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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之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幼兒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之相關研究

本節分成三個部份,分別針對注意力及過動的意涵,以及幼兒背景變項與其注意力及 過動現象之相關研究進行說明。

一、 注意力的意涵

以下針對注意力的定義、注意力的功能與重要性,以及注意力的分類三個部分,進行 文獻探討。

(一) 注意力的定義

關於注意力的定義,各家學者有許多不同的解釋。駱明潔與潘意鈴(2013)提出,「注 意力」為一種心智活動的分配,個體在有意識的情況下,從眾多刺激中只選擇一個或一部 份取反應,從而獲得知覺經驗,並調整自己行為,它的本質是意識的聚集、集中。關則富

(2010)將「注意力」定義為,我們從大量訊息當中,主動處理其中有限訊息的方法。鄭 昭明(2006)提出,外在的刺激訊息進入大腦中,感覺訊息的登錄會優先進行處理,接著 才會由大腦進行後續的處理,此歷程稱「注意力」。Strayer, Drews and Johnston (2003)提出:

「注意」是一個心理學概念,屬於認知過程的一部分,是一種導致局部刺激的意識水平提 高的知覺之選擇性集中。例如:側耳傾聽某人說話時,會忽略房間內其他人的交談;或者 在開車時接聽手機,容易無法注意車況做出立即的反應。

研究者參考國內外相關文獻後,將學者專家提出之注意力,整理於表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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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1

Wright and Ward (2008)

可以區分為「外顯性注意」與「內隱性注意」,「外顯性注意」是 指直接把感覺器官轉向外界刺激來源的動作。「內隱性注意」是對 幾個可能的感覺刺激中的一個產生知覺集中的行為,被認為是一 個對感覺全景的特定部分之信號進行增強的神經過程。

Strayer, Drews and Johnston

(2003)

是一個心理學概念,屬於認知過程的一部分,是一種導致局部刺 激的意識水平提高的知覺之選擇性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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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若孩子無法維持他們的注意力,這往往會對他們的人際關係及

有關注意力的分類依學者的觀點不同而不同(James, 2007; Light et al., 1996; Posner, 學者

1994)。胡永崇(2001)將注意力分為六個向度,包括:速度、廣度、集中度、持續度、選 擇性和切換性等六個。周台傑、邱上真與宋淑慧(1993)將注意力區分為選擇性、持續性、

分離性、轉移性與自動性,共五個向度。Kassai, Nakagome, Iwanami and Fukuda(2001)將注 意力歸納為選擇性注意力、分離性注意力及持續性注意力三向度。

研究者參考國內外相關文獻後,將學者專家提出之注意力的分類,整理於表 2-2-3。

表 2-2-3 注意力的分類

由以上文獻得知,「注意」是一種導致局部刺激的意識水平提高的知覺之選擇性集中 (Strayer, et al., 2003),且對幼兒的學習非常重要,它是認知功能發展的基石,若孩子無法維 持他們的注意力,可能會對他們的人際關係及學習狀況造成負面影響(鄭雅斤、賴世炯,

2012)。

(四) 注意力不足的現象

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2013)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指出注意力不足包含以 學者

(年代) 注意力之分類

胡永崇

(2001)

為六個向度,包括:速度、廣度、集中度、持續度、選 擇性和切換性等六個。

周台傑等人

(1993)

區分為選擇性、持續性、分離性、轉移性與自動性,共 五個向度。

Kassai et al.

(2001)

可歸納為選擇性注意力、分離性注意力及持續性注意力 三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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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症狀:

1. 經常粗心大意,不注意細節,造成功課及其他活動中許多錯誤。

2. 無法持續注意力。

3. 心不在焉,有聽沒有到。

4. 交代的事無法完成。

5. 無法安排工作或散慢,要人提醒才能完成。

6. 逃避或排斥須專心的工作,如做功課。

7. 常掉東掉西。

8. 易被外界吸引而分心。

9. 常需要被提醒每天要做的事。

二、 過動的意涵

以下針對過動的定義、過動的症狀,以及過動對幼兒的影響三個部分,進行文獻探討。

(一) 過動的定義

劉昱志等人(2006)提出,注意力缺失過動症主要症狀之一就是過動。美國精神醫學 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2013)指出「過動」

的症狀易出現在注意力缺失過動症(ADHD)的個案上,指的是在表現上有活動過多的動 作,包括:愛講話、動個不停、時常走動且無法安靜下來,而且他們的活動通常會與其當 下的情境無關。過動的孩子看起來總是忙個不停或一直在動,他們衝來衝去摸或玩所有看 到的東西,或是不停地說話,吃飯、上課或聽故事時要他們靜靜坐著是有困難的,他們在 座位上扭來扭去、動來動去或是起來走動,他們也可能抖腳、摸每樣東西,或敲鉛筆發出 聲音,過動的青少年或成人內在會感覺浮躁不安,他們時常表示需要忙碌,而且可能嘗試 同時做好幾件事情。

(二) 過動的症狀

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2013)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指出過動包含以下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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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坐位上無法安靜地坐著,身體動來動去。

2. 在課堂中或其它須乖乖坐好的場合,時常離席、坐不住。

3. 在教室或活動場合中不適當地跑、跳及爬高等(在青少年或成人可僅限於主觀感覺到不 能安靜)。

4. 無法安靜地參與遊戲及休閒活動。

5. 經常處於活躍狀態,或常像「馬達推動」般四處活動。

6. 經常說話過多。

7. 問題尚未問完前,便搶先答題。

8. 不能輪流等待(在需輪流的地方,無法耐心地等待)。 9. 常中斷或干擾其他人(如:貿然插嘴或打斷別人的遊戲)。 (三) 過動對幼兒的影響

美國精神醫學會(2013)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指出,過動的孩子較容易產 生對抗性、個性頑強、不服從、常發脾氣,或愛打架,他們常和大人爭執而且拒絕服從,

這些小孩也可能會說謊或偷東西、與他人打架或威脅欺負他人。另外,過動的孩子也可能 產生學習障礙,包括:無法瞭解特定的聲音或單字,或是難以用語言表達自己,在學齡後,

也可能出現閱讀或拼音障礙、書寫障礙,以及數學障礙。

研究者參考美國精神醫學會(2013)及劉昱志等人(2006)提出的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中文版量表(SNAP-IV)後,自編「幼兒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量表」,並由幼兒主要照顧者 觀察幼兒最近一週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後,記錄於量表中。

三、 幼兒背景變項與其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之相關研究

研究者針對幼兒背景變項(幼兒性別、年齡、居住地區,以及照顧者與幼兒的關係、

照顧者年齡、照顧者教育程度)與幼兒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之相關研究進行分析及探討。

(一) 幼兒性別

研究者參考國內相關實證研究,發現幼兒性別與其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會有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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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陳佩湘(2014)以中部地區 799 位 3-6 歲幼兒為研究對象,發現女生的「選擇性」、「持

由表 2-2-4 之實證研究可得知,大部分研究都指出女生的注意力及情緒發展比男生好

(陳佩湘,2014;張茹茵,2014;葉芳瑜,2011;張馨云,2009;林彥君,2003),但也有 研究發現,學齡前幼兒的分心行為與情緒問題(包括:過動問題、攻擊行為、內化問題)

不會因性別不同而有所差異(李玉芳,2008;邱郁雯,2003)。「分心」行為指的是,幼兒 會時常發呆,注意力不集中,在活動進行時容易受其它事物干擾,會東張西望,無法專注 於某一事物上(張茹茵,2014;鄭雅婷,2006;祝惠霖,2008)。而在本研究中,研究者欲 針對中部地區 3-6 歲的幼兒為研究對象,了解男孩與女孩之間,在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

是否存在顯著差異。

(二) 幼兒年齡

研究者參考國內相關實證研究,發現幼兒年齡與其注意力及過動現象,會有所差異。

陳佩湘(2014)以中部地區 799 位 3-6 歲幼兒為研究對象,發現年紀大的幼兒在「選擇性」、

「持續性」及「分配性」注意力均明顯優於年紀小的幼兒。葉芳瑜(2010)針對苗栗縣國 小附設幼兒園 2-7 歲的幼兒進行研究,研究發現,幼兒年紀越大,專注調節能力越好。蔣 雅琳(2005)針對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之大班幼兒進行研究,發現幼兒年齡越大,其注意 力及情緒調節能力都越好。張茹茵(2014)以中部地區 3-6 歲幼兒為研究對象,發現「5 及 6 足歲」的幼兒,其在「分心」行為的表現上,低於「4 足歲」的幼兒。但也有學者發現,

幼兒的行為與情緒問題(包括:過動問題、攻擊行為、內化問題)不會因幼兒年齡不同而 有所差異(邱郁雯,2003)。研究者將幼兒年齡與其注意力及過動之相關研究結果整理於表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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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5

(三) 幼兒居住地

陳佩湘(2014)以中部地區 799 位 3-6 歲幼兒為研究對象,發現南投縣幼兒之學習專 注力總分,明顯高於彰化縣的幼兒。張茹茵(2014)針對中部地區 3-6 歲幼兒進行問卷調 查,研究發現幼兒之「分心」行為會因為不同居住地而有所差異,苗栗縣(市)的幼兒,

其在分心的行為表現上低於南投縣(市)的幼兒。李玉芳(2008)針對高雄縣市 4-6 歲幼 兒進行問卷調查,研究發現「幼兒居住地」在其分心行為上無顯著差異。駱明潔與潘意鈴

(2013)在學齡前幼兒睡眠品質與學習注意力之關聯性探究,以臺中市公私立幼兒園 3-6 歲的幼兒為研究對象,研究發現臺中市幼兒學習專注力之現況,居於中上程度,但此研究 只針對臺中市單一縣市,無法瞭解幼兒居住地區與注意力發展的關聯性。此外,目前沒有 研究探討幼兒居住地與其過動現象之關聯。

本研究將探討中部地區 3-6 歲的幼兒在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是否會因為居住縣市 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四) 照顧者與幼兒的關係

陳佩湘(2014)以中部地區 799 位 3-6 歲幼兒為研究對象,發現照顧者為母親之幼兒,

其在「選擇性」、「持續性」及「分配性」注意力的分數,均明顯優於照顧者為父親之幼兒。

但是,目前也沒有研究探討幼兒與主要照顧者關係與其過動現象之關聯。張茹茵(2014)

針對中部地區 3-6 歲幼兒進行問卷調查,研究發現幼兒之「分心」行為不會因為「主要照 顧者」不同而有所差異。

本研究中,研究者欲針對中部地區 3-6 歲的幼兒為研究對象,了解主要照顧者與幼兒

本研究中,研究者欲針對中部地區 3-6 歲的幼兒為研究對象,了解主要照顧者與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