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依據研究問題及研究結果,整理歸納為以下六點,其內容分別描述 如下:
一、 中部地區幼兒使用 3C 產品整體情況屬中等偏佳的程度,使用情 況中以「時間」面向最佳,其次依序為「方式」 、 「種類」及「原 因」
中部地區幼兒使用 3C 產品的「種類」、「原因」、「方式」、「時間」及「總量 表」,得分由高而低依序為「原因」、「種類」、「方式」及「時間」,幼兒使用 3C 產品「原因」單題平均數最高;其次為幼兒使用 3C 產品的「種類」;其後是幼 兒使用 3C 產品的「方式」;最後是幼兒使用 3C 產品的「時間」,單題平均數最 低,介於「每日平均 0 小時」與「每日平均 0.1-2 小時」之間,屬於偏佳的程度。
「幼兒使用 3C 產品的整體情況」屬於中等偏佳的程度。
二、 中部地區幼兒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屬中等偏低程度
中部地區幼兒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得分由高而低依序為「過動現象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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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及「注意力不足分量表」,「總量表」,研究結果顯示中部地區幼兒在「注意 力不足」、「過動現象」兩個層面及整體表現,均屬於中等偏低的程度。
三、 幼兒會因背景變項之「幼兒年齡」、 「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而 在使用 3C 產品情況上有所差異
中部地區幼兒會因背景變項之「幼兒年齡」不同,對其使用 3C 產品「種類」
及使用 3C 產品「時間」有所差異;會因「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不同,對其使 用 3C 產品「種類」、使用 3C 產品「時間」及「總量表」上有所差異,其結果歸 納如下:
(一) 幼兒年齡
3 足歲幼兒使用 3C 產品「種類」少於 5 足歲幼兒; 3 足歲及 4 足歲幼兒使 用 3C 產品「種類」皆少於 6 足歲幼兒;同時,3 足歲及 4 足歲幼兒使用 3C 產品
「時間」皆短於 6 足歲幼兒。
(二) 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
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為「大學(含)以上」之幼兒與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為
「高中職(含)以下」之幼兒相比較,前者使用 3C 產品情況之「種類」較少、
「時間」較短、「使用 3C 產品情況總量表」較佳。
四、 幼兒會因個人「性別」之背景變項而在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 上有所差異
中部地區幼兒會因「性別」不同,對其在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上有所差異,
男孩的「注意力不足」、「過動現象」及「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總量表」皆比女 孩明顯。
五、 幼兒「使用 3C 產品情況」與其「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呈現 低度正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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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區幼兒使用 3C 產品「原因」與「注意力不足分量表」之關聯性,呈 現低度正相關。幼兒使用 3C 產品「方式」與「注意力不足分量表」、「過動現象 分量表」及「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總量表」之關聯性,呈現低度正相關。幼 兒「使用 3C 產品情況」與其「注意力不足分量表」、「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總 量表」呈現低度正相關。
六、 幼兒之「性別」 、 「年齡」 、 「使用 3C 產品方式」或「使用 3C 產 品原因」可以預測其注意力不足或過動現象
幼兒之「性別」、「年齡」、「使用 3C 產品方式」或「使用 3C 產品原因」可 以預測其注意力不足或過動現象,分別以「注意力不足」、「過動現象」及「注意 力不足及過動現象總量表」說明如下:
(一) 注意力不足
幼兒「使用 3C 產品方式」、「幼兒性別」、「使用 3C 產品原因」為「注意力 不足」之預測因子,其中幼兒「使用 3C 產品方式」為最佳預測因子。
(二) 過動現象
幼兒「使用 3C 產品方式」、「幼兒性別」、「幼兒年齡」為「過動現象」之預 測因子,其中幼兒「使用 3C 產品方式」為最佳預測因子。
(三) 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現象總量表
幼兒「使用 3C 產品方式」、「幼兒性別」、「使用 3C 產品原因」為「注意力 不足及過動現象總量表」之預測因子,其中幼兒「使用 3C 產品方式」為最佳預 測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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