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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主義空間的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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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華民國政府的空間治理策略

第四節 國民政府的空間治理策略

二 資本主義空間的生產

「今日,對生產的分析顯示出我們已經由空間中事物的生產轉向空間本身的 生產。由空間中的生產(production in space)轉變為空間的生產(production of space),乃是源於生產力自身的成長,以及知識在物質生產中的直接介入。

這種知識最後會成為有關於空間的知識,成為空間之整體性的資訊。空間中的生 產並未消失,而是被引至不同的方向。我們可以言及一種流動經濟(economy of flow):能量之流、原料之流、勞動力之流與資訊之流等。工業與農業生產的各 單位之間,不再是相互獨存與孤立的。這種轉變導致一個重要的結果:現代經濟 的規劃傾向於成為空間的規劃。」

亨利‧列斐伏爾(Henri Lefebvre)46 啟蒙以來,人類由於理性的發展使得人類對於外在環境的感知大為改變,人 的生活空間、對世界的認知大為擴大。以往人類受到環境及本身能力的限制,在 一生中可能只生活在有限的空間,並且無力去改變這個空間或擴張自己的生活領 域,因此這個空間是給定的、無法改變的,人只能在有限空間中,被固著在空間 中從事生產。然而啟蒙以後,科學的發展,使得人類改造環境的能力大為增加,

空間不再是給定的,而是可以改變的,空間變成可以生產的(再生產的),人可 以改造空間以肆應自己的需求、社會的需求、國家的需求、有權力者的需求,一 切都不是在固定著,如同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所提到的「生產的 不斷變革,一切社會狀況不停的動盪,永遠的不安定和變動,這就是資產階級時 代不同於過去一切時代的地方。一切固定的僵化的關係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素被尊 崇的觀念和見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關係等不到固定下來就陳舊了。一切 等級的和固定的東西都煙消雲散了,一切神聖的東西都被褻瀆了。」“流動"成 為現代的特徵,人的流動、物的流動、資本的流動、訊息的流動,一切處於交流 的狀態下,工業和農業、城市和鄉村,不再是相互獨存而孤立的。在此情況下,

人類的生產因此從空間中的生產轉變為空間的生產,而對於空間的規劃也從前現 代空間的規劃(一種無法確實、政治的規劃,其目的是為了“治安"的需求),

轉變為現代的空間規劃(一種經濟的規劃,其目的是為了 “生產")。

戰後的台灣社會,由於經濟的發展、生產力的提高,逐漸融入到以美國為首 的資本主義陣營。國民政府為了肆應資本主義的國際分工體系,而對台灣的空間

46 亨利‧列斐伏爾(Henri Lefebvre),〈空間:社會產物與使用價值〉,收錄於包亞明主編,2001,

《後現代性與地理學的政治》,上海:上海教育。

進行了新的規劃,而開始了「資本主義空間的生產」。

(民國 42-53 年,1953-1964 年)完成第三期經建計畫後,台灣經濟狀況已趨穩 定並能自立,美國於是於 1965 年(民國 54 年)宣佈停止對我國之經濟援助。美

濟及其主導下的資本主義體系相結合的依附關係。51

需要擴大出口,以賺取外匯,而卻面對國內貿易政策還未自由化之處境,所採取 的一種變通措施。當時的國民政府仍以國家安全為第一考量,因此對於人、物資、

資金的流動,採取了種種的管制措施,這樣的限制,影響了廠商在國際間的競爭,

重重管制不利於原料與產品的進出口,雖有其他相關優惠措施,卻因手續繁雜,

而大打折扣。為此,國民政府結合了各國發展「自由貿易區」、「工業區」之經驗,

而創設了「加工出口區」。「加工出口區」既不同於「自由貿易區」,也不同於「工 業區」。「自由貿易區」一般以免徵關稅和劃定隔離區域為特色,「工業區」則以 統一的規畫與完整的工業設施為特徵,「加工出口區」則综合兩者之長。

雖然在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的〈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草案〉所附的〈立 案說明〉中曾指出「加工出口區為一純粹業務性之區域畫分,不涉司法及地方行 政權之變更。」55然而在〈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一條「為促進投資,發 展外銷,增加產品及勞務輸出,行政院得依本條例之規定,選擇適當地區,劃定 範圍,設置加工出口區。」第二條「加工出口區之設置及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及第七條「加工出口區,應設置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隸屬經濟部,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這三條規定表明了地 方政府對於加工出口區之管理,其能力是有限的。加工出口區形同在地方上的特 區,由國家來直接指揮,連結入資本主義國際分工體制內,而成為一個「資本主 義的空間」。

加工出口區的設置,使得國民政府在賺取外匯、吸引外資、創造就業機會、

拓展對外貿易、引進生產技術等各方面,都達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政府因此將其 經驗擴大,複製到「科學工業園區」的設置。

(二)、「科學工業園區」的開發

加工出口區雖使台灣的工業能力向前邁進一步,然而仍僅止於從加工到出口 的勞力密集型工業型態。一方面,台灣經濟發展後,勞力所佔的優勢將逐漸降低;

另一方面,政府也須促進工業升級,持續台灣的競爭優勢。於是開始了「科學工 業園區」的構思。

民國 65 年 5 月行政院財經首長會報決定設置「科學工業園區」。於同年 8 月 納入六年經建計畫中,同年 9 月 2 日行政院第 1491 次院會討論通過「科學工業 園區」設置計畫,並指示由經濟部、教育部及國科會三個單位協力籌設。民國 67 年 1 月核定由國科會主辦科學園區業務。民國 68 年 7 月 17 日完成「科學工業 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之制定,9 月 1 日成立「科學工業園區籌備處」,隔年 7 月 15 日再完成「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之制定,9 月 1 日管理局正式成立,

並於 12 月 15 日園區正式揭幕。

55 參見葛震歐著,《加工出口區的創設》,臺北市:聯經,1983,頁 9。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之目的「為引進高級技術工業及科學技術人才,以激

(homogeneity)的邏輯和重複策略(strategy of the repetitive),“資本主義空間"

成為「以可再製者為取向的空間」,因此,我們可以在台灣看到許多「加工出口

在一起,而消除了所有差異。在 50 年代的台灣社會,正是經由戒嚴體制與國際 加工基地的匯合,而生產了一個「資本主義空間」。

第五節 小結

戰後國民政府對於台灣行政區域的調整,接收了日治時期五州三廳之規劃,

除了在縣市部分做出調整外,對原本的街庄界線,則未予調整。而縣市之調整,

除了從行政長官公署時期的「八縣九省轄市」,於民國 39 年(1950 年)改變為

「十六縣五省轄市一管理局」外。其後的調整,幾乎沒有大的改變—僅少數的「市」

升級為「院轄市」、「省轄市」而將附近鄉鎮(管理局)合併外—大部分的縣市未 曾變動。這比起日治前期的頻繁調整,有很大的不同。

國民政府接收了日本殖民政府的各式機構與調查統計的資料、檔案,這些現 成的東西,方便了國民政府對台灣的控管。而這些檔案資料(例如戶籍、地籍等), 大多依據總督府的行政區劃為單位來調查,因此,如果將這些區劃重新打散重 劃,則這些檔案資料,就必須重新整理、調查。這將不利於戰後初期台灣的接收 工作,而且對於剛從戰爭中獲得喘息機會,而又迅速陷入內戰的國民政府來說,

它也沒有足夠的能力來從事這項工作。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將原本的行政區劃予 以保留,並運用原本的檔案資料,就成為當時最好的選擇。

國民政府對於日本殖民政府的繼承不只表現在行政區劃上,對於總督府所具 有的統治技藝,幾乎在戰後都存續了下來。包含對於警察制度、學校教育體制、

統制經濟體系、農會、水利會的運用,甚至在軍事制度上,都受到日本的影響。

57國民政府將這些機制予以承接,並運用本身所具有的黨、軍事、情治組織,在 戰後敗退台灣、孤立無援的情況下,迅速地在其原本陌生的台灣社會,建立了統 制權威。然而國民政府自許為「自由民主」陣營的一員,為維護其民主的形象,

並厚植「反共復國」的力量。因此,一方面必須在地方推行地方自治,使其政權

「合法化」;另一方面,則須加速台灣的「資本主義化」,使台灣經濟發展,以換 得台灣人民的支持。

57 我們一般都認為戰後台灣的軍事制度受到美國很大的影響,例如軍服即學自美國。然而,在 戰後初期,由於蔣介石並不喜歡美國那一套的軍事價值體系,而且也對美國處心積慮地要顛覆它 的政權感到不滿。而受到他早期留學日本士官學校的經驗,蔣介石其實較鍾情於日本的軍事模 式。因此在其敗退台灣之際,與前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合作,尤其號召一些舊日本軍 官,來到台灣,成立了「白團」,協助國民政府重整軍事教育與訓練,前後共 83 名軍官來台,在 台停留時間長達 20 年,並曾參與了「八二三炮戰」、與策劃了多次「反攻大陸」的演習,受到蔣 介石極高的重視。參見林照真著,《覆面部隊—日本白團在台祕史》,臺北市:時報文化,1996。

國民政府對於地方自治的推行,其前提是不影響其統治權威,因此,僅將人 民自治的權力,限縮在地方上,而不准許其挑戰中央的權威。而在地方政權的維 護上,國民政府則藉由地方派系的扶植,將地方上的權益,交予不同的地方派系 來壟斷,而維繫了一個侍從體系。如此,一方面鞏固了其地方政權;另一方面,

避免了地方派系在全省的串連,而威脅其統治。國民政府雖然在地方推行自治,

避免了地方派系在全省的串連,而威脅其統治。國民政府雖然在地方推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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