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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社會能力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幼兒社會能力之差異分析

本節以獨立樣本T 檢定(Independent Sample t-test)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去探討不同背景的家長(包含城鄉地區、母親族群、母親年齡、父親教育程 度、母親教育程度、父親職業、母親職業、家庭收入、父親族群、家庭型態、幼兒年 齡、幼兒性別、出生序、子女數等),在幼兒社會能力(包含利他行為、合群合作、互 動行為、禮貌、獨立自主及整體)之差異情形。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 F 檢定達顯著

(設α = .05),則進行事後比較。

壹、城鄉地區

針對整體幼兒社會能力,採 T 檢定,探討位處在台北市、台東縣的母親,在本測 驗得分的差異情形如表34。研究結果發現位處台北市、台東縣的母親在判斷整體幼兒 社會能力的表現上未達顯著差異(t = -0.85,p > .05)。

再者,不同城鄉地區的受訪母親在判斷「幼兒社會能力」其他各個分層面的 T 檢 定皆未達統計顯著,表示在幼兒的「利他行為」、「合群合作」、「互動行為」、「禮貌」

與「獨立自主」中,不同城鄉地區的受訪母親得分平均數皆未達顯著差異(t = 0.10,

p > .05;t = -1.15,p > .05;t = -1.05,p > .05;t = -0.66,p > .05;t = -0.98,p > .05)。

表34

城鄉地區在幼兒社會能力上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層面 城鄉地區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利他行為 台北市 384 3.71 0.80 0.10 .923

台東縣 66 3.70 0.87

合群合作 台北市 384 3.99 0.76 -1.15 .254 台東縣 66 4.08 0.61

互動行為 台北市 384 4.04 0.72 -1.05 .292 台東縣 66 4.14 0.70

禮貌 台北市 384 3.85 0.71 -0.66 .508 台東縣 66 3.91 0.65

(續下頁)

 

表34(續)

層面 城鄉地區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獨立自主 台北市 384 3.86 0.67 -0.98 .328

台東縣 66 3.95 0.65

整體幼兒社會能力 台北市 384 3.89 0.59 -0.85 .394 台東縣 66 3.96 0.57

本研究顯示,幼兒社會能力在不同「城鄉地區」中,台北市與台東縣的「幼兒社 會能力」無顯著差異。可能是因為學齡前階段,不同「城鄉地區」並非是影響幼兒社 會能力的因素之一。

貳、母親年齡

針對整體幼兒社會能力,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探討不同年齡(「35 歲以下」、「36-40 歲」與「41-55 歲」)的受訪母親,在本測驗得分的差異情形如表 35。研究結果發現不 同年齡的受訪母親在判斷整體幼兒社會能力的表現上未達顯著差異(F = 2.81,p

> .05)。

但是在幼兒的「利他行為」中,不同年齡的受訪母親在得分平均數達顯著差異(F

= 3.84,p < .05),為進一步了解不同年齡之間的差異情形,接著進行事後比較,年齡 為「41-55 歲」之母親的得分(M = 3.86,SD = 0.74)高於年齡為「35 歲以下」的母 親分數(M = 3.58,SD = 0.82)。

然而,不同年齡的受訪母親在判斷「幼兒社會能力」其他各個分層面的 F 檢定皆 未達統計顯著,表示在幼兒的「合群合作」、「互動行為」、「禮貌」與「獨立自主」中,

不同年齡的母親得分平均數皆未達顯著差異(F = 1.99,p > .05;F = 0.99,p > .05;F

= 2.49,p > .05;F = 1.20,p > .05)。

表35

母親年齡在幼兒社會能力上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層面 母親年齡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事後比較 利他行為 (1)35 歲以下 136 3.58 0.82 3.84* .022 3>1

(2)36-40 歲 197 3.71 0.83

(3)41-55 歲 117 3.86 0.74

(續下頁)

 

表35(續)

層面 母親年齡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事後比較 合群合作 (1)35 歲以下 136 3.90 0.79 1.99 .137

(2)36-40 歲 197 4.06 0.72

(3)41-55 歲 117 4.03 0.70 互動行為 (1)35 歲以下 136 3.99 0.74 0.99 .372

(2)36-40 歲 197 4.08 0.74

(3)41-55 歲 117 4.10 0.65

禮貌 (1)35 歲以下 136 3.75 0.70 2.49 .084

(2)36-40 歲 197 3.90 0.69

(3)41-55 歲 117 3.91 0.70

獨立自主 (1)35 歲以下 136 3.80 0.66 1.20 .304

(2)36-40 歲 197 3.89 0.67

(3)41-55 歲 117 3.92 0.67 整體幼兒社會

能力

(1)35 歲以下 136 3.80 0.59 2.81 .061

(2)36-40 歲 197 3.93 0.59

(3)41-55 歲 117 3.97 0.58

*p< .05, ** p< .01, ***p< .001

本研究顯示,在不同「母親年齡」中,「整體幼兒社會能力」未達顯著差異。這與 林婉玲(2009)研究台中地區父母教養方式與幼兒社會能力之關係的研究結果不同,

林婉玲(2009)研究結果顯示,不同父母年齡之幼兒,其社會能力有顯著差異。可能 的原因,是因為如果母親年齡越大,其幼兒社會能力有可能會有所不同。

參、父親教育程度

針對整體幼兒社會能力,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探討配偶 學歷不同(高中(職)畢業或以下、專科畢業、大學畢業、碩博士畢業)的受訪母親,

在本測驗得分的差異情形如表36。研究結果發現配偶學歷不同的受訪母親在判斷整體 幼兒社會能力的表現上未達顯著差異(F = 0.43,p > .05)。

再者,配偶學歷不同的受訪母親在判斷「幼兒社會能力」其他各個分層面的 F 檢 定皆未達統計顯著,表示在幼兒的「利他行為」、「合群合作」、「互動行為」、「禮貌」

與「獨立自主」中,配偶學歷不同的受訪母親得分平均數皆未達顯著差異(F = 1.12,

p > .05;F = 0.63,p > .05;F = 0.26,p > .05;F = 0.32,p > .05;F = 1.10,p > .05)。

表36

父親教育程度在幼兒社會能力上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層面 父親教育程度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利他行為 (1)高中(職)畢業或以下 89 3.64 0.82 1.12 .340

(2)專科畢業 92 3.65 0.88

(3)大學畢業 150 3.81 0.68

(4)碩士、博士畢業 118 3.71 0.87

合群合作 (1)高中(職)畢業或以下 89 4.05 0.66 0.63 .594

(2)專科畢業 92 4.06 0.75

(3)大學畢業 150 3.99 0.71

(4)碩士、博士畢業 118 3.94 0.82

互動行為 (1)高中(職)畢業或以下 89 4.01 0.67 0.26 .854

(2)專科畢業 92 4.08 0.68

(3)大學畢業 150 4.09 0.70

(4)碩士、博士畢業 118 4.04 0.80

禮貌 (1)高中(職)畢業或以下 89 3.82 0.64 0.32 .812

(2)專科畢業 92 3.85 0.74

(3)大學畢業 150 3.90 0.65

(4)碩士、博士畢業 118 3.84 0.76

獨立自主 (1)高中(職)畢業或以下 89 3.79 0.61 1.10 .347

(2)專科畢業 92 3.83 0.69

(3)大學畢業 150 3.93 0.66

(4)碩士、博士畢業 118 3.90 0.70 整體幼兒社會

能力

(1)高中(職)畢業或以下 89 3.86 0.54 0.43 .736

(2)專科畢業 92 3.89 0.61

(3)大學畢業 150 3.94 0.55

(4)碩士、博士畢業 118 3.89 0.66

本研究顯示,幼兒社會能力在不同「父親教育程度」中,「幼兒社會能力」無顯著 差異。可能是因為學齡前階段,不同「父親教育程度」並非是影響幼兒社會能力的因 素之一。

 

肆、母親教育程度

針對整體幼兒社會能力,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探討不同學歷[高中(職)畢業或 以下、專科畢業、大學畢業、碩博士畢業]的受訪母親,在本測驗得分的差異情形如 表37。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學歷的受訪母親在判斷整體幼兒社會能力的表現上未達顯著 差異(F = 2.19,p > .05)。

但是在幼兒的「互動行為」中,不同學歷的受訪母親在得分平均數達顯著差異(F

= 2.72,p < .05),為進一步了解不同學歷之間的差異情形,接著進行事後比較,不同 學歷組間的母親分數均無顯著差異存在(p > .05),代表四個學歷類別的分組兩兩之間 並無明顯差異。

然而,不同學歷的受訪母親在判斷「幼兒社會能力」其他各個分層面的 F 檢定皆 未達統計顯著,表示在幼兒的「利他行為」、「合群合作」、「禮貌」與「獨立自主」中,

不同學歷的母親得分平均數皆未達顯著差異(F = 2.14,p > .05;F = 1.63,p > .05;F

= 1.15,p > .05;F = 2.29,p > .05)。

表37

母親教育程度在幼兒社會能力上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層面 母親教育程度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事後比較 利他行為 (1)高中(職)畢業

或以下

108 3.79 0.84 2.14 .095

(2)專科畢業 107 3.54 0.85

(3)大學畢業 167 3.77 0.73

(4)碩士、博士 畢業

68 3.72 0.87 合群合作 (1)高中(職)畢業

或以下

108 4.12 0.69 1.63 .183

(2)專科畢業 107 4.01 0.69

(3)大學畢業 167 3.98 0.77

(4)碩士、博士 畢業

68 3.87 0.79

(續下頁)

 

表37(續)

伍、父親職業

針對整體幼兒社會能力,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探討配偶職業不同(「農林漁牧工 作人員」、「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事務工作人員」、「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民 意代表、行政主管、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專業人員」)的受訪母親,在本測驗得分的 差異情形如表38。研究結果發現配偶職業不同的受訪母親在判斷整體幼兒社會能力的 表現上達顯著差異(F = 2.40,p < .05)。為進一步了解不同職業之間的差異情形,接 著進行事後比較,得知其結果,不同職業組間的母親分數均無顯著差異存在(p > .05),

代表五個職業類別的分組兩兩之間並無明顯差異。

但是在幼兒的「禮貌」中,配偶職業不同的受訪母親在得分平均數達顯著差異(F

= 3.84,p < .01),為進一步了解不同學歷之間的差異情形,接著進行事後比較,配偶 為「事務工作人員」之母親的得分(M = 4.01,SD = 0.68)高於配偶為「技術員及助 理專業人員」的母親分數(M = 3.59,SD = 0.71)。

在「利他行為」、「合群合作」、「互動行為」與、「獨立自主」中,配偶族群不同的 母親得分平均數未達顯著差異(F = 2.30,p > .05;F = 2.09,p > .05;F = 0.84,p > .05;

F = 0.79,p > .05)。

表38

父親職業在幼兒社會能力上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層面 父親職業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事後 比較 利他行為 (1)農林漁牧工作人員 51 3.73 0.79 2.30 .058

(2)服務工作人員及售 貨員

49 3.63 0.82

(3)事務工作人員 61 3.85 0.79

(4)技術員及助理專業 人員

48 3.43 0.82

(5)民意代表、行政主 管、企業主管及經理 人員、專業人員

240 3.76 0.79

(續下頁)

 

表38(續)

表38(續)

陸、母親職業

表39(續)

表39(續)

層面 母親職業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整體幼兒社

會能力

(1)農林漁牧工作人員 16 4.02 0.61 0.37 .829

(2)服務工作人員及售 貨員

151 3.93 0.56

(3)事務工作人員 108 3.87 0.67

(4)技術員及助理專業 人員

32 3.91 0.59

(5)民意代表、行政主 管、企業主管及經理 人員、專業人員

143 3.88 0.56

本研究顯示,幼兒社會能力在不同「母親職業」中,在整體幼兒社會能力的表現 上未達顯著差異。這與蕭明潔(2010)研究該怎麼教才好?家長教養行為對學前幼兒社 會能力的影響的研究不同,蕭明潔(2010)研究結果發現不同社經背景的家長其幼兒 社會能力有顯著差異。也與林孟螢(2009)探究學齡前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父母教 養態度與幼兒社會能力之比較研究不同,林孟螢(2009)研究結果顯示,父母親的社 經地位會影響幼兒的社會能力,可能是因為,母親的社經地位及職業較高,其幼兒社 會能力會有所不同。

柒、家庭收入

針對整體幼兒社會能力,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探討不同家庭收入(「低於25,000 元」、「25,001 元-35,000 元」、「35,001 元-50,000 元」、「50,001 元-75,000 元」、「75,001 元-100,000 元」、「100,001 元-150,000 元」與「150,001 元以上」)的受訪母親,在本測 驗得分的差異情形如表40。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家庭收入的受訪母親在判斷整體幼兒社 會能力的表現上未達顯著差異(F = 0.41,p > .05)。

再者,不同家庭收入的受訪母親在判斷「幼兒社會能力」其他各個分層面的F檢 定皆未達統計顯著,表示在幼兒的「利他行為」、「合群合作」、「互動行為」、「禮貌」

與「獨立自主」中,不同家庭收入的受訪母親得分平均數皆未達顯著差異(F = 0.53,

p > .05;F = 1.82,p > .05;F = 0.75,p > .05;F = 0.47,p > .05;F = 0.66,p > .05)。

 

表40

表40(續)

層面 家庭收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互動行為 (1)低於 25,000 元 21 4.27 0.57 0.75 .612

(2)25,001 元-35,000 元

29 4.12 0.60

(3)35,001 元-50,000 元

76 4.07 0.74

(4)50,001 元-75,000 元

75 4.12 0.79

(5)75,001 元 -100,000 元

94 4.06 0.66

(6)100,001 元 -150,000 元

90 3.97 0.73

(7)150,001 元以上 65 3.99 0.76 禮貌 (1)低於 25,000 元 21 3.82 0.75 0.47 .829

(2)25,001 元-35,000 元

29 3.81 0.82

(3)35,001 元-50,000 元

76 3.89 0.68

(4)50,001 元-75,000 元

75 3.94 0.66

(5)75,001 元 -100,000 元

94 3.87 0.67

(6)100,001 元 -150,000 元

90 3.78 0.75

(7)150,001 元以上 65 3.84 0.67

(續下頁)

 

表40(續)

捌、父親族群

針對父親族群,台北市父親族群原住民人數為0 人,非原住民人數為 384 人,台 東縣父親族群原住民人數為19 人,非原住民人數為 47 人,在此不做台北市和台東縣 的比較。

針對整體母親親職效能,採 T 檢定,探討配偶族群不同的受訪母親,在本測驗得 分的差異情形如表41。研究結果發現配偶族群不同的受訪母親在判斷整體幼兒社會能

針對整體母親親職效能,採 T 檢定,探討配偶族群不同的受訪母親,在本測驗得 分的差異情形如表41。研究結果發現配偶族群不同的受訪母親在判斷整體幼兒社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