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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山水詩」之意涵

詩學中的許多根本問題。

第二節:「山水詩」之意涵

山水詩是以模山範水、表現山水自然之美為主要目的的詩歌。在這類 詩歌的美感構成中,自然山水不僅僅是表達情志的間接手段,而應是詩歌 美學結構之主體。自然山水應該具有完整獨立的面目,而非僅僅作為抒情 言志的跳板或附庸,誠如葉維廉先生所云:

不是所有具有山水的描寫的便是山水詩。詩中的山水(或山水自然 景物的應用)和山水詩是有別的。……山水景物在這些詩中只居次 要的位置,是一種襯托的作用;就是說,它們還沒成為美感觀照的 主位對象。我們稱某一首詩為山水詩,是因為山水解脫其襯托的次 要的作用而成為詩中美學的主位對象,本樣自存。是因為我們接受 其作為物象之自然已然及自身具足。18

若結合中國山水詩歌的發展歷程來看,我們會發現中國山水詩的內涵 始終處於發展變化的狀態之中,故對於山水詩內涵的把握不得不回歸到此 一詩歌體類的建立與發展歷史中加以考察,方能得到較為周延的討論。中 國山水詩的發展歷程告訴我們:這不是一個封閉凝定的詩歌類型,而是一 個 開 放 而 不 斷 變 化 的 詩 歌 體 類 。 歷 代 傑 出 詩 人 在 這 塊 園 地 中 所 施 加 的 養 分,都使這塊開放的園地不斷變換著景致,也使其發展更趨於豐富多元。

以下我們試從一些前輩研究者對於山水詩所作的界義出發,討論究竟應該 如何為此一詩類之定義與內涵作出較為周延的界定。

林文月先生在其〈中國山水詩的特質〉一文中如此定義「山水詩」:

顧名思義,所謂「山水詩」,應是指「模山範水」(《文心雕龍‧物色 篇》)類的詩而言,為取材於大自然的山山水水,乃至草木花卉鳥獸

18 葉維廉〈道家美學‧山水詩‧海德格──比較詩學札記兩則〉,收入鄭樹森編:《現象 學與文學 批評 》(臺北:東大圖書 ,1984 年),頁 15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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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換言之,它的內容宜包括大自然的一切現象。不過,在我國文 學史上,「山水詩」一詞卻已約定俗成,別有一種特殊的含義,而並 不是泛指任何時代的一切風景詩那種籠統的說法。追溯其源,應始 於劉勰《文心雕龍‧明詩篇》所說:「宋初文詠,體有因革。莊老告 退,而山水方滋。」也就是說,在我們的觀念上,「山水詩」是指南 朝宋齊那一段時期的風景詩而言;更具體的說,乃是指以謝靈運為 代表的那種模山範水的詩而言。……唐代以後歌詠自然的詩,實際 上是六朝的田園詩和山水詩匯合以後發揚擴張的結果,雖則無法盡 去六朝山水詩人的影響,卻也有不同於所謂「山水詩」。19

林先生所定義的標準「山水詩」,指的是以山水詩的奠基者謝靈運為中心的 山水詩作,也就是以謝靈運所呈現的山水詩歌風貌作為所謂「山水詩」的 標準,以之衡量其他山水詩作。唐代與大謝風格迥異的所謂山水田園詩即 不被目為山水詩,因其內涵與形式已發生重大變化。將山水詩窄化為僅僅 指南朝宋齊時期以謝靈運風格為中心的模山範水詩作,而排斥其他在謝靈 運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變化的作品,顯然是相當獨特的山水詩界義。當然,

林先生可以這樣定義山水詩,但這種廣泛排除其他類型及時代之山水詩的 作法,無疑將使中國山水詩的疆域大大縮小。20

王國瓔先生在其《中國山水詩研究》一書中對於山水詩內涵的定義,

則較吻合一般對於山水詩的看法:

所謂「山水詩」,是指描寫山水風景的詩。雖然詩中不一定純寫山水,

19 林文月:〈中國山水詩的特質〉,氏著:《山水與古典》( 臺 北:純 文 學 出 版 社,1976),

頁23-24。

20 除了林文月先生對於山水詩之定義較為特殊外,J. D. Frodsham(傅樂生)在其〈中 國山水詩 的起源〉一文中,將「山水詩定義 為源於一種 奧祕哲理的 詩歌,而這哲理將 一 切 自 然 現 象 視 為 帶 有 神 奇 宣 洩 感 情 力 量 的 象 徵 」, 並 認 為 山 水 詩 一 定 得 具 有 某 種 哲 理的啟示,且並非透 過形象的暗 示,而是明明白白出現 在詩中的哲 理啟示。唯有在山 水描寫之 外,更帶 有明確哲理啟 示的詩歌才 能稱為山水 詩。這無 疑也是相當獨 特而個 人化的山 水詩定義。J. D. Frodsham 即持此一定義作為一首詩是否可名為山水詩的衡 量基準,並特別指出 曹操〈觀滄海〉一詩因為 不具有哲理 啟示,所以不能算 是 山 水 詩 。 J. D. Frodsham 所謂的山水詩其實較近於帶有山水描寫的玄言詩,以及受玄言詩影響 的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 但 這 種 「 苞 山 水 於 玄 理 」( 黃 節 語 ) 的 山 水 詩 其 實 很 快 就 遭 到 揚 棄 了。詳參 J. D. Frodsham 著、鄧仕樑譯:〈中國山水詩的起 源〉,收 入香港中文大學:《 英 美學人論 中國古典文 學》( 香 港:香 港 中 文 大 學,1973),頁 117-163,引文見頁 123。

本文原題 為“The Origins of Chinese Nature Poetry",載於 Asia Major, VIII(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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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有其他的輔助母題,但是呈現耳目所及的山水之美,則必須為 詩人創作的主要目的。在一首山水詩中,並非山和水都得同時出現,

有的只寫山景,有的卻以水景為主。但不論水光或山色,必定都是 未曾經過詩人知性介入或情緒干擾的山水,也就是山水必須保持其 本來面目。當然,詩中的山水並不局限於荒山野外,其他經過人工 點 綴 的 著 名 風 景 區 , 以 及 城 市 近 郊 、 宮 苑 或 莊 園 的 山 水 亦 可 入 詩。……山水詩亦可說是以呈現山水風景之自然現象為主要創作目 的者。21

一首詩之所以能界定其為山水詩,就是在於其中山水形象的摹擬是 否為其創作的主要目的,以及詩人和山水之間是否達到了一定程度 的融洽關係。22

王先生所定義的山水詩,其間的山水描寫必須是未經詩人知性或情緒介入 的山水,也就是必須是純粹客觀描寫的山水。如此一來,那些飽含詩人情 感浸潤之山水描寫,則必須排除在山水詩的範疇之外。事實上,中國詩歌 之情景關係雖有疏遠或緊密之別,但景物描寫要完全排除主體之情緒干擾 是不容易做到的。我們也很難斬釘截鐵地指出哪些詩是純粹客觀,不帶絲 毫情感,哪些又必然是出於主體情緒之渲染而得,誠如高友工先生所云:

中國詩的傳統中由自然物境的描寫發展的所謂「山水、田園」的詩 體始終不能與自我心境的表現所生的所謂「詠懷、言志」的詩體分 離。唐時「律詩」的出現正是這種傳統發展的一個高潮。23

由於抒情傳統的高揚,一切詩體無不深受抒情傾向之濡染,故中國純粹以 描寫敘述為主體的詩歌並不發達。就山水一體而言,即使力求客觀描繪如 謝靈運筆下的山水景物,亦往往以隱微曲折的方式暗寓其幽微心曲。雖然 其情感之寓託於山水的方式較為隱晦不顯,但大謝之模山範水終究不只於 傳寫山水之形色而已,白居易(772-846)〈讀謝靈運詩〉說他:「豈唯玩景

21 氏著:《中國山水詩研究‧緒言》(臺北:聯經出版社,1986),頁 1-2。

22 同上書,頁 298。

23 高友工:〈文學研究的美學問題(下):經驗材料的意義與解釋〉,收入氏著:《中國美 典與文學 研究論集 》(臺北:臺大 出版中心,2004),引文見頁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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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亦欲攄心素」24,就是特別關注其寄託於山水形式之中的心曲。當然,

大謝山水詩之主要成就在建立以「巧構形似」為主要表現手法的山水詩之 形制規模,也盡量不以個人的主觀知性與情緒介入山水描寫,其詩歌前段 之山水描寫與後段之興情悟理之間,仍然存在著清晰的轉折痕跡。然而,

後來的詩人則致力於彌縫此一間隙,努力將山水描寫與人生中的種種悲喜 感受結合,雖然企圖表現山水物色之美,而仍不知不覺(或曰:自然而然)

地 將 一 己 的 情 懷 寓 託 其 中 , 其 筆 下 之 山 水 一 方 面 表 現 即 目 所 見 之 景 物 形 勢,一方面亦很自然地帶入個我之情感,形成既直書即目又不免是經過主 觀情感選擇而帶有情感色彩之景物描寫。此類山水詩在謝朓(464-499)以 降逐漸蔚為大宗,謝靈運式力求客觀的山水描寫反而變成偶一為之,僅用 於記錄特殊的山水觀覽之經驗了。因此,如王先生所說的「未曾經過詩人 知性介入或情緒干擾的山水」,往往只能就其程度輕重相對而言,完全不曾 帶有情緒干擾的山水不但往往難以截然界定,也畢竟只是少數。

王維有些山水小品的確是盡力排除主體觀點及情緒干擾的,葉維廉先 生十分清楚地指出這一點,並隱隱以王維的山水詩作為中國山水詩之極致 表現:

王維的詩,景物自然興發與演出,作者不以主觀的情緒或知性的邏 輯介入去擾亂眼前景物內在生命的生長與變化的姿態;景物直現讀 者目前。……他必然設法把現象中的景物從其表面上看似凌亂互不 相關的存在中解放出來,使它們原始的新鮮感和物性原原本本的呈 現,讓它們「物各自然」的共存於萬象中,詩人溶滙物象,作凝神 的注視、認可、接受甚至化入物象,使它們毫無阻礙地躍現。顯然,

這 一 個 運 思 、 表 達 的 方 式 在 中 國 後 期 山 水 詩 中 佔 著 極 其 核 心 的 位 置,如王維、孟浩然、韋應物、柳宗元。25

王維以其個人的卓絕天才與修養將中國山水詩引入「以物觀物」的方向,

並將自然山水從人間世的種種糾纏中解放出來,回歸自然,恢復其本來面

24 顧學頡編:《白居易集》(北京:中華書局,1979),第 1 冊,頁 131。

25 葉維廉〈道家美學‧山水詩‧海德格──比較詩學札記兩則〉,收入鄭樹森編:《現象 學與文學 批評 》,頁16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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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真正達致此一境界的詩歌,即使在王維的作品中也並不多見,更不用

目。真正達致此一境界的詩歌,即使在王維的作品中也並不多見,更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