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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依據研究發現及上述結論,本研究提出下列各項建議,供教育相關單位及人 員參考,以及針對未來相關研究做具體建議。

一、對幼稚園的建議

(一)根據本研究結果得知,家長對於課後照顧服務中之「課程教學」向度 的滿意度偏低,尤其是「課後照顧教師是否重視幼兒的個別需求及是否提供多元 化的課程」,由此可見家長非常重視教師的專業以及輔導的能力。因此教師在課 程教學方面除了應充實個人專業知能之外,在與孩子的互動上也要兼具愛心與耐 心,關心孩子的個別差異,與家長進行良性的溝通。

(二)由研究問卷中得知,家長對於孩子就讀之幼稚園所舉辦的課後照顧服 務內容,有諸多不清楚的事項。因此建議園方可在開學前舉辦新生座談會或班親 會等親職活動,由園方及擔任課後照顧之教師,共同對家長說明課後照顧服務實 施方式。另外還可藉由園訊及課後照顧服務手冊等文件的製作,加強宣導服務的 內容及家長配合事項,讓家長了解教育部實施課後照顧的目的、補助對象及原 則,以維護家長及幼兒之個人權利。除上述方式之外,園方可開放家長參與學習,

善用家長資源協助照護及班級常規輔導等工作,鼓勵親師共同學習與成長,同心 協力為課後照顧服務盡一份心力。

(三)根據研究者探訪得知,許多園所往往在幼兒參加人數不足,難以支應師 資鐘點費的情況下,不考慮辦理課後照顧服務,以至於無法造福有需求的家長。

其實公立幼稚園可以在國小行政支持下,結合學校、家長及家長會的力量共同經 營,如此既可解決經費上的困境,也能讓有課後照顧需求的家長得以獲得協助。

二、對家長的建議

(一)由研究結果得知,家長對於孩子在參與課後照顧服務時的表現非常重 視,相對的對於園方也有許多要求,特別是課後照顧教師和家長之間的聯繫與溝 通。但父母不能將教育的責任完全仰賴學校及教師,工作忙碌並不能成為在孩子 成長路上缺席的理由,孩子非常需要父母親的陪伴與關愛。要了解孩子的能力與 發展,需要家長主動出擊,運用多元管道增進自己的教養知識,僅可能參與學校 舉辦的各項活動,舉凡演講、親師座談、才藝表演、動靜態成果發表會等,亦或 是利用下課時間親子接送孩子和老師做短時間的親師溝通,這些都是可以讓家長 更加了解孩子學習情況的最佳管道。

(二)家長應審慎評估、仔細選擇幼稚園課後照顧服務所提供的課程及幼兒 學習的態度,勿因為「不想讓孩子輸在起跑點」,甚至於為了增加照顧者自我運

用的時間,而捨棄了與孩子相處的時光。在學齡前階段應注重孩子的身體照護及 大小肌肉的均衡發展,若時間許可,可以在放學後帶領孩子從事親子活動,哪怕 是些許的時間都可以增進親子之間的交流,培養親密的情感。

三、對教育當局的建議

(一)根據本研究發現,許多園所在課程的規劃上,並沒有適當的考量學齡前 幼兒的能力。在教育部補助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中提及,公立幼 稚園在規劃辦理幼兒課後照顧服務時,應本多元活潑之原則進行課程之規劃。因此 研究者建議教育當局應建立完善的評鑑制度,讓開辦課後照顧的園所,在有限的人 力、物力之下,將課後照顧服務之功能發揮到極致,以提昇課後照顧品質。

(二)根據研究者探訪擔任課後照顧教師時發現,並非所有園所皆提供課後照 顧教師之勞保服務,在課後師資來源缺乏之下,若教育當局能積極輔導園所提供課 後照顧班固定教師或外聘才藝教師之勞保福利,即能鼓勵更多教師參與課後照顧服 務的行列,待師資來源穩固後將能落實更完善的課後照顧體系。

(三)研究者在職場上接觸三年課後照顧服務過程中發現,攸關課後照顧服務 的相關研習非常少,因此建議教育當局加強辦理宣導說明會,以及定期辦理相關之 教學研討會,提供開辦課後照顧服務之園所及相關教師,增進專業知能的機會。藉 由研討交流,瞭解課後照顧服務實施之優勢及困境,除了讓教師有一個發聲的管道 之外,也提供教育部未來規劃修正「教育部補助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 要點」時之參考,以助於提昇幼兒實施課後照顧服務的品質及有效解決面臨之困難。

(四)根據研究結果發現,學齡前的課後照顧師資以幼稚園教師為主要來源,

在師資來源困難的情況下,幼稚園教師仍配合園所盡心盡力付出,因此建議教育當 局,對於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績效良好的園所與教師,應再給予實質上的鼓勵,以穩 定及擴展師資來源。

(五)根據研究結果得知,許多公立幼稚園在週三下午時間辦理課後照顧服務,

這也突顯出一個問題,由於部分縣市將週三列為教師專業成長進修時間,因此許多 公立幼稚園在星期三只有上半天課,中午就全數放學,部分園所提供午餐而大多數 幼稚園並無此服務。許多家長因為工作關係,家中無人照料孩子的生活起居,因此 無法將孩子從學校帶回,只好將孩子安置在校外安親班或參加校內舉辦的課後照顧 服務。目前有些縣市為了因應家長需求已經將週三全面改為整天課,但仍有許多縣 市學校並未實施,因此建議教育當局研擬相關政策以重視家長需求。

四、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研究對象:本研究以中部地區公立幼稚園參與課後照顧服務之幼兒家 長為樣本,未能深入了解私立幼稚園實施課後照顧服務的現況、需求及滿意度。

故建議未來研究者若能力許可,可將研究範圍擴大至北、中、南各地區之公私立 幼稚園,以便對課後照顧服務有進一步的了解,使研究更具代表性。

(二)研究工具:本研究以電話普查的方式徵求園方同意,進行協助發放調 查問卷,不過由於每個園所調查幼兒參與課後照顧意願及人數的時間不一,因此 造成問卷回收期程較長,加上許多選項需要實施課後照顧服務一段時間之後,家 長才能進行問卷填選,因此在開學一個月後發放問卷仍屬太早。建議日後研究者 須加長調查園所實施課後照顧人數的時間,以及延長發放問卷的時間至兩個月之 後,使研究結果更精準。

(三)研究方法:由於政府實施對於公立幼稚園經濟弱勢幼兒參加課後留園 的補助,以至於在詢問園所是否願意協助本研究填寫調查問卷時,許多園長表示 以家長的能力無法獨立完成填寫問卷,尤其屬南投縣困難點最多,加上少數園所 表示園方不方便代為發放問卷,因此各縣市樣本數顯得不平均。建議未來研究者 輔以質性研究方式,實地了解參與課後照顧服務之家長和園所互動的情形以及家

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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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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