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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迄今,宗教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若就廣義的宗教而言,其出現的時間 較感生神話早,影響也更為廣泛,故在追溯感生神話的起源上,部分學者便主張感 生神話起源於宗教。然宗教之起源、內容、分類等,複雜且難以全面解釋,筆者將 本節所論述之巫術、儀式、祖先崇拜等皆囊括於宗教之下,就廣義的宗教來討論感 生神話與宗教的關係。

綜觀中國的感生神話,始祖的誕生係由於其母受感外物而孕,或為植物、或為 動物、或為自然現象。「人類學之父」英國愛德華‧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

1832~1917)認為宗教觀念的起源在人類早期種族部落成員對於靈魂和精靈的信 仰,由於認知水準低下,原始初民對於各種自然現象和自身狀況皆無法理解,面對 生活中的挑戰與困境,遂對大自然力量產生尊敬與畏懼,認為自然現象,甚至自身 狀況皆由大自然所主導與引發,進而產生萬物有靈的觀念68。因此,天、地、雷、

電、雨、山川、河流等自然物和自然現象皆被神化為具有超自然力量的神靈,草、

木、鳥、獸等各種動植物也被賦予了人的靈魂,有生命、有意志。

遠古初民在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甚至不知兩性交合而受孕生子的情況下,往 往以為女性受孕是因為母體受感於某物的結果,這受感的方式可能是接觸,也可能 是吞食或眼見。遠古初民因此將受感之物視為具有靈性之物,以此來解釋女性無夫 而受孕之謎。

在「萬物有靈」的原始思維與「只知其父而不知其母」的蒙昧民智下,遠古初 民認為人類的誕生係由於與某種事物相結合,這事物具有靈性,可能有旺盛的生命 力、強大的力量或神秘難以解釋的現象,遠古初民因而對其產生羨慕、畏懼或崇拜 等心態。在上述宗教的雛型影響下,遠古初民耳口相傳、加油添醋,遂漸漸演化出 感生神話。例如下述此則盛傳於少數民族間的感生神話:

68 愛德華‧泰勒(Edward Taylor)著,連樹聲譯:《原始文化 :神話、哲學、宗教、語言、藝術和 習俗發展之研究》(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 年),頁 34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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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牢夷者,其先有婦人名沙壹,居於牢山。嘗捕魚水中,觸沈木若有感,因 懷𡜟,十月,產子男十人。後沈木化為龍,出水上。沙壹忽聞龍語曰:「若 為我生子,今悉何在?」九子見龍驚走,獨小子不能去,背龍而坐,龍因舐 之。其母鳥語,謂背為九,謂坐為隆,因名子曰九隆。及後長大,諸兄以九 隆能為父所舐而黠,遂共推以為王。69

此則感生神話盛傳於中國西南地區彝、傣、白等民族之間,哀勞民族始祖九隆 為其母感木而生,反映出遠古初民「植物有靈」的崇拜。遠古初民生活於山川叢林,

在採集社會時,植物為其生活必需品:果實、葉子可生食,枝幹可作為家具、武器。

茂密的草木、豐碩的果實展現出植物旺盛的生命力與繁殖力,遠古初民在需要與崇 拜的心態下,遂將人類的起源訴諸於植物。

「植物有靈」不僅中國古已有之,北歐的創世神話中亦可見,其認為人類的男 性始祖亞斯克、女性始祖艾芙拉分別來自於梣樹、榆樹。

三柱神每天都集合在一起討論該用什麼材料來創造人類。有一天,歐丁、威 利和菲一起到海邊散步,欣賞這個他們合力創造出的世界。海浪恰巧沖捲來 兩段木頭,一段是梣樹木頭,另一段則是榆樹木頭。歐丁望著這兩段木頭,

突然靈機一現,他高興地對他的兄弟說:「哈!我有辦法了!我有辦法了!

我們可以利用這兩段木頭來做出一對人類男女!」威利和菲欣然同意他的 提議,於是他們合力將木頭分別削成一男一女的木偶人形。諸神注視著成人 形的男女人偶。歐丁說:「我要給他們倆生命和靈魂。」威利也說:「我要賦 予他們行動的力量和智慧。」菲則說:「我要給他們視覺、聽覺。」人類的 祖先就這樣誕生了。男的被稱為「亞斯克」(Ask 梣樹),女的則被稱為「艾 芙拉」(Embla 榆樹)。70

69《二十六史‧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臺北:成文出版社,1971 年),頁 3394-3408。

70 白蓮欣:《北歐神話故事》(臺中:好讀出版社,2003 年),頁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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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植物有靈,而係「萬物有靈」,這樣的觀念已為眾多社會學家、宗教學家 所承認,具體表現之一即為巫術。所謂的巫術「是一套動作,具有實用的價值,是 達到目的的工具」71。「在所在人類生命的基本需要中,當以繁殖與營養居先……這 些繁殖力量乃社會和文化的生存所繫……」72。告子曾言:「食、色,性也。73」不 僅遠古初民,即便現今社會,生存與繁殖仍然是人類生活的必要,是人類生命史中 極其重要之環節。不論是採集、漁獵或農耕社會,人口的多寡直接影響著遠古初民 的生命安全及勞動成果、部落之興衰與否,進入封建社會,對於繁衍後代的期望與 壓力,不增反減,即便科技昌盛的現代,繁衍後代的傳統觀念仍未消失。巫術具有 神祕而未可知的力量,在民智未開或人心脆弱狀況下,為安撫躁動不安的無助心態,

便化想像、虛幻為實際行動,巫術成為繁衍後代的媒介與精神寄託,留存至今。

神話學中的劍橋學派主張神話與儀式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74,如宋兆麟《生育 神與性巫術硏究》記錄中國有種求愛巫術──「叫自來符」、「女人自來符」,屬於 符篆一類,施符前先找到女人的腳印,「隨女人腳踏女人腳跡三步即返,取腳跡,

不論土石一塊,咒吐哈三次」75。又,聞一多曾言:「……而余所疑履跡為祭禮中一 種象徵的舞蹈,其所象者殆亦即耕種之事矣。古耕以足踏耜,其更早無耜時,當直 以足踐土,所謂畯是也……履帝迹於畎畝中,蓋即象徵畯田之舞,帝(神尸)導於 前,姜嫄從後,相與踐踏於畎畝之中,以象耕田也。76」 聞一多認為「履跡」係以 農耕動作為藍本,是一種祭祀禮儀時所跳之舞。就宋兆麟的紀錄與聞一多之言,「履 跡」應該是中國的古老巫術,姜嫄履跡生后稷的感生神話其實是姜嫄藉由「履跡」

的儀式來祈求懷孕生子。這樣的解釋讓后稷的感生神話變得合理化、科學化,雖然 喪失了神話玄妙的味道,卻指出了感生神話與儀式、巫術之間的關係。

71 馬淩諾斯基(Malinowski)著,費孝通譯:《文化論》(北京:華夏,2001 年),頁 57。

72 馬淩諾斯基(Malinowski)著,朱岑樓譯:《巫術、科學與宗教》(臺北:協志工業,2006 年), 頁 63-64。

73《孟子注疏‧告子上》(臺北:臺灣古籍出版社,2001 年),頁 349。

74 蕭兵:《神話學引論》(臺北︰文津出版社,2001 年),頁 222。

75 宋兆麟:《生育神與性巫術硏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 年),頁 121。

76 《聞一多全集‧甲集‧神話與詩‧姜嫄履大人跡考》(臺北:里仁書局,1993 年),頁 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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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生神話與儀式的關係,除上述祈求妊娠的舞蹈之說法以外,聞一多接受鄭玄 之說,認為夏、商、周三代皆有對「高禖」之祭祀。高禖即生育之神,祭祀高禖是 古代極為重要的祭祀禮儀,於每年春季在郊外舉行,並祠以太牢之重禮。

仲春之月……是月也,玄鳥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親往,后妃 帥九嬪御。乃禮天子所御,帶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

鄭玄注:高辛氏之出,玄鳥遺卵,娀簡吞之而生契,後王以為媒官嘉祥,而 立其祠焉。變媒言禖,神之也。77

春分,玄鳥降,湯之先祖有娀氏之女簡狄配高辛氏帝,帝率與之祈于郊禖而 生契,故本其為天所命,以玄鳥至而生焉。78

春分之日,玄鳥至……玄鳥不至,婦人不娠……。79

《說文解字》:「燕,玄鳥也。籋口,布翄,枝尾。象形。凡燕之屬皆从燕。80」 燕子築巢正值春暖花開、萬物欣欣向榮之際,故殷商民族在此春分時節,夫妻二人 連袂前往郊外曠野之地,舉行祭祀高禖的求子儀式,此時期妊娠而後誕育之子便謂 之「玄鳥所生」。基於此,簡狄吞玄鳥卵而生契,部分學者將之解釋為簡狄在祭祀 高禖的求子儀式後,順利懷孕而生契。中國感生神話的原型就是遠古的聖婚儀式,

而聖婚儀式的具體形式就是男女祭司代表男女二神。玄鳥生商的故事是商民族對 自己種族來源的一種神化,而神話的根源就是原始祭祀儀式81

77 《禮記正義‧月令》(臺北:臺灣古籍出版社,2001 年。),頁 550-555。

78 《毛詩正義‧商頌‧玄鳥》鄭玄注(臺北:臺灣古籍出版社,2001 年),頁 1700。

79 《逸周書彙校集注‧時訓解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年),頁 627-628。

80 (漢)許慎:《說文解字》,收錄於文懷沙主編《四部文明 》秦漢文明卷第三冊(西安:陝西人 民出版社,2007 年),頁 105。

81 王小塊:〈”玄鳥生商”所反映的婚姻狀況分析〉,《商丘師範學院學報》第 24 卷第 8 期(2008 年 8 月),頁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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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的嫁娶有著一定的規範與進程,中國的嫁娶有十二禮(六禮)、六聘、

文定、歸寧等繁複儀式,象徵著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源遠流長。但遠古初民呢?

烏丙安認為人類婚姻經歷了五個階段,這五個階段的婚姻俗制是:原始群團生 活的雜婚、同輩血緣婚、排斥同輩同胞血緣的伙婚、對偶婚、一夫一妻制專偶婚82。 遠古母系社會屬於上述所謂「雜婚」,雜婚亦稱群婚,是遠古人在群團生活中實行 的雜亂的兩性配偶關係,沒有固定的配偶形式,因而也不可能構成任何家族。在雜 亂婚姻時代,男女之間發生性關係是沒有限制的。父女之間、母子之間、兄妹之間,

均可結合。換句話說,在這一階段是一個血緣群婚的亂婚時代,不僅兄弟姊妹之間 可以通婚,就是父母上下輩之間的婚配也沒有任何限制83。這便是《呂氏春秋》、

《列子》中所敘述的遠古社會婚配狀況。

昔太古常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婦男女之別,

無上下長幼之道,無進退揖讓之禮。84

男女雜游,不媒不聘。85

遠古初民處在蠻荒、落後的社會中,沒有婚姻制度可言,只有傳宗接代、繁衍

遠古初民處在蠻荒、落後的社會中,沒有婚姻制度可言,只有傳宗接代、繁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