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的國企治理方案
第二節 德國的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在世界各國有很大的差異。德國的公司治理模式與英美模式大相逕 庭。現實中,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將英美模式作為學習的榜樣,極力模仿。
問題是這種模式是否具有無條件的移植性,而不用考慮文化、歷史、法律和制度 的差異呢?筆者認為應該從更寬廣的視角來認識公司治理的多樣性,並且從德國 的公司治理中得到可取的經驗。
壹、治理觀︰從股東至上價值觀到利益相關者價值觀
現代意義的利益相關者思想最早起源於20世紀30年代。1932年,伯利和米恩 斯在其名著《現代公司與私有財產》中根據現代公司的股權結構分散的特徵,提 出了‚企業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的重要命題,而此命題也成為了‚股東價值至 上觀‛的理論基礎。同年,哈佛法學院學者多德(E.M.Dodd)在駁斥伯利和米恩斯 觀點時指出︰‚公司對雇員、消費者和社會公眾負有社會責任、儘管這些社會責 任未必見諸法律而為公司的法定義務,但應當成為公司管理人恪守的職業道 德‛。47但在當時這個觀點並未受到重視。
利益相關者作為一個明確的理論概念,是在1963年由美國史丹佛大學一個研 究小組( 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 的學者們首次提出的,而利益相關者觀點形成 一個獨立的理論則得益於瑞安曼(E.Rhenman) 和安索夫( I. Ansoff) 的開創性研
46 楊元君,2009,<我國上市公司治理問題的探討>,《黑龍江對外經貿》,2 期。
47 轉引自劉連煜,2001,《公司治理與公司社會責任》,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頁 1。
106
究,經弗里曼( E.R.Freeman) 、布萊爾(M.M.Blair) 、多納德遜(T.Donaldson) 、米 切爾(R.K.Mitchell) 、克拉克森(M.B.E.Clarksen) 等學者的共同努力,使利益相關 者理論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理論框架,並在實際應用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自此利 益相關者理論開始引人關注。48
關於利益相關者的定義,49有代表性的摘要如下︰史丹佛大學研究所的定義 是︰‚利害相關者是這樣一些團體,沒有其支持,組織就不可能生存。‛瑞安曼 的定義是︰‚利益相關者是依靠企業來實現其個人目標,而企業也依靠他們來維 持生存。‛弗里曼的定義是︰‚企業的利益相關者是指那些能影響企業目標的實 現或被企業目標的實現所影響的個人或群體。‛克拉克森的定義是︰‚利益相關 者已經在企業中投入了一些實務資本、人力資本、金融資本或一些有意義的價值 物,並因此而承擔了一些形式的風險,或者說,他們因此企業活動而承擔風險。‛
多納德遜的定義是︰‚利益相關者是那些在公司活動的過程中及活動本身具有 合法權益的人或團體。‛50
其中,弗里曼的定義被稱為廣義定義的經典表述,該定義從戰略管理的角 度,提出了一個普遍的利益相關者概念,不僅將影響企業目標的個人和群體視為 利益相關者,同時還將企業目標實現過程中受其影響的個人和群體也看作利益相 關者,正式將社區、政府、環境保護組織等實體納入利益相關者的研究範疇,大 大拓展了利益相關者的內涵。51而克拉克森的定義也獲得很多人的支持,畢竟只 有那些因為公司活動而承擔風險的人或社會團體才能直接影響或參與公司治 理。52
48 李洋、王輝,2004,<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動態發展與啟示>,《現代財經》,7 期。
49 楊瑞龍、周業安《企業共同治理的經濟學分析》中指出關於利益相關者的定義,迄今經濟學 家已經提出了近 30 種。
50 楊瑞龍、周業安,2001,《企業共同治理的經濟學分析》,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頁 82。
51 李維安、王世權,2007,<利益相關者治理理論研究脈絡及其進展探析>,《外國經濟與管 理》,4 期。
52 寧金成,2007,《公司治理結構—控制經營者理論與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頁 62。
107
貳、利益相關者的公司治理理論
20世紀90年代以後,利益相關者理論的發展已經滲透到不同研究領域,如組 織學、戰略管理等,但最引人注目的是利益相關者理論對公司治理理論的貢獻。
將利益相關者納入傳統公司治理理論的分析框架中,使得人們重新審視‚股東價 值至上觀‛的合理性,並提供了探求公司其他治理方式的切入點。53關於公司治 理的治理觀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一、‚資本雇傭勞動‛的‚股東治理觀‛
股東治理觀是根據資本雇傭勞動的邏輯,從資本的可抵押特性以及企業經營 中的風險承擔特性出發,張維迎曾對此比喻︰‚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54,強 調股東是公司唯一的治理參與者,他們所享有的剩餘索取權和剩餘控制權是對他 們在公司治理中發揮的關鍵作用的回報和所承擔的風險的補償。55莫克(R.Morck) 和尤格(B.Yeung)認為,股東類似於企業運轉的一個‚報警系統‛,由於雇員、顧 客、供應商、債權人和政府對企業受益獲取權均優先於股東,股東利益在企業出 現財務困境時是最先受到侵害的,或者說對風險是最為敏感的,因此以股東價值 作為公司治理核心是企業治理方式的最有效選擇。56根據這種觀點,在所有權與 控制權相分離的現代企業中,作為代理人的經理人員必須要對委託人—股東負 責,公司如果按股東價值最大化的原則開展經營活動,不僅股東的利益,而且利 益相關者的利益乃至整個經濟體系的績效都會得到提升。57
二、‚勞動雇傭資本‛的‚員工治理觀‛
員工治理觀是‚股東主權至上‛的對立,該治理觀本著‚勞動雇傭資本‛的 思路,主張勞動者作為一個集體應該參與公司治理,享有企業的剩餘控制權和剩
53 李善民,2008,<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新發展>,《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12 期。
54 張維迎,1996,<所有制、治理結構及委託—代理關係>,《經濟研究》,9 期。
55 施韋卡特在《反對資本主義》中對此提出反駁,認為資本家投資本身就是正合遊戲。資本家 不僅可以承擔更大的風險,他還可以獲得更多的信息、專家資詢、分散風險的方式,使自己 受到比小投資者更小的損失,頁 38~42。
56 R.Morck,B.Yeung,2007.Hamonious Corporate Goverance.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Alberta.
57 李維安、王世權,2007,<利益相關者治理理論研究脈絡及其進展探析>,《外國經濟與管 理》,4 期。
108
餘索取權。其代表人物瓦內克認為,員工因擁有企業的所有權而具有自我管理的 真正動力,這種動力來源於員工受到尊重、他們的生活品質得到提高和努力工作 的價值更易得到認可並體現出來這一事實。而在資本控制型企業中,情況恰恰相 反,員工不受尊重,是被監督的對象,生活品質較低,因此,這種勞動雇傭資本 的制度安排比資本雇傭勞動的企業更具有效率。58漢斯曼(H.B.Hansmann)也指 出,員工擁有企業所有權的制度,不但可以提高員工的勞動生產率,防止機會主 義發生,並減少談判過程中的策略行為,而且還能夠疏導有關員工偏好的資訊和 減少員工的異化。因此,同其他形式的所有權安排相比,更具有效率。59經濟民 主的社會主義學家如霍爾瓦特和施韋卡特,他們的治理觀也同樣屬於員工治理 觀。劉恆中則認為這樣的觀點主張工人集體自治,同時也遵循了社會主義勞動主 權邏輯。60
三、‚利益相關者‛的‚共同治理觀‛
因為利益相關者理論有廣義和狹義兩種,所以也有不同的共同治理觀。狹義 的又稱為關鍵利益相關者治理觀,61認為理想的治理模式應該定位於股東中心模 式和利益相關者模式所界定的均衡區域之內。由於相關論證還在初步階段,
62筆者不作討論。
而廣義下的利益相關者的共同治理觀是在20世紀90年代以後,才逐漸發展起 來。這種觀點認為企業的全體利益相關者都應該參與公司治理。弗里曼和伊方 (W.M.Evan)在批評威廉姆森的基礎上,進而提出了公司治理的利益相關者觀。他 們從私有權利及其對他人權利的影響的視角指出,利益相關者基於其自身的利 益,應該享受與股東相同的參與公司決策的權利,並且認為員工、顧客、供應商、
股東以及社區和企業的代表都應該直接參與公司治理,還建議在公司的董事會中
58 J.Vanek,1970.The general theory of labor-maneged market economies.Ithak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59 漢斯曼;于靜譯,2001,《企業所有權論》,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60 劉恆中,2000,<政企分開︰讓工人集體作為企業所有者>,《改革》,1 期。
61 李善民,2008,<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新發展>,《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12 期。
62 伊丹,《日本型公司治理結構》,轉引自李善民,2008,<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新發展>,《經濟 理論與經濟管理》,12 期。
109
增派利益相關者代表。63此外,也有學者是從剩餘索取權和剩餘控制權的安排上 來論證,認為不論是集中於雇主或是集中於雇員,都過於極端。剩餘索取權和控 制權應該是分散地、對稱地分佈於不同的產權主體,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結構是利 益相關者共同擁有剩餘索取權與控制權,從而得出了利益相關者合作邏輯下共同 治理的結論。64
利益相關者理論作為一種治理觀,在公司治理上表現為共同治理或稱‚共同 決策制‛。它使‚股東價值至上觀‛這一傳統觀念重新受到檢視。股東價值至上 觀認為,參與公司治理應受出資者委託。出資者承擔了企業投資的風險,這樣作 是為了減少風險。而勞動者並沒有出資,通過勞動可以得到收入,沒有風險,並 不需要參與公司治理。事實上,職工也是承擔著很大的風險。學術界有這樣一種 觀點,企業出資者的投資是可以分散和轉移的,隨著現代資本市場的發展,股東 變得分散、消極,更容易在資本市場上‚用腳投票‛,來轉移風險,對企業承擔 的責任日益減少,而職工作為人力資本的持有者是無法迴避風險的。當企業不景
利益相關者理論作為一種治理觀,在公司治理上表現為共同治理或稱‚共同 決策制‛。它使‚股東價值至上觀‛這一傳統觀念重新受到檢視。股東價值至上 觀認為,參與公司治理應受出資者委託。出資者承擔了企業投資的風險,這樣作 是為了減少風險。而勞動者並沒有出資,通過勞動可以得到收入,沒有風險,並 不需要參與公司治理。事實上,職工也是承擔著很大的風險。學術界有這樣一種 觀點,企業出資者的投資是可以分散和轉移的,隨著現代資本市場的發展,股東 變得分散、消極,更容易在資本市場上‚用腳投票‛,來轉移風險,對企業承擔 的責任日益減少,而職工作為人力資本的持有者是無法迴避風險的。當企業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