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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駐節中國(1929-1932)

第一節 從總領事到代理公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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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份報告文書的開頭中,重光葵稍微整理了他對 1930 年前後中國政局的 整體看法。他對於由蔣介石所領導的國民黨最終完成了北伐、統一中國的事蹟表 示肯定,而由其所樹立的南京政府,藉由不同於以往的力量推進新國家的建設,

在中華民國的發展史上大放異彩。然而因為中國人凡事皆以個人利害為考量的特 性,反而招來了國家分裂、政府及黨部崩壞的結局。自詡從一名「公正又帶有同 情的局外觀察者」之角度,重光葵對中國的統一感到絕望,且認定中國將會持續 走向日益混亂的道路上。

在這份報告文書中,重光葵批判國民政府的革命外交,破壞了日本有條約根 據的在華利益,在無法依靠世界各國幫助的情況下,日本不得不出兵維護其相關 利益,以此正當化日本在中國東北的軍事行動。然而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在重光 戰後所出版的回憶錄及隨筆中,皆未曾提到過這份報告的存在。重新將報告書全 文編輯出版的服部龍二認為:「這對致力於防範中日衝突的重光而言,此份報告 書的完成,並非出於他的本意」。182

檢視重光葵於 1931 年之前的駐華經驗,他在關稅會議上極力支持中國政府 所主張的恢復關稅自主權之要求,確實令人難以想像這樣的報告書,會是出自於 他的想法。然而在沒有仔細分析重光葵於此一時期思維轉換過程的情況下,這樣 的說法恐怕相當武斷。誠如他在報告中,對中國情勢的觀察與失望之情,或許這 可以是吾人理解其對中國政情的認識,何以在此時發生轉變的關鍵。以下將就重 光葵自 1929 年重返中國,至 1932 年離開中國的期間,就其對華認識的轉變過程 進行分析。

第一節 從總領事到代理公使 一、再次派赴中國

1928 年 12 月,在德國使館內還待不到半年的時間,重光葵便接到來自外務

182服部龍二編,《満州事変と重光駐華公使報告書》,頁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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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部的電報,令其迅速返回日本。重光原以為此次返國,將會被提拔為本部的 局長,不料當他乘坐的火車抵達哈爾濱時,他才得知自己將再度被派往中國,擔 任上海的駐華總領事一職。對於這樣的安排,重光顯然略感不悅,他向時任外務 次官的吉田茂表示:當前在上海已有如矢田七郎這樣有能力的總領事在職,對於 能否勝任此一工作表示沒有自信。最終在吉田的要求下,只能前往中國赴任。183 吉田茂之所以讓重光葵從德國返回中國任職的重要原因,在於當時的中國情 勢已經出現了重大改變。1928 年 6 月,由蔣介石領導的國民革命軍進入北京城,

自 1926 年 7 月發起的北伐歷經近兩年的時間終於落幕,日本首相田中義一意欲 造成蔣介石與張作霖分治中國南北的企圖184徹底失敗。同時,承繼父親張作霖於 東三省力量的張學良,因對父親在皇姑屯遭害一事,難平對日本的憎恨,決意對 日本採取全面反抗的態度,在 7 月 1 日通電南京國民政府,表示「決無妨害統一 之意」,並派代表赴北平與國民政府進行接洽。185

1928 年 7 月 7 日,國民政府外交部發表宣言,就中外條約事宜宣布了三項 原則:「一、中華民國與各國間條約之已屆滿期者,另訂新約;二、其尚未滿期 者,國民政府應即以相當之手續解除而重訂之;三、其舊約業已期滿而新約尚未 訂定者,應由國民政府另訂適當臨時辦法,處理一切。」據此廢棄了包含《中日 通商航海條約》等與各國簽訂的條約,並於 7 月 19 日照會了包含日本在內的各 國駐華使館與中國進行交涉,但卻遭到了田中內閣的強硬拒絕,186顯見此時的日 本政府仍不願面對此一中國新局的態度。

然而,就在 7 月 25 日這天,中、美兩國簽訂了《中美關稅新約》,是當時「西 方列強中,第一個承認中國關稅自主權的條約。」187此條約雖然只有兩款內文,

僅簡潔地承認關稅自主原則,及互相給予對方實質性的對等最惠國待遇,與國民

183重光葵,《外交回想錄》(東京:日本図書センター,1997),頁 72-73。

184黃自進,《蔣介石與日本:一部近代中日關係史的縮影》(臺北:中研院近史所,2012),頁 106-109。

185宋智勇、田慶立,《日本近現代對華關係史》(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10),頁 104。

186宋智勇、田慶立,《日本近現代對華關係史》,頁 105。

187李恩涵,《近代中國外交史事新研》(臺北:臺灣商務,2004),頁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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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中日兩國能迅速在濟南及南京、漢口事件等賠償問題上達成共識的原因,一方 面是田中內閣亟欲透過解決濟案,以恢復與國民政府的正式往來,進而簽訂關稅 新約來化解當前的國際壓力;另一方面,重光葵則認為:這也是蔣介石為了集中 力量對抗如馮玉祥及閻錫山等北方的軍閥勢力,無論如何都得先行解決濟案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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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 年 6 月 1 日,孫文的遺體從北京遷葬至南京中山陵,日本政府派出包 括重光葵在內的代表參加典禮,並於 6 月 3 日由駐華公使芳澤謙吉向國民政府呈 遞國書,可以說是中日兩國恢復交誼的象徵。同時,由於未能妥善處理參與皇姑 屯事件的相關人士,田中義一失去了帝國議會對他的支持,因而黯然宣布內閣總 辭。7 月 2 日由立憲民政黨的總裁濱口雄幸(1870-1931)接任首相一職,幣原喜 重郎在時隔二年後再次出任外務大臣。不同於田中內閣積極干涉中國內政的方針,

在濱口雄幸組閣後所發表的《十大政綱》中揭示了:刷新中日國交為首要的外交 課題,而再次接任陸軍大臣的宇垣一成(1868-1956)也對濱口內閣的對華政策 表示理解。196

二、佐分利貞男「自殺」事件與小幡酉吉任命遭拒案

肩負改善中日關係重任的幣原喜重郎,於 8 月 29 日讓原駐華公使芳澤謙吉 轉任駐法國大使,而由在倫敦大使館擔任參事官的心腹佐分利貞男出任駐華公使 一職,同時派出堀內干城、守屋和郎(1893-1977)與塩崎觀三等人擔任使館的 書記官負責輔佐。由此觀之,此時包含重光在內,眼前這些對華外交的第一線人 員,都是 1925 年北京關稅會議召開時共同行動的舊識,可以說是第一次幣原對 華外交團隊的再現。197重光葵認為,從幣原重新出任外相到任命佐分利為公使,

194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竝主要文書(下)》,頁 131-134。

195重光葵,《外交回想錄》,頁 78。

196西田敏宏,〈ワシントン体制と幣原外交〉,收入川田稔、伊藤之雄編,《二〇世紀日米関係と 東アジア》(名古屋:風媒社,2002),頁 80。

197酒井哲哉,〈「英米協調」と「日中提携」〉,近代日本研究會編,《年報‧近代日本研究 11》(東 京:近代日本研究會,1989),頁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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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一輪的對華外交團隊帶給國民政府相當程度的好感,同時也改善了中國的 對日氣氛。就連自五三慘案以來,在中國風起雲湧的排日活動也得到降溫。198事 實上,根據來自奉天、南京、上海等地日本領事館的情報可以得知:自 1929 年 7 月中旬起,國民政府一反過去不對排日運動加以管制的態度,開始訓令如:福 建、河北等省政府,加強對地方反日運動的取締;同時令北平反日會更名為北平 國民廢約促進會,禁止排日及排日貨的相關情事發生。199在國民政府的特意壓制 下,排日風潮雖已不如過去的聲勢浩大,但從 8 月及 9 月重光的報告中不難看出,

在上海的排日團體或轉向地下化、或改以「排除不平等條約促進會」的名義持續 活動著。200

曾在北京關稅會議上有過合作經驗的重光葵,就今後的對華外交策略,向佐 分利做出如下的提議:

記者は日支の関係は新方針を以て貫徹しなければならぬと云ふ意見は 強く持っているが、実際的にこれを処理して行かねば忽ち行き詰まる。

外交は最も実際的でなければならぬ、特に支那側が満州問題を取り上げ て要求を持ち出すようでは到底談は円満に進まぬ。日本は支那本土に於 いて列国に率先して支那の要望を容れ、支那は満州について日本と妥協 すべきであると云ふ議論を建てて、佐分利公使もこれに賛同して、支那 側には満州問題に触れないように仕向け、一般問題について日支の関係 を改善し、而して後、満州問題の妥協に移るように談を向けていくこと に意見の一致を見た。201

重光向佐分利提出的所謂新方針,意指過去在關稅會議期間由重光及佐分利兩人 共同實踐的「在政治判斷為優先的前提下,即使犧牲部分的日本經濟利益,也不

198對於佐分利來華一事,王正廷表示該員擔任過關稅會議成員及其對華友好的態度,蔣介石對此 亦表示接受。〈日本駐華使領任免〉,《國民政府/外交/駐華使領館/人員任免》,國史館藏,典藏號:

001-061210-0021,入藏登錄號:001000005192A;重光葵,《外交回想錄》,頁 94。

199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昭和期 I 第 1 部第 3 卷》(東京:外務省,1993),頁 615-617。

200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昭和期 I 第 1 部第 3 卷》,頁 617-618。

201重光葵,〈佐分利公使の死〉,《中国研究月報》,42:11(東京,1989),頁 40。

1929 年 12 月,日本政府決定讓時任駐土耳其大使的小幡酉吉(1873-1947)

轉任駐華公使。小幡酉吉自 1897 年進入外務省工作以後,於 1905 年至 1923 年

207幣原喜重郎,《外交五十年》(東京:日本図書センター,1998),頁 114-115。

208奈良岡聰智,《対華二十一ヵ条要求とは何だったのか》(名古屋: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15),

頁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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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傳到中國時,卻引來了上海、福建、奉天等地之社會團體及地方黨部的抗議,

稱其「為日本對外侵略主義之健者,曩在我國強權要挾事實顯著」,請求國民政 府拒絕這樣的繼任案。209此一任命案之所以遭到如此巨大的反彈,在於 1919 年 2 月時任駐華公使的小幡酉吉,曾經遭到中國媒體報導其「恫嚇」中國外交部代

稱其「為日本對外侵略主義之健者,曩在我國強權要挾事實顯著」,請求國民政 府拒絕這樣的繼任案。209此一任命案之所以遭到如此巨大的反彈,在於 1919 年 2 月時任駐華公使的小幡酉吉,曾經遭到中國媒體報導其「恫嚇」中國外交部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