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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學童視力問題與政府實施對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我國學童視力問題與政府實施對策

本節將針對我國學童的視力問題以及我國政府對於視力保健的實施對策之 相關文獻來加以探討。

一、我國學童的視力問題

我國的近視狀況比起十幾年前還嚴重,因此就有人歸因說:中國人比起世界 其他的種族,在遺傳基因上是較容易得到近視的種族!但是今天和十幾年前種族 遺傳基因的條件都一樣,為什麼近視會這麼快速成長呢?我們只能說遺傳會使中 國人在先天上比起其他種族較容易近視,卻不能解釋在同樣是中國人的遺傳條件 下,今天我們的近視狀況會比十年前惡化(林隆光、劉文玉,1996)。其實視力 惡化主要原因絕對不是先天的不足,而是後天的失調!

行政院衛生署自民國72年起,每4-5年委託臺大醫院眼科部進行全國中小學 生屈光狀況調查。台灣地區學童近視盛行率,列於表2-1。

表 2-1 台灣地區學童近視盛行率

資料來源:教育部,2007

由表 2-1 得知,國小一年級近視率從 72 年的 5.8%,上升到 95 年的 19.6

%,上升了 13.8%;國小六年級近視率從 72 年的 36.7%,上升到 95 年的 61.8

%,上升了 25.1%。近視盛行率幾乎都是成倍數在上升,此一驚人的增加率,

值得國人引以為誡!

年度 年級

72 年 75 年 79 年 84 年 89 年 95 年

國小一年級 5.8% 3.0% 6.5% 12.8% 20.4% 19.6%

國小六年級 36.7% 27.5% 35.2% 55.8% 60.5% 61.8%

台灣的近視盛行率究竟有多嚴重,可以從與世界各國近視盛行率當中看得出

度的近視,常被稱為生理性的近視,屬眼球屈光性的異常,戴上眼鏡就可以了;

然而六百度以上的高度近視則屬於病理性近視,也就是眼球真的生病了(行政 院,1999)。國外的高度近視盛行率僅 2~3%(行政院,1999),但我國九十五年 調查,學生罹患六百度以上高度近視的比率單單國小六年級為就已經 2.51%(教 育部,2007)了,未來高度近視的人口只會逐年增加,不會減少;也象徵著國家 的負擔將逐年加重。台灣地區學生高度近視盛行率,列於表 2-4。

表 2-4 台灣地區學生高度近視盛行率 年度

年級 72 年 75 年 79 年 84 年 89 年 95 年 國小一年級 0.0% 0.1% 0.2% 0.0% 0.2% 0.0%

國小六年級 0.2% 0.7% 0.5% 2.0% 2.4% 2.51%

國中三年級 4.3% 3.1% 6.1% 7.5% 12.7% 6.64%

高中三年級 10.9% 9.2% 6.7% 15.9% 20.8% 16.85%

資料來源:教育部,2007

由表 2-4 得知,我國的國小六年級的高度近視率從 72 年的 0.2%上升到 95 年的 2.51%,上升了 2.31%;國中三年級的高度近視率從 72 年的 4.3%上升到 95 年的 6.64%,上升了 2.34%;高中三年級的高度近視率從 72 年的 10.9%上 升到 95 年的 16.85%,上升了 5.95%。我國不但得高度近視的年齡層往下降,

而且人數還逐年增加,此結果實值得我們警惕!

教育部(2004)調查約一百七十四萬名國小學童,發現視力不良比率隨著年 齡增加而增加,平均每升高一個年級,就增加三到五個百分點。另外,女生比男 生容易視力不良,女生比男生整整多出近五個百分點。教育部也調查了約九十一 萬名國中生,視力不良情形比國小更嚴重,每升高一個年級,就增加七到十個百 分點。其中以國三女生比率最高,達 75.63%,比同年級男生多出近十個百分點。

私立國中不論年級或性別,都比公立國中生高出十個百分點(教育部,2004)。

近年來教育部持續推動學童視力保健計畫稍具成效,以 91 學年度與 92 學年 度調查結果相較,國小學童視力不良率略增,國中比率則沒有太大變化。進一步

分析各縣市國小生視力不良率:嘉義市以 45.4%居冠,其次依序是台北市、台 北縣、台中市,比率最低的是台東縣,只有 18.2%。國中部份以台北市比率最 高,達 74%;其次依序為台中市、台南市、彰化縣,比率最低的 38.9%也是台 東縣(教育部,2004)。由此可知,國小、國中近視比率最高的縣市都集中在都 會區(嘉義市、台北市);而國小、國中近視比率最低的縣市都集中在台東縣。

二、我國政府的視力保健政策

(一)民國 69 年-78 年:「加強學生視力保健重點措施」

我國視力保健工作從民國 69 年教育部推行的「加強學生視力保健重要措施」

開始,之後行政院研考會在民國 75 年間會同教育部、行政院衛生署研議完成「加 強學生視力保健重點措施」(期程自 75 年 7 月至 78 年 6 月),主要重點工作分 二大部份(行政院,1986)。

1、預防措施

包括貫徹正常教學、加強視力保健宣導、加強學生視力保健教育、改善視 力保健環境及閱讀環境。

2、矯治措施

包括加強近視防治研究實驗、建立視力檢查矯治服務網、加強眼鏡業者之 訓練與管理。實施期間各年齡層學童視力問題略有改善,其後每況愈下、

逐年惡化。

(二)民國 88 年-93 年:「加強學童視力保健五年計畫」

行政院有感於事態的嚴重性,因此由劉兆玄副院長於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召開「學童視力保健」座談會,並核定「加強學童視力保健五年計畫」(教育部,

1999)。中央政府由教育部、行政院衛生署、內政部與經濟部共同負責,地方由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衛生局、社會局與各級教育機構協助辦理。本計畫自民國八 十八年八月至九十三年十二月,計五年半。

鑒於現今學童近視不斷攀升、學童高度近視日益嚴重、學童近視易導致眼球 病變與眼睛疾病、未來環境不利於學生視力保健,因此為維護學童視力健康,將 降低學童近視率、提高學童斜弱視篩檢率、提高視力有問題學童的轉介、矯治比 率及提昇學校主管、教師、家長、學童之視力保健知能,列為預期績效指標及評 估基準(教育部,1999)。

依據教育部(1999)調查達成目標者有三項,分別為:第一項提高學童斜弱 視篩檢率、第二項提高視力有問題學童的轉介、矯治比率及第三項提昇學校主 管、教師、家長、學童之視力保健知能。另一重點為降低學童近視比率,目前根 據教育部每學期視力不良統計數據及國小一年級學童斜弱視篩檢結果顯示有下 降趨勢,從本項目標可看出推動成效。

雖然學童視力不良已有趨緩,但因不利於視力保健環境因素日益增加,為維 護學童視力健康,應持續推動加強學童視力保健工作,未來計畫的擬定可依:持 續關心「學童視力保健良好行為」之實踐、再提升家長對學童視力保健之重視程 度、加強「擁有健康、贏在終點」觀念宣導、加強改善學童放學後之學習環境、

加強「近視為一種不可回覆之慢性疾病」宣導、研發少副作用的治療近視方法、

積極推動「3010」護眼守則、降低視力不良學童複診就醫障礙、增加視力保健師 資培育、編列充足經費改善視力保健相關設備等為持續努力方向(教育部,

2004)。

(三)民國 96 年-98 年:「學幼童視力保健實施計劃」(教育部,2007)

為能有效減緩近視的發生,行政院衛生署特別成立「視力保健諮詢委員會」,

教育部並積極的推動相關措施,包含加強學童視力保健五年計畫、健康促進學校 及學生健康檢查中涵蓋視力檢查項目,另亦將視力保健概念融入健康與體育課程 教學中。其實施期限自96年8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止。

1.本計畫預期目標有三項。

(1)減緩學童近視上升趨勢:至98年底,國小一年級不高於19%;國小六

年級不高於61%。

(2)提高視力不良學童複檢及矯治比率:由94學年度78.12%,至98年底提 升至85%以上。

(3)提升國小及幼稚園學(幼)童、教師、家長視力保健知能。

2.本計畫具體作法(列於附錄九)有下列五大項。

(1)強化學校及幼稚園視力保健工作。包括調整學校及學生學習作息時間、

強化教師視力保健知能。

(2)加強家庭及課後輔導機構視力保健工作。提升家長視力保健觀念、輔 導家長檢視並選擇符合視力保健標準之課後輔導機構。

(3)地方教育及衛生機關共同協調建構國民小學、幼稚園與醫療專業間之 學(幼)童視力保健工作網絡。

(4)加強視力保健宣導活動。選用符合標準規格之閱讀刊物及作業簿本、

教科書中加註視力保健標語及提示。

(5)建立評鑑及檢核系統。

綜上所述,由於我國視力問題相當嚴重,不但是近視盛行率向上攀升,就連 近視的年齡層也逐年下降,而近視進展最快之時期為國小階段,政府也警惕到此 嚴重性,因此從69年起就陸續推行各種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延緩學(幼)近 視發生年齡、降低高度近視比率、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斜弱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