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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市多(Costco)簡介產業結構的分析

第五章 個案分析產業結構的分析

第一節 好市多(Costco)簡介產業結構的分析

現在的好市多(Costco)公司是由 1976 年成立位在美國加州聖地牙哥的 PRICE CLUB 和 1983 年成立於華盛頓州西雅圖市的 Costco 所合併而成。Costco 的創辦人之ㄧ Jim Sinegal 曾在 Price Club 裡工作,並且從中學習到如何經營 倉儲批發會員制量販店,Price Club 是世界第一家專門針對商業購買者的倉儲 會員制量販店。1982 年 Jeff Brotman 和 Jim Sinegal 會面,並計劃成立一家 新的倉儲批發會員制量販店,1983 年第一家 Costco 於 9 月在西雅圖開張,同年,

Wal-mart 旗下同樣是倉儲會員制量販店的 Sam’s Club 在奧克拉荷馬州的米德 偉斯特市(Midwest City)成立。1993 年,在好市多(Costco)成立的十週年,決 定與 Price Club合併成為普來勝(PRICECOSTCO)公司,1998 年公司正式將它的 名稱從普來勝改為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Costco company Inc.)。

好市多公司於 1997 年進入台灣市場,與大統集團合資在高雄成立台灣第一 家好市多,並於 1999 年於內湖成立第二家好市多,隨後分別於 2000 年和 2005 年在汐止與中和成立第三、第四家店,預計 2007 年 11 月第五家台灣分店在台中 開幕。其中 2006 年內湖店的年營業額高達 48.6 億,再次蟬聯量販店年營業額最 高的寶座。

二、經營宗旨

好市多曾被 Charles Munger,Warren Buffett 的長期事業夥伴和好市多董 事稱之為:「我尊敬 Wal-mart,但是我更尊敬好市多,現代資本主義的罪惡幾乎 不曾出現在好市多當中。」另一方面,好市多也曾經被華爾街分析師批評為:「當 好市多的顧客和員工似乎比當它的股東還好。」

好市多之所以有這樣的聲譽,完全來自於它獨特的經營宗旨所造成的,也能 讓人瞭解好市多的核心價值為何:

1. 遵守法律-Obey the law

遵守法令看似為一種基本的要求,但是對量販店來說,土地的取得和利 用是充滿模糊與爭議的空間。例如台灣最早的量販店業者萬客隆就曾經 因為使用土地違法而遭受斷水斷電。好市多堅持在台灣土地之取得,必 須完成合法程序才能進行設店工作。

2. 關心顧客-Take care of our members

由於好市多的會員是須繳納年費才能進入購物的,而會員的會員費是好 市多收入的一大項目,故好市多必須提供良好的服務以維持顧客續卡 率,好市多提出了無條件雙重保證:

在商品方面:任何在好市多賣場所購買的商品,除附有原製造廠商的保 證書外,並享有好市多全額退款的保證。

在會員方面:於會員卡有效期限內的任何時候,會員若不滿意可以取消 會員卡,將退還全額會員費。

3. 關心員工-Take care of our employees

Jim Sinegal 曾經如此告訴 Inc.雜誌:「如果你雇用好的人才,給他們 好的工作,付給他們好的薪資,一般來說,好的事情就會發生。」而事 實證明,好市多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離職率比業界平均低許多,而員工 偷竊店內商品的情況也比較少,而每位員工的平均營業額在業界中也是 遙遙領先。

4. 尊重廠商-Respect our vendors

好市多把供應商視為合作伙伴關係,而不像大部分量販店採取各種上架 費、回饋金等制度,使供應商樂於將其本身最佳之商品與服務提供給好 市多,且易於維持長期合作關係,對於好市多、供應商、會員三方皆為 三贏的關係。

5. 回報股東-Reward our shareholders

與一般企業不同,好市多將回報股東列為最後一條。而這也是來自於

Jim Sinegal 的理念:「我們認為,當照顧好顧客和員工,長期而言,股東 就會獲得報酬。我們不會為了一季的營收,就做出破壞公司組織結構,以及 我們代表信念的事情。」

三、會員制度

目前台灣的會員制度分為如表 4-8 兩種:

商業會員卡享有一張免費家庭卡,每張商業主卡之下可申請最多 6 張商業副 卡,商業副卡每張為新台幣 $500 元。金星會員卡享有一張免年費之家庭卡。而 目前台灣好市多和中國信託銀行推出聯名卡,並可享有使用聯名卡累積金幣的顧 客忠誠計畫。

第二節 好市多的行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