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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期末審查會議紀錄及審查意見回應表

本所 105 年度自行研究「雲端運算於公寓大廈管理應用之研究」、「永 續智慧住宅社區智慧化推廣策略之研究」及「因應氣候變遷調適的智 慧 綠 建 築 發 展 課 題 探 討 研 究 」 等 3 案 期 末 審 查 會 議 紀 錄 

一、時間:105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30 分正 二、地點: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 15 樓第 3 會議室

三、主席:陳組長伯勳 記錄:張怡文等

四、出席人員:詳簽到簿 五、主席致詞:(略)

六、業務單位報告:(略)

七、研究案主持人簡報:(略)

八、綜合討論與建議:

(一)「雲端運算於公寓大廈管理應用之研究」案  李委員玉生

1.本研究有實務應用性,可多方推廣宣導。 

2.無線網路傳輸速度提升,目前雲端儲存應用已相當普遍。但應 用來做為運算工具在目前公寓大廈的管理事務並非主要。本案 英文 Cloud Computing 譯為「雲端運算」在以前 computer 譯為 計算機,現在稱為電腦,如果本研究案將「雲端運算」改為「雲 端資料庫」探討領域或可更廣。 

3.個人電腦資料雖可紀錄空間資料,但不具證據力,雲端資料紀 錄的時間及座標均屬第三方資料,可信度較高,可多利用其特 性在公領域上之應用。 

周教授鼎金

1.雲端運算於公寓大廈管理應用可納入智慧標章評估指標設施管 理之運用,因此後續建議可探討配合設施管理或物業管理衍生 之軟硬體應用之策略與相關營運費等課題。 

2.本研究成果後續建議推廣於社會住宅之運用,預期可獲得良好 之服務效益。 

黃技師維智

1.本案後續推動建議事項,目標明確,具體可行,宜請政府相關 部門採納推行。 

2.第 4 章第 3 節第 2 項所提保全監控室閒置空間出租對象,尚可 考慮納入有線電視業者與第 1 類電信事業業者,以期增加收益。 

3. P.8、13、16、22、24、31、35、80、81、82、83、101 等似有 筆誤,請再檢核。另 P.34 表 2‐4  很重要但文章內沒有參照的文 字請再補充一小段。 

廖教授朝軒

1.雲端應用的方向與範圍目前僅考慮到停車、消防及文書處理,

但這方向可擴大到其他防災領域如水、瓦斯、電力、汙水等方 向之管理更具吸引力。 

2.社區在建置雲端系統時,應多考慮不同系統間操控如何整合,

以便人員更替時仍可延續。 

3.建議貴所考慮建置 1 處示範社區。 

4.簡報 P.16 圖中應多畫 1 條修正 Total cost curve=Fixed cost  +Variable cost 再與效益交集處得出最佳規模。 

陳教授嘉懿

1.研究成果切合研究目的,架構清晰。 

2.當網路因故斷訊時,公寓大廈管理雲如何因應才不致影響社區 正常運作?建議可就近端(社區端)與遠端(雲端)之權責分 工調度再加以釐清。 

3.對於第 5 章建議一智慧建築標章增訂公寓大廈雲鼓勵項目樂觀 其成,但雲端使用狀況追蹤需有配套機制,以確保其持續運作。 

4.目前保全、物管、電信業者,是否已有建置類似之公寓大廈雲 端管理服務雛型?建議後續研究能加以調查並檢討與本案建議 架構之差異,作為未來導入實際案例之參考。 

5.目前對於雲端效益的估算具有許多的假設,建議後續能進一步 透過 Living Lab 之實驗方式進行案例驗證。 

6.第 4 章建議補充案例擬採用之雲端佈署方式;案例所列舉之各 種可能應用,建議能再就人民、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 主管機關可產生之應用價值,進行架構式的歸納,使研究結論 更明確。 

7.另期末報告書中尚有下列幾處誤繕,建議修正: 

(1) P.3 行政院「端…」雲主要…。 

(2) P.16 第 3 點及第 4 點完全相同(第 4 點應修正)。 

(3) P.25 圖 2‐6 上方之 FIGURE 15 英文圖名建議刪除。 

(4) P.69 圖 3‐2 中 ENaas 應為 F&Aaas  …。 

(5) P.70 圖 3‐3  中之「可能方案」差異,何謂動態與靜態「基礎 設施」,各項資安挑戰與威脅,建議能在文章段落中略加說明。

F&Caas 應修正為 F&Aaas。   

(6) P.97 圖 4‐5 中之兩平點數據應為 11,541 時/月,但圖中誤植 1,154 時/月。 

鄭教授政利

1.本案計畫以實際案例應用情境模擬試算所獲成本誘因量化成果,

對於推廣應用有具體參考價值與貢獻,建議未來除了既有案例 情境模擬,可以考量建置示範案例之可行性。 

2.雲端技術的運用是未來時代的趨勢,本計畫成果導入雲服務在 智慧建築認證制度及相關法令之修訂,應可以給予具體的建 議。 

3.本案計畫對於未來雲服務的介面工具開發及平台產業之發展有 重要之引導,建議可以對此提出具體之論述與推廣建議。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連工程師俊傑)

1.本研究內容符合預期成果及目標。 

2.相關公寓大廈管理應用情境及模式可行性高,亦符合現行管理 及使用需求,具參考應用價值。 

3.市面上已有相關公寓大廈雲端服務平台,包括物業管理及保全 監控等,並結合相關異業合作之經濟回饋服務(如物流服務、

廣告團購平台等),建議後續研究可納入既成案例之相關分析探 討。 

主席:

1.  請參考常見工程預算編列方式:單價×數量=總價,修正 P.81 費用估算表達方式,以符慣例。 

計畫主持人回應(張助理研究員怡文)

1.本研究查閱國內、外重要文獻及標準之用語,使用「雲端運算」

1 辭(Cloud Computing)為研究題目,成果報告將參考審查意見,

適度補充雲端運算、雲端資料庫之定義,使讀者更容易理解此

種新世代之運算與傳統個人電腦之差別。 

2.第 2 章已說明行政院規劃於 105 至 109 年投資 135 億科技預算,

並指定國家發展委員會、內政部、經濟部等多個機關推動雲端 運算。推動工作包括:催生各式各樣之雲端服務供應商及營運 商等新創企業等,在此推動機制下,我國雲服務產業發展環境 等將逐步成熟。另因本所目前並未參與以上相關計畫,亦無預 算得以建置及營運我國公寓大廈管理雲,因此,審查委員所提 建置示範案例之建議,現階段暫無可行性。 

3.本研究構想提出時,已考慮網路服務中斷之可能性,爰僅以公 寓大廈管理事務為雲服務應用範圍;第 4 章案例模擬時,也將 與人身安全有關之建築物防火避難、保全監控服務保留於公寓 大廈內部,並未完全轉為虛擬服務。 

4.感謝各位委員提供寶貴建議,囿於會議時間限制,無法完全回 應之其他意見,將於成果報告逐一說明。   

九、結論:

(一)本次會議 3 案期末報告,經審查原則同意通過。 

(二)請詳實記錄與會專家學者及出席代表意見,並請計畫主持人 參採及確實依照本部規定格式修正成果報告,注意文字圖表 之智慧財產權,如有引述相關資料,應註明資料來源,對於 成果報告之結論與建議事項內容,須考量應為具體可行,並 鼓勵將研究成果投稿建築相關學報或期刊。 

十、散會(下午 4 時 50 分)。

   

   

   

意見  回應  Computing 譯為「雲端運算」

在以前 computer 譯為計算

1 辭(Cloud Computing)為研究 題目,成果報告第 2 章第 1 節已

意見  回應 

意見  回應  社區。 

4.簡報 P.16 圖中應多畫 1 條修 正 Total cost curve=Fixed  cost +Variable cost 再與效益 交集處得出最佳規模。

意見  回應  進一步透過 Living Lab 之實 驗方式進行案例驗證。 

意見  回應  F&Aaas  …。 

(5) P.70 圖 3‐3  中之「可能方 案」差異,何謂動態與靜 態「基礎設施」,各項資 安挑戰與威脅,建議能在 文章段落中略加說明。

F&Caas 應修正為 F&Aaas。   

(6) P.97 圖 4‐5 中之兩平點數

意見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