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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作為一種講述性文學體裁,必須有敘述人。敘事的人稱是敘事中最基 本的一環,此技巧與小說藝術的發展緊密相關,敘事人稱的變化發展作為小說一 種不可或缺的寫作技巧,已引起人們的注意。不論中西方的小說,敘事人稱的寫 作多次被拿來研究探討。當一位作家在下筆前,率先考慮由誰來說故事,「我」

還是「他」抑或使用特別的「你」與讀者對話呢?不同的人敘述,語氣、表達的 方式不同,當然閱讀效果會不一樣。敘事人稱基本可分為三種:第一人稱、全知 觀點、第三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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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稱的敘述者存在小說裡的世界,並且也是小說中的一位人物,以主觀 的手法表現,也有人稱作「私小說」(方祖燊,1995:314)。由「我」講述我的 環境遭遇、我接觸過的人物,親眼目睹的事件,由當事人將經歷親口述說的方式,

使人容易親切並覺真實,描寫心理更自然方便:

第一人稱的角度所以常用,是因為它是最容易藉以去講述故 事的一種觀點,其特色就是作者已被揉合於故事中,變成小說人 物的一份子,成為推演故事的媒介,除了講述小說裡的「我」對 人物事件的所見所聞外,更可以把「我」本身的思想感受、心理 活動或對主要人物的看法和感覺,直接而細膩的告訴讀者。(陳 碧月,2003:232)

作者使用第一人稱觀點寫作,讀者容易進入作者所創造的虛構世界,除了拉近讀 者與文本之間的距離,進一步更能引發讀者的共鳴。第一人稱適合描述心理狀態,

或是個人經歷,記錄「我」所經歷的所見所聞,敘述者是小說中的「我」,我們 可以很清楚了解這個「我」的思想,但相對地,第一人稱的書寫方式讓視野會有 所侷限,許多事情最多只能憑藉憶測或聽說的方式描寫。

全知觀點敘述者,不屬於故事中任何一位角色,不涉入故事中,並且獨立於 故事外的敘述者。全知觀點的敘述者可以自由進入任何角色的意識,去描寫這名 角色的經歷見聞、對白行動、思想情感。

第三人稱在小說創作中使用最廣泛,因歷史最悠久,所以人們最熟悉(傅騰 霄,1995:184),透過小說中某一人物以第三人稱的角度描述,使用「他」或某 人物名字述敘,讀者則是處在於旁觀的位置,不同於第一人稱的自我剖析方式,

對於事件的描述也較為客觀:

用第三人稱來寫,由於作者居於稍稍超然的地位,有時可以轉 移「敘述角」,可以從主角「他」的觀點來寫,也可以轉移到另一 個人物的觀點來寫,比較自由,沒有「第一人稱」那種限死一個「我」

的毛病。(方祖燊,199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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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第三人稱觀點結構不易散漫,且較能將一個人物完整清楚呈現出來,使讀者 看見其他遺漏的線索,能客觀地呈現作者所要塑造的人物形象。

除上述三種人稱之外,還有以「你」作為敘述的第二人稱。第二人稱與第一 人稱和第三人稱的顯著差異,就在於它強烈的感情傾向。一個「你」字,使讀者 彷彿覺得遇到了久別的重逢老友,彼此之間有著極多的關於往事的回憶和反思

(傅騰霄,1996:194),並且能與讀者對話,可強烈拉近閱讀者的感受,讓讀 者似乎聽到了某種難以違抗的命令,人物全部心態以自然的方式獲得展開。使用 第二人稱敘述的長篇作品並不多,因寫作上十分不易,傅騰霄在《小說技巧》中 提及:「過去我國的寫作界對的二敘述人稱基本上是採取否定的態度」(傅騰霄,

1996:192),認為寫法跟第三人稱差不多,其實不論國內外第二人稱的作品都 確實存在,是不能加以抹煞。國外使用第二人稱寫作,有名的便是法國米歇爾‧

布托爾的《變》,另外還有高行健的《靈山》、西西的《我城》,皆是著名的第 二人稱小說。第二人稱寫作中,作者不能夠脫離「你」的內心,所以對於別的人 和事情,當然就不能夠全盤了解。

以上人稱定義為書中常用人稱手法,《印地安人的麂皮靴》與《少女蘇菲的 航海故事》皆採用第一人稱。以下分別討論《印地安人的麂皮靴》與《少女蘇菲 的航海故事》第一人稱使用的技巧。

一、「我」是小說主人公

《印地安人的麂皮靴》一書中,由莎兒為主要敘述者,「我」等於莎兒,讀 者在閱讀時,會進入莎兒的思想中:「我應該在此先將我的全名莎拉曼嘉‧樹‧

席德略作解釋。我父母以為莎拉曼嘉是我那位印第安族曾曾祖母的族名,後來才 發現錯了,正確的寫法是「沙南加」」(《印地安人的麂皮靴》,頁 26)。第一章節 開頭並沒有選擇讓莎兒自我介紹,反而到了第二章與爺爺奶奶一同旅途的方式,

由奶奶叫莎兒的全名,莎兒才開始和讀者自我介紹,這種方式的自我介紹會顯得 自然,如莎兒一開始自我介紹,便會落於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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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第一人稱讓我們和莎兒拉近距離,更容易讓我們掌握事情的脈絡,以及 莎兒的想法:

我真希望回到從前,回到肯塔基的河岸鎮,徜徉在山谷、樹林 間,與牛群、雞、豬為伍。我希望和以前一樣從穀倉飛奔下山,穿 過廚房,把後門狠狠的甩在腦後,然後看母親和父親坐在桌邊削蘋 果。(《印地安人的麂皮靴》,頁 36)

剛搬至新地方的莎兒非常想念原本的老家,使用第一人稱為主要敘事方式,從莎 兒口中描述的風景,可以知道莎兒老家的周圍風景以及她所希冀的場景,不想搬 新家的莎兒,一直希望回到從前的生活,身邊擁有山谷樹林的環境和許多動物,

甚至我們可以知道對莎兒來說,河岸鎮是莎兒最重視的家,曾是母親住過的地方,

也是回憶母親過往點滴的重要處所。

因為很想念母親,莎兒作夢的時候都會夢到母親,但因為是使用莎兒為敘事 者,所以我們也能知道莎兒作夢的內容:「那晚我夢見媽媽和我在竹筏上飄向下 游。我們昂首看著高掛的天空,天空愈來愈接近我們。突然碰的一聲,我們已經 浮在天上了」(《印地安人的麂皮靴》,頁 178)。菲比母親的離家,使菲比家愁雲 慘霧,莎兒邀請菲比周末來自己家中渡過,當晚莎兒聽到菲比的啜泣聲時,因為 同樣有過類似的遭遇,因此莎兒心中能夠理解菲比的心情,夢見了自己的母親:

「那晚,我夢見自己坐在草地上,用望遠鏡看著遠方,母親正在爬一個樓梯,他 爬呀爬,那真是好高的樓梯。她看不見我,而且沒再下來,她只是不停的往上爬」

(《印地安人的麂皮靴》,頁 194)。

與爺爺奶奶的旅途中,莎兒開始講述菲比的故事,莎兒愈講菲比的遭遇,愈 不斷想起母親,有時候菲比的行徑如同當初莎兒的情況,開始猜測母親離家的原 因:

當母親決定不回家後,我有各式各樣的想像。也許她得了癌症 不想告訴我們,決定在愛達荷悄悄度過餘生。也許她頭部受傷,忘 了她是誰,或把自己當成別人。父親說:「她沒有癌症,莎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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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失憶症。妳別異想天開了。」但我不相信他,也許他是想保 護她──或我。(《印地安人的麂皮靴》,頁 163)

一路上跟隨母親旅行過的步伐,來到惡土的峽谷,看見一位孕婦使莎兒又憶起母 親,想像那位孕婦是自己的媽媽:

我想像那位孕婦是我的母親,她仍挺著大肚子,而一切將會有 完美的結局。然後我試著想像母親在旅途中的情景。車上的人會陪 她出來散步嗎?或許她和我一樣獨自一個人坐著?她是否也坐在 這塊岩石上?她是否也看到那塊粉紅色的尖石?她心裡是否想著 我?(《印地安人的麂皮靴》,頁 175)。

懷孕的全黑森因為將受傷的莎兒背回家,導致流產,往後無法生育,全黑森因此 漸漸憂鬱,為了釐清自己的思緒,找回自我,決定去找住在陸依斯頓的堂姊。莎 兒並沒有跟隨母親一起旅行,母親在意外前的心情、想法、看見的東西,莎兒完 全都不瞭解,只能藉由此次旅行,將母親到過的地方想像她看到的景色,遇見的 人,是否想著自己。第一人稱敘事的好處,講述故事可以無限制的跳躍時空,當 看到一件事情時,觸發敘事者回憶過往某時間點,開始描述當時的情境,但因為 只是使用「我」來看事情,所以事情無法全面性的觀察,如同莎兒並不能真正了 解全黑森的心情,僅依舊自己的所看到的範圍猜測與描述,讀者也只能從莎兒這 位敘述者接受訊息。

二、兩位「我」的描寫

《少女蘇菲的航海故事》使用特殊的敘事技巧,同時使用兩位人物對事情的 描述,此技巧筆者將會在下一節探討,此節會著重敘事人稱觀察。《少女蘇菲的 航海故事》使用蘇菲和表哥柯迪的日誌描述事件,中譯版文本在轉換蘇菲與柯迪 的日誌會以不同字體表現,單就以每一篇來看,主要人稱皆以「我」作為敘述主 體。

雖然說是以蘇菲與柯迪兩位的日誌描寫,但故事依舊從蘇菲的角度開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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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受到大海呼喚的蘇菲,想投入大海的懷抱,儘管蘇菲心中一直有著難以揮別的 惡夢:「夜深人靜時,我做了個可怕的惡夢。一牆黑魆魆的潮水自我背後偷偷襲 來,翻天巨浪先在我頭上盤旋,然後往下、往下傾瀉,而我總在滅頂之前醒來」

(《少女蘇菲的航海故事》,頁 24)。蘇菲渴望持續向前航行,與海水、清風與飛 鳥等為伍,探往大海的深處,如同蘇菲想戰勝內心深處的傷痛,蘇菲自己也有提 到「我想他們無論如何都不能體會我的心情,但我不需要他們理解,我勢必要走 這一遭的」(《少女蘇菲的航海故事》,頁 30),其實蘇菲自己知道必須逃離惡夢,

就必須出航一趟,面對大海,也面對自己的恐懼。

就必須出航一趟,面對大海,也面對自己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