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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第二節 建議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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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下,雙方的經貿交流快速成長,目前中國大陸為台灣第一大貿易夥伴、第一 大出口市場及第三大進口來源地區,台灣有四分之一的產品是出口至大陸,台商 赴中國大陸投資的金額到 2005 年為止也已累計超過 900 億美元。以目前的發展 的趨勢來看,若無極端的事件發生,未來兩岸的經貿關係發展只會更為緊密,相 互依賴的程度更高,而此互賴關係持續為彼此創造利益,並深深影響台灣和大陸 各自的經濟發展,兩岸將會為維護這樣的利益而保持政治上的關係持續,因此將 對兩岸關係和台海局勢產生相當程度的穩定及緩和作用。

基於本文「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經貿交流可有效緩和兩岸關係」的研究結 果,兩岸當局均應面對經貿往來已密不可分的事實,同時正視兩岸在全球分工體 系中的角色,善加利用台灣貼近大陸市場的優勢,除了創造共榮、雙贏的關係外,

更可藉由經濟關係上的臍帶關係,改善兩岸的政治關係,這對兩岸人民而言均是 得來不易的福祉。

第二節 建議及展望

兩岸關係上,長期以來政治上處於敵對狀況,以及幾近零和式的競爭或鬥 爭,使得台灣對兩岸經貿互動變得相當敏感,台灣當局或部分民眾會擔憂過度對 大陸的依賴會危及國家安全,因此對兩岸經貿熱切交流抱持負面的態度,然而,

全球化的趨勢、中國大陸龐大的市場所帶來的商機,以及兩岸之間發展出的經貿 相互依存關係已是不容忽視的事實。因此,建議台灣當局持續敞開協商大門,加 強與中國大陸的合作及共識,俟雙方達到充份互信後,持續推進建立各層面的交 流,透過「溢出」效果,逐漸打破政治上的歧異,藉以找尋最佳方式來解決兩岸 問題,朝和平之路邁進。

就目前國際局勢之發展,台灣是否能在艱困之國際環境中拓展其生存空間,

最主要關鍵因素是在於中國大陸當局的態度。倘仍沿用傳統上以「國家安全」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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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軸的觀點來處理兩岸問題,將可能使台灣付出更大的政治及經濟成本,甚至犧 牲國家及人民的安全利益。因此,台灣當局應優先與中國大陸積極建立合作及共 識,再設法運用政治議價過程,取得對自身較有利地位及談判籌碼,適時運用時 勢,創造機會,為台海兩岸和平及台灣的前途開創更美好的願景。

除兩岸關係外,本研究結果也可延伸運用在其他國際問題上,台灣與中國大 陸之間一直是國際上可能發生衝突的熱點之一,若兩岸的衝突情勢因雙方經貿交 流的強化而有所緩和,那麼,世界上其他國家之間的衝突也可循此模式來解決,

也就是試圖以加強雙方或各方之各項經貿交流以發展出互賴的依存關係,以取代 軍事對立及武力相向,以有效改善雙方關係,希望本研究發現可以對國際上其他 類似的案例有所幫助。

例如,歐盟整合模式的基礎,最初發展也是建築在歐盟國家之間的經貿往來 之上,歐盟各國為達貨物、人員、勞務與資本可以自由流通到最後使用單一貨幣

「歐元」,歷經了近50年的光陰,14更在制定外交與安全政策上展開合作,歐洲 國家間逐漸發展出密不可分的經濟及政治整合關係。長期而言,歐盟則是漸以經 濟整合的成績累積出政治整合的契機.。

然而,南北韓則為完全相反的例子,南韓與北韓在經濟、社會、文化方面的 合作與交流現況,尚處於起步的階段,南北韓之間貿易往來少之又少,每年雙邊 貿易維持在3至4億美元左右,15合作投資項目屈指可數,而人員交流方面,除了 前往北韓金剛山觀光旅遊的人次外,其他諸如文化藝術、學術、新聞媒體、宗教 團體、探親等活動,均因受到北韓消極的抵制而進展緩慢。因此,南韓與北韓之 間多年來嚴重衝突事件不斷,甚至導致北韓必須製造核武來維護其國家安全,導 致朝鮮半島的緊張情勢升高,甚至造成周邊國家的安全顧慮。若將南北韓與台海 兩岸的情況相比較,即可發現其中差別在於兩岸經貿頻繁的交流,對於兩岸衝突 產生和緩的作用,而南北韓並無存在這樣的互賴關係,因此很容易引發緊張局勢

14 邱淑美,〈兩岸關係與歐盟經驗(下)〉,《新世紀智庫論壇》,第13期(2001年3月),頁72。

15 吳家興,〈 南北韓經貿合作的發展現況及展望〉,《經濟研究》,第2期(民國91年3月),頁29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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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升高。

本研究結果若能適當地運用在國際社會其他國家之間的問題,相信對於國際 衝突事件的解決能有所貢獻,可強化國家之間的經貿交流,透過貿易、投資、科 技、人員及社會的往來,架構起互賴的關係,不但對於國家彼此的經濟皆有所幫 助,更可發揮「貿易導致和平」的效果,進而降低國家間政治或軍事衝突發生的 機會以及惡化的可能性。

最後,本論文研究及論述分析仍有不完備之處,因此,希望未來相關研究可 以就本文的分析有所修正及強化。本文主要是採用「貿易衝突論」各論述中的「互 賴理論」及其論點作為研究的基本論述,而研究結果也發現兩岸關係符合互賴理 論之「貿易導致和平」的主張。

然而,中國大陸一支獨秀的經濟成長,興起「中國威脅論」及「中國即將崩 潰論」之兩極化說法,未來到底會如何發展仍需靜觀其變?中國大陸的經濟基本 條件的重大改變對台灣的經貿政策具有特殊意義,並將影響相關政策的制定,未 來研究或可就此做進一步分析。倘中國持續強健,那兩岸將持續朝不對稱關係發 展,屆時台灣是否仍有足夠籌碼以經貿關係來壓制中國的軍事企圖,進而舒緩兩 岸緊張情勢,則有待觀察?相反地,倘中國經濟走向崩潰之路,兩岸經貿合作的 關係及結構將會如何轉變,也將密切地影響雙方政治關係之發展。

另外,本人在進行文獻探討過程中,發現以「貿易衝突論」來檢視兩岸關係 的研究及文獻相當有限,此課題仍有諸多層面及問題值得再深入探討及觀察,而 且兩岸關係相當複雜且性質特殊,未來發展走向也值得關注,因此,希望日後國 內外學界可以對此課題有更多的研究及解析,以對國際關係學術研究及兩岸政策 制定上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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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小三通正式開通。

經發會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

取代「戒急用忍」政策。

2006 陳總統元旦文告中表示「積極管 理、有效開放」是未來兩岸經貿 政策新思維與新作為。

資料來源:

1. 高長。《大陸經改與兩岸經貿關係》(台北:五南,民國 83 年 8 月),頁 118-129,237。

2.陳德昇,〈90 年代中國對台經貿政策〉《中國大陸研究》,第 36 卷第 9 期,1993 年 9 月,頁 69-81。

3.參考中華民國行院陸委會兩岸交流大事紀摘要整理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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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反分裂國家法》制定過程

2003-03-11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參加第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台灣代表 團審議時強調,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

2004-12-17 中國大陸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 26 次委員長會議,由人 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胡康生彙報關於《反分裂國家法》草案,並 宣布將審議該草案。

2004-12-25 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召開,《反分裂國家法》草案首次 提請審議。

2005-01-26 中國大陸國家副主席曾慶紅表示,《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目的 就是強調要用和平的方法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這是一 貫的主張。同時,這也是反對台獨的一個法,絕對不允許把寶島 分裂出去。

2005-02-23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紀念「江八點」十 週年大會上的講話表示,如果台灣當局不聽勸告要一意孤行,那 麼台海兩岸就沒有和平可言,北京將按《反分裂國家法》嚴懲肇 事者。

2005-02-25 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表示,企圖把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的「台獨」

分裂勢力的活動並沒有停止。《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有利於 兩岸關係的穩定和發展,有利於台海和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

2005-02-28 香港文匯報報導,中國大陸反分裂法將規定,北京政府有權利「先 斬後奏」,也就是以武力阻止台灣獨立之後,再報請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同意。

2005-03-01 據「中新社」報導,中國大陸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 通過,正式將「《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排入人大審議的議案。

2005-03-02 中國大陸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對該法內容表示,反分裂法條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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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在闡述如何和平統一,內容占百分之九十,有關反台獨部 分只占百分之十,為了台海穩定與和平,希望日本與美國能夠支 持。

2005-03-02 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針對中國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發表五 點聲明:我政府處理兩岸關係堅持兩個原則即「堅持和平」及「堅 持尊嚴對等」;希望中共不要誤判台灣的主流民意,做出違反中 共領導人所稱「寄希望於台灣人民」或「尊重台灣人民當家做主 意願」的作法;呼籲國際社會重視台灣海峽和平的問題,共同制 止此項立法;要求中共對兩岸的和平要做出更積極的貢獻,而非 停留在恐嚇和攻擊的作為上;行政部門應密切注意相關情勢的發 展,並全力配合執行各項因應計劃,以維護國家的最大利益。

2005-03-04 中國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與全國政協、民革、台盟、台聯團座談,

提出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簡稱「胡四點」,可視 為取代「江八點」的今後胡錦濤時代中國大陸對台工作方針、政 策。

2005-03-05 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開幕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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