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發現
第二節 志願服務退場機制之認知
本節瞭解受訪組織對退場機制之瞭解、贊成與否,與對退場機制指標、
記點處置與指標達成之難易程度之看法,以及導致退場機制指標未能達成 所遭遇之困境。
壹、退場機制實施之知道與瞭解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現行志工隊是否「知道」「臺中市政府祥和計畫 志願服務小隊退場作業實施計畫」,有高達87.3%的受訪志工組織表示:「知 道」,然仍有10.9%的受訪志工組織表示「不知道」。
表
4-2-1 知道退場機制實施之次數分配表
變項名稱/類別 次數 (%)
01.知道 96 (87.3)
02.不知道 12 (10.9)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現行志工隊是否「瞭解」「臺中市政府祥和計畫 志願服務小隊退場作業實施計畫」,有 73.6%的受訪志工組織表示瞭解「臺 中市政府祥和計畫志願服務小隊退場作業實施計畫」,然仍有高達 24.5%的 受訪志工組織並不瞭解。
表
4-2-2 瞭解退場機制實施之次數分配表
變項名稱/類別 次數 (%)
01.瞭解 81 (73.6)
02.不瞭解 27 (24.5)
貳、退場機制實施之贊成與否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現行志工隊是否「贊成」「臺中市政府祥和計畫 志願服務小隊退場作業實施計畫」,有 67.3%的受訪志工組織表示贊成「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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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政府祥和計畫志願服務小隊退場作業實施計畫」之實施,然仍有22.7%
的受訪志工組織並不贊成。
表
4-2-3 退場機制實施贊成與否之次數分配表
變項名稱/類別 次數 (%)
01.贊成 74 (67.3)
02.不贊成 25 (22.7)
受訪組織針對贊成之理由/解釋分別羅列如下,主要原因多是認為加入 祥和計畫想有權利,應盡義務,另則是管理需要與期待資源能公平分配運 用避免浪費。
類別 贊成退場機制之理由/解釋 履行責任 01.對志工與單位服勤的負責
02.享有資源應配合市府規定,目前指標為合理 資源公平分配
運用
01.更能有效運用既有資源 02.避免閒置、浪費資源 管理需要 01.有規則比較好管理
02.視該隊是否正常運作的依據
03.對志工有利,對依規定辦理之小隊較公平 04.可掌握各運用單位志願服務工作品質
05.可以淘汰一些掛名沒運作單位及素質的提升 06.可維持志工隊管理與執行成效
07.有退場機制,才能讓小隊有執行力
08.實施退場機制可促進各志工隊重視志工業務 09.這樣祥和小隊才有制度
10.鼓勵小隊正常運作
11.真正落實志工隊運作與管理 12.有要求,才能進步,淘汰不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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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如果祥和小隊經營不善,留有空殼,不如讓它退場 受訪組織針對不贊成之理由/解釋分別羅列如下,多認為應以「輔導」
取代「退場」,以及應尊重志工隊之差異缺陷。
類別 不贊成退場機制之理由/解釋 以輔導取代之 01.以輔導並協助
02.輔導成長優於退場
03.一般社區志工隊很多沒專人幫忙,恐影響,希望可以輔 04.導之協助
05.志工隊是否有在正常運作應可採抽點方式了解,而非全 部用指標為基準
06.可建立輔導機制,減少退場的志工數量,保障更多志工 權益
07.志工乃推展社會善良之風氣,無畏施,應以輔導為主 尊重自由選擇
與接受差異缺 陷
01.志工是甘願做,快樂做,不希望退場機製造成壓力 02.志工乃基於志願服務意念組成,不能因某些問題而否決
其貢獻而要求退場 03.因為志工難為,要鼓勵
04.每個單位都需志工的協助,但不能因某些電腦技能的問 題而記點
05.有時候難免會忘記申報報表
參、退場機制名稱之修改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現行志工隊是否認為「臺中市政府祥和計畫志 願服務小隊退場作業實施計畫」需要修改名稱,有60.9%的受訪志工組織表 示「臺中市政府祥和計畫志願服務小隊退場作業實施計畫」不需修改名稱,
有 22.7%的受訪志工組織該名稱需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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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4 退場機制名稱修改之次數分配表
變項名稱/類別 次數 (%)
01.需要修改 25 (22.7)
02.不需要修改 67 (60.9)
受訪組織針對「退場機制」一詞之修改,提出不同之意見,認為需要修 改者,其意見、理由分別羅列如下:
意見/理由 01.祥和小隊輔導暨退場機制
02.祥和小隊暫停機制/祥和小隊暫停服務機制 03.祥和小隊輔導機制
受訪組織認為不需要修改「退場機制」一詞,提出意見,其意見、理由 分別羅列如下:
意見/理由
01.清楚明確/名稱明確/名稱正確明白/簡單明白/名稱簡單易懂/簡單明瞭/簡 潔明瞭/一目了然/清楚明白
02.白話就可,不必文言文造成困擾
03.維持原來的名稱,即能了解此機制的意涵 04.目前名稱淺顯易懂、言簡意賅
05.明瞭即可,不必為此有亮麗代名詞
對於退場機制一詞之修改與否,從多種視角的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運用 單位退場機制焦點團體中得知,該焦點團體之受訪者認為:「退場」之用詞 過於銳利、「退場」一詞較為負面,建議修改用詞(引自臺中市志願服務推 廣中心,2014)。
本研究中,雖有一半以上之受訪者認為無需修改用詞,唯仍有 1/4 之受 訪組織認為應該修改「退場」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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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退場機制之記點情形掌握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現行志工隊是否知道自己所屬之單位於 103 年 是否被記點,有 70%的受訪志工組織知道自己所屬單位有無被記點,然有 高達 30%之受訪志工組織並不知道其之記點情形。
表
4-2-5 退場機制之記點情形掌握之次數分配表
變項名稱/類別 次數 (%)
01.知道 77 (70)
02.不知道 33 (30)
伍、對因退場機制而退隊之退隊志工隊伍看法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現行志工隊對因退場機制而退隊之退隊志工隊 伍看法,有 30.9%的受訪志工組織表示退場機制應該暫停執行,並審慎檢 討;有 26.4%表示退場機制對整體有正面效應,應繼續積極執行;有 21.8%
表示係屬正常情形,不必顧慮;有 11.8%表示其他意見;而有 9.1%之志工 組織並未表態。
正面看待因退場機制而退隊之情況者有 48.2%,且其中 26.4%認為應積 極執行之。
表
4-2-6 對因退場機制而退隊之退隊志工隊伍看法之次數分配表
變項名稱/類別 次數 (%)
01.對整體有正面效應,應繼續積極執行 29 (26.4)
02.正常情形,不必顧慮 24 (21.8)
03.應暫停執行,並審慎檢討 34 (30.9)
04.其他 13 (11.8)
05.未表態 10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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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受訪志工組織之看法如下:
對因退場機制而退隊之退隊志工隊伍相關看法
01.繼續執行,並同步進行瞭解原因,輔導改善,建議改連續 2 年記點 3 次 且無改善意願再退場
02.可以請社工或專職人員輔導
03.對於只享受權利,不願對志工業務盡心盡力的單位有警惕的作用 04.可以提供輔導嗎?(針對有心服務但文書管理上有困難的團隊) 05.深入了解其因,盡力協助完成目標
06.不用暫停執行,但須審慎檢討 07.一面執行另一面檢討
08.退場機制目的為使整體品質提升,但若迫使大量志工隊退出,則不利整 體,應思考是否策略方針亦調整,或深入了解各單位的需求及困難點,
藉此輔助資源較不足之單位,引導各單位,而不以消極的退出祥和小 隊
09.應再評估再請其退出,也需增加幾項評估標準
10.應了解其退場原因,並加以輔導,若無意願續留,則予以退場
11.這 86 隊都是熱心公益的團隊,為何會出走,志工隊越來越多才是,才 可傳揚善良風氣,還是這86 隊作奸犯科?沒有犯罪,為何市府要求退 隊,製造怨氣
12.應該視情況而定
陸、對退場機制未來執行之看法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現行志工隊對退場機制未來執行之看法,有 34.5%之受訪志工組織表示退場機制應該修改現行辦法,並繼續執行;有 30.9%認為退場機制應該依照現行辦法積極執行;有 18.2%認為退場機制應 先暫停執行,檢討修改現行辦法;有 6.4%認為退場機制應該廢除,停止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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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年
1、7 月繳交半年報」合理程度之看法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志工隊對「每年 1、7 月繳交半年報」合理程度 之看法,有 60.9%之受訪志工組織表示合理;有 21.8%認為尚可;有 15.5%
認為非常合理;僅有 1.8%認為不合理;沒有志工組織認為本指標非常不合 理。
二、「每年參加
2~3 次聯繫會報」合理程度之看法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志工隊對「每年參加 2~3 次之聯繫會報」合理 程度之看法,有60%之受訪志工組織表示合理;有 24.5%認為尚可;有 11.8%
認為非常合理;有 2.7%認為不合理;有 0.3%認為非常不合理。
三、「所屬志工之志願服務紀錄冊核發率超過
70%」合理程度之看法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志工隊對「所屬志工之志願服務紀錄冊核發率 超過 70%」合理程度之看法,有 42.7%之受訪志工組織表示合理;有 29.1%
認為尚可;有 12.7%認為非常合理;有 12.7%認為不合理;有 2.7%認為非 常不合理。
四、「為所屬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合理程度之看法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志工隊對「為所屬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合 理程度之看法,有 50.9%之受訪志工組織表示合理;有 36.4%認為非常合 理;有 11.8%認為尚可;有 0.9%認為非常不合理。
五、「每年至少登入志願服務管理系統一次」合理程度之看法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志工隊對「每年至少登入志願服務管理系統一 次」合理程度之看法,有 59.1%之受訪志工組織表示合理;有 20%認為尚 可;有 13.6%認為非常合理;有 4.5%認為不合理;有 2.7%認為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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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尚可;有 18.2%認為非常容易;各有 6.4%認為困難與非常困難。
拾、導致退場機制指標未能達成所遭遇之困境
有關受訪組織認為導致其退場機制指標未能達成之困境與原因,由統 計數據可得知一半以上之受訪組織均認為他們沒有退場指標達成之困難,
一半以上均能達成退場指標之要求。
一、未能每年
1、7 月繳交半年報之困境與原因
本研究中透過問卷瞭解志工隊對未能每年 1、7 月繳交半年報之困境與 原因,有 16.4%之受訪志工組織表示大概知道怎麼填寫,但是太耗時間/浪 費時間;有 12.7%認為大概知道怎麼填寫,但是填寫過於麻煩;各有 4.5%
認為沒有人力填寫或其他;有 9.1%認為沒時間填寫;有 0.9%認為不會填寫。
沒有受訪志工組織表示不想繳交,而有 70%之受訪志工組織表示沒有 困難,可以達成退場指標之要求,詳細資料請見表 4-2-11。
表
4-2-11 未能每年 1、7 月繳交半年報困境與原因之次數分配表
變項名稱/類別 次數 (%)
01.沒有困難,可以達成退場指標之要求 77 (70)
02.不會填寫 1 (0.9)
03.大概知道怎麼填寫,但是填寫過於麻煩 14 (12.7)
04.大概知道怎麼填寫,但是太耗時間/浪費時間 18 (16.4)
05.不想繳交 0 (0)
05.不想繳交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