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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設備系統規劃設計說明書

6.2 弱電系統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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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電力系統主電力輸送饋線 600A(含)以上應採用匯流排槽施工,防護等 級於地下層及潮濕場所應為IP68,其餘則應為 IP65 以上。其餘分路 及照明插座迴路,分別採用600V 級之 XLPE 電纜及電線,並搭配電 纜架及管線使用。

(31) 電纜架應依規定設置,鋪設之電纜總面積不得大於電纜架內部面積 40﹪,鋪設之電纜不得設置第三層。

(32) 電纜架應具載重 2 倍以上之之支撐或吊架。

(33) 匯流排應設置必要防震避震及伸縮設備,中性線需依全容量設置,通 過潮濕處應具IP65 以上保護能力。

(34) 所有與消防逃生有關之動力設備應採用耐燃電纜或 MI 電纜。所有開 關箱之電源線應採用交連聚乙烯被覆電纜。

(35) 應依消防安全設置標設置緊急照明設施。

(36) 各管線末端接機器或燈具設備部份須使用可撓式覆金屬管連接。

(37) 電氣接地導線之線徑大小與配線連接方式,需依照電工法規規定辦 理。

(38) 其他須配合強電、弱電、消防、給排水、建築及業主需求等…留設相 關電源容量。

(39) 線材選用參考:

(a) 高壓電纜應採用交連聚氯乙烯(XLPE)電纜 25KV 級。

(b) 動力幹線以採用 XLPE 電纜為主,PVC 電纜(線)為輔。

(c) 電梯、消防設備、排煙送風系統採耐燃電纜或 MI 電纜。

(d) 照明插座分路以 PVC 電線(纜)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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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電信內線部份由電信室機房配線至各層之電信內線配線箱內再分配 至每一樓各處之電信插座。

(4) 各樓層需設置足夠對數之電信主配線箱、支配線箱(或拖線箱)等。

(5) 電信系統之服務應能滿足使用者所需之多樣性、開放性、便捷可靠…

等需求,並可結合行動電話及無線網路系統。

(6) 本配線系統所有接續端子須依據 ELA/TIA T568B 之色碼方式排列壓 接。

(7) 主配線架及分線架內纜線需以壓接方式,不可採用金屬螺絲施扭或焊 接方式接續蕊線。

(8) 機櫃端及資訊插座出口端所提供之跳接短線均需塑膠套環編碼,線路 由起點終點須為同一編號。跳線架上必須標示終端出口位置,線端點 需以塑膠套環標示編號利辨識。

(9) 各室內空間需設置電信、資訊插座。

(10) 一樓大廳需設置 5 具以上之公共電信插座,且應配合設置 110V 電源。

(11) 電信管內配線,應以 10P 之電信電纜為原則。資訊管內配線,應以 CAT6 以上之資訊電纜為原則。

(12) 管線以暗管敷設為原則,橫向及垂直連接皆採 CABLE TRAY(電纜 托架)施工,配線採PE-PVC(數位)電纜,進入各間牆面內則採暗 管施作,如需明管,施工時需配管採EMT 管。

(13) 管道間及走道須採吊架方式配合並結合 PVC 管處理,垂直及地面配 線部份須以線槽或壓條佈放,所有線路不得裸露在外。

(14) 自設網站須為可符合預先設定並依需求調整的網站、資料庫及應用程 式伺服器,並可與多家廠商搭配,如IBM、Intel 等。開始運作之後,

並確保伺服器環境可以維持關鍵任務的可用性。

(15) 廠商需針對本系統提供完整之設計圖說(含設備、管線等)供甲方/

業主日後運作之參考。

6.2.2 視訊系統

(1) 視訊接收系統以設置不鏽鋼共同天線(VHF、UHF、FM)為原則。

並結合全校視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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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引進管材質應採 PVC 厚管,並需設置 52mm∮(2”∮)PVC 厚管 2 支由 室外校區弱電手孔至弱電箱。

(3) 各室內空間如大型、教室需設置視訊插座、視訊插座之訊號應

<80db>65db 於中控室。

(4) 各樓層需設置足夠容量之結線箱、支結線箱(或拖線箱)等。

(5) 每一視訊插座皆應配置足夠容量之電氣插座。

(6) 管線以暗管敷設為原則,橫向及垂直連接皆採 CABLE TRAY(電纜 托架)施工,配線採PE-PVC(數位)電纜,進入各間牆面內則採暗 管施作,如需明管,施工時需配管採EMT 管。

6.2.3 保全監視系統

本系統之應為一獨立系統,其用途在於人員管制,可記錄人員之進 出情形(含影像…等),本保全系統必須達成一卡通行之基本功能。

(1) 本系統應設保全監視主機於中控室內。

(2) 各重點區域進出刷(或感應)卡管制。

(3) 本刷(或感應)卡卡片與識別證會員証、停車場員工出入証合併使用。

(4) 電腦連線控制,所有卡片刷(或感應)卡均立即記錄於電腦上,且具防 止人為任意更改資料功能,並可供查詢人員進出時間及位置。

(5) 可隨時發放新卡並於卡片遺失時,可立即將此張卡片作廢。

(6) 在車道、辦公室、重要機房(電氣室、空調機房等)、電梯、主要出入 口、停車場、區域死角、建築物四周、其他必要地區..等,裝設攝影 機監視,監控其使用狀況並具即時錄影功能,影像以清晰可辨識為原 則。

(7) 於本工程內、停車場周遭環境適當位置裝設緊急求救押扣按鈕、閃光 紅燈並與監控中心、警衛連線。

(8) 重點區域裝設紅外線立體感知器,磁簧開關…等防盜設施。

(9) 監視系統應具數位循環錄影儲存設備及備份儲存設備,並可支援任何 儲存設備(如 CD-ROM、DVD-ROM..等)。

(10) 監視系統需能支援分割畫面、多重畫面顯示、自動跳頁時間設定、並 具暫停、拍照、放大…等功能及可控制室內即能遙控監視攝影機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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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11) 可在任意分割視窗上顯示任一攝影機之影像、名稱、日期及時間資訊。

(12) 系統需支援 TCP/IP 通訊協定之傳送方式。

(13) 主機需採機櫃方式或機台方式放置,並可視實際需求建立第二監控中 心。

(14) 監視攝影機型式請依照使用場所特性選擇適合之裝備(含配件全),監 視螢幕採液晶17 咐(含)以上彩色監視器。

(15) 保全監視攝影機設置位置及基本要求如下:

(a) 戶外開放空間:室外防水自動逆光補償全功能彩色攝影機(含保 護罩)。

(b) 地面層梯廳:室內全功能彩色攝影機(含保護罩)。

(c) 各層梯廳:室內全功能彩色攝影機(含保護罩)。

(d) 停車場(以不產生死角為原則):室外防水自動逆光補償全功能彩 色攝影機(含保護罩)。

(e) 車道入口:室外防水自動逆光補償數位高解析彩色攝影機(含保 護罩)。

(f) 電梯內:數位高解析半球型彩色攝影機(含保護罩)。

6.2.4 中央監控設備

本設備包括中央監控設備系統所需之所電腦工作站階層硬體、軟體 供應,中央工作站、區域控制器、操作控制、顯示及紀錄介面等,以提 供本中心有效及便捷之管理模式。

(1) 系統通則:

(a) 採用視窗圖像操作介面

(b) 可設立多個本地及遠端高效能工作站

(c) 即時從許多建築物自動化裝置中,讀取資料/數據。

(d) 快速有效的報警管理

(e) 廣大的歷史資料數據記錄和趨勢分析 (f) 可印製標準或按客戶要求設計、印製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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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具彈性的軟體應用開發環境

(h) 可用多個伺服器和工作站組成區域網路及廣域網路的操作標準 具安全方資料整合功能,可採用某一獨立系統,或將不同的系統 連結一併使用,以配合不同的要求,提高系統的營運成本效益。

(i) 資料庫伺服器能有效處理及提供即時數據,並將資料/數據傳送 至網路上的工作站或其他相關應用系統,如試算表..等。

(j) 在軟體保護方面,系統可提供不同程度和對個別不同區域作出監 控。軟體規劃可根據操作人員不同,操作站不同而有所不同。根 據地區指令的軟體功能,操作人員被限制只可連接/取得其指定 的圖形、警報和資料點的數據,這些安全保護等級和地區指令在 系統建構時已設定其操作人員之等級及存取地區。

(k) 系統主機軟體包括操作者人機界面軟體、資料檔案管理、通信控 制、趨勢及歷史檔案、報表產生、設備運轉、時間、設備維護管 理、時間與事件程式及整體性能源管理程式..等。此軟體與合約 所訂定之內容完全配合。

(l) 現場直接數位控制器之操作是配合現場各別特定的控制應用,與 系統軟體是獨立的。此軟體包括作業系統,通信處理、監控處理、

能源管理及直接數位控制..等。

上述各系統應各自設置獨立之主機再與中央監控系統主機連結,其 間因連結作業所需配合提供之相關技術資料或關鍵性零組件和其所需共 同配合之通訊協定..等,廠商應責成各系統廠商免費提供給中央監控系廠 商加以整合,其整合作業之成果由中央監控系統商負完全之責任。

(2) 基本功能如下說明:

(a) 變電站高低壓開關狀態、故障顯示、開閉操作、電壓、電流、功 率因數及需量顯示、紀錄。

(b) 發電機狀態、故障顯示、電壓、電流需量及運轉時數顯示、紀錄。

(c) 給排水泵浦狀態,故障顯示及開閉操作。

(d) 自來水上下水箱,污廢水池及消防水池水位狀態顯示,低水位警 報。

(e) 電梯運轉狀態及位置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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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照明迴路狀態啟閉、開閉操作(機房及辦公室,管理室除外),戶 外開放空間及建築物外觀照明應採定時啟閉,且啟閉時間為可調 整。

(g) 所有通道門之啟閉顯示。

(h) 通風設備開關狀態、故障顯示、開閉操作等功能及顯示、紀錄。

(i) 所有設備之使用及維修紀錄。

(j) 本系統應為全中文操作,操作方式採用滑鼠或點觸方式。

(k) 應設置 UPS 不斷電系統,以確保系統不因停電而停止功能。

6.2.5 資訊無線通訊網路設備

(1) 在智慧建築中,通信自動化、辦公自動化和管理自動化將是非常重要 的組成部分,無論是高速傳輸處理語音、文字、圖像、數據,還是便 捷處理日常事物及管理決策都離不開高性能電腦網路系統的支援。

(2) 網路系統應為整合式網路配線系統,以滿足區域網路(LAN)或連結外 部之廣域網路(WAN)所有資訊及通信網路連結需求。

(3) 全區應以網路伺服器(Network Server)與路由器(Router)提供與網 際網路(Internet)連接及提供區內電腦存取使用伺服器中軟體資源,

並逐步將各辦公室電腦與網際網路相連接。

(4) 設備說明

(a) 伺服主機(Server)

SERVER 為微軟公司發展出來之最被接受之網路作業平台 其容易管理及圖形化的使用介面。

(b) 路由器(Router)

路由器為區域內部網路與網際網路連結橋樑,本案規劃之 Router 包含現今所有 Internet 連結之功能。

(c) 交換式集線器( Switch HUB)

Switch HUB 為連結工作站、伺服主機、印表機伺服器、路 由器間之傳輸資料界面,本案採用10/100M Base-T Switch Hub(含 光纖模組)做為各 Dual Speed HUB 與主機 server 之資料傳輸以及 100M base-T Switch Hub 做為傳輸大量資料主機之工作站及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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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Router 之傳輸控制界面。

(d) 資訊(網路)線路皆採傳輸速率為 100MB 之數位專線。

6.2.6 會議室設備

(1) 本工程會議設備於大型教室及其他視廳會議功能空間需預留系統管 線,其會議室設備不含本工程。

(2) 本會議設備含普通會議設備及視訊會議設備兩種。

(3) 會議設備器材之選用應為歐盟、美、加、日等國家生產產品或同等品,

且應盡量採用原廠同一系列產品為原則(含線路及接頭)不得自行訂 製擴充拼湊組成。

(4) 會議設備器材須附原廠出廠証明,專業廠測試報告,生產地及進口證 明。

(5) 普通會議設備含發言設備、中央控制設備、喇叭、同步翻譯和語言分 配設備…等為整套型產品(相關必須零組件均含於會議設備中,不可 預留升級功能,但具擴充性),除喇叭及其他必要設備採固定安裝外 其餘之設備應採可活動方式設計,並放置於音控監視室內。

(a) 發言設備:含有線、無線麥克風和相關配套的輔助配件..等,需 能配合會議室內桌椅及相關室內佈置變動之所需。

(b) 中央監控設備:應由無人監管方式或由機務人員實施控制方式兩 種中,視會議室之規模大小加以選擇且需設置於專屬機櫃中。

(c) 喇叭:其功率應能涵蓋會議室大小之所需,以清晰、柔和為原則。

(d) 同步翻譯設備:同步翻譯系統應為可以獨立工作,也可作為一個 大型綜合系統的構成部分且至少需能同時提供4 種不同語言之選 擇,其接收設備應有無線接收(可考慮與發言設備結合)兩種之選 擇視會議性質之不同加以靈活運用。

(e) 語言分配設備:語言分配系統需能支援不同工作方式(如有線、

無線…等)。

(6) 視訊會議設備含視訊處理、音訊處理、資料處理及通訊網路介面等功 能。

(a) 系統功能單元至少需包含影像編解碼器、聲訊編解碼器、乙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