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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的本體論、宇宙論與人性論

第三章 《成唯識論》與《賽斯書》的形上學

第一節 《成唯識論》的本體論、宇宙論與人性論

第一節《成唯識論》的本體論、宇宙論與人性論

壹、本體論

世界的構成要素究竟是什麼?這些構成要素未必是只有物質性的,同時也應 含有心理現象的部分。所以我們所感知的物體事實上是我們由阿頼耶識創造的,

是表達我們的情緒與思想的符號。這個觀點早在阿毗達磨佛教時期也有相同的看 法。

       

67 鄥昆如著:《哲學概論》(台北:五南,1988 年),頁 2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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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磨中的「阿毗」(梵.abhi)指的是「對著……;向著……」的意思;「達 磨」 (梵.dharma)是「法」的意思,因此阿毗達磨也被漢譯為「對法」。「法」

一詞在佛教中,有一個基本的用法與意義,就是存在或現象的構成要素。分為兩 大類,亦即與世界變化有關的法,以及超越變化的法;前者稱為「有為法」68, 後者稱為「無為法」69。對於法的分析在阿毗達磨佛教時期的代表是說一切有部 世親所著的綱要書《阿毗達磨俱舍論》裡的五位七十五法。70

一、從《阿毗達磨俱舍論》的五位七十五法到《成唯識論》的五位百法

唯識的起源,根據西義雄博士所說,大概是起於部派佛教的瑜伽師71。在說 一切有部中,有一批從事教團傳統禪定和觀法實踐的瑜伽師,當他們真正進入禪 定和觀法的實踐時,根據自己的體驗,提出與擔任理論教學的阿毗達磨論師不同 的見解來,72所以對於法的分析才從說一切有部的五位七十五法發展到唯識學的 五位百法。

(一)、五位七十五法

《阿毘達磨俱舍論》的五位七十五法如下:

謂一切法略有五品:一、色;二、心;三、心所;四、心不相應行;五、

無為。論曰:諸心所法且有五品。何等為五?一、大地法;二、大善地法;

三、大煩惱地法;四、大不善地法;五、小煩惱地法。地謂行處,若此是 彼所行處,即說此為彼法地,大法地故名為大地。此中若法大地所有名大        

68 有為法:就是由眾緣造作而形成,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應行法,都屬有為法。

69 無為法:即無造作的現象。具體有四種特徵:一、不生不滅,有別於有為法的生、住、異、滅。

二、無去無來,有別於有為法有過去、現在、未來的時間區別。三、無彼無此,有別於有為法都 是自他相互依頼而成立。四、無得無失,有別於有為法有增有減。

70 竹村牧男著,蔡伯郎譯:《覺與空——印度佛教的開展》(台北:東大,2003 年),頁 52-54。

71 瑜伽師(梵.Yogacarin)的意思指實踐瑜伽行 (梵.Yoga,原來是「相應」、「結合」等意思,但 後來成為「結合身心」,亦即從事「集中精神」修行方法的人。橫山紘一著,許洋主譯:《唯識思 想入門》﹙台北:東大,2002 年﹚,頁 31。

72 竹村牧男著,蔡伯郎譯:《覺與空——印度佛教的開展》(台北:東大,2003 年),頁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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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法,謂法恒於一切心有。73

說一切有部將宇宙的森羅萬象分為有為法和無為法。有為法分為四類:色法(11)、

心法(1)、心所有法(46)、心不相應行法(14)。以及無為法(3),總計五位七十五法。

小乘是以色為本,所以允許心外法的存在。心所有法 1.大地法:「大」是遍,「地」

是指心所的所行處,即心王。遍隨於心王和心所的法。2.大善地法:這是只有善 性的心所,因遍於一切善心叫做大。善就是對於此世他世均有利益的法。3.大煩 惱地法:遍通於一切污染心的心所。4.不善地法:依一切的不善心而起的心所。

5.煩惱地法:與第六意識相應的無明心所。6.不定地法:不在上述五地中的心所 有法,而無法定其性質的心所。 74

1.色法:有十一種,包括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等五官的機能及 五根對象的客觀境界即色境、聲境、香境、味境、觸境,還有無表色。無表色 是沒有顯現的色法,是對五根、五境的表色而言。由於人的言談舉止在善惡行 為以後在身上形成的一種潛能,因為看不到,所以稱為無表。它是心內生起的 一種業力,所以善惡的表業,雖然在動作之後隨時消滅,但業力是永遠相續,

必然地招感其相當的果,因此又叫做無表業。

2.心法:只有一種,即心王。心王就是心的主體,但它只能緣取總相,無 法緣取別相。心王共有三種異名,即心、意、識。因此「心意識三名,所詮義 雖異,而體是一」,所以《俱舍論》是六識論,六識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 識、身識、意識,此六識合為一種。

3.心所有法:是隨心王而起的心理作用,是心理作用的現象。因為它不能 離開心王單獨行動,必須依附心王,所以稱做相應法。相應有五種意思:第一 是「所依平等」,就是說它與心王依一樣的根。第二是「所緣平等」,心王、心 所認取的境相同。第三是「行相平等」,就是說心所必與心王同樣的感覺。第四        

73 見《阿毘達磨俱舍論》卷 4,《大正藏》冊 29,頁 18 中-19 上。

74 楊白衣著:《俱舍要義》(台北:佛光,1998 年﹚,頁 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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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間平等」,就是說心所現起的作用必與心王同時,並非異時能夠單獨存在。

第五是「體事平等」,就是說心王與心所雖然體不同,但它們有密切的關係,不 許同時並起二個同類的心和心所。以上五種叫做心王、心所「五義平等」的相 應法。心所法共有六類四十六種如下:

大地法(10):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

大善地法(10):信、勤、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輕安、

不放逸。

心所有法 大煩惱地法(6):無明、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舉。

大不善地法(2):無慚、無愧。

小煩惱地法(10):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

不定地法(8):惡作、睡眠、尋、伺、貪、瞋、慢、疑。

4.心不相應行法:是指非心、非色的某種潛勢力。為什麼叫它是「行」呢?

這是因為它仍有生滅變化,不離有為因果關係的緣故。有十四種,包括得、非得、

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

5.無為法:無為就是真實存在,非因緣合和。即沒有生滅變化,離開生、住、

異、滅四相的常住法,共有三種:(A)擇滅無為:是由於智慧的力量滅去煩惱得 到的涅槃。(B)非擇滅無為:是不依智慧的簡擇力所得的滅,是究竟不生不滅的 法體。(C)虛空無為:虛空是非因緣合和,雖然萬象常在此中生滅,但此空本來 就是常住不變,不生不滅,沒有增減消長,由這種理由又叫做「無為法」。

說一切有部《俱舍論》:「我空法有」的思想。所謂法有是指七十五法和心識 都是實有,並且把它們看成是永恆存在。七十五法是第一因。識只有一個,隨根 立名而說有六識。心識是一,諸識不得俱起,離心有個別心所,一剎那只能有一 個心識生起。75而《俱舍論》和唯識學有什麼差異?

(二)、五位百法

       

75 蔡伯郎:<佛教心心所與現代心理學>,《中華佛學學報》第十九期,頁 3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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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五位百法有一概括的論典是《大乘百法明門論》,它對唯識的百法區分如 下:

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

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

三分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如是次第。……第一心法,略有八種:一眼 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

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一、

遍行五者: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二、別境五者:一欲、二 勝解、三念、四定、五慧。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

五無貪、六無嗔、七無癡、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行捨、十一不害。四、

煩惱六者:一貪、二嗔、三慢、四無明、五疑、六不正見。五、隨煩惱二 十者:一忿、二恨、三惱、四覆、五誑、六諂、七憍、八害、九嫉、十慳、

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惛沈、十七 掉舉、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亂。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惡 作、三尋、四伺。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 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十一法處所攝色。第四心不相應行 法,略有二十四種:一得、二命根、三眾同分、四異生性、五無想定、六 滅盡定、七無想報、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老、十三住、

十四無常、十五流轉、十六定異、十七相應、十八勢速、十九次第、二十 方、二十一時、二十二數、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第五無為法 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四不動滅無為、

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76

       

76 見《大乘百法明門論》卷 1,《大正藏》冊 31,頁 855 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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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學的五位百法內容如下:心法(8)、心所有法(51)、色法(11)、心不相應 行法(24)、無為法(6)——總計一百法。

1.心法:又稱為心王,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

阿賴耶識。五位百法為什麼要把心法放首位呢?唯識宗把「心法」這種精神現象 看成是第一性的,是決定一切的東西。77《大乘百法明門論疏》卷上稱:「一切法 中心法最勝,是故經言:『心淨故眾生淨,心染故眾生染。』由此心故,或著生 死,或證涅槃,以勝用強,是故第一明其心法。」78唯識宗認為心法的功能是一 切法最殊勝的,如果心法是清淨的,眾生也是清淨的。如果心法是染污的,眾生 也是染污的。眾生或執著於生死輪迴,或證得涅槃,都決定於心法。因為心法的 功能最為殊勝,所以要首先講心法。

2.心所法:是指伴隨心的活動而產生的各種心理活動或心理功能,因它們附 屬於心,所以稱為心所有法,又因它們與心有各種一致性,所以也稱心相應法。

心所法共分六類,再仔細分為五十一種。

(1)、遍行心所:無論什麼時候,無論哪一個心王生起,遍行心所都會生起,

遍行意謂遍一切善性、惡性、非善非惡的無記性,即普遍存在的心理活動或心理 功能。遍行心所法共分五種,參見附錄一。

(2)、別境心所:不遍心王八識,是在個別環境中,或特定條件下產生的心 理活動或心理功能。《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卷上稱:「言別境者,別緣境而得生故。

所緣之境則有四:乃所樂之境、決定境、曾習境、所觀境,各緣不同,故云別境。」

79即欲是在「所樂境」中產生,勝解是在「決定境」中產生,念是在「曾習境」

79即欲是在「所樂境」中產生,勝解是在「決定境」中產生,念是在「曾習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