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幼兒遊戲理論
第一節 幼兒遊戲理論
在遊戲中,孩子會有超齡的表現,會超越他的平日行為;在遊戲中,孩子似 乎已經長大了。如同在聚焦的放大鏡內,遊戲包含全部的發展趨勢在一個凝結的 形式;在遊戲中,孩子好像嘗試超越他正常的行為水準。
I.cv Vygotsky 〈1966〉
〈引自鄭舒丹譯,2006〉
幼兒在幼稚園中最常進行的活動就是遊戲,對於幼兒而言,遊戲即是學習、
遊戲就是他們整合學習過程中的力量,幼兒是透過遊戲中學習與成長。本節探討 遊戲的定義、幼兒團體遊戲、遊戲與語言發展相關理論。
一、遊戲的定義
遊戲的定義,範圍可從蒙特梭利的觀點─「遊戲是孩子的工作。」、杜 威的觀點─「遊戲是我們陶醉在正在做的事情;而工作是在我們陶醉在完成 事情的時候。」關於遊戲,從佛洛依德主張遊戲提供驗證的機會和控制情感 的論點、皮亞傑主張遊戲使孩子能以符號代替現實〈Frost,Wortham, &
Reifel,2001〉觀點,維高斯基主張遊戲非常具有價值,在遊戲時,孩子必須 遵從遊戲的規則和假扮的角色,能使孩子趨近於最近發展區的邊緣,並且提 供學習控制衝動行為機會;接下來,只要成人引導孩子,保持這樣進步是很 可能發生的。因此維高斯基重視遊戲的價值,他認為遊戲鼓勵孩子以假裝的 物體來替代真實物,幫助孩子把想法與具體的物體分開。
〈一〉Wood 和 Attfield 〈1996〉依據過去研究的結果,將遊戲定義的特質綜 合歸納如下〈引自魏渭堂,民 88〉:
1.遊戲最大的吸引力來自於活動中的滿足感,是由個人引發出來,既不被基 本需求或驅力所促動、也不是被社會要求所掌握。
2.遊戲者關心活動過程甚於活動目標。目標是強加的、而遊戲行為則是自發 的。
3.遊戲發生於熟悉的物體,或對不熟悉物體進行探索。兒童自會對遊戲活動 賦予他們自己的意義、並且自己來控制遊戲活動。
4.遊戲活動可能不是實際的。
5.遊戲不受外在強制的規則所約束,並且存在的規則可以被遊戲者修改。
6.遊戲需要遊戲者的積極參與。
〈二〉Fromberg〈1999〉依據各家理論觀點,認為幼兒遊戲的定義特質為:
1.遊戲是象徵性的:認為幼兒以「有如………」或「若是………又怎麼樣?」
等想像性的態度來進行遊戲。
2.遊戲是有意義的:認為遊戲與幼兒之經驗相聯結或彼此有關係。
3.遊戲具主動性:幼兒是主動去從事遊戲行為的。
4.遊戲是愉悅的:即使是嚴肅的遊戲活動,幼兒仍是感覺愉悅的。
5.遊戲是自願且由內在機動所激發:幼兒遊戲之動機不論是好奇、熟練或 者是其他,皆是自願性且由內在動機所驅動的。
6.遊戲是規則所導引:認為不管是內涵或外顯的,遊戲具有其規則。
7.遊戲是一段插曲:遊戲是幼兒朝目標躍進時,自然而然發展的一段插曲。
總之,遊戲是在無壓力的自然情境中,順從自己的意願、主動地去從事 有目的或無目的的活動,並從中獲得樂趣與滿足。
二、團體遊戲
〈一〉團體遊戲的意義
幸曼玲〈1999〉綜合教育家、心理學家哲學家等各家對團體遊 戲的論述歸納下幾點:
1. 團體是由一群人組成,人與人結合成複雜的關係。
2. 團體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可能是相互依存的,也可能是相互對 立的。
3. 由於彼此間關係的複雜,為使遊戲繼續進行,彼此間必須制定 規則,相互遵守。
4. 由於彼此間關係持續演變,規則可以被推翻,也可以重新制定,
願意遵守。
因此,任何團體遊戲的規則並非一成不變的,規則可以因需要而制 定,規定也可以因需要而改變。孩子在遊戲的過程中必須模擬彼此 間的關係,是合作或對立,而發展出遊戲的方法;孩子也在遊戲過 程中透過玩的意向和嬴的策略而思考如何在群體中運作。
〈二〉良好團體遊戲的標準
1. 遊戲內容是否有趣、具挑戰性,足以讓兒童思索如何玩。
2. 有沒有讓兒童自己評量其行為結果的可能。兒童在遊戲時都想 要有好的結果,自然地會關心自己的努力是否成功,因此,遊 戲的結果應該要明顯,以使兒童能自行評量其成就。
3. 在整個遊戲中,所有的成員是否能主動參與。
三、遊戲與幼兒語言發展
幼兒時期是語言發展的重要階段,語言的學習是在自然情境中的學習 是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幼兒的生活就是遊戲,遊戲就是增進幼兒語言發展 的良好媒介之一,提供很多語言互動的機會。
幼兒約兩歲起即常進行各種語言的遊戲,包括:聲音的遊戲〈將無意 義的音節重複串連一起〉、造句遊戲〈將相同文法領域的字相互替換〉、和 語意遊戲〈以玩笑和相關語有意地扭曲語意〉,研究指出這類語言遊戲不僅 能讓幼兒練習和精通語言,而且能增進幼兒的內在語言知覺,即認識和分 析自己的語言形式和規則能力〈黃瑞琴,1994〉。
幼兒期常常從遊戲中學習與練習語言,包含嘗試說出各種方式或者不 同規則的語言、隨意改變語言的用法、複誦押韻的兒歌童謠或說笑話取悅 自己,這些活動對幼兒語言表達能力都有增進作用〈Garvey,1977〉。此外,
透過與同伴的遊戲互動,幼兒如何使用語言與他人溝通,如輪流、等候、
不插嘴〈Garvey,1977;Keenan,1974〉;也有機會發現語言的社會功能、如利 用語言解決人際的衝突。透過遊戲,幼兒還可以學到新字彙、新概念及後 設語言的知識,並作有聲思考〈Levy,1984〉。
貝勒格尼〈Pellegrini,1991〉發現,學齡前幼兒語言的產出〈language production〉受到遊戲類型以及遊戲情境的影響,這兩個因素經常交互影響遊 戲與語言的關係。在各類遊戲中,以扮演遊戲提供幼兒最多的語言練習機 會。許多遊戲觀察都顯示幼兒在扮演角的遊戲比在建構角和積木角的遊戲,
有較多的語言互動,使用的語句也較複雜。研究顯示在很小年紀就能閱讀的 幼兒,通常有很多遊戲經驗,尤其是扮演遊戲,比功能和建構遊戲與幼稚園 幼兒的讀寫技巧之間,有較高的正相關〈Pdllegrini,1980〉。由於象徵或扮演 遊戲中的孩子使用語言的機會最多,因此一些語言與遊戲相關的研究也此類 探究為主。
Levy〈1984〉以大量文獻探討五歲幼兒在遊戲中語言的運用,她發現 一個「無法否認的連結」〈undeniable association〉結論:遊戲是一個刺激語言 發展與創新語言運用的有效媒介,特別是在澄清新字彙內容的相關情況下,
遊戲促進了語言的使用與練習,發展語言學上的知識並鼓勵語彙的思考〈引 自 Moyles,1989〉。有許多研究發現,在孩子語言表達及遊戲過程中,其使用 象徵符號能力的發展是相似的〈Athey, 1984;Garvey, 1977,1979;Giffin,
1984;McCune Nicolich & Bruskin,,1982 ;Pellegrini, 1984;Sachs,1980〉。
Smilansky〈1968〉最常被引用的遊戲訓練研究─提供以色列低收入家庭 兒童機會參與以醫療診所和雜貨店為中心主題之社會扮演遊戲。經過一 段時間的介入,Smilansky 發現經過遊戲指導的兒童不僅比控制組兒童參與
更多的扮演遊戲,以表現較好的計算與溝通發展。Smilansky 影響的研究者 之研究也發現:扮演遊戲訓練增進幼兒瞭解他人思考、感情、文字觀點〈literal viewpoint〉的能力。透過扮演遊戲的機會,幼兒對自己日常生活所見的讀寫 文字概念也能充分地展現出來〈Roskos,1988;Schrader , 1989〉。
另外有些研究也發現,成人之參與有助於幼兒把讀寫相關的主題融入遊 戲之中〈Morrow & Rand,1991;林玫君,民 88〉。幼兒偶而會使用讀寫的 材料於自己的遊戲中,在「材料加上成人參與」組的紀錄中,則顯示幼兒 讀寫遊戲的頻率相對地高,而且常常都是透過成人的建議或示範而增強。
記錄中也顯示幼兒常在遊戲開始時需要較多的建議與協助,以便將讀寫相 關的材料融入自己的遊戲中〈林玫君,民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