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荀子與董仲舒名實論的比較
第一節 「後王」與「聖人」的歷史觀差異
荀子與董仲舒同樣訴諸歷史文化與知識,闡述「名」的性質與規範。荀子 上溯「刑名」、「爵名」、「文名」與「散名」在歷史政治制度與社會風俗的沿襲 累積,董仲舒也強調古代聖人在創制「名號」的謹慎深刻考量與價值。他們接 受「名」在歷史中的變化,而特定的權威能夠兼顧「名」的歷史變化,並發揮
「名」應有的效果。他們都主張「名」的創制是人為過程與歷史文化的傳承,
「名」的變動與創制也必須依循歷史經驗與知識的規範,更並非一人的獨斷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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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歷史規範是兩者名實論的表面共同點,然而他們對歷史觀有不同的構想,
這也影響他們看待「名」、歷史,以及權威在兩者之間的角色的差別。
荀子的「後王之成名」並不推崇歷史上特定權威或組合的「名」,而是把
「名」本身放回歷史的發展過程當中。「後王之成名」不僅認為「名」自有歷史 發展的沿襲累積,更承認接受當世的「名」仍然沿襲並可上溯至過去的政治制 度與社會風俗。「後王之成名」部份牽涉「法後王」的理念,「法後王」主張當 世制度仍有古代聖王制度與理念的傳承累積,並主張應結合當世經驗與政治基 礎,建立合符聖王理念的理想政治。「法後王」可體現於荀子部份肯定秦國制度 與施政的成效,並稱許秦國的寬政、行政與民風合於理想政治的地方。然而荀 子批評秦國不尊重歷史傳統與倫常價值的理念,以及不任用掌握歷史價值與施 政理念的儒者,因此秦國整體有無法凝聚團結為一體而易於傾覆的危機。「法後 王」對當世制度的接受,只是其作為施政基礎的起點。「法後王」期許統治者能 夠把歷史變化的制度與社會風俗,與理想的統治理念結合。因此荀子對當世現 實政治和社會風俗,有接受而作為施政基礎的地方,也有批判其不合於理想的 地方。荀子主張過去的聖王,以及未來的新王,具有能夠實現結合歷史、當世 現實基礎與理想的能力。不過,「後王之成名」沒有「法後王」在恢復過去聖王 制度或師法聖王理念的層面,而是只強調歷史制度的累積傳承,以及社會風俗 習慣的沿襲,這些因素是對未來新興「王者」在處理名實關係上的規範。
「後王之成名」並不固守過去既定的「名」、政治制度與社會風俗。荀子既 接受「名」本身的歷史變化,也接受未來「新名」與王者的興起。荀子期許即 使名實關係變化與王者興起,王者必須受到歷史傳承的「名」、政治制度與社會 風俗的規範。荀子主張王者有能力辨別名實關係變化,以及維繫「名」本身作 為辨別事物、溝通與團結統率社會的功能。其中的關鍵在於王者必須考量歷史 與社會認知,以及遏止制度、社會風俗與「名」偏離常識經驗。荀子並不贊同 違反與超越常識經驗的認知基礎,也不主張「名」與名實關係的形成能夠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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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以及放任社會自行形成。荀子認為只有藉由王者維護名實關係的常識經 驗,才能夠形成恰當的名實關係與社會風俗認知,而易於被所有階層的人們所 理解。「名」也因為常識經驗的基礎,才能夠在歷史中傳承。
董仲舒同樣推崇「名號」在歷史當中的創制,然而董仲舒不從既定經驗事 實的角度展開名實論的探討,而是主張必須回到聖人創制「名號」之初所賦予 的深意。「名號」是古代多個聖人透過掌握超越經驗的「天意」,以及經過對萬 事萬物的謹慎觀察與思考,進而創制準確描述事物及其背後「天意」義理的產 物。「名號」具有聖人在創制之初所賦予的深意,其本身更具有上達「天意」的 義理與價值。即使經歷了政權興替與歷史發展,董仲舒相信「名號」本身自有 歷久不衰而值得效法的價值。後世王者必須「深察」古代聖人創制的「名號」
背後所蘊涵的義理,並以此展開符合「天意」的施政。董仲舒所主張的「深察 名號」之所以「深」,在於「名號」所承載的學術知識與歷史文化傳統,以及超 越經驗的「天意」。董仲舒不接受當世的經驗事實與聖王理念相通之處,而是推 崇「聖人」及其留下的「名號」本身具有的價值,並以此規範與指導當世的現 實政治與社會。因此,董仲舒對於現實政治社會帶有強烈的批判意識,這種批 判意識來自對人文學術知識與歷史文化傳統的理解,以及依據凌駕政治社會現 實的「天意」價值理念。
董仲舒並非完全排除「名號」本身的歷史變化,而是把「名號」形式上的 變化放在聖王改制的歷史循環論當中。董仲舒主張受命新王會進行禮樂儀式、
改正朔與國號等項目,進行「名號」更替或創制,以進行符合「天意」的改 制。董仲舒認為歷史上的改制,都是依據多個數字循環模式而進行,例如三個 禮儀與顏色組合循環的「三而復」,以及「正號」時更替「五帝」之首顏色的
「五而復」等。受命改制除了是彰顯政權更替與受命的象徵意義,更意味著董 仲舒認為歷史上每一個政權的制度並非完善。董仲舒主張夏以降的制度有所偏 頗,因此後起的受命新王應補救前代政權制度的弊端。雖然「名號」依據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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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模式而有形式上的變動,「名號」的內涵仍然有不變的地方,即為「有改制 之名,無變道之實」。董仲舒強調統治者的「名號」,具有受命於天而教化百 姓、傳承文化的意義與責任。政治制度與禮樂儀式的各項「名號」即使有所變 化,其中的倫常綱紀、道德價值與教化等理念原則仍然不會改變。這些「名 號」背後的政治理念,都來自過去聖人發揚「天意」的創制。王者不需要是
「聖人」,只需要「深察」這些「聖人」所創制的「名號」背後所具有的理念。
董仲舒對「名號」、新王改制與現實政治社會的態度,也反映在董仲舒對秦 與西漢施政的批評上。董仲舒不認同秦政有符合理想政治的地方,而是批評秦 政沒有履行王者應有的改制與教化責任。董仲舒批評秦政進一步把周制弊端惡 化、毀滅過去王者教化的政績,以及不推行教化而讓百姓風俗墮落。董仲舒透 過《天人三策》回應漢武帝的策問,指出秦政帶來的災難延續至當世,而西漢 政權應當重新履行作為王者應有的責任,包括受命改制與教化百姓。這些都是 董仲舒依據凌駕現實經驗的學術義理,對秦政與當世政治社會現實的批評。即 使歷經政權更替、歷史發展與「名號」形式上的變化,董仲舒相信「名號」當 中所蘊含的理想仍然是後世應當效法的理念與價值。
總而言之,荀子與董仲舒看待「名」與「名號」在歷史上的變化,以及背 後的歷史觀,皆有不同的解釋與態度。荀子重視「名」本身的歷史發展與常識 經驗基礎,並主張王者應該要在歷史與社會風俗的規範下,確立符合常識經 驗、歷史規範與時代變化的「名」的體制典範。董仲舒則重視「聖人」創制
「名號」之初,發揚「天意」而賦予的義理價值,並主張「名號」的義理具有 後世應效法的價值。董仲舒憑藉具有凌駕現實經驗而上承「天意」的「名號」
義理,據以規範、指導與批評當世的政治與社會現實,並期望王者能夠推行符 合「天意」的施政與受命改制。董仲舒所主張的受命改制,背後是以超越經驗 的「天意」為依據而運作的歷史循環論。即使「名號」經歷形式上的變化,也 會受到歷史循環論的規則限制,「名號」背後的理念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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