民行為」個別題項而言,填答同意以上所佔比例最高者之 前 5 題項為:

1、「B05 如果犯錯時,能虛心接受主管糾正」題項,佔 99.5%。

2、「B06 我從不爭功諉過」題項,佔 98.9%。

3、「B10 我能自制,遵守服務機關的規定」題項,佔 98.9%。

4、「B25 我能將心比心對待服務對象」題項,佔 98.3%。

5、「B22 我很樂意協助同仁解決工作上的困難」題項,佔 97.7%。

綜上,受測者在組織公民行為各變數平均每題得分依序為樂群、敬業、

熱忱、忠誠、運動家精神。以樂群的平均每題得分最高,可見受測者最重視 團體間的和諧氣氛,寧靜、和諧向來是學校組織氣候,得到驗證。另,熱忱 平均每題得分 4.629 分,位居組織公民行為表現第三位,受測者對於主動提 供建議、會議中主動發言、協助同事、長官等行為,表示同意以上的比例不 高。另,運動家精神平均每題得分 4.173 分,為所有組織公民行為表現最低,

運動家精神是對於不理想工作環境能夠忍受,不怨天尤人,所以學校人力資 源管理之激勵因素、工作條件改善、工作設計等措施更顯得重要。

整體而言,組織公民行為平均每題得分為 4.679,平均數 116.96(最大 值 150),顯示 77.97%受測者會有組織公民行為表現。就個別題項內容發現,

受測者在「B05 如果犯錯時,能虛心接受主管糾正」、「B06 我從不爭功諉過」、

「B10 我能自制,遵守服務機關的規定」、「B25 我能將心比心對待服務對象」、

「B22 我很樂意協助同仁解決工作上的困難」等認為有較高的表現。顯見受 測者有服從、服務的精神及協助同仁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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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個人背景變項在工作價值觀之差異分析發現

假設一:背景變項不同的學校職員之工作價值觀無顯著差異。

驗證結果:部分成立。

茲將受測者各種背景變項在工作價值觀之差異情形說明如下:

一、不同性別與不同任職單位的學校職員,其工作價值觀無顯著差異。

二、不同年齡之學校職員,除了在外在酬賞價值方面無顯著差異外。其他工 作價值觀及其因素構面有顯著差異:

(一)在社會價值方面:50 歲以上組別的平均數最高,各組別的平均數隨著 年齡增加而增加,並有顯著差異,可見的年齡愈高,社會化程度愈完 全,愈重視國家社會福祉,公平正義。

(二)在自我成就價值方面:年齡最低者重視自我成就價值,隨著年齡增長 自我成就價值的追求遞減,至 35~39 歲組別的平均數最低,而後又隨 著年齡增加,遞增自我成就價值。可見 35~39 歲組別的受測者最不重 視工作是否可以追求自我成就價值,本研究推論此年齡組別工作者是 家庭支柱、經濟重心,不僅要奉養父母,還要扶養小孩,所以較少重 視自我成就需求。

(三)在道德價值方面:45~49 歲組別與 50 歲以上組別平均數較高。年齡較 高者較重視勇敢負責、真誠、寬容、禮節、整潔等道德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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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能肯定自己的專業能力,也較能以積極態度面對工作。

(五)在儒家文化價值方面:以 40 歲為界線,40 歲以上組別者平均數較 40 歲以下者高。40 歲的受測者出生在民國六 0 年代,也是國內推行工業 化,社會快速變化的時代。在民國六 0 年代以前出生者,其價值系統 深受儒家及道家思想所影響,重視人情關係、重視面子問題,服從權 威、重視家族觀念,具節儉、堅忍、刻苦的美德。民國六 0 年代以後 出生的年輕一代,接受美式文化,逐漸受西方價值影響,工作價值觀 產生改變。西方文化強調自主、公平正義、利他,生活方式、缺乏對 權威體制的尊重、忠誠、人本、自我實現、自我表達等。本研究驗證 儒家文化價值有顯著差異。

以整體工作價值觀分數而論,40~44 歲、45~49 歲及 50 歲以上者的 平均數高於 29 歲以下、30~34 歲、35~39 歲。年齡較長者工作價值觀較 正向。

三、不同婚姻狀況之學校職員在自我成就價值、能力價值及外在酬賞價值等 方面無顯著的差異。但在社會價值、道德價值、儒家文化價值及工作價 值觀等因素構面,存在顯著差異,未婚組別平均數低於已婚組別。

四、不同教育程度之學校職員在社會價值、自我成就價值、道德價值、能力 價值、儒家文化價值及工作價值觀等方面無顯著的差異。但在外在酬賞 價值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高中(職)及以下學校組別在外在酬賞價值 方面平均數低於大學(含專科)組別、研究所組別,所以外在酬賞的誘 因對於高中(職)及以下學校組別的受測者是較不具激勵作用。

五、不同任現職機關年資之學校職員在自我成就價值、道德價值、能力價值、

外在酬賞價值等方面無顯著的差異。但在社會價值、儒家文化價值及工 作價值觀等因素構面,存在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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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社會價值方面:年資 5 年以下組別平均數最低。各組別的平均數隨 著年資增加而增加,可見的服務年資愈久,社會化程度愈完全,愈重 視國家社會福祉,公平正義。

(二)在儒家文化價值方面:年資 5 年以下組別平均數低於年資 6~10 年、

16~20 年、26 年以上者。如上所述年資 16 年以上者,年齡約 40 歲左 右,實證結果較年輕一代更重視儒家文化價值。

以整體工作價值觀分數而論,年資 5 年以下組別平均數低於年資 6~10 年、16~20 年、26 年以上者。任職年資短者工作價值觀平均數較低。

六、不同公職身分別之學校職員在自我成就價值、道德價值、能力價值、外 在酬賞價值及工作價值觀等因素構面,無顯著差異。但在社會價值與儒 家文化價值等因素構面,存有顯著差異。約用人員在社會價值、儒家文 化價值等方面平均數低於編制內人員。

研究假設與檢驗結果如表所示:

表 5-1 個人背景變項在工作價值觀之研究假設與驗證結果表

驗證結果 屬性

變項

研究假設內容

成立 接受 HO

不成立 拒絕 HO

性別 1.不同性別之學校職員在社會價值變數無顯著差異。

2.不同性別之學校職員在自我成就價值變數無顯著差異。

3.不同性別之學校職員在道德價值變數無顯著差異。

4.不同性別之學校職員在能力價值變數無顯著差異。

5.不同性別之學校職員在儒家文化價值變數無顯著差異。

6.不同性別之學校職員在外在酬賞價值變數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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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個人背景變項在組織公民行為之差異分析發現

假設二:背景變項不同的學校職員在組織公民行為無顯著差異。

驗證結果:部分成立。

茲將受測者各種背景變項在組織公民行為之差異情形說明如下:

一、不同性別之學校職員在樂群、忠誠、敬業、運動家精神等因素構面,無

一、不同性別之學校職員在樂群、忠誠、敬業、運動家精神等因素構面,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