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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師之定義與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禮儀師之定義與相關研究

壹、禮儀師之定義及內容

Bluford(1993)認為禮儀師係指管理葬禮,並執行遺體防腐者;邱麗芬

(2002)指出禮儀師係為生者服務、安排及指導葬禮,並安撫喪親家屬悲傷 之專業人員;陳繼成(2003)指出禮儀師為負責治喪及禮俗諮詢、臨終關懷、

悲傷輔導、社會資源的協尋及孝道的推廣之人員;楊國柱與鄭志明(2003)

提出禮儀師為殯葬業務活動之規劃者、管理者,及殯葬禮儀的指導者。尉遲 淦(2003)認為國外禮儀師的殯葬服務核心在於遺體的處理,強調防腐的專 業技能。

行政院勞委會(2013)指出禮儀師為規劃、設計整個喪禮如何進行與負 責完成的人員。從事之工作包括:一、從臨終前的關懷到死亡後的接體;二、

與喪家協商整個喪禮的安排,包括參與喪事人員的決定,入殮、選定出殯時 間,設計印製訃文,靈、禮堂的佈置,儀式的選擇,葬法的決定,埋葬地點 的選定,價格的估算與收取,社會資源的尋求等;三、在喪禮完成之後,還 繼續提供作七、作旬、作百日、作對年、作三年服務,以及家屬的悲傷輔導。

內政部制定之殯葬管理條例(2012)認為禮儀師乃高級喪禮服務人員,

需有禮儀師資格者,才能從事喪禮相關業務,工作內容包括:一、殯葬禮儀 之規劃及諮詢;二、殯殮葬會場之規劃及設計;三、指導喪葬文書之設計及 撰寫;四、指導或擔任出殯奠儀會場司儀;五、臨終關懷及悲傷輔導;六、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等業務項目。

綜上所述,國外禮儀師藉由遺體的處理方式服務家屬,抒發其悲傷情緒,

國內的禮儀師乃藉由喪禮的方式服務喪親家屬,並進一步透過服務安撫家屬 的悲傷情緒,由於文化價值觀不同,因此對禮儀師的定義與角色期待也有不 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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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研究者認為禮儀師係指規劃、指導喪禮流程,進行臨終關懷、

悲傷輔導之人員。禮儀師工作內容包括:殯葬禮儀規劃及諮詢、殯殮葬會場 之設計、指導喪葬文書及撰寫、擔任出殯奠儀會場司儀、臨終關懷及悲傷輔 導、其他業務項目。

貳、國內外禮儀師之專業訓練

殯葬業在社會文化型態轉變之下,已逐漸發展成為一門專業活動,先進 國家以美國為例,自 1882 年即成立全國禮儀師協會(National Funeral

Director’s Association),1962 年成立美國殯葬服務教育協會(American Board of Funeral Service Education),具有完備的證照制度與教育訓練,臺灣於 1982 年臺北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首先成立,而學校的教育訓練至 1997 年方 才出現(曾煥棠、林君妤、鄭志明、鄭錫聰,2007)。以下研究者參考邱麗 芬(2002)、許禮安(2007)等研究,將國內外之禮儀師專業發展詳述如下。

一、國外禮儀師專業訓練

各國對喪葬方面的教育名稱有些許的不同,美國的喪葬教育有兩種科 系,分別是培育防腐師的殯葬科學教育(Mortuary Science Education)及禮儀 師的喪葬服務(Funeral Service),前者負責遺體處理,後者則以殯葬行政管 理和服務行銷為主(邱麗芬,2002)。日本稱為葬儀教育,中國大陸則稱為 殯儀教育(Interment Education),在臺灣由於殯葬管理條例之通過,禮儀師 的養成教育,傾向於稱為殯葬教育(曾煥棠等人,2007)。

美國的殯葬教育,大致仍以二年制學院為主,頒授副學士學位,相當於 臺灣的二專,其所接受之培訓包括:公共衛生、企業管理、社會科學與法律 倫理等四個領域的課程,以建立正確的喪葬服務理念,是美國近百年來喪葬 服務教育發展中相當重視的目標(Landerman, 2003)。透過這些領域課程之 訓練,進一步通過喪葬專業證照考試,提升專業服務品質,並因應美國社會 近年來喪葬服務專業日趨多元化(許禮安,2007)。禮儀師必須運用專業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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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及技術,提供遭遇喪親之家屬、親友、社群適當的關懷協助及支持。

二、國內禮儀師專業訓練

臺灣的殯葬教育始自 1997 年南華大學首創生死學研究所,目前臺灣以正 式教育培養專業的喪葬服務人才之大專院校,包括輔仁大學宗教學研究所、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生死教育與輔導研究所,以及國立空中大學附設空中 專科進修學校生命事業管理科、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生命關懷事業科,及 玄奘大學生命禮儀學位學程;其中以南華大學在 2004 年創立生死學系進修學 士班和空大空專生命事業管理科,才是以喪葬作為其發展重點(王善嬿,

2010;曾煥棠等人,2008)。

參、禮儀師之工作內容

殯葬管理條例(2012)將禮儀師工作內容從傳統殮葬殯服務,延展至悲 傷輔導及臨終關懷,一方面使逝者在死亡前就能決定身後事,完成自身的殯 葬自主權;另一部分,使喪家之情緒與尊嚴有了較為完善的照顧(鈕則誠,

2006)。由此禮儀師工作內容漸形完整,研究者參考尉遲淦(2011)、陳繼成 與陳宇翔(2006)等人的研究,將禮儀師之工作如下所示。

一、殯葬禮儀之規劃與諮詢

禮儀師主要服務項目之一即為殯葬禮儀的規劃設計與諮詢,大部分家屬 為了親友在逝世時能依循理想之儀節,避免因有所疏忽而遺憾,所以多半在 親友病危之時,就會諮詢禮儀師了解相關事宜,同時詢問治喪流程與費用。

對於禮儀公司來說,這些諮詢都屬於免費的服務,重點在於透過提供專業服 務,以作為其選擇禮儀公司時之參考(廖晉斌,2004)。

二、殯殮葬會場之規劃與設計

禮儀師透過進一步之聯繫與確認,與家屬面對面討論整個治喪流程,並 針對家屬需求,考量其經濟能力、宗教信仰、適合規模、安葬方式、特殊需 求等,規劃與設計殯葬禮儀(李秀娥,2003)。邱泯科(2006)認為禮儀師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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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臺灣常見的殯葬禮儀服務流程及儀節,才有能力為家屬提供專業的 規劃與諮詢。

三、指導喪葬文書之設計與撰寫

禮儀師需指導喪葬文書之撰寫,了解血緣關係間正確的稱謂,藉由深入 了解家屬、親友與死者的關係及正確稱呼,才能正確撰寫殯葬文書,安排適 當的行禮方式及順序(林清泉,2006)。

四、指導或擔任出殯奠儀會場司儀

禮儀師在告別式中扮演著導演、編劇等多重角色,需與家屬討論撰寫合 適貼切的祭文,以營造悲傷的氣氛,指導參加喪禮者依禮表達對往生者的敬 意,奠儀會場司儀專業涵養及技巧之優劣,關係整個葬禮儀式之成敗(江佳 龍,2011)。

五、臨終關懷及悲傷輔導

禮儀師在殯葬服務中處理的為逝者,面對的卻是生者,因此對於喪家的 悲傷情緒提供必要的支持是直接且迫切的。過去傳統業者將主力放在為亡者 料理後事,而少與家屬產生情意上的互動,臨終關懷及悲傷輔導即是引進西 方經營模式,以主動角度為家屬提供更貼近人心的服務,使喪禮過程更加完 整(練慶毅,2010)。

肆、禮儀師扮演之角色

禮儀師在殯葬服務裡,透過陪伴支持、提供資訊、溝通協調之角色使家 屬接受失落並經驗悲傷;擔任喪禮儀式主導者,並親自單腳跪引導喪親者行 禮,表現出盡心、謹慎服務的態度,藉以貼近與家屬之間的距離(席安妮、

魏麗敏,2011)。研究者整理出禮儀師在殯葬服務中所扮演的角色如下所述。

一、國外禮儀師的角色

邱麗芬(2002)研究指出美國禮儀師從處理亡者、規劃協調殯葬儀式、

安慰喪家親友,融合了密友、輔導者、教育者、轉介者、經營者與銷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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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等多種角色。Lensing(2001)指出禮儀師透過防腐及修護遺體,維持喪家 對亡者在心中的平靜樣貌,協助引導喪禮的進行,提供實用資訊及書籍,必 要時舉辦悲傷支持性團體,減輕喪家的心理負擔,使喪家對死亡的看法能有 再次認知與重視的機會。Hylanda 與 Morseb(1995)指出禮儀師需藉由防腐 技術、籌備葬禮,表達家屬對亡者尊嚴和尊重的態度,並持續在不影響家族 的情況下提供家屬支持和掌控感,這樣協助死亡失落家屬的專業社會角色,

是過去所沒有的,是一段獨一無二、短期的、專業的關係。

尉遲淦(2011)提出國外禮儀師之角色內涵為:(一)照護與處理遺體:

運送遺體,依亡者外觀之需要執行防腐術,為遺體美容化妝,使亡者為自然 安詳狀。(二)照護及協助生者:為喪親家屬介紹殮殯流程、安排安葬、監督 火化或埋葬過程,協助處理喪親之失落感。(三)輔助性服務:促進家屬之間 協調互動、準備訃聞、布置禮堂、參加喪禮親友、來賓之招待。

二、我國禮儀師的角色

陳繼成(2003)透過參與觀察與深入訪談,將禮儀師的角色分為心理、

社會、業務與教育等四個層面,研究者參考李松根(2002)、林書如(2009)、

林君妤與曾煥棠(2007)、席安妮與魏麗敏(2011)、黃慧玲(2006)、Mahon

(2009)、O'Rourke 與 Hannawa(2011)、Parsons(2003)、Schäfer(2007)

等研究將禮儀師角色整理如下

(一)心理層面

1. 輔導者:禮儀師能提供安全、寧靜的環境讓喪家表達悲傷、宣洩情緒,

使家屬接受逝者已經離開的事實,並試著建構新的生活形態及人際關 係。喪親家屬對於死者的意外去世,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大都無 法接受事實,產生相當強烈的情緒反應,禮儀師適當幫助家屬平靜心情 接受事實,是禮儀師工作中很重要的部分。

2. 陪伴者:禮儀師運用同理心,以真誠、尊重、溫暖的態度面對喪家。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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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師在治喪過程中有許多時間陪伴著家屬,有些家屬會把共同參與整個 治喪過程的禮儀師,視為在這個人生低潮時的陪伴者,直到脫離喪親的 失落,顯示禮儀師確實具有悲傷輔導服務功能。

3. 協調者:喪禮儀式依各地風俗民情而異,未有標準化流程,此時家屬間 常針對儀式取捨產生衝突,家屬過去所隱忍不愉快的情緒,在此壓力期 容易爆發,禮儀師與家屬透過共同協調、參與,將能提高對告別式之滿

3. 協調者:喪禮儀式依各地風俗民情而異,未有標準化流程,此時家屬間 常針對儀式取捨產生衝突,家屬過去所隱忍不愉快的情緒,在此壓力期 容易爆發,禮儀師與家屬透過共同協調、參與,將能提高對告別式之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