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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壹、本研究結果之建議

根據上述的研究發現與結論,研究者提出個人淺見,以供政府相關單位、學 校/老師、雇主參考,並對未來進一步研究提出建議。

一、政府相關單位:資源整合、政策落實

從本研究得知,雇主僱用智能障礙者所遭遇的問題,以及因應問題時幾乎概 括承擔所有的責任,卻不知尋求社政資源協助,也不見相關單位積極處理;讓研 究者更感覺到政府相關單位在推展身心障礙者轉銜工作的落實之重要。雇主有心 提供就業機會給智能障礙者,社會資源應該要全力的支持,來鼓勵這些雇主,讓 他們無後顧之憂,而不是讓雇主獨力承擔僱用之後的問題。智能障礙者進入成人 社會生活,要能持續就業與穩定的工作適應,轉銜實務工作的落實與後續追蹤、

服務,是相輔相成的。研究發現學生畢業後進入職場,影響其穩定就業的因素,

不僅僅只有和就業有關的職場的開發或安置,家庭的功能、兩性問題、醫療需求、

住宿、交通、金錢管理、休閒生活等,也都影響就業的穩定性;因此資源的整合 要加強,不是各自獨立,才能適時給予智能障礙者或雇主等相關人員必要的協助。

目前單位在接收轉銜資料時,是依學生個別需求不同,將其資料分別轉到不 同單位,就業的到勞工課、兩性問題的到負責兩性專案機構、家庭支持不利的到 社會局個案管理員等。學生整個狀況的瞭解只有部分,這對承接人員想在短時間 清楚了解個案,是有困難度,如果能將學生完整的轉銜資料轉介給相關負責單 位,而不侷限只呈現其負責的部分資料,這樣才能提供負責人員更多的訊息,進 入狀況提供協助。而個案管理員也要做好各單位資源服務的聯繫,彼此間要有一 致的方向,因為有時一個個案需要的協助不只單方面,這樣各種資源的整合才能 更有效、更明確發揮功能。個案管理員、就業服務員、高風險家庭社工等相關實 務工作者要清楚自己的工作內容,所提供的服務並不僅只是告知、電話聯絡、傳

遞訊息,而是更積極的介入。地方上的資源也是不可或缺的力量,尤其在政府單 位人力資源不足時,可以連結家長團體,如智障者家長協會一些民間團體,發揮 功能,提供家長再教育的機會。

二、學校/老師

(一)加強親職教育

本研究發現,雇主無論是在僱用智能障礙者的因素,或是遭遇到的問題,以 及對智能障礙者就業未來的期待中,都談到了家長支持的重要性。家長是影響孩 子能否穩定就業的重要力量,家長的用心,關心孩子每個階段的發展,才知道應 該給孩子什麼,對他是有幫助的。孩子因為感受到父母的關心,對其在各方面的 發展和穩定性有正面的提升。家長信任學校、信任師長,能讓孩子就業工作的推 展更順遂。因此學校推展智能障礙者未來職業適應生涯,應加強這部分的親職教 育。例如不定期的辦理親職講座、邀請家長參與相關會議、擔任班級志工、穩定 就業校友/家長經驗交流等。親師之間良好的溝通,家長能清楚了解學校對孩子 的規劃,也適時的對孩子在就業上給予應有的支持,才能達到事半功倍之效,也 避免因誤解而衍生的傷害。給孩子有希望的未來,就是減輕家長獨自承擔的壓力,

研究者在推動智能障礙者就業的過程中,感受特別深刻。家長積極參與學校的會 議、與師長良好互動、關心孩子在校的狀況、配合就業準備工作、關心孩子在職 場的表現,這些動作都是在協助孩子穩定就業。畢竟我們不能只期待孩子能遇到 疼惜他的雇主,培養孩子擁有優勢的就業條件才是我們可以掌握的,家長就是孩 子優勢就業條件的重要關鍵。

(二)落實轉銜

研究發現,雇主遭遇智能障礙者在職場及生活上出現的問題,都與社會適應 相關,建議課程的教學一定要以學生未來生活所需做設計;並針對個別需要,在 學校期間就要做好相關單位的資源連結,例如家庭支持不利、兩性問題、社區資

源、就業服務,可以直接介入的,在學校期間就要請其介入,透過師長,可協助 相關人員了解個案的背景、需求,即使學生畢業後仍有問題發生,相關人員也能 立即提供協助。除了讓提供相關資源的人員認識學生,同時也要讓家長、學生本 身、雇主等認識有哪些資源可以利用、要如何與哪些人連絡、提供資源的地方在 哪裡,師長如果能妥善準備好,才能讓智能障礙者對未來的成人生活有良好適 應,智能障礙者能走入社會、走進人群、貢獻己力,享有尊嚴、享有幸福的生活,

是身為師長所樂見的。

三、雇主: 善用資源

研究發現,雇主僱用智能障礙者的過程中,遭遇到許多的問題;如果又碰到 家庭支持不利,似乎只能自行處理。建議雇主要善用相關社政資源,藉由相關專 業人員來協助處理智能障礙者出現的問題,能減輕雇主不必要的壓力,或錯誤的 處理方式,也能讓智能障礙者穩定就業,貢獻一己所長協助職場。

貳、未來進一步研究之建議

(一)研究方法方面

本研究透過訪談法,了解雇主僱用智能障礙者的經驗中,遭遇的問題及僱

用等因素,未來研究可以此為問卷設計的基礎,更全面性的了解各地區僱用智能 障礙者的職場/雇主相關經驗的差異性。

(二)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的研究對象僅限於僱用智能障礙者的職場雇主,未來可以針對不同

障礙類別,了解雇主僱用經驗的異同;或者研究對象以身心障礙者為主,探討其 被僱用的經驗,從不同角度去了解身心障礙者就業的問題。

(三)研究內容方面

本研究內容以時間發展的順序為導向,探討雇主在不同階段對智能障礙者

就業表現的觀感;因此對每一階段的發展雖有不同發現,卻不夠深入,未來研究 可進一步針對特定階段或重點,加深加廣的去探究,才能看到諸多因素背後影響 身心障礙者就業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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