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實證分析
第二節 差額變數分析
規模效率平均值
鄉鎮市行政區 0.940 1.000 0.940
立委選區 0.992 0.993 1.000
縣議員選區 0.987 0.988 1.000 地政事務所轄區 0.987 0.988 0.999 警察分局轄區 0.989 0.989 1.000 國稅局轄區 0.993 1.000 0.993 本研究整理
第二節 差額變數分析
差額變數分析的對象主要係針對相對無效率的鄉鎮市,在資源的使用 上,提供具體的改善方向與幅度。本研究係以投入導向的 CCR 模式,來運 算差額變數,主要目的在於透過投入項的調整,增加產出項,以提升無效 率鄉鎮市的效率值。
一、2004 年至 2008 年平均差額變數分析
表 4-9 中顯示從 2004-2008 年平均差額變數變動情形;就鳳山市而言,
因技術效率為 1.00,就前述各項變數而言,尚無需調整的項目;就林園鄉 而言,鄉公所員工數、年支出需減少 15.11%,人口數需減少 27.59%,地 方債餘額需減少 19.11%,中小學數量宜增加 0.72%;就大寮鄉而言,鄉 公所員工數、年支出與人口數需減少 10.9%,地方債餘額需減少 25.52%,
中小學數量宜增加 5.98%;就大樹鄉而言,鄉公所員工數需減少 0.43%,
年支出需減少 4.42%,人口數需減少 1.99%,地方債餘額需減少 0.43%,
療養院及幼稚園數目宜增加 6.69%;依此類推,除了鳥松、岡山、永安、
美濃、六龜、茂林、桃源及那瑪夏等 8 個鄉鎮無特別要調整的項目以外,
其餘鄉鎮市或多或少皆需調整投入項或增加產出項,以提升效率值。
此外,就模擬合併方案中-「立委選區」方面,編號 29 即”立二”選 區,鄉鎮市公所員工數需減少 1.54%,年支出需減少 2.17%,人口數需減 少 2.16%,地方債餘額需減少 2.5145%,地方稅收入宜增加 7.28%,中 小學數量宜增加 5.59%;編號 30 即”立三”選區,鄉鎮市公所員工數需 減少 0.14%,年支出需減少 1.18%,人口數需減少 0.14%,地方債餘額 減少 7.95%,地方稅收入宜增加 1.37%,中小學數量宜增加 6.92%;編 號 31、32 即”立四”與”縣一”,所有變數都不必增減;依此類推,其中
調整幅度較大的為編號 34、44、47,雖然分屬不同模擬合併方案,但因為 所管轄或涵蓋區域相同(同為大寮鄉與林園鄉),所需調整的幅度大致相 同,在鄉公所員工數、年支出需減少 7.71%,人口數需減少 11.38%,地 方債餘額減少 17.09%,地方稅收入需增加 7.56%,中小學數量宜增加 1.93
%。
在不同模擬合併方案中,減少幅度變數最大的為地方債餘額,從減少 0.11%到減少 52.48%,顯見不論在何種方案中,為提高效率,勢必要減 少地方債餘額數目。
另外,由所整理的資料中發現,不需調整的決策單元即 DMU,有編號 28(即”立一”)、編號 31(即”立四”)、編號 32(即”縣一”)、編號 33(即”縣二”)、編號 36(即”縣五”)、編號 37(即”縣六”)、編號 39(即”鳳地”)、編號 43(即”美地”)、編號 45(即”鳳警”)、編號 46(即”仁警”)、編號 50(即”旗警”)、編號 51(即”六警”)、編號 52(即”國稅局高雄縣分局”)、編號 54(即”國稅局旗山稽徵所”)等 14 個。
表4-9 各決策單元各變數 2004~2008 年平均差額變數分析表
二、2004 年至 2008 年各年度差額變數分析結果,詳表 4-10 至 4-14(本研 究整理)。
2004 年就林園鄉而言,在鄉鎮公所員工人數、年支出與地方債餘額應 減少 11.29%,人口數應減少 26.94%;就大寮鄉而言,在鄉鎮公所員工人 數、年支出及人口數上,均應減少 25.38%,地方債餘額應減少 79.11%;
就大社鄉而言,在鄉鎮公所員工人數、年支出及人口數上應減少 27.26%,
地方債餘額應減少 32.49%,而療養院及幼稚園數應增加 15.48%; 就仁 武鄉而言在鄉鎮公所員工人數、年支出、人口數及地方債餘額均應減少 13.86%,地方稅收入應增加 6.01%,中小學數量應增加 5.5%;其餘年度 則詳表 4-10 至 4-14 所載。
三、2004 年至 2008 年各年度平均差額變數分析結果,詳表 4-15。
就 2004 年而言,以原鄉鎮市行政區來說,鄉鎮市公所員工數應減少 8.93%,年支出應減少 9.02%,人口數應減少 10.31%,地方債餘額應減 少 15.01%,地方稅課收入應增加 5.49%,中小學數量應增加 0.2%,療 養院及幼稚園數應增加 8.54%;以立委選區為合併的方案,鄉鎮市公所員 工數應減少 0.15%,年支出應減少 1.45%,人口數應減少 0.66%,地方 債餘額應減少 7.87%,地方稅課數入需增加 6.75%,中小學數量需增加 2.74%;其餘年度則詳表 4-15 所載。
4-10 2004 年差額變數分析表
表 4-11 2005 年差額變數分析表
表 4-12 2006 年差額變數分析表
表 4-13 2007 年差額變數分析表
表 4-14 2008 年差額變數分析表
表 4-15 2004 至 2008 年各年度各分類之平均差額變數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