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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節 我國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

第4節 我國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

我國「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106 年至 109 年)」

提出資通訊科技將為未來人類活動帶來的改變,包括40:  一、生活新型態:民眾食醫住行育樂逐步數位聯網化。 

二、經濟新應用:行動網路、物聯網及雲端科技創新科技,將帶動各 項新型態產業發展;電子商務活動快速成長,第三方支付亦隨之 興起,以因應行動支付及便利的理財服務。 

 

該計畫指出我國現階段應加強推動事項包括41: 

一、線上服務應更貼近民需:包括強化建築、環境、治安、商情等資 料庫,協助健全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大型資訊服務加雲端化與行 動化,強化資安與隱私保護。 

二、服務管道應周全完善:應提供多元服務傳遞管道及作業平臺,以 利不同使用習慣的民眾享受電子化服務,並且主動服務弱勢、年 老與偏鄉民眾,使電子化政府服務可照顧到非電子設備使用者。 

三、法規調整速度應加快:加快法規調整速度,以協助新形態電子商 務發展、食安跨域追蹤、醫療資訊傳遞、建築內容透明、跨境消 費紛爭、網路犯罪防範等活動之發展。 

四、數位經濟環境建構應更積極:數位經濟環境尚未建全,藉由機關 業務數位化,提供企業經濟主題導向之資料服務、整合商工資訊 交換等數位資源,帶動我國資訊服務產業往高附加價值發展,提

       

40  行政院,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106 年至 109 年),頁 2‐3,2016 年 1 月。 

41  同前註,頁 15‐16。 

升產業競爭力,翻轉經營服務模式,創造產業新價值。 

五、與民互動深度應強化:包括施政資訊內容即時揭示、與社群媒體 互動頻率提升、決策納入網路公民意見、發展線上諮詢平台。 

六、跨機關協作應更周延:應打破機關舊有思維,並協助跨機關協調 與法規面輔助,以鼓勵機關主動提供內部資訊,達成跨機關資訊 整合及共享。中央與地方政府亦應合作資源分享、協調與整合,

鼓勵各部會與地方政府合作,提出更具創新的方案。 

並提出以下 4 大推動策略: 

(一) 基礎環境數位化 

一、 硬體面向:包括提供大數據建置基礎環境,完備各類大 數據內容,包括基礎建設、資料中心、資料整合、交換 平台等。前述基礎建設提供資料透通傳輸之網路建設,

因應雲端及行動化服務方式,基礎網路應含括實體高速 網路、無線網路以及行動網路,並且確保網路傳輸之安 全性;資料中心應以部會為基礎向上集中,包括軟硬體 資源集中以及業務資料集中;資料整合包括業務資料轉 為數位形式,並且規範各機關應完備依其職掌所應產生 或蒐集之資料,及資料介接機制;  交換平台必須適度轉 型,從流程整合轉為資料整合傳遞,以符合數位服務需 求(圖 2‐7)  42。 

         

       

42同前註,頁 32‐36。 

  圖  2‐7 基礎環境數位化‐硬體面 

(來源: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2016) 

 

二、 軟體面向:軟體面向包括運用大數據,提升決策品質與 施政優化,達成國家前瞻發展需求。以數位資料為基礎,

多面向分析資料並提供決策需求,包括施政規劃、資訊 服務推動機制、業務推動管考制度、歷史資料保存運用 方式等,均應以資料分析所產生之論證為基礎,做合理 的決策分析。並且協調法規面調整作業,建構發展數位 政府之友善法制環境;協助並輔導機關創新數位服務模 式,使我國電子化政府成為全球政府數位服務典範(圖 2‐8)  43。 

       

43同前註,頁 33。 

 

圖  2‐8 基礎環境數位化‐軟體面 

(來源: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2016)   

(二) 協作治理多元化44 

善用資通訊技術,建立良善治理模式,結合政府與民間訊息 溝通管道,在政策制定前、中、後,與民眾協作,以增進政策之 可行性與  完整性。在資訊對等的情況下,以合於法令之方式,

促進資料透通,以追求數位公平。 

以資料開放促進民眾參與,並與民間協力共同運用政府開放 資料,改善政府治理,優化政府服務效能。 

 

(三) 產業營運智能化45 

       

44同前註,頁 32‐36。 

運用數位資源與法規調適,協助企業數位化、知識化發展,

創造產業新價值。企業數位化與知識化不僅僅包括以數位資料流 通及數位訊息傳遞取代傳統商業運作流程,更需搭配智慧科技,

善用政府數位資源,開發產業商機,掌握產業轉型契機。 

此外,機關應簡化民間及企業對政府申辦流程,便捷商業運 作流程,增加其經濟利益。政府亦應運用大數據分析,提供業者 精準商業相關訊息,讓業者掌握先機,提供民眾需要之商品及服 務,創造民眾、企業、政府三贏局面。 

 

(四) 數位服務個人化46 

以民眾生活為中心,整合分散於各機關之個人資料以及與個 人生活攸關之公共服務資訊,並將各類資訊聯網化、行動化進而 智慧化,以數位保險箱概念,提供便捷安心之個人化服務。 

民眾可依據其需要,於虛擬數位保險箱下載其個人資料運用,

或  者是透過線上服務授權方式,授權服務提供機關(或民間公司) 取得其保險箱資料,以便利其服務提供前之資料驗證工作。 

更進一步,透過民眾授權,政府機關或民間業者可經由民眾 基本食醫住行資料,搭配民眾因時、因地、因事之需求,即時主 動提供線上諮詢與服務,增進人本服務之效益(圖 2‐9)。 

      

45同前註,頁 34。 

46同前註,頁 35。 

圖  2‐9  數位服務個人化 

(來源: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2016)   

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各項工作執行費用列為成本,

所需經費共計 64 億 4,500 萬元。自 110 年起共計 5 年,每年操作營 運成本依照設置費用之 10%~14%計算,110 年維護費為 6 億 4,450  萬 元,其後年度依此類推。經濟效益如下47: 

一、 可資金化之經濟效益 

(一) 施政計畫的雲端整合平臺服務預計可節省未來 29 個中央 2 級機關重複開發系統成本約 2 億 9,000 萬元(以每系統開 發經費 1,000 萬元估計)。 

(二) 公文電子交換系統,中央政府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交換量  5000 萬件,效益節省 12.4 億元。 

(三) 擴大推動公司與商業登記線上申辦服務,至 110 年累計預 估為企業及民眾節省 8.18 億元時間與交通成本(以臨櫃辦

       

47同前註,頁 80‐81。 

理交通往返與等候時間 3 小時,每工時 240 元時間成本及 往返交通費用 300 元計算,至 110 年累計預估 80 萬件線上 申辦案件)。 

(四) 推動實體通路發票無紙化,協助企業全面降低發票處理成 本,至 110 年預估節省達 610 億元發票處理社會成本(企 業對民眾之每張發票成本為 11.9 元,106 年至 109 年預計 達成 51.3 億張發票電子化)。 

二、 不可資金化之經濟效益 

(一) 提升外部民眾服務,延續電子化政府服務理念,在以「民 眾視為一件事情」的全程服務規劃重點下,推動服務流程 簡化、串連跨機關作業流程,並搭配行動載具與無線寬頻 發展,普及行動應用及行動電子化政府服務管道,將增加 民眾使用電子化政府服務使用率,提升服務滿意度,達成 提供跨域優質服務的目的。 

(二) 強化政府運作效能,提升決策品質持續追求運作效率強化,

並聚焦於經費節省、公務員的效率提升及內部組織與資訊 基礎建設的改善等面向。 

(三) 活化公平政策參與,縮減數位落差提升民眾對相關政策與 服務的參與機會,並獲悉資料提供的負責單位,彰顯透明、

公開及課責的政府服務,建構公平的資訊社會。此外,結 合第一線基層服務人員與民間志工力量,運用行動載具與 無線寬頻,主動提供基層民眾與偏鄉民眾最後一鄰服務,

創造數位機會。 

     

另行政院亦要求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概算時,應考慮優先導入 雲端服務相關措施,包括48: 

1. 機關建置電腦機房或開發資通訊系統於測試階段,如須新購或汰 換資訊設備,應優先檢討改用雲端基礎設施服務(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 IaaS)。 

2. 購買雲端服務經費應列經常門支出,如確符合資本租賃性質者,

始列資本門支出。 

3. 經常門額度得調整至資本門運用,另購買雲端服務經費應於經常 門額度優先納編,如經檢討確有不敷,得由資本門額度調整編列,

至其餘資本門額度非經同意不得調整作為經常門之用途。 

 

       

48行政院,(105)院授主預彙字 1050100919A 號函,訂定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 106 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201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