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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篇章」到「語篇分析」

在文檔中 第一章 緒論 (頁 40-43)

1.3 語篇分析的進行方式

1.3.1 從「篇章」到「語篇分析」

推此可知,吳怡在《禪學的黃金時代》中,認為趙州晚年時,禪 的黃金時代已過,並推崇趙州禪師為唐代最後一位大禪師──也是最 重要的一位;這樣的論斷,的確並非空穴來風!86

在西方語言學中,當說話者將詞、句組合成語篇時,詞句的功能 才得以實現,語言與語境 (context,指話語及文句的上下文,及其反映 的外在世界) 也因此產生聯繫。89 「語篇」一詞在大陸語言學界,已成 為代替過去「篇章」的通稱;其分析方式,乃以符碼化的系統結構,

呈現口語和書面脈絡中,謀篇布局的另一種解讀。

「語篇分析」(text/discourse analysis)原來主要由歐、美兩派理論 互動而生,美國的話語分析較重視較長篇的交際話語,而歐洲學者慣 用「篇章」(text) 表示非交際的獨白,只要是完整的表意單位,即不拘 長短。據李幼蒸先生指出,70 年代以來德國語言學家首先將之合併,

統稱為「本文科學」(text linguistics),而「語篇」之名廣為大陸語言學 者使用,故筆者以之代稱。在 80-90 年代,這門學科已漸漸形成一種考 察語言在社會、歷史語境中運作的重要方式;許多文學批評家將文學 語篇視為一種話語方式來解讀,經由形式結構的系統化分析,體現其 具體的意涵。同樣的,在中國古籍中,一些運用當時口語記載的歷史 文獻:如禪宗語錄、儒家學案或戲曲腳本等,也可以嘗試用語篇分析 的方式,體現其會話現場的真實感,並建構古代白話典籍中,動態語 言研究的重要據點。90

本書之所以從語篇分析的角度,切入主題「趙州公案語言的模稜 性研究」,主要動機為:透過系統化的語言特質切入禪問答的主軸,

可以較客觀地去理解趙州公案言意之間的模稜性;而此「模稜性」在 趙州禪問答中營造的修辭效應,也可以由同一公案中問答的層次分 析、不同公案中相關語意、語法的比較,獲得較為精確的觀照。

89 並參胡壯麟《語篇的銜接與連貫》第一章〈語篇研究的發展〉及黃國 文《語篇分析概要》1.1〈關於術語”語篇”〉。

90 並參李悅娥、范宏雅:《話語分析》(上海外語教育,2004 年),頁 2-3 及丁建新、廖益清〈批評話語分析介紹〉「隨著語言學方法引入文 學批評,特別是對文學語篇的語用、社會、歷史層面的重視,文學批 評家更樂意將語篇視為一種話語方式,因為文學語篇與非文學語篇一 樣,它們的結構形式經過社會符號來體現世界,都是社會語境下的一 種交際活動。」(《當代語言學》第 3 卷第 4 期,2001 年),頁 305-310。

由於趙州公案語言的內容,是學人記錄的禪問答對話情境;而後 世師徒又援引昔日對話實錄,進行第二次的禪問答;因此,本書分析 素材的形式特質,介於口頭的話語(discourse)和書面的篇章(text)

之間;乃承韓禮德(Halliday)等觀點,以「語篇」之術語涵蓋口頭及書 面語言。91

據胡壯麟《語篇的銜接與連貫》所下之定義,「語篇」意指任何 不完全受句子語法約束的,在一定語境下表示完整語義的自然語言;

並以之涵括話語分析(discourse analysis)和篇章語言學 (text linguistics) 的研究範疇。

此外,范代克 (Teun A. van Dijk)92在其為《符號學百科全書》撰寫 的 text 條目中,則引用了如下三種定義,將「語篇」作了更精確的描 述:93

(1) 韓禮德、哈山的定義:語言學中使用的本文一詞包括任何長度的、

構成統一整體的、口頭的或書寫的片段。一個本文即一在語言使用 中的單元,它不是一個像詞或句子般的語法單元,而且它的規定與 長短無關。94

91並參 Halliday,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London: Edward Arnold, 1985), Halliday & Hasan (哈山), Cohesion in English (London: Longman, 1995) 及李幼蒸《語義符號學.5.話語層的結構分析》(台北:唐山,1997 年),頁 315-354 及胡壯麟《語篇的銜接與連貫》第一章〈語篇研究的 發展〉、黃國文《語篇分析概要》1.1〈關於術語”語篇”〉。

92 Van Dijk,李幼蒸上引書翻為梵.迪克,胡壯麟則翻為范代克;據陳良 吉教授分析,其名乃以荷蘭語音讀之,以後者為宜。

93 錄自李幼蒸上引書(頁 328)的敘述。

94 並參韓禮德與哈桑上引書 (1976: 1) Chapter 1. Introduction 1.1.1. Text: "The word TEXT is used in linguistics to refer to any passage, spoken or written, of whatever length, that does form a unified whole. ...A text is a unit of language in use. It is not a grammatical unit, like a clause or a sentence; and it is not defined by its size."

(2)范代兊的定義:作為通常稱為話語者之基礎的抽象理論構造物。

(3)貝爾提尼托 (Bertinetto) 的定義:任何言語記號序列,只要我們為它 發現適當之語境,不管彼此看來如何不相關,都可形成一個語篇。

在李幼蒸《語義符號學.話語層的結構分析》中,評論上述語篇 定義,認為以上三種語言學的本文概念中, (1) 強調了整體性,(2) 區 分了語用的話語及理論的篇章,(3) 則強調語用學之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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