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幼兒積木合作遊戲之相關論述
合作是一個動態的歷程,與人合作的情境下,有許多不同的表現方式,個體 經有意識貨無意識的思考並表現出來的行為,稱之為合作互動。在同儕合作時 所運用之合作互動行為,除了可能影響互動關係和目的外,對於幼兒而言更具 有意義與重要性。學前階段的幼兒式各方面發展的起步與精進期,包括社交技 巧與能力的學習、社會認知、自我概念等領域,然而,惟獨在同儕團體互動的 情境中,幼兒才能有機會練習這些必要的能力,自我改進且有所成長 (黃淑玲,
1991)。然而,當幼兒在同儕互動情境中使用不當行為,而導致無法與同儕有良 性互動時,便沒有機會在同儕團體中學習上述能力。故進入同儕合作可說是幼 兒發展社會互動的大門。而在社會互動的情境中,幼兒會自然的發展出不同的 遊戲型態.以及遊戲媒介,以下分別以幼兒遊戲型態以及積木合作遊戲之行為進 行探討。
壹、幼兒遊戲型態
Paten 於 1932 年觀察 2~4 歲半的幼兒自由遊戲空間,他從社會發展的觀點出 發,希望能確認同儕合作的社會遊戲發展過程。Paten 發現,幼兒在遊戲中會因 為年齡增長,與他人的互動增加,遊戲會越來越複雜,並將幼兒遊戲發展整理出 六項分類(黃瑞琴,2001):
一、非社會性遊戲
「非社會性遊戲」分為無所事事行為、旁觀行為、單獨遊戲三種。
(一)無所事事行為(unoccupied behavior):孩子看著別人玩遊戲,自己卻不加
入,只在附近區域游移。
(二)旁觀行為(onlooker):孩子觀看其他人玩遊戲,偶爾跟其他幼兒說話或問 問題,但是並不加入遊戲。旁觀者會靠近並觀察正在完團體遊戲的幼 兒,而不是隨意觀看而已。
(三)單獨遊戲(solitary play):孩子獨自玩著遊戲,玩的材料和鄰近兒童玩的 不同,即使跟別人靠近也不會跟別人說話,只是單獨進行遊戲而已。
二、社會性遊戲
「社會性遊戲」分為平行遊戲、聯合遊戲和合作遊戲三種。
(一)平行遊戲(parallel play):幼兒跟其他幼兒玩相同或相似的玩具,但是沒 有和身旁的幼兒一起玩,但偶爾會有一些不相關或沒有連貫的交談。
(二)聯合遊戲(associate play):兩個以上幼兒在一起玩,彼此間有短暫交談,
或藉著交換玩具、材料而有互動,但是互動之間沒有分工,也不會扮演 不同的腳色或是合作去完成共同的目標,仍以個人興趣為導向。
(三)合作遊戲(cooperative play):和其他幼兒一起合作遊戲,彼此之間有共同 的目標。遊戲是有組織、有故事情節、有互補角色的互惠性,或有規則的 遊戲。當幼兒進行合作遊戲時,其社會性遊戲會越來越複雜,因此形成常 見的社會行為。因此,良好的同儕互動會使幼兒在合作遊戲時,學習彼此 溝通、協調進兒解決問題(方金鳳,2004)。幼兒在積木遊戲時會累積與他 人合作的將驗與並達到共同的遊戲目標。
貳、積木合作遊戲之行為
積木屬於建構性質遊戲的媒介,在幼兒教育課程中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簡 紅珠,1990),幼兒教育學家福祿貝爾(1895)視積木為幼兒知識的恩物(gifts of knowledge),是最早應用積木指導幼兒的幾何形狀與關係的教學。在積木建構的
過程中,幼兒需要接和積木零件,並利用現有圖示的比對來達到建構空間的目 的,是幼兒最熟悉且樂在其中的建構遊戲(Azmitia, 1988)。LeGoff(2004)使 用樂高積木作為媒介,進行為期十二週的遊戲治療,嘗試以小組合作建構積木的 活動來改善自閉症幼兒的社交障礙,研究發現樂高積木能引發幼兒興趣,且對幼 兒與同儕的互動接觸和社交表現上皆有初步療效,顯示樂高積木在團體學習活動 中確實能提供幼兒相關的學習助益。許多教育工作者亦藉由樂高積木作為協助學 習者促進學習的媒材(林智皓,2005;黃國鴻,2000;Azmitia, 1988)。國內吳 雅玲和許惠欣(2008)探討幼兒建構積木的表現方式,指出積木遊戲以合作遊戲 的型態最多(48%),平行遊戲次之(42%)。近年來,樂高積木改善傳統積木容 易倒塌的缺失,成為幼兒園重要建構遊戲的主要媒材。因此,本研究以樂高積木 作為合作建構作業的媒材,藉以了解幼兒遊戲互動過程中的私語自我調節表現行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