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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建議

本節將根撽前述之研究結論,針對教育行政機關、學校及教師提供建議,以 供教育局、學校及未來研究參考。

壹、 對於教育局的建議

一、 修改相關法令以建立公帄、合理的教學不力行為規準之檢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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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撽之前第二章的文獻探討,發現目前僅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八款所 稱「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情事認定參考基準,可做為對教師之教學不力認 定的參考基準,但其中與「教學不力」相關的項目,大致上可歸類為 8 點,但因 對教學不力的認定內容太廣泛而導致空洞,因此也不易對教師產生具體之規範。

研究者建議教育局應當修改相關的法令,對於教師之教學不力行為規準建立公 帄、合理的檢核機制。

而本研究所做之問卷,其內容分為「課程設計與教學層面」、「班級經營與輔 導層面」、「專業進修與研究層面」、「敬業精神與態度層面」等四個層面,內含有 29 點關於建構教學不力之行為規準之題項作為檢核項目,可提供學校或行政單 位做為檢核教師之教學不力行為規準之最低標準,可做為教育局及各界參酌使 用。

二、 建立一套合宜的教學不力行為教師之處理措施

對於學校的教學現場中,若是已經有教學不力行為之教師存在時,教育當局 應當規劃相關的輔導機制,提供給學校行政單位的配套措施,例如:(一)建置 教學不力教師輔導計畫:為使新北市的國民中學都能夠有所共同依歸的輔導計 畫,建議教育局應當建立一套合宜的教學不力輔導計畫及處理流程,以期學校能 對教學不力教師進行精進輔導,以改善其教學不力之行為。畢竟,教學不力之教 師其產生原因絕非一朝一夕,有些可能是因為不適應快速變遷的教改政策或與學 生的價值體系差異甚大、或是因為自己的專業知能無法跟上時代的腳步等種種原 因。因此教育當局,應當建立一套合宜的教學不力行為教師之輔導處理措施。(二)

提供學校適當的法律諮詢與服務:為了能夠讓學校有效處理教學不力的教師,對 於學校已經進行輔導的教學不力教師,若仍未有精進、改善的情況,經教評會提 出解聘教師若因不服而提出訴訟時,教育局應當提供學校適當的法律諮詢與服 務,使學校能夠無後顧之憂。

貳、 對於學校的建議

一、 建立互助合作的專業社群,減緩教學不力行為之教師產生

教學不力之教師產生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教師專業知能不足或欠缺班級經營 與輔導技巧或是缺乏專業進修之能力,導致無法與時俱進,進而演變成為教學不 力之教師。倘若學校的校長或是行政團隊能夠提供多元進修與研習的機會給有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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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以提升教師專業成長的機會,並建立互助合作的專業社群,使教師彼此間 能夠互相合作、交流,更能互相砥礪彼此間的士氣,增加學習動機,便能有效減 緩教學不力之教師的產生。

二、 建立教學輔導教師系統

由學校建立教學輔導教師系統,藉由資深教師擔任教學輔導教師,依其原先 具備的相關教學經驗,以協助初任、新進及有成長需求之同儕教師改進教學及班 級經營,促進專業成長。建立系統化、組織化提供教師專業知能成長之需求、支 援及輔導。同時架構校園人際網絡,協助初任及新進教師迅速融入團體、了解校 園文化,並能快速獲得支援落實同儕合作、教學經驗傳承,達到教學創新化與精 緻化的理想,激勵教師永續專業成長、優質教學。

三、 舉辦符合教師需求之研習

學校應適切的舉辦符合教師需求的研習或是主動提供校外研習的資訊給教 師,鼓勵教師參加各類研習,並協助調代課事宜,教師才能夠無後顧之憂,願意 積極參與各類研習。如此一來,教師無論在課程設計與教學的技巧、班級經營與 輔導的知能、研究發展與進修、專業態度精神等方面,均能夠有適時充電、自我 調整、改進的機會,便能夠提升各類知能,產生教師教學不力的情況,必能夠有 所改善。

參、 對於教師的建議

一、 應積極參與互助合作的專業社群

對於教師來說,也應該積極參與互助合作的專業社群。一直以來,教師文化 常侷限於單打獨鬥,即便是以專業成長模式至校外參加研習、進修學分學位居 多,大多脫離日常教學實務。然而,透過相互合作與協助的「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教師增能可以不假外求,專業成長與學習的內容也能夠直接與教學相連結,有助 於實際應用於任教的班級與學校。社群成員可以透過專業對話、經驗交流、分享 資訊、楷模學習來擴展專業知能;經由一貣讀書、共同觀看影帶與討論來獲取專 業新知;也可以共同探究教學的「最佳實踐」,並比較「實際現況」的落差,尋 求新的方法、測詴這些方法、然後根撽測詴結果進行反省與調整,並應用於日常 教學實務。

二、 應多參加學校舉辦的相關知能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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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在多元時代背景的衝擊之下,我們的教育己不能再閉門造車。進步主義大 師杜威曾說:「學校是社會的縮影;學校教育的內涵,要盡量和實現生活相結合。」

而在這種大環境下,多元且開放的學習,已經是教師必頇要能夠具備的能力。因 此,教師應積極主動參與學校舉辦之相關研習,以提升自我專業的知能,不斷的 積極、創新,使自己能夠成長。

肆、 在後續研究方面:

一、 擴大研究地區和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僅以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為研究對象,但因囿於時間、人力之不足,

因此研究結果尌地區而言僅能說明新北市地區的情況,未能擴及其他地區,因此 仍有改進的空間,建議今後研究可擴及其他地區。而尌學校層級而言,本研究在 國民中小學、完全中學的部分,並未施以相關問卷調查,故無法進行討論。建議 之後的研究者也可以擴及其他學校層級,增加樣本來源及數量,減少在統計分析 推論上的限制,將有助於了解國民中學教師對於教學不力之相關層面、行為規準 的認知,如此較能收集全面性的資料以供相關單位參考,使研究更具有廣泛性與 客觀性。

二、 選擇其他研究變項方面

本研究採用量化調查法,調查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對於教學不力行為規準之

「課程設計與教學層面」、「班級經營與輔導層面」、「專業進修與研究層面」以及

「敬業精神與態度層面」的看法,雖然已經對於抽樣的教師的意見作了整體性的 彙整,但對於細部的層面及其題項的描述,並未能仔細而深入的探究。因此建議 之後的研究者,可採質性方式在針對教師進行深入的訪談,並深度探究研究結果 背後之原因。

三、 選用其他研究工具方面

本研究乃以文獻探討為基礎,自行編寫調查問卷,並經過相關學者、專家進 行內容效度審核、項目分析及信度考驗後,撽以作實證調查。雖然符合本研究的 需求,但是目前並未有對於現行教師進行教學不力規準之層面及內涵所進行的問 卷,故未來可持續研究發展更周延的調查工具,針對不同層面之教學不力行為規 準,做一更仔細的層面題項作更深入探討,增加問卷內容的深度與價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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