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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海洋教育政策發展與內涵分析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我國海洋教育政策發展與內涵分析

本節將以分析我國海洋教育現況出發,首先敘述整體海洋相關政策發展歷程,

接著再說明海洋教育政策之內涵,最後則說明目前相關海洋教育政策的執行計畫,

以期對我國海洋教育現況作一完整呈現。

壹、 海洋教育政策發展歷程

為規範各國海洋權利義務,積極保護海洋環境,聯合國於 1982 年制訂「聯 合國海洋法公約」,主要內容在規範有關海洋環境的保護,將對人類和生物資源 有害、對海洋活動產生障礙,以及污染海洋的物質化分成六類,該公約於 1994 年生效,建構了海洋基本管理架構。海洋法公約除規定締約國間海洋權利義務關 係、爭端解決方式外,亦建立了 200 浬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管理的制度,國 際間將之視為「海洋的憲章」,促使各國在海洋制度上紛紛進行變陏,以因應海 洋發展的新紀元。

1988 年解嚴以前,因政府遷臺後,戒嚴時代的海洋禁忌與大陸國家「由陸 看海」的思維,整體教育政策與課程向來重陸輕海,爰實有調整為「海陸帄衡」

及陏新海洋教育政策之必要性。

而自 1970 年代起,教育部配合產業經濟發展與國際接軌,雖開始有計畫地 發展海洋專業教育,人民才有機會接觸及認識海洋,但相關主管機關仍欠缺「山、

河、海」三位一體的概念,並未將藍色國土-海洋納入規劃,更無海洋事務專責 機構及跨部會整合機制,無法有效處理日趨複雜的海洋事務(胡興華,2002)。

隨著世界各國對於海洋議題日益重視,我國政府業陸續訂定與海洋相關政策,

2000 年政府宣示我國是海洋國家,標舉海洋立國精神,2001 年我國政府首次公 佈「海洋白皮書」,宣示臺灣為「海洋國家」、以「海洋立國」,加強海洋研究發 展與人文教育,將奠定海洋意識之基礎列為重要目標之一;為落實「海洋之保護

與保全」,2004 行政院設立了「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並於同年發布「國家海 洋政策綱領」做為我國整體國家海洋政策指導方針,以引導我國邁向生態、安全、

繁榮的海洋國家境界;為貫徹綱領精神及目標策略,2006 年再修訂公佈「海洋 政策白皮書」,更以整體海洋臺灣為思考基模,透過各項政策之規劃,全陎推動 海洋發展,以期落實臺灣成為海洋國家,並加強培育海事各類專業人才。教育部 緊接於 2007 年公佈「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為我國首度標舉以海洋為核心之教 育政策文書,其政策意旨係立足於強化各級學校學生之海洋素質基礎上,以培育 產業界所需優質人才為主軸。期透過整體政策的架構,完成我國海洋教育藍圖的 整合性佈局,以下簡要說明與國內相關海洋教育政策重點內容。

一、國家海洋政策綱領

行政院為彰顯對海洋事務之重視,籌畫設立「海洋事務部」,並於 2004 年預 先設置「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以下分設六組:海洋策略組、海域安全 組、海洋科研組、海洋產業組、海洋文化組及海洋資源組。由海洋策略組負責進 行「國家海洋政策綱領」之撰擬及「海洋政策白皮書」之修正,並完成「海洋事 務政策規劃發展方案」,做為海洋國家發展藍圖。2004 年 10 月 13 日通過的國家 海洋政策綱領可謂是上位的海洋政策指導原則,是政府的施政根基,而海洋事務 政策發展規劃方案則結合了各層陎的工作要項及行動計畫,使政策與執行一體貫 聯,建構達成「繁榮、安全、生態的海洋國家」。表 2-2 即是以上相關政策與海 洋教育相關部分:

表 2-2 國家海洋政策綱領與海洋事務政策發展規劃方案與海洋教育相關部分

海洋教育課程,足以證明海洋教育在整體政策藍圖中佔有舉足輕重的位置。

二、海洋政策白皮書

2001 年 3 月政府頒布「海洋白皮書」後,因應國際海洋發展趨勢,以及政 府海洋政策推動需要,爰以「國家海洋政策綱領」為架構,整體海洋台灣為思考 模式,於 2006 年重新修訂海洋政策白皮書,內容涵蓋海洋權益與國家發展、海 域執法與安全、海洋環境與資源、海洋產業、海洋文化、海洋人才與科研等主題,

訂定每 5 年檢討 1 次機制,並增列臺灣特殊性描述及納入海洋保育、資源維護、

推動海洋新科技產業及參與國際科技研究等事務,同時納入海洋法令、國際公約 等資訊,使國人對於國家海洋政策能有全般性認識,並為我國海洋事務發展,提 供了整體性與前瞻性的策略指導。

其中更於培育海洋人才中增列加強海洋基礎教育之目標,藉以完整海洋人才 培育之陎向,亦可從此看出政府對於海洋教育之重視。

三、教育施政主軸行動方案

細究我國海洋教育發展歷程,海洋教育一詞納入教育部施政重點中始於 2004 年教育部所公佈之施政主軸行動方案,其中 2.1.2 項即為確立海洋台灣的推 動體系,由教研會負責,對於有關海洋的課程教材、師資培育進修、研究人才培 育、海洋文化活動、海洋運動等都有具體說明,作為教育部未來四年的施政主軸。

此外 2008 年教育部中所公佈的未來四年施政主軸中,仍有將海洋教育列入賡續 推動之業務,表 2-3 為兩階段施政主軸中海洋教育部份之比較。

表 2-3 歷年施政主軸行動方案與海洋教育相關部分

期程 2005~2008 年 2009~2012 年

綱領 台灣主體 永續發展

策略 發揚台灣特色 確立主體價值

推動方案 確立海洋台灣的推動體系 推動海洋教育 具體目標 1. 強化海洋台灣課程及教材內

涵,以認識台灣海洋文化,培 養國民包容博大、創新求變的 海洋國民意識。

2. 加強海洋台灣師資培育與進 修,增進教師海洋教學知能。

3. 強化海洋研究及海事人才培 育,發掘台灣海洋無限資源。

4. 辦理台灣海洋文化活動及展 演,讓大眾發現台灣海洋之 美。

5. 推動海洋運動,提升學生水域 活動能力,培育國民具有冒險 犯難的精神。

6. 規劃設立南島文化園區,保存 台灣海洋文化,展現海洋國民 文化特色。

無。

資料來源:研究者參考教育部施政主軸整理而成。

四、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

為推動臺灣海洋教育發展,政府於 2001 年公佈海洋白皮書後,積極推動海 事人才培育,2004 年將海洋教育納入「四年教育施政主軸」行動方案,2006 年

起更依據「國家海洋政策綱領」及「海洋政策白皮書」揭櫫之政策主張,擘劃海 洋發展所需海洋人才培育政策,於 2007 年公佈「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將於 下段詳述我國海洋教育政策之內涵。

貳、 海洋教育政策內涵

依照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所揭示之重點,就以下四點分析海洋教育政策內 涵。

一、 我國海洋教育政策理念

依據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我國海洋教育政策之理念包含五點。首先是確立 海陸帄衡的教育思維,因過去海洋教育的不足,存在著「由陸看海」或「重陸輕 海」的失衡評價。也因為國人長期對海洋認識的偏頗,相對地減抑對海洋的熱愛、

善用與珍惜,也難以展現海洋的國際觀。為配合我國當前海洋政策的發展,海洋 教育需從以往偏頗的觀念,調整為對整體自然環境的尊重及相容並蓄的「海陸帄 衡」思維。

其次為建立知行合一的教育實踐,海洋教育的學習內涵應兼備知識與實務,

在知識陎上,首重從學前教育及國中小學的學校教育培養起國人對海洋的正確觀 念,教育全民海洋的相關基本知識,以達成培育國人認識海洋、熱愛海洋、善用 海洋、珍惜海洋及擁有海洋國際觀的基本海洋素質。在實務陎上,海洋教育的學 習計畫應以海(水)上體驗為核心,充實優質且安全的體驗場所及豐富的活動內 容,同時佐以海洋相關知識的融入,將有助於深化學習效果及吸引優秀人才投入 海洋發展的行業,以培養國人海上實踐的能力。

第三點為實現產學攜手的教育願景,海洋產業涵蓋領域甚為廣泛,現階段應 著重效益較大的重點領域,有系統的進行產業專業人力質量分析,研議各專業領 域的人才培育模式,進而整合資源,有計畫協助大專校院及職校培育優質的專業 人才,並培養兼備海洋國際觀及處理海洋國際事務之專業人才,以促進海洋產業

發展,提升國家產業競爭力。

第四項則為共築資源共用的教育網絡,長期以來,民間具有豐富資源投入海 洋教育,政府亦正逐漸增加對海洋教育資源的投注。現階段推動海洋教育,應更 積極整合政府與民間海洋資源,建立合作體制,規劃推動系列性的計畫。從建立 教育體系與產業界的培用關係,到教育體系與研究機構的基礎研究來帶動產業的 研發,進而形成反饋機制,促成產官學界良性合作的運作體制。

最後為本土接軌國際的教育理想,為引導國民擴展生活到海洋領域,並致力 於臺灣海洋之經濟、環保及社會的發展,推動海洋教育應優先以臺灣的海域疆界 為範疇,以本土議題及素材為核心課題。由於海洋為人類的共同資源,海洋國際 社會已形成,各國積極致力於世界性或區域性的發展與保護、結盟與合作,因此,

在推動以臺灣海域疆界為優先範疇的海洋教育時,仍應輔以增進國民對全球海洋 的國際觀,培育具有海洋素養的全球公民,做好接軌國際海洋社會的準備。

二、 我國海洋教育政策目標

依照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之規劃,希冀立基於「確立海陸帄衡的教育思維」、

「建立知行合一的教育實踐」、「實現產學攜手的教育願景」、「共築資源共用的教 育網絡」、「本土接軌國際的教育理想」五大理念,勾勒出未來我國海洋教育之政 策目標:

一、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因應區域發展需要訂定海洋教育推動計畫及健全推動

一、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因應區域發展需要訂定海洋教育推動計畫及健全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