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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其中基隆市、雲林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 縣等 5 縣市在分數上均有提升,且基隆市獲得優等,顯見過去一年中投入

一般項目:終身教育重點業務(終身教育司)

去年未獲優等 6 縣市,其中基隆市、雲林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 縣等 5 縣市在分數上均有提升,且基隆市獲得優等,顯見過去一年中投入

在各別縣市得分方面,102 年獲優等 10 縣市,時隔 2 年再度訪視仍有 7 縣市維持優等,績優縣市持續深化防災教育成果,各項精進作為亦值得 做為其他縣市仿效。未維持優等縣市為高雄市、新竹市、臺東縣,各項行 政推動作為在要領掌握上未確實,導致在資料統整及佐證資料部分呈現較 不理想,或各項工作雖有執行,然未能有效展現,導致結果不如預期。尤 其高雄市及臺東縣承辦人甫完成人事異動,臺東縣亦調整業務承辦科室,

建議可多利用本部辦理之防災教育活動,與各縣市交流,並徵詢本部區域 服務團建議及爭取本部資源,以增進防災教育工作成效。

去年未獲優等 6 縣市,其中基隆市、雲林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

成員共同研擬修訂,讓整體計畫本身更為契合在地需求。

(二)有效維持縣市輔導組織運作,多據點培植防災教育核心學校

各縣市防災教育輔導團運作已趨常態化,輔導團組織成員陣容提升,

有縣市亦將幼兒園防災教育納入整體規劃,按部就班完成本部及縣市賦予 之防災教育各項執行任務,實際成果亦可顯見,惟輔導團成員任用制度及 相關管考獎勵措施應健全,以維持輔導品質及運作。而縣市多以長期獲本 部補助之二、三類學校為推動核心學校,建議多據點、多面向培植其他非 二、三類學校為核心,以加速防災教育推動能量提升。

(三)鼓勵學校與社區合作,共同推動防災教育

學校是社區的一部份,當災害來臨時,學校往往成為社區民眾避難收 容場所,然而在防災教育推動過程中,兩者資源共享互助的夥伴關係案例 鮮少,學校校長與社區領導人的合作是重要關鍵,各縣市可試尋潛力學校,

嘗試建立與社區合作良好之示範學校,鼓勵彼此的合作,透過研習、防災 演練等各項活動辦理,讓防災教育面向更加深化。

(四)運用防災資訊服務工具,促進成果經驗交流及傳承

各縣市防災教育資訊網規劃越來越完善,隨著年度成果不斷累積,各 縣市都有許多優質的防災教育學習素材,各縣市除定期辦理外埠參訪觀摩 外,亦可運用各縣市防災教育網相關成果資源,於各縣市交流會彼此分享 交流,使成果得以有效利用,擴大學習效益。

三、本部未來督導重點與策進作為

(一)持續投入資源,健全各項輔導工具

本部持續積極爭取擴大編列相關經費補助,補助建置防災校園經費及 校數逐年增加,達成校校成為防災校園,人人具備防災素養之願景為中央 及地方共同努力目標。本部 104 年提供各縣市更完整防災校園建置輔導工 具,包括第一類輔導 SOP 手冊、防災地圖繪製說明、協助學校災害潛勢圖 資套疊、客製化提供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內容等,使縣市執行防災教育工 作上更加順利。

(二)既有防災教育資源平臺整合,提升學習服務品質

本部既有全國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資訊管理系統、 MOE 防災教育數位平 臺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學習推廣平臺,已提供許多教學資源及防災資訊,

為利於學校便捷使用,學習資源有效彙整,今年度預計將前述三大平臺進

行有效整合,活化防災教育數位之運用。

(三)落實到校服務工作,提供防災教育專業諮詢

各縣市輔導團應持續落實轄屬學校防災校園建置,自訂分年目標,逐 年完成轄屬學校第一類防災校園建置規劃,同時定期辦理輔導團成員增能 研習,充實防災教育內涵,本部防災教育服務團亦隨時提供各縣市輔導團 成員專業諮詢服務,完備各項輔導工作執行。

附錄、視導結果彙總表

表3、 104 年度教育部統合視導地方教育事務「防災教育推動成效」項目視導結果彙總表 直轄市、

縣市政府

等 第

優點與特色 待改進事項 上年度(103)與本 (104)年度比較

後續行政處理措 施

104年 103年

新北市 優 免 訪 視

1. 防 災 教 育 經 費 逐 年 成 長 持 續 編列、承辦 單 位 掌 握 各 項 推 動 細節,實屬 不易,值得 肯 定 與 嘉 許。

2. 全市共 85 間 建 置 現 地 型 地 震 預 警 裝 置,配合防 災 演 練 與 宣導,肯定 市 府 對 於 災 害 的 重 視程度。

1. 103-106 防災 教 育 中 程 計 畫,宜明確訂 立 分 年 推 動 實 施 計 畫 與 行動方案。

2. 當 年 度 計 畫 之 預 期 效 益、執行績效 目 標 及 各 分 組 執 行 計 畫 的 預 期 成 果,宜完整呈 現 並 建 立 各 項關聯性。建 議 宜 多 多 運 用 分 析 工 具 (如 SWOT 分 析),完備計 畫內容。

3. 新 北 市 防 災 教 育 資 訊 平 臺 後 端 管 理,成效(回 饋)分析、檢 核 管 考 制 度 等 管 理 較 為 不足,宜重新 規 劃 與 思 考 各 操 作 功 能 性。

103 年度免訪視。 1. 宜持續強化縣 市防災教育輔 導團功能,並 結合府內相關 局處資源推動 防災教育,以 利呈現與落實 各項防災教育 事務工作。

2. 宜建置完善資 訊平臺並規劃 符合縣市實施 計畫推動各項 工作成果之操 作功能,有利 於掌握所轄學 校執行成效與 現況,並能簡 化各項行政事 務工作。

嘉義縣 優 免 訪 視

1. 縣 內 防 災 教 育 網 規 劃完善,操 作便利,縣 內 行 政 管

1. 縣 市 防 災 教 育 中 長 程 計 畫 已 定 分 年 目標,建議可 廣 納 專 家 智

103 年度免訪視。 1. 防災校園推動 之核心學校應 持續拓展運作 規模,依中長 程計畫逐年逐

直轄市、

縣市政府

等 第

優點與特色 待改進事項 上年度(103)與本 (104)年度比較

後續行政處理措

104年 103年 施

考 作 業 得 以 事 半 功 倍,足以成 為 防 災 教 育 網 建 置 借鏡典範。

2. 在 有 限 經 費內,規劃 許 多 防 災 研 習 及 競 賽活動,成 果豐碩。

3. 防 災 教 育 輔 導 團 分 工細膩,同 時 定 期 召 開 檢 討 會 議 與 增 能 研習,滾動 檢 討 輔 導 成效。

4. 各 項 檢 核 工 作 皆 有 完 整 歷 程 及 修 正 紀 錄對照,肯 定 輔 導 團 成員用心。

5. 縣 內 自 籌 經 費 擬 針 對 高 災 潛 學 校 試 行 規 劃 防 災 即 時 監 視 系統,落實 在地防災。

6. 過 去 申 請 本 部 補 助 防 災 校 園 建 置 計 畫 績 優 學 校,有效鼓 勵 縣 內 學 校 進 行 計 畫申請。

7. 因 地 制 宜,結合在 地 化 災 害,如空氣 汙染、毒化 物 災 害 等,納入縣

庫,共同協助 擬 定 與 修 正,並每年因 應 質 量 化 內 容 進 行 滾 動 檢討修正。

2. 縣 內 防 災 教 育 網 建 議 增 加 互 動 式 統 計功能,讓一 般 民 眾 更 清 楚 縣 內 防 災 教 育 推 動 成 果,其統計資 料 亦 可 回 饋 至 縣 市 防 災 教 育 計 畫 中。

步落實縣內學 校防災教育推 動,讓整體防 災效益更為擴 張。

2. 防災教育後續 精進作為,為 未 來 規 劃 重 點。

直轄市、

縣市政府

等 第

優點與特色 待改進事項 上年度(103)與本 (104)年度比較

後續行政處理措

104年 103年 施

市 防 災 教 育 計 畫 中,並進行 增 能 研 習,以提升 整 體 防 災 教育素養。

高雄市 甲 免 訪 視

1. 校 園 防 災 工 作 執 行 成 效 良 好。

2. 因 應 高 雄 氣 爆 事 件 製 作 氣 爆 專 書 , 以 災 害 特 性 進 行 在 地 化 教 材 編 撰。

3. 防 災 教 育 輔 導 團 採 學 年 制 分 組 , 以 了 解 各 學 習 階 段 需 求。

1. 因應在地災 害 潛 勢 特 性,建議防 災教育輔導 團專家成員 宜增列人為 災害專家智 庫。

2. 縣市中長程 計畫若有修 正,建議羅 列修正處或 以對照表方 式呈現,且 計畫應就年 度既定檢核 項目逐年審 視,並將定 期會議及年 終檢討會議 結果,回饋 至計畫內。

3. 防災教育輔 導團定期會 議的召開,

建議搭配教 育部年度工 作 期 程 辦 理。

4. 防災教育輔 導團組織成 員架構、任 務分工應細 緻呈現。

5. 年度執行成 果應於防災 教育網頁上 系統化、歷 程化彙整,

以利後續追 蹤及後端管 理。

6. 縣市防災教 育網建議與

103 年度免訪視。 1. 思考建立防災 中心學校可行 性,進而提升 輔導團能量。

2. 參考其他執行 優 良 縣 市 成 果,作為防災 教育業務推動 學習借鏡。

直轄市、

縣市政府

等 第

優點與特色 待改進事項 上年度(103)與本 (104)年度比較

後續行政處理措

104年 103年 施

整合,使資 訊推廣及行 政資料彙整 效益提升。

苗栗縣 優 免 訪 視

1. 防 災 教 育 輔 導 團 組 織 分 工 細 膩 且 完 備 , 分 層 分 組 以 架 構 圖 呈 現 團 務 運 作 之 執 行 及 合 作 關 係 , 並 結 合 長 期 投 入 防 災 教 育 推 動 之 核 心 學 校 進 行 任 務 規 劃 , 依 學 校 專 長 執 行 縣 市 防 災 教 育 各 項 工 作。

2. 團 務 會 議 運 作 完 善 , 組 織 成 員 用 心 積 極 , 深 入 致 力 於 防 災 教 育 推動。

3. 縣 內 學 校 防 災 教 育 執 行 成 果 豐 碩 , 發 展 許 多 創 意 特 色 教 案 及 防 災 電 子 書 刊 , 可 廣 泛普及。

1. 縣市中長程 計畫應分年 度研擬預期 達成之質量 化目標,定 期會議及年 終檢討會議 之專家學者 意見,亦需 回饋至計畫 內,並於每 年 滾 動 修 正。

2. 於相關會議 內,彙整分 析及後續改 善事項宜再 加強與計畫 之連結,可 列追蹤改善 事項。

3. 縣市防災教 育網後端管 理 可 再 強 化,以利年 度成果彙整 及建檔。

4. 學校防災教 育資料應落 實數位化管 理,以有效 保存學校執 行成果。

103 年度免訪視。 1. 承辦人近期更 動後之業務資 料 應 完 整 銜 接,以有效推 動防災教育業 務。

2. 防災教育後續 精進作為,為 未 來 規 劃 重 點。

臺北市 優 免 訪 視

1. 各 項 指 標 執 行 工 作 完 善 , 資 料 呈 現 落 實 且 明 確 , 尤 其 防 災 教 育 輔 導 團 組 織 及 運 作

1. 年度年終成 果檢討會相 關意見,需 有效回饋至 縣市防災教 育計畫,建 議未來修訂 計畫及年終 會議期程兩

103 年度免訪視。 1. 應多據點建置 防災教育核心 學校,加速提 升所轄學校防 災教育執行能 量。

2. 防災教育成員 組織規模已強

直轄市、

縣市政府

等 第

優點與特色 待改進事項 上年度(103)與本 (104)年度比較

後續行政處理措

104年 103年 施

規 模 顯 著 提 升 , 其 架 構 完 整。

2. 防 災 教 育 輔 導 團 納 入 幼 兒 園 分 組 , 並 邀 集 幼 兒 園 園 長 加 入 擘 劃 幼 兒 園 防 災 教 育 方 針 , 成 果 豐 碩 , 為 幼 兒 園 防 災 教 育 推 動 之 良 好 典範。

3. 跨 局 處 辦 理 防 災 創 意 活 動 和 特 色 競 賽 , 有 效 宣 導 防 災 作 為 及 成 果展現。

4. 「 臺 北 市 中 小 學 環 境 教 育 暨 防 災 教 育 資 訊 網 」 管 理 建 置 情 形 良 好 妥適。

5. 完 成 全 市 所 屬 國 民 中 小 學 強 震 即 時 警 報 軟 體 安 裝 , 並 自 行 提 撥 經 費 與 校 內 廣 播 系 統 介 接 , 讓 地 震 預 警 功 效 得 以 普及。

者應相互配 合,以利計 畫內容檢討 與修正。

2. 學校檢核及 到校輔導工 作,後續追 蹤 辦 理 情 形,未來應 納入系統化 管理,避免 學校接收時 效延宕,而 影響當年度 整體執行進 度。

3. 學校防災教 育教材教案 活 潑 且 新 穎,足以展 現老師教學 設計的用心 及學生學習 上的回饋,

惟在既有網 頁上,普遍 為環境教育 成果,防災 教育部分顯 少放置,相 關課程教案 應電子化統 整,供大眾 參閱使用。

化,後續精進 措施,為未來 規劃重點。

新竹市 甲 免 訪 視

1. 防 災 教 育 資 訊 網 已 公 告 災 害 潛 勢 圖

1. 建 議 強 化 新 竹 市 防 災 教 育 資 訊 網 功 能,未來除針

103 年度免訪視。 1. 宜持續強化縣 市防災教育輔 導團功能,並 結合府內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