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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原因之差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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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規劃設計及施工階段延遲原因調查

4.5 延遲原因之差異分析

4.5 延遲原因之差異分析

中認為施工階段主要的延遲原因如表 4.46 所示。本研究與其研究成果 差異之處說明如下:

一、經對照該研究成果之延遲原因與本研究調查前五名相同之延遲原 因者僅變更設計一項,此項延遲原因經分析結果為工程施工階段 共通性之延遲原因,另該研究與本研究調查成果前五名中不同之 延遲原因者計有管線遷移時間過久、地上及地下障礙物配合拆遷 延誤、非預期地下條件、地權問題四項,如表4.46 所示。

二、經分析上述四項不同之延遲原因皆為汙水下水道工程施工階段所 遭遇之特殊性延遲因子,其特殊性說明如下:

(ㄧ)管線遷移時間過久:汙水下水道工程須在交通流量大之道路或 狹小巷弄施工,隨著都市發展人口愈加密集各種管線數量與日 俱增,路面下存在電信、瓦斯、自來水、光纖、雨水、台電等 管線,因受限於道路寬度實不足以容納各種管線設於同一平 面,造成新設之汙水管線施工時遭遇管線阻礙而影響時程造成 延遲。

(二)地上及地下障礙物配合拆遷延誤:用戶排水設備工程與一般工 程最大之差異點是須在狹小防火巷弄內施工,由於後巷違建充 斥阻礙施工其首要須克服之難題即為違建拆除,因牽扯到住戶 之既有利益而使得問題變的複雜難解,成為工程是否能順利完 成之重要關鍵,最後雖可訴諸公權力強制拆除,但於拆除的過 程中常遭遇住戶消極抵抗或不願配合等因素而影響拆遷時 程,甚至成為後續施工之種種阻力;另在分管網工程施工過程 中,最耗時者為工作井構築及管線推進,而用戶排水設備工程 則為開挖作業及管線埋設,因同為地面下施工且施工範圍遼 闊,其地下不確定因素不易掌握,如流木、混凝土等易遭遇障

礙造成工程延遲。

(三)非預期地下條件:汙水下水道工程因施工範圍遼闊,其地質狀 況不易掌握,另台北市之地質相對其他地區較為複雜,依現行 地質鑽探之要求實無法確切掌握現地之地質狀況致施工速率 折減而造成工程延遲。

(四)地權問題:如前所述用戶排水設備工程與一般工程最大之差異 點是須在狹小防火巷弄內施工,且用戶連接管工程須逐戶接 管,如遭遇所需施工之土地為私地且住戶不願配合等因素阻礙 將造成時程延遲。

廖碧雲(2006)在影響汙水下水道管線工程工期因素與成本結構之 分析後,提出於施工中主要影響工期之因素依序為:「管線遷移」、

「地質調查」、「施工計畫書」、「交通調查」、「路證申請」及「施 工說明會」等六大類。本研究與其研究成果差異之處說明如下:

一、經對照該研究成果之延遲原因與本研究調查前五名中相同之延遲 原因者計有管線遷移時間過久、非預期地下條件二項,另該研究 與本研究調查成果前五名中不同之延遲原因者計有施工計畫書、

交通調查、路證申請、施工說明會四項,如表4.46 所示。

二、經分析上述四項之延遲原因與本研究調查成果之之差異處僅為延 遲項目名稱不同,但本研究所調查之延遲項目皆涵蓋該研究中之 影響時程之因子。本研究分析歸納上述四項之延遲原因說明如下:

(ㄧ)施工計畫書:施工計畫書送審為汙水下水道工程之前置作業,

而造成施工計畫書送審延遲之原因甚多,本研究依文獻回顧所 歸納之工程延遲原因分析可能造成施工計畫書送審延遲原因 為:資源能力不足、審核逾時或拖延、缺乏溝通協調、工作進 度規劃不妥善、行政作業程序遲緩等延遲項目。

(二)交通調查:本研究將交通調查歸納於交通維持計畫書送審,由 於汙水下水道工程建設大都於交通繁忙之道路上施工,使得台 北市原本擁擠交通更加寸步難行,其施工期間占用道路將造成 用路人不便,若無良好之交通維持計畫則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影響民眾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甚或造成相關賠償問題,處理不 當更可能引發民眾抗爭對工程時程產生不利之影響;交通維持 計畫之目的在於保障用路人之安全與權益,並降低施工期間對 交通及安全之衝擊,其作業內容為:對工程特性之瞭解、道路 實質狀況調查、研擬交通因應方案、提送交通局道安會報審 議、擬定宣導計畫、執行交維計畫並按實際執行狀況加以檢討 改正,本研究依文獻回顧所歸納之工程延遲原因及其應辦事項 內容,分析可能造成交通維持計畫書送審延遲原因為:對工程 場址認識不足、其他單位資料錯誤、資源能力不足、審核逾時 或拖延、缺乏溝通協調、工作進度規劃不妥善、行政作業程序 遲緩等延遲項目。

(三)路證申請:道路為提供民眾交通使用之基本設施,為維護用路 人行車安全及交通順暢,在道路段施工前須向道路主管機關申 請道路挖掘許可證後方得以施工,藉此管制措施避免道路遭施 工單位擅挖而遭受損壞喪失其原有之運輸功能,並確保在施工 階段道路使用品質及平整度,其申辦作業內容為:申請書、設 計圖說、施工計畫書、交通維持計畫核備函影本、空氣汙染防 治費申報核備函或收據、現況彩色照片、其他經新工處規定之 文件及電子檔案,透過文獻回顧所歸納之工程延遲原因及其應 辦事項內容,分析可能造成道路挖掘許可證申請延遲原因為:

管制挖掘(禁挖)、資源能力不足、審核逾時或拖延、缺乏溝通

協調、工作進度規劃不妥善、行政作業程序遲緩等延遲項目。

(四)施工說明會:本研究將施工說明會歸納於違建查報作業,如前 所述用戶排水設備工程與一般工程最大之差異點是須在狹小 防火巷弄內施工,由於後巷違建充斥阻礙施工其首要須克服之 難題即為違建拆除,因牽扯到住戶之既有利益而使得問題變的 複雜難解,成為工程是否能順利完成之重要關鍵,最後雖可訴 諸公權力強制拆除,但於拆除的過程中常遭遇住戶消極抵抗或 不願配合等因素而影響拆遷時程,甚至成為後續施工之種種阻 力。其作業內容為:現場踏勘、紀錄施工所需空間寬度是否達 1.5 公尺、函請建管處進行查證及查報作業、會同建管處現場 會勘、建管處完成查報作業並函知各相關單位、辦理施工說明 會、住戶未自行配合拆除者執行強制拆除。依文獻回顧所歸納 之工程延遲原因及其應辦事項內容,分析可能造成違建查報作 業延遲原因為:公眾敵意阻礙、地權問題、缺乏溝通協調、工 作進度規劃不妥善、行政作業程序遲緩、地上及地下障礙物配 合拆遷延誤、拆遷補償延遲等延遲項目。

表4.46 施工階段研究成果差異比較表 排

序 廖碧雲研究成果 歐昇芬研究成果 本研究成果

1 管線遷移 變更設計 管線遷移時間過

2 地質調查 現場狀況與設計不符 地上及地下障礙 物配合拆遷延誤 3 施工計畫書 承包商財務狀況不佳 變更設計

4 交通調查 拆遷補償作業緩慢 非預期地下條件 5 路證申請 未能協調相關廠商適時作業 地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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