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悲傷輔導之定義及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針對本研究之相關文獻與研究進行探討,共包含下列三節:(一) 悲傷輔導之定義及相關研究;(二)禮儀師之定義與相關研究;(三)禮儀師 悲傷輔導服務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悲傷輔導之定義及相關研究
壹、悲傷的定義
悲傷一詞,Bowlby(1980)認為悲傷是一種對失落感受所產生的心理、
社會及生理反應的過程;Sanders(1999)提出悲傷是對失落情境的特定反應,
受依附失落對象所影響。Kastenbaum(1995)定義悲傷為一個人遭遇失落或 被奪去所愛的人或事物時,所產生悲痛、憤怒和罪惡的感覺;Hughes(1995)
指出悲傷乃從失落而來的反應,是持續性、自然性、個人化的。Littlewood
(1992)認為悲傷是個體在失去心愛對象後所產生的經驗,通常是一個包含 痛苦、困惑與苦惱的過程。黃慧玲(2006)定義悲傷是一種因失去所愛的人,
而引發的痛苦反應,包含情緒、生理、認知、行為上的反應,一種傷慟、悲 哀的過程。張春興(2007)對此定義為喪失心愛的東西或親人後,所產生的 強烈情緒反應為正常狀態。
由此可知,各學者認為對悲傷的定義相差不多,不同的思維及詮釋角度 可提供更豐富之視野,來認識悲傷,因此,研究者綜合整理吳秀碧(1998)、
李開敏(2010)、彭英慈(2005)、黃淑清與修慧蘭(2003)、Hughes(1995)、
Prieto(2011)、Worden(2009)等人對悲傷定義於表2-1。
8 Harbaugh
1990 悲傷是一種持續持續發展的過程,不是事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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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 時間 定義
Prieto 2011 悲傷是在失落後所出現的一種複雜的情感、是 一段非常不愉快的過程。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依時間順序排列)
綜上所述,研究者認為悲傷是當個體覺知失落經驗後所引發的痛苦反 應,包含心理、生理、認知、行為層面。當個人經驗到某些屬於自己的東西 被剝奪,而失去的部分具有重要意義或個人熟悉的特質時,依附與關係的結 束即是失落,悲傷的感受不只是形容詞,更是一段過程、一種狀態,一份沒 有別人能替代的經驗。
貳、悲傷輔導之源起
早期西方所論述的悲傷輔導,將情感分離視為主要的悲傷工作,需要排 除對所失落之對象的一切聯繫與渴望。1957 年,從 Freud 的心理分析取向觀 點中,當失落壓抑在潛意識無法抒發時,所產生的挫折、憤怒與希望感,將 使個體陷入病態的哀傷中,導致向內攻擊,成為精神疾病的源頭(引自石世 明,2008)。這樣對愛的原始渴望(libido),如何適當地收回,需要個體投注 大部分心理能量,但 Freud 並未細述悲傷工作的復原歷程如何發生(李玉嬋 等人,2012)。
英國精神科醫生 Bowlby(1980)認為個體在孩童時期,會對第一個重要 的照顧者產生感情依附,以獲得生存所需的安全、撫育、支持與保證,故個 體在生命中需發展出具有彈性且客觀適當之親密依附關係形式。這樣的連結 關係一旦有威脅與危機,個體便會產生焦慮與反抗情緒,以防止被破壞、阻 斷的可能,並嘗試和失落對象重新連結關係(黃淑姿、湯玉英,1996;蘇絢 慧,2007)。面臨重大失落時,個體才能透過自己及他人的支持中,重新調節 關係疏離、重建對關係的認知,將一部分連結舊客體,一部分連結新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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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而完成悲傷工作(Rothaupt & Becker, 2007),悲傷輔導因此應運而生。
參、悲傷的反應
陳素惠(2010)認為當個人遭遇到喪親事件,失落與悲傷感的引發是正 常現象,失去摯愛對象後,也失去了對逝者的依附關係、對應角色、與生活 價值系統的平衡。Worden(2009)以悲傷一詞,來表示一個人失去所愛的反 應。有些人出現誇張而過度的悲傷,無法適當抒發失落的情緒,甚至阻礙重 新回到生活軌道的能力,而形成複雜性悲傷,需要心理專業進一步介入(陳 瑩珊,1999;楊智筠,2008)。基於以上觀點,研究者認為了解正常與複雜性 的悲傷反應之特點是必要的,因此將悲傷反應分述如下
。
一、正常的悲傷反應(normal grief)
1944 年 Lindemann 觀察 101 位喪親者,提出急發性悲傷(acute grief)的 反應包括:(一)某種形式的身心症狀或生理不適;(二)逝者影像縈繞心中;
(三)對逝者或死亡發生情境感到愧疚;(四)敵意反應;(五)失去遭遇失 落前的生活功能;(六)發展出逝者曾有的行為特質(引自官玉環,2002)。
正常的悲傷反應由 Worden(2009)所提出,也稱為單純的悲傷反應
(uncomplicated grief),是指遭遇失落後常有的情緒與行為,並分為感覺、生 理、認知與行為四種層面:(一)感覺:悲哀、憤怒、愧疚、自責、焦慮、孤 獨、無助、驚嚇、思念、解脫、放鬆、麻木等情緒;(二)生理:胃部空虛、
胸部有壓迫感、喉嚨發緊、對聲音敏感、人格解離、呼吸急促,有窒息感、
肌肉軟弱無力、缺乏精力、口乾等現象;(三)認知:不相信、困惑、懷疑、
反覆思念逝者、感到逝者仍然存在的想法、出現視、聽幻覺;(四)行為:失 眠、心不在焉、過度進食或食慾減退、人際退縮、夢見逝去的親人、嘆氣、
坐立不安、哭泣、舊地重遊、珍藏遺物等表現。
二、複雜性的悲傷反應(complicated grief)
複雜性的悲傷反應又稱為不正常的悲傷(abnormal grief)、病態的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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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hological grief),指喪親者在哀悼過程中出現阻礙,以至於無法處理某些 情緒,或深陷於某種困境當中所致(許育光,2002)。導致個體無法悲傷的原 因,Worden(2009)指出五個影響複雜的悲傷形成之因素有以下五點:(一)
與逝者的關係:喪親者與逝者的關係,若有高度的愛恨交織、高度依賴的現 象,都將導致喪親者否認接受一部分的自我失落,過多的愧咎與憤怒,使哀 悼的進行更加困難;(二)失落發生的情境:情境對於悲傷反應的強度與結果 具有決定性,不確定的失落使人容易逃避去經歷悲傷,而感到無能為力,如 失蹤、生死未卜,或是多重失落,天災、地震等;(三)過去的經驗:過去的 失落經驗若未適當處理,也許將影響現在處理失落的能力,甚至影響未來的 依附關係;(四)人格因素:個人特定之價值觀、性格特質及信念,可能使哀 悼的過程發生阻礙,導致無法面對無助、受傷的自己,造成悲傷的困難。如:
要成為一位強者、認為依賴他人是軟弱的;(五)社會因素:悲傷是一種社會 過程,在社會支持系統下互相支持、鼓勵、安慰的情境下處理悲傷是最好的 情況。
Doka(2002)提出悲傷剝奪(disenfranchised grief),其定義為個體所經 歷失落的悲傷,無法被公開哀悼、認可或得到社會的支持。Doka 提出悲傷剝 奪之五種類型:(一)關係不被認可(the relationship is not recognized):當悲 傷者與亡者的關係並非被認可的親屬關係,沒有充分的機會宣洩悲傷,而反 而被期待支持與協助家屬,如:朋友、鄰居;(二)失落事件不被認可(the loss is not acknowledged):不被社會定義為重要之失落事件,忽略因個人主觀感受 而引發強烈的悲傷反應,將引發失落反應及相關的次級失落,例如:墮胎、
寵物死亡、失業;(三)悲傷者被排除(the griever is excluded):某些人被社 會界定為沒有悲傷能力,因此,他們的失落或哀悼需求不被社會所認可,不 僅被排除在關於失落的討論和儀式之外,可能也在悲傷的情緒宣洩方面被剝 奪,包括:1. 非常年老者;2. 非常年幼者;3. 具有發展上的身心障礙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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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疾病者;(四)死亡形式(circumstances of the death):逝者的某些死亡形 式會使得圍繞在其四周的關係人被剝奪悲傷,例如自殺遺族、性病的污名化、
令人感到困窘的死亡事件,使得存活者在與其他人分享失落經驗時必須謹慎 小心;(五)個體表達悲傷的方式(the ways individuals grieve):個體表達悲 傷的方式也可能導致悲傷剝奪,有些人較為直覺的方式,傾向以情感的起伏 來經歷悲傷,藉由分享或公開討論失落;有些人則傾向以生理、認知或行為 的工具性方式表達悲傷,例如:反覆思念、修理東西。在這兩種不同的悲傷 表達方式之下,當個體表達悲傷的形式在特定社會的悲傷法則之外時,就會 出現悲傷剝奪的狀況。
Lazare(1989)整理出三種困難悲傷的情境,個體可能因為缺少彼此溝通、
互動而抒發悲傷:(一)難以啟齒的失落,如:自殺、愛滋病;(二)社會否 認的失落,如:墮胎;(三)缺乏社會支持系統:人際關係疏離、孤立。
Worden(2009)強調每個人對適應悲傷失落的方式都不一樣,若過程中 受到阻礙,容易造成困難的悲傷反應,了解悲傷的任務,以及影響悲傷的因 素,可以幫助治療者在評估上,了解當事人需要哪些幫忙,並將複雜的悲傷 反應分述如下:(一)慢性化的悲傷反應:指當事人過度延長悲傷時間,對悲 傷感到永無止境,而自行覺察、求助。治療者必須評估當事人在長期持續的 悲傷反應中,哪一項悲傷任務尚未完成、未達成之原因,進而協助達成任務。
(二)延宕的悲傷反應:延宕的悲傷反應又稱為被禁止的、壓抑的、延後的 悲傷反應,指在失落的當時,未有足夠的情緒處理,而再度遭遇失落時,產 生了過多過強的情緒,通常令人感到誇張、強烈,發生率不高(約 4~8%)。
(三)誇大的悲傷反應:當事人經驗到強烈的正常悲傷反應,通常能知覺意 識到,並認知與失落有關,像是非理性的絕望、焦慮、甚至出現精神疾患、
酗酒、藥物等濫用而影響生活。通常需使用藥物治療以緩解症狀,進而處理 分離衝突。(四)偽裝的悲傷反應:當事人雖然引起生活困難的症狀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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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認為與失落有關連,通常會以生理症狀及適應不良的行為之形式出現。
有些當事人出現與逝者相似的疾病、或出現無法解釋的低落情緒;治療者需 幫助找出關連性及潛在的分離焦慮。
綜合上述可知,悲傷反應約可分為兩種,第一類為正常的悲傷,大部分 能在家人、親友等社會支持下,逐漸恢復原有功能;第二類為複雜性的悲 傷,通常伴隨著未適當解決的情緒與困難,過度強烈的反應與長期起伏不定
綜合上述可知,悲傷反應約可分為兩種,第一類為正常的悲傷,大部分 能在家人、親友等社會支持下,逐漸恢復原有功能;第二類為複雜性的悲 傷,通常伴隨著未適當解決的情緒與困難,過度強烈的反應與長期起伏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