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戰國至西漢前期的名實論背景綜述
第三節 「散名」與「性惡」:批評性善論的名實論進路
荀子的人性論主要記載於〈性惡〉,〈正名〉則提出了「性」之「名」的解 釋。〈性惡〉不以「名」解釋「性」,而是直接提出人性論的內涵,並批評性善 論在不同層面上的問題。〈正名〉沒有提出「性惡」,而是把「性」之「名」歸 類為「散名之在人者」。〈性惡〉與〈正名〉雖然有不同的論述主題,但兩者皆 有名實論的基礎。〈正名〉在「散名之在人者」列舉了「性」、「情」、「慮」、
「偽」、「事」、「行」、「知」、「智」、「能」、「病」及「命」,並指出這是屬於人類 相關的名詞與認知:
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性 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 能為之動謂之偽。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偽。正利而為謂之事。正 義而為謂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謂之知。知有所合謂之智。智所以能之 在人者謂之能。能有所合謂之能。性傷謂之病。節遇謂之命。211
雖然〈正名〉沒有直接指出要透過「散名」完整定義或詳細說明「人」,212〈正
提出「後王之成名」與制名原則的規範,以及強調「王者之制名」的義務與能力,這些仍然是 與部分《春秋》學一致的地方。上述觀點引述見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頁 354-355;韋政 通,《荀子與古代哲學》(臺北:臺灣商務,1992 年二版),頁 172-173;日.赤塚忠著,〈荀子研 究的若干問題〉,頁 107。
211 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卷第十六,〈正名篇第二十二〉,頁 412-413。
212 例如〈非相〉以倫理關係及區別名分的「辨」解釋「人之所以為人」,而〈正名〉只說這些 名詞是與人相關的「散名」。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卷第三,〈非相篇第五〉,頁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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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把「人」的相關性質限於「性」與「情」,而是包含「心」的作用、
「心」與「性」的相互作用(慮)與累積實踐(偽)、恰當行為(事、行)、理 智(知、智)、應用理智的能力(能)、患病(病),以及遭遇互動(命)。東方 朔指出早期西方漢學家已運用「人論」的角度,解釋先秦儒家對「人之所以為 人」的觀點,而不限於「性」的概念。213路德斌指出荀子的「性」只是「人」
的其中一個層面,而「『性』和『人』是不可以互換、替代的」。214換言之,荀 子的「性」及「人之性」的描述,只構成了荀子解釋「人」的其中一部分。韋 政通、陳昭瑛也認為,應該要延伸至「禮」論,以分析荀子對於人格在心靈與 文化層次上成長的觀點。215最少在〈正名〉所記載的「散名之在人者」,與
「人」相關的名詞概念並不限於「性」。
〈正名〉把人類天賦而無法改變的性質歸為「性」的內涵,「性」在情緒欲 望的不同表現則為「情」,而另外有「心」能夠控制「情」的流露表現。〈正 名〉的「性」具有生理官能,以及感知外物並作出情、欲回應的經驗性質,216 而「心」能夠認知「性」的運作流露,並作出思慮、評估、決擇與行動。217
〈正名〉篇下半部分有相當的一大段篇幅闡述了修身與養心的道理,內容主要 肯定欲望的存在、強調「心」在穩定身體機能運作,以及適當滿足欲望需求的 作用。218不論是欲望的有無與多寡、人對生死的好惡,以及對禍福的評估與取 捨,219〈正名〉皆訴諸一般感官經驗與認知皆可掌握的道理,而非神秘與高層
213 東方朔,〈「人生不能無群」──荀子論人的概念的特性〉,頁 21-68。
214 路德斌,《荀子與儒家哲學》(濟南:齊魯書社,2010 年初版),頁 108-115。
215 韋政通,《荀子與古代哲學》,頁 92-93;陳昭瑛,〈人作為「類的存有」:荀子人文精神重 探〉,頁 26-27。這議題牽涉 1980 年代以來荀子人性論研究的「人」論轉向,其主要觀點與研究 已在第一章第二節「研究回顧」第一小節「荀子的名實論」的註 51 內說明。
216 徐復觀也指出荀子把「性」、「情」、「欲」解釋為「一個東西的三個名稱」。徐復觀,《中國人 性論史.先秦篇》,頁 232-234。
217 東方朔認為必須完整地看待「心」與「性」在修身與道德行為當中的完整運作,而這過程有 道德價值的意義。見東方朔,〈「心之所可」與人的概念〉,頁 200-206。
218 《荀子》〈正名〉記載:「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惡,死甚矣,然而人有從生成死者,非 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故欲過之而動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則欲 雖多,奚傷於治!欲不及而動過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則欲雖寡,奚止於亂!故治亂 在於心之所可,亡於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雖曰我得之,失之矣」。清.王 先謙,《荀子集解》,卷第十六,〈正名篇第二十二〉,頁 428。
219 即使〈正名〉這一段記載強調「心」的計算與取捨,這些皆是任何人皆可理解與運用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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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心靈與文化層次的理想與目標。〈性惡〉記載:
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争奪生而 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 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 人之情,必出於争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曓。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 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 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故枸木必將待檃栝、烝、矯然後直,鈍金必將待 礱、厲然後利。225
〈性惡〉強調,「性惡」而「善偽」皆是符合當世所知的一般經驗認知。張亨特 別指出,〈性惡〉的「惡」與人為的「善」,都是從社會群體的角度來說明。226 東方朔也指出,荀子對於整體政治與社會秩序的構想當中,由人群形成的社會 之上更有「禮義」的架構。227而且,荀子所謂的「人」身處歷史文化、社會群 體與政治制度的禮義世界當中。228因此只順「性」或是師法禮義所造成的治亂 成效,是以社會群體,甚至是整體禮義的角度來觀察。從「性」經歷「偽」到
「治」之間,已有人類行為、社會運作與禮義師法的多重層級累積與運作。
〈性惡〉既從當世可見的經驗知識說明「性惡」與「善偽」,更指出古代聖 王也是出於一致的理解,並創制禮義制度而施政。因此,「性惡」與「善偽」既 有經驗與社會認知的基礎,也有古代聖王經驗的層次。〈性惡〉在說明「偽」具 有人主動學習聖王禮義的層面後,再說明「偽」也有聖王創制禮義而教化百姓 的層面。〈性惡〉指出:
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今人無師法則偏險而 不正,無禮義則悖亂而不治。古者聖王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
225 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卷第十七,〈性惡篇第二十三〉,頁 434-435。
226 張亨,〈荀子的禮法思想試論〉,頁 126-127。
227 東方朔,〈「人生不能無群」──荀子論人的概念的特性〉,頁 39-40。
228 東方朔,〈秩序與容觀化──荀子之「禮」論〉,收入氏著,《合理性之尋求:荀子思想研究 論集》,頁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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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亂而不治,是以為之起禮義,制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 化人之情性而導之也。始皆出於治,合於道者也。今之人,化師法,積 文學,道禮義者為君子;縱性情,安恣睢,而違禮義者為小人。用此觀 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229
〈性惡〉訴諸歷史與聖王,並強調在古代與當世的認知當中,只順「性」的後 果會造成社會整體的混亂與崩潰,因此需要禮義與法度治理天下。相較於〈性 惡〉首段對當世的描述,〈性惡〉在古代的經驗與知識中突顯了聖王的角色。換 言之,〈性惡〉肯定歷史傳統與制度對修身與統治的作用,並指出當世等待聖王 師法與禮義重建秩序與文化。因此,在「性」經歷「偽」到「治」的過程中,
〈性惡〉在社會運作與禮義師法上,肯定了聖王的角色,並期望出現一個了解
「性惡」、「其善者偽」,而透過禮義師法重建秩序的聖王。〈性惡〉所主張的
「偽」與「善」,不限於個人的道德行為,而是延伸至社會的人為秩序構成與價 值規範的確立,以及了解歷史傳統、文化與制度並施政的層次。
〈性惡〉批評「性善」的論點,主要在於肯定人為主動學習與禮義師法在 人文世界的價值,而非順應「性」的自然活動。230在人為的「偽」之上,〈性 惡〉也強調「聖人之偽」在制定禮義方面所成就的「善」。周德良指出,「聖人 之偽」能夠透過「積思慮」建立價值規範,以及透過「習偽故」師法過去聖人 建立的禮義,因此具有繼承傳統與建立適合現實需求的禮義的二重性質。231不 過,〈性惡〉沒有因此完全否定「性」作為人類生命、社會與禮義無法被根絕的 基礎,而是選擇地接受「性」的既定事實。禮義防止了只順「性」所造成的身 體生命失序、社會爭奪與整體政治社會秩序的崩潰,然而禮義也植根於身體情 欲需求、感官經驗與心靈認知的相互作用,以及整體人類社會群體的基礎。陳 昭瑛指出,荀子主張聖王所創制的禮樂,蘊藏對人類性情與生命的洞察體會,
229 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卷第十七,〈性惡篇第二十三〉,頁 435。
230 錢新祖,《中國思想史講義》,頁 99。
231 周德良,《荀子思想理論與實踐(修訂版)》(臺北:臺灣學生書局,2011 年初版),頁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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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有人皆能夠在結合歷史傳統的禮樂當中,透過身心互動的修身成就生命人 格的提升。232因此,〈性惡〉不只是從自然與人為,或「性」「偽」之別與「天 人之分」來批評性善論,而是肯定人類情感與社會運作能夠有提升的方法與層 次。這種牽涉體察思慮、累積與傳承的複雜層次,就在歷史上多個聖人的
「思」、「慮」、「積」、「習」、「偽」當中。233即使是能夠創制禮義而建立秩序的 聖人,他們也具有一般人擁有的情緒欲望與身體官能,這些理智思考與創制不 會遠離人的感官認識。聖與凡之間的差別,只在於持之以恆地在傳統文化當中 修身、思考、學習與實踐的程度。234伍振勳透過對比孟子與荀子看待「詩書」
的差異,指出荀子把「詩書」視作歷史傳承的制度與儒者德行典範,從而批評 孟子不合道統義理與儒者的實踐能力。235如果回到〈性惡〉的記載來看,〈性 惡〉認為性善論或僅憑自然生命的「性」,無法解釋或表現人類如此複雜多層次
的差異,指出荀子把「詩書」視作歷史傳承的制度與儒者德行典範,從而批評 孟子不合道統義理與儒者的實踐能力。235如果回到〈性惡〉的記載來看,〈性 惡〉認為性善論或僅憑自然生命的「性」,無法解釋或表現人類如此複雜多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