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清朝時期台灣的空間治理策略
第五節 小結
「位於鄰接國家領土的接觸面的國與國之間的邊界,對決定主權的範圍與界 定封閉的政治區域的空間形式具有很特殊的重要性…邊界…發生在國家主權間 的垂直接觸面與地表交會之處…作為垂直的接觸面,邊界沒有水平的寬度。」
里察‧穆爾(Richard Muir)55
「在現代概念當中,國家主權在一個法定的疆域之內的每ㄧ平方公分的土地 上所發生的效力,是完全、平整而且均勻的。但是在比較古老的想像裡面,由於 國家是以中心來界定的,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邊界是交錯模糊的,而且主權也頗有 相互滲透重疊之處。因而,夠吊詭的是,前現代的帝國與王國竟能夠輕易地維繫 他們對極度多樣而異質,並且經常是居住在不相連的領土上的臣民的長期統治。」
班納迪克‧安德森 Benedick Anderson 56 由清治時期行政區劃變動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清政府(一個前現代的國 家),如何藉由不斷地調整與分化行政區,甚至以提高行政區層級方式,來達到 統治的目的,以利於地方統治的遂行。因此台灣由早期的隸屬於福建省的「一府 三縣」,到晚期的隸屬於福建省的「二府八縣四廳」,甚至獨立成一省,其下轄 的「三府一直隸州十一縣四廳」所形成的行政區,即是國家機關透過一連串摸索 而成。然而在此過程中,清政府大多是被迫做出調整,因朱一貴事件,清廷接受 了藍鼎元的建議而從諸羅縣分設出彰化縣。為了避免“蛤仔難"成為海盜蔡遷等 人之「賊巢」,乃設噶瑪蘭廳以之彈壓。台灣開港後,北台灣地區逐漸繁榮,牡 丹社事件的發生,促使清政府對台灣之經營轉趨積極,而增設了台北府、恆春縣、
雞籠廳、卑南廳等。而中法戰爭,促使了台灣建省。在此我們看到了,台灣這塊 邊陲土地,對於國土廣大,而欠缺現代統治技藝的清政府來說,僅能在被刺激以 後才能做出反應,它的行政控制能力是如此有限,以致於其底下的官僚並不能進 行現代意義上的「統治」。57
55 參見班納迪克‧安德森(Benedick Anderson)著,吳叡人譯,《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 源與散布(Imagined Communities: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臺北市:
時報文化,1999,頁 190。
56 參見班納迪克‧安德森(Benedick Anderson)著,吳叡人譯,《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 源與散布(Imagined Communities: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臺北市:
時報文化,1999,頁 24-25。
57 清代行政區域的發展,因為行政能力的不足,常出現下列兩種狀況:一、清政府常是被動地,
在某地人口或事務(經常是危害治安的事務,如匪盜、蕃害等)增多後,才設官治理,增設行政 區,例如噶瑪蘭廳的建置。二、許多新設的官治衙署,剛開始時官員並未移駐該地,反而留駐在 原駐地,以「遙控」的方式來試圖掌控該地,其結果想當然是無法達成有效的治理。然而在這裡,
我們需留意到東部的特殊性,在同治 13 年(1874 年)牡丹社事件後,清政府對台灣之經營轉趨 積極,並對「後山」設官治理。因此東部的情形,不同於西部是由移民先開墾,官方再隨後設治;
而呈現為官方強力推動,以勇營作為開墾的前哨,移民才隨後進入的型態。參見林玉茹著,《殖
紀登斯曾謂「傳統國家有邊陲(frontiers)而無國界(borders)」,在清政府
界,是曰北路」,南北居然長達 2945 里的離譜數字。其後的記載雖陸續予以縮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