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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教師的角色任務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師資培育教師的角色任務

本研究之研究參與者選定為教育大學中之師資培育教師,因此本節將針 對教育大學中師資培育教師之角色任務為何,以及其與一般大學教師角色任 務的不同點加以說明。

壹、 教育大學中師資培育教師之角色任務與特質 一、教育大學中師資培育教師之角色任務

美國教育測驗服務社(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於2002年6月所發表的

「國家的優先次序:美國人對教師素質的說法」(A National Priority : Americans Speak on Teacher Quality)調查報告發現:所有的團體 — 成人、

教育工作者、政策制定者都認為教師教學品質在決定教育品質上扮演關鍵的 角色(引自吳清山,2006)。因此,教師素質優良與否,決定教育品質優劣,

而師資培育教師則是培育優秀師資關鍵之所在。

師資培育教師(teacher educator)包括:教授教育基礎科目以及教育方法科 目之教師群,其教授對象均是未來欲從事教育工作者(柯志恩,2002)。美 國學者專家在教育領域中探討有關教師、學生以及兩者間互動關係的研究相 當有貢獻,但對於「教師的教師」之探討與批判,可說是近十年才開始萌芽

(柯志恩,2002)。美國師資教育學院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of Teacher Education,簡稱 AACTE)在 1985 年為建立全國師資培育教師的檔 案資料,而進行為期八年的師資培育大規模系統研究計畫(Research About Teacher Education,簡稱 RATE),而研究調查內容中將師資培育教師之工作 內涵部分分為教學、研究以及服務三方面(Ducharme & Ducharme,1996)。

我國大學法總則第一條:「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 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因此,大學教師的主要任務包括三項:「教 學」、「研究」以及「服務」;師資培育法第二條:「師資培育應著重教學 知能及專業精神之培養,並加強民主、法治之涵泳與生活、品德之陶冶」。

而師資培育機構一方面是大學,另一方面又是師資培育的單位,具有雙重的 性質,因此,師資培育者不但要完成教學、研究與服務三大角色任務,對於 培育優良教師更負有重責。

而以下將對教學、研究與服務三大角色任務做一說明:

(一)教學任務方面

師資培育教師必須兼具教學、研究與各項服務的多元能力。換言之,師 資培育教師往往需要兼顧多項不同任務,其中包括:師資培育課程規劃、課 程設計與實務教學、執行專業領域的各項研究計畫、參與校務研究計畫以及 辦理師資培育機構執行相關之實習輔導與地方輔導行政工作等(鍾任琴、賴 羿蓉,2003)。且有些師資培育教師必須兼任學校行政、學術單位主管或專任 老師,使得師資培育機構的教師比一般教師承擔更多行政或教學業務工作,

此些因素,讓教師教學負擔更顯沈重,甚至讓行政以及服務績效也產生低落 現象(柯志恩,2002;鍾任琴、賴羿蓉,2003)。而在教學型式上,RATE(1996) 的資料中顯示,師資培育教師與其他高等教育的教授群一樣,以講述方式為 主,小組討論或請學生報告為輔。

(二)研究任務方面

依據柯志恩(2002)所言,各學校現有教師大多以具有國內、外教育博

士之年輕副教授及助理教授居多,具有活力,富有研究精神,但因為教學負 擔沈重,長期以來不利於研究與教學。而 Ducharme & Kluender(1990)的研 究中指出,若屬負責師資培育實習督導的教師,則花較少時間在研究工作上,

因為他們被期待的角色是實務及服務,而非研究。但在於 RATE(1996)的研究 中,卻顯示不一樣的研究結果,其研究中發現,在開設有博士班的師資培育 組織內,教師群對研究工作投注較多心力,將近 77%的教授每年均會有論文、

有著作發表;如果僅在開設大學課程的機構內,則只有 25%的教師會每年提 出研究報告,此結果顯現,教師對研究工作的要求,會因所處學校環境的不

同而有所差異。

(三)服務任務方面

大部分的師資培育教師,在教學領域內所從事的服務工作,以實習督導 以及對地方中、小學教育提供諮詢為最多(柯志恩,2002;溫其純,2000;

Ducharme & Ducharme, 1996)。沒有負責實習督導的教師,平均每個星期花費 1 小時從事與教學相關的服務;而有負責實習督導之教師,則每星期約花 10~13 個小時,在與實習相關的實務上(RATE, 1996)。而 Reynold 在 1995 年時發現,越是資歷淺、特別是女性,越容易被要求去負起整個師資培育服 務性質的事物。

根據上述論點可知,無論在國內或國外,教師工作內容幾乎皆是教學、

研究以及服務三方面,但究竟這其中該如何取捨?以及教師應該如何將自己 身份定位合宜?相信這些是必須透過教師本身信念而決定。

除了上述角色任務外,教育大學師資培育者亦面臨師資多元化後產生的 衝擊。師範學院為師資培育機構之一,其於 2005 年 8 月改制為教育大學。在 教育大學的師資培育者,除了負有上述教學、研究與服務的任務之外,目前 也面臨外在環境衝擊而必須做出適時的調整。由於受到師資多元化政策之影 響,教育部陸續開放多所大專院校成立國小學程,因而造成市場上產生供需 不滿足之現象。而日前教育部公布核減師資培育招生名額之標準,以 93 學年 度(21,805 人)核定額度為基礎,規劃 3 年(96 年)內至少減少師資培育招生 數達 50%以上,而 95 年度師資培育之招生名額仍有 14,342 人之多(教育部,

2007)。由此觀之可知,現在教育大學已非培育國小師資之主流,且每年畢 業生人數甚多,透過許多因素的交互影響,間接迫使教育大學學生也必須在 開放多元的社會中競爭,而不再享有從前畢業後分發工作的保障。因此,教 育大學中的師資培育者也要做心態的調整,不但要兼顧到身為大學教授培育

人才、學術研究等任務,還要意識到師資培育的變革,進而提升師資培育教 學的素質。

二、教育大學中師資培育教師之特質

大學成立於中古世紀的歐洲,原本為學者所組成,其目的為互相攻研切 磋學問,享有很大的學術自由。大學成立之初,受到當時「基爾特」(Guild)

組織很大的影響,視教授如師傅,學生為學徒,師徒一起侵淫於學術的研究 與知識的授受之中。而在師徒制中,師徒一起,學徒在耳提面命之下,假以 時日就成為教師。但大學創立之初,教師尚未成為一種專業,等人們覺察教 師也需要接受特別訓練,又另成立機關或學校專責培訓,為師範教育的由來,

可見教師專業有異於其他專業(林生傳,1997)。而師資培育教師也有其獨特 特質和教師養成理論,其可分為五種理論(林生傳,1997)以下將分別敘之:

(一)人格特質論:是篩選教師的重要門檻,其重視教師之成功源自於個 人特別具有的人格特質。所謂教師型的人格即是具備了愛心、熱忱、善於表 達、較為容易感受到別人的心情以及較容易影響別人的觀念與作法等等,具 備這些特質的人更適合擔任教師工作。

(二)教師社會化理論:認為教師社會化是教師內化或認同於教師專業文 化的過程。亦即,教師透過模仿、認同等歷程中學習並獲得專門知識與技能,

形成專業規範、倫理和精神,建立正確的自我觀念與教師角色,表現適當的 教學態度與角色行為的歷程(高強華,1996)。

(三)教學行為與技術理論:是強調教師的培養首重行為的改變、技巧的 訓練與技能的培養。根據學習與教學互動行為的研究發現,教師可以藉由可 決定教學結果的重要行為與技巧,設計為教材,並教導學生。等學生熟悉此 技能並且會運用後,如:何時發問、何時引導、如何回饋?等等技術,自然 能勝任教師的工作(林生傳,1997)。

(四)認知發展理論:以為教師的專業是知的內容以及知的形式與結構的

不斷重組與調適。強調認知是一種建構作用,作結構性的發展,循序漸進,

促進認知發展必須循認知結構的程序與原理來進行。而師資培育教師應該如 何協助準教師形成概念,並作思考與探究,將依此理論而循。

(五)人格統整理論:認為優良教師不僅是技巧的嫻熟,也不僅是認知的 發展,而是知、情以及技能合一,作一統整的發展。並逐次發展到較為完整,

較為理想的模式,最後是自我與他人以及環境合而為一。

依此可知,人格特質論為篩選合格教師的第一道防線,其過濾了一些在 個人特質上不適合擔任教師的人,而師資培育教師通過人格特質論的篩選 後,是較具有愛心、熱忱、善於表達等等適合擔任教師的個人人格特質,因 而也較具有願意奉獻的心;而藉由教師社會化理論中可得,師資培育教師透 過模仿、認同等結構性經驗中學習到專門知識與技能,並且漸漸形成自己的 專業以及建立自己認同的教師角色與教學信念;在教學行為與技術理論裡瞭 解,師資培育教師需具備並能熟悉與運用一些教學技巧,例如:何時發問、

如何發問、如何引導、如何作結束?等等技術,此些技術使師資培育教師教 學工作更加得心應手,自然能更加勝任教師的工作;至於透過認知發展理論 的師資養成,使得師資培育教師成為專家教師,其擁有統整的概念性知識

(conceptual knowledge)集組,這些概念性知識內涵非常豐富,概念間有協 調性,具高度組織化,讓教學內容可依照認知建構的程序與原理來進行;最 後則是經由人格統整理論,強化教師本身的專業知識、技能以及專業精神,

以成為一位足以成為準教師楷模之優良教師。而所謂優良教師是指「經由專

以成為一位足以成為準教師楷模之優良教師。而所謂優良教師是指「經由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