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三 空間治理
隨著 16 世紀中期到 18 世紀末「治理」的問題被尖銳地被提了出來,而形成 了治理的問題域(problematic)。傅科也關注到治理的空間化,他認為空間乃是權 力、知識等論述,轉化成實際權力關係之處。當然,這裡所謂的知識,主要是指 美學的、建築專業的和規劃科學的知識,而這些知識及其實踐,成為我們了解權 力如何運作的最佳例證。而為什麼建築知識會成為我們了解權力運作的關鍵呢?
傅科指出「自 18 世紀末葉起,建築變成政治性的」、「建築自十八世紀以來,逐 漸涉入了人口問題、健康與都市問題中。……[它]變成了為達成經濟—政治目 標所使用之空間調遣配佈(disposition)的問題。」傅科曾在與保羅‧雷比諾的訪 談中,對上述觀點做進一步的闡釋,他認為在 18 世紀開始,我們可以觀察到一 個對應於社會統治目的和技術的功能,反映在建築的發展上。我們開始看到許多 政治文獻在討論如何經由規劃城市來維持社會秩序,而從當時的警察紀錄,我們 也可發現建築和都市計劃(urbanism)在其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而 18 世紀為 什麼會成為特殊性的,傅科指出,從 18 世紀起所有關於討論統治技藝的政治學 中,都加入了一系列討論城市規劃、公共設施、衛生及私人建築的章節,而這些 在 16 世紀有關的討論中並不曾發現。這種現代治理視域的變化—人口問題、健 康 與 都 市 問 題 , 顯 現 出 一 種 新 的 權 力 形 式 , 亦 即 他 所 謂 的 「 生 物 — 權 力 」
(bio-power),這種權力的運作其前提是把「人」作為有待認識並予以控制的層 面上,其操控是經由一個不斷擴張的社會制度複合體而運作,並經由不同建築類 型的實踐而達成。造成這一轉變的,傅科認為並非建築師,而是產生至為政者的 反省中。為政者在 17、18 世紀時將他們選擇關注的對象轉向了建築上面去。
傅科提到在 17 世紀初期形成下列的看法,「統治像法國這樣的大國,最後應 以城市為模型來思考它的領土」,因為治理城市所採取的特殊形式,成為統治的 理性模型,而使統治者將其應用在整個國家上。有許多治理領土的計劃,是把國 家當作一個較大的城市這樣的一個前提下發展出來的,傅科特別舉出警察為例,
警察原本是用來維護城市的平靜,但後來卻變成統治整個國土的理性典型,如此
「城市的模型變成了使用於全國之法令的依據」。傅科討論了在 17、18 世紀時,
「警察」意指一個統領理性的綱領,它如同一個法律體系般引導不同的個體,由 之所有的事物都被控制在自足的狀態下,而不需任何的干涉。然而,在 18、19 世紀間,出現了一種看法,這種看法認為警察可以用來滲透、節制及報告社會運 作的情形。統治者開始思考:統治應如何進行方為可能?如何使國家的人民、事 物處在順應統治理性,無須干預的最佳狀態下?因而,在 18 世紀時,開始提出 社會這個觀念。對於統治者來說,統治不只是處理一個領土、區域和它的子民,
而必須同時處理一個有自我法則、反應機制之複雜而獨立的現實,這個新現實就
是「社會」,它能自我調適也可能被干擾。傅科認為從此時起,統治的目的是操 控社會,而社會不能當成可被警察完全加以滲透的。統治者從必須斟酌社會是什 麼,而變成必須反省社會,反省它的特性、它的恆常與變動。對於社會的反省造 成了空間重要性的改變,某些特定問題空間化地興起,例如都市衛生、鐵路運輸 及電氣,這些新的發明造成了空間與權力關係的新面相。此時,空間的歷史已經 不再是屬於建築了,隨著新技術的誕生及新經濟的運行,產生新的空間的技術,
工程師和道路、橋樑的建造者,以及技術人員,這時取代建築師,而成為構想空 間的人。建築師之所以喪失空間的主宰,主要是因為他們無法掌握三個重要的變 數—領土、交通和速度。
傅科也指出一種有關紀律的建築。傅科提到,「空間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的 基礎。空間是任何權力運作的基礎」。不同於一般建築師在思考紀律的功能時,
可能會特別注意牆面。傅科的研究取向並非關注建築,而更多的是關注牆壁間的 空間。建築在他的研究分析中,僅被當成一個支持元素,「以保證人們在空間中 特定的定位、移動的渠道化(canalization),以及符號化他們的共生關係」。 建築既然成為了解現代權力運作的關鍵部份,那哪一種建築是最好的例證 呢?傅科在《規訓與懲戒》一書中將邊沁的「全景敞視建築(panopticon)」作為 現今「規訓社會」的重要表徵。「全景敞視建築」當然並不是權力的本質,但它 是「權力機制化約成其理想形式的簡圖。」它是抽象圖式化與極端具體運用的混 合。「全景敞視建築」是由中央有一高塔,及在其旁環繞的一系列被分割成一層 層一間間的牢房所組成。中間的高塔高於這些牢房,並透過牢房的窗子監視著每 個牢房裡面犯人的動態,每個禁閉者因為與其他人隔開,因此是單獨地被監視;
而被禁閉者也無法確認隱身在高塔裡的監視者是否在觀察他,因此他必須將監視 當作恆常的與全面的,並隨時注意自己的行為,這使的這種監視成為持續的、有 紀律的。「全景敞視建築」的完美之處就在於不管監視者有無出現,這個權力機 器仍能有效地運作。一但禁閉者無法確定他是否被監視,在他心中就存在著一個 小警總,而時刻地監視、規訓自己。到最後「全景敞視建築」更進一步地將監視 者也納入了這個監控系統中,那些在高塔中央位置的人,他們也不斷陷入自我定 位及規訓的行為中。在這樣的一個權力形式中,沒有一個人可以完全擁有、操弄 加諸他人的權力,在這個權力機器中,沒有一個人不被網羅,不管是監視者,或 禁閉者。「全景敞視建築」作為重要的規訓機器而影響到其他的制度,在十八、
十九世紀,這種規訓技術被延伸到其他的人口與場所中。這種「生物—權力」層 面的規訓技術,其目的是追求一個「可被限制、使用、轉化與改進的馴良身體。」
這包含幾個方式的運作:經由對身體持續的訓練;經由對人的行為長期的行動標 準化;以及經由對空間的控制。紀律的產生來自於在空間中對不同個體的組織 化,因此它首先必須具備一個特定的空間圍場(enclosure)。這個空間可以標示出 ㄧ個與眾不同的、自我封閉的場所。這是一個整齊劃一的保護區。而一但建立了,
這個圍場將允許有待訓練及監視之個體的確定分派。其次規訓機制需要一種更靈 活、更細緻的方式來利用空間。它利用單位定位或分割原則—它使得每ㄧ個人都 有自己的位置,而每ㄧ個位置都有一個人。那些不受控制的人員的到處流動,那 些無益而有害的人員凝聚都受到禁止。這樣做的目的在確定在場者與缺席者,以 了解在何處和如何安置人員,建立有用的聯繫,打斷其他的聯繫,以方便時時刻 刻監督每個人的表現,給予評估和裁決,統計其性質及功過。再者,在規訓機制 中,關於職能場所的規則將逐漸把建築學通常認為可以有幾種不同用途的空間加 以分類。某些特殊空間被規定為不僅可以用於滿足監督和割斷有害聯繫的需要,
而且也可用於創造一個有益的空間。在一個紛亂複雜的空間,如何建立起一個過 濾器—一個具有抑制和分割功能的機制,它必須能夠消除非法活動和罪惡,成為 一個控制這些複雜事務的據點。最後,在規訓中,各種因素是可互換的,因為各 個因素都是由它在一種系列中所佔據的位置,由它與其他因素的間隔所規定的。
因此構成一個單位的,既不是領域(統治單位),也不是地點(居住單位),而是 等級(rank),即人們在一種分類中的位置,線與行的交點,可以被連續通過的 間隔中的一個間隔。規訓是一種等級排列藝術,一種改變安排的技術。它通過定 位來區別對待各個肉體,但這種定位並不給它們一個固定的位置,而是使它們在 一個關係網絡中分布和循環。在組織建立「單人密室」、「場所」、「座次」時,紀 律(規訓)創造了既是建築學上的,又具有實用功能的、等級空間體系。這種空 間既提供了固定的位置,又允許循環流動。它們劃分出各個部分,建立起運作聯 繫。它們標示出場所(位置)和價值。它們既確保了每個人的順從,又保證了一 種時間和姿態的更加使用。它們是現實和理念的混合空間。因為它們支配著建築 物、房屋、傢俱的處置,所以是現實的,因為它們突出地體現了這種關於特點、
評價和等級的安排,所以是理念的。因此,這種規訓的第一個重大運作就是制定
「活物表」,把無益或有害的烏合之眾變成有秩序的多元體。制定「表格」是十 八世紀科學的、政治的和經濟的技術所面臨的重大問題之一,在製作表格的過程 中,有兩個因素—分配和解析、監督和理解—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在十八世 紀,表格既是一種權力技術,又是一種知識規則。它關係到如何組織複雜事物,
獲得一種涵蓋和控制這種複雜事物的問題,關係到如何給複雜事物一種「秩序」
的問題。因此,「戰術」就是人員的空間安排;「物種分類」就是生物的秩序空間;
的問題。因此,「戰術」就是人員的空間安排;「物種分類」就是生物的秩序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