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我國道德課程組織與發展
我國一直以來都設有道德科的教學,做為道德教育推行的主要活動,所以探 討我國道德教育之實施,道德科的課程與教學是不容忽視的。
壹、我國道德教育課程演進
在1902年(光緒28年)的欽定學堂章程中,明定道德教育課程名稱為「修身」,
此為最早於文獻上所見的道德教育課程;接著在1923年全國教育會聯合刊布的新學 制課程標準綱要中,將「修身」改為「社會」;在1928年的小學暫行條例中,又將
「社會」改為「公民」和「三民主義」;1929年的「黨義」一詞取代了「公民」和
「三民主義」。但在1932年又改為「公民訓練」,並於1942年改成「團體訓練」,隨 後1948又改為原名-「公民訓練」,1962年改為「公民與道德」,1968年又改為「生 活與倫理」,最近(1993)則與健康教育合併稱為「道德與健康」,當中一至三年級採 取合科教學,而四至六年級則採分科教學。而2001年所公佈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 暫行綱要中,取消了「道德」和「道德與健康」等正式科目,而將道德意涵融入 各學習領域中。茲將前述我國小學道德課程變遷整理如表2-2-1所示:
表2-2-1 我國小學道德課程科目變遷表
時間 學校法/課程標準名稱 年級/科目 備註 1902 年 欽定學堂章程 蒙學堂:修身 尋常小學堂:修身
1923 年 新學制課程標準綱要 (由全國教育會聯合會 刊布)
初等小學校:社 會(公民、衛生、
歷史、地理)
高等小學校:公民 修身改為社會、公民
1928 年 小學暫行條例 初級小學:三民 主義、公民
高級小學:三民主義、
公民
社會改為三民主義、公民 1929 年 小學課程暫行標準 初級小學:黨義
(三民主義)
高級小學:黨義(三民 主義)
廢除「三民主義」與「公 民」,另設「黨義」一科 1932 年 小學課程標準(第一次
公佈)
初級小學:公民 訓練
高級小學:公民訓練 「黨義」不設科,將教材 融入「國語」、「社會」、「自 然」;另設「公民訓練」
1942 年 小學課程標準(第三次 公佈)
初級小學:團體 訓練
高級小學:團體訓練 「公民訓練」改為「團體 訓練」
1948 年 小學課程標準(第四次 公佈)
初級小學:公民 訓練
高級小學:公民訓練 「團體訓練」又改為「公 民訓練」
1962 年 國民學校課程標準 初級小學:公民 與道德
高級小學:公民與道德 「公民訓練」改為「公民 與道德」
1968 年 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 準
國民小學低年 級:生活與倫理
國民小學中、高年級:
生活與倫理
「公民與道德」改為「生 活與倫理」
1993 年 國民小學課程標準 國民小學低年 級:道德與健康
國民小學中、高年級:
『道德』與『健康』
「生活與倫理」改為「道 德與健康」
2001 年 國民小學九年一貫課 程暫行綱要
無 無 融入各學習領域之中
資料來源:改編自邱慧玲(2000),13頁
由表2-2-1可知,我國的道德教育課程發展一直都有明確的科目與課程安排,
但自從九年一貫於2001年正式上路後,道德教育正式課程就宣告結束了,取而代之 的是融入各領域中的道德教育意涵。
貳、九年一貫前的道德教育目標
道德教育是整體教育中相當重要的一環,在台灣,道德教育的演進與發展也 隨著不同時間的政治現況與社會變遷而有所改變。因此,在進行道德教育內涵的 分析之前, 實有必要找出歷史脈絡中道德教育的發展,以及對於現今九年一貫課 程的影響(鄭嘉惠,2005:45)。
九年一貫正式上路前,道德教育有其明確的課程與教材,也有正式的課程標 準與教育目標,本節將分析1975年所規畫的「生活與倫理」課程和1993年所設置「道 德」的課程標準中教育目標,如表2-2-2 我國小學道德課程教育目標比較表所示。
表2-2-2 我國小學道德課程教育目標比較表
1975 年 1993 年
生活與倫理 道德
教育目的
國民小學教育,以培養活活潑潑的兒童,堂 堂正正的國民為目的,應注重國民道德之培 養,身心健康之鍛錬,並增進生活必須之基 本知能。
國民小學教育,以生活教育與品德教育為中 心,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 之活潑兒童與健全國民為目的。並以培養勤 勞務實、負責守法的品德及愛家、愛鄉、愛 國、愛世界的情操為教育目標的第一項。
總目標
1.指導兒童學習起居規律,社交禮儀及日常 生活必需之優良習慣,以奠定良好行為之基 礎。
2.培養兒童孝親敬長,善友樂群及待人接物 必需之正當態度,以發揚民族固有之美德。
3.發展兒童倫理觀念,善良品格及健全國民 必需之高尚情操,以激發愛國反共之精神。
4.指導兒童培養習慣,建立觀念,充實知 能,改善行為,變化氣質,以育成堂堂正正 之國民。
1.實踐生活規範與國民禮儀,養成良好的生 活習慣。
2.建立正確倫理觀念,涵泳基本品德,培養 高尚情操。
3.培養健康知識、技能和態度,奠定身心健 康的基礎。
4.養成尊重人性和生命的觀點,豐富道德及 健康生活。
5.增進思考判斷能力,培養負責任的態度。
一至三年級
1.指導兒童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各項 生活規範,養成優良的習慣和良好的 行為。
2.培養兒童在生活環境內,實踐各項 基本道德,養成合理的觀念和善良的 品格。
1.遵守家庭與學校規則,營造快樂的家庭生 活與學校生活。
2.注意安全,養成衛生習慣,促進身心健康。
3.認識自己、尊重自己,並進而認識他人、
尊重他人。
4.親近自然,愛護環境,培養欣賞自然的能 力。
分段目標 四至六年級
1.繼續指導兒童實踐各項生活規範,
發展正確觀念,高尚情操,使能在修 身、為學、待人、接物各方面,表現 出正當的行為和民主的風度。
2.繼續培養兒童實踐各項基本德,加 強倫理觀念,愛國精神,使知立身、
處世、自強、愛國,成為中華民國的 優秀國民。
1.實踐生活規範,培養基本品德及良好習 慣,孕育高尚情操。
2.養成明辨是非和價值判斷能力,以解決生 活及社會問題。
3.瞭解本國及外國文化,培養愛國情操與世 界一家的胸襟。
4.尊重生命,珍惜自然,培養崇高的心靈。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由表2-2-2中可發現,1975年的「生活與倫理」是以奠定良好行為之基礎、發揚 民族固有之美德及育成堂堂正正之國民為教育目標。而1993年的「道德」科課程則 以五育並重為主,並強調兒童思考、創造、解決問題與價值判斷能力的培養。但 無論時代或是課程名稱改變,兩者都認為道德教育實為教育目的之首。
參、德目變化與意涵再詮釋
(一)德目的變化
1975年的生活與倫理之教材綱要,包括「生活規範」及「基本道德」兩部分,
彼此關係密切,實施方式採中心德目進行。除在每週規定的時間指導外,其他各 科應注意道德教育之教學,日常生活中應加強行為習慣、態度理想之指導18個德 目在一學年中實施,上下學期分別實施9個德目,每一個德目指導時間為兩週,9 個德目共需時18週,最後另安排兩週為總復習與檢討時間。說明中指出,這些教 材綱要,一至六年級在同一時間內實施同一德目的指導,惟依各年級之程度,安 排不同進度。對於「行為實踐」和「觀念培養」兩項之規條或細目,各學校可依 照生活環境之實際需要,靈活運用,但須與總目標相符合(教育部,1975:17)。
而到了1993年將原「生活與倫理」與「健康教育」合併為「道德與健康」一科。
一至六年級每週二節,共80分鐘,每週120分鐘,取代之前每天朝會後上課前20分 鐘之不切實際的課程安排。而該20分鐘則改為導師時間,以利對學生生活教育、
品德教育之輔導 (邱慧玲,2000:55)。由於1975年版的課程標準中的18個德目數目 太多,且內容有部分重疊,故根據內容重疊部分將18個德目歸併為8個德目(如表 2-3-2 所示)。
表2-2-3 1975年至1993年德目之演變
時間、科目名 德目
1975 年 生活與倫理
1993 年 道德與健康 友愛、睦鄰、寬恕、和平 仁愛 正義、勇敢、知恥 正義 禮節、「節儉」之「用物中節」 禮節 勤學、有恆、節儉 勤儉 信實、負責、合作 信實
孝順 孝敬
守法、公德 守法
德目內容
愛國 愛國
資料來源:邱慧玲(2001),56頁
這8個德目分別為「仁愛」、「正義」、「禮節」、「勤儉」、「信實」、「孝 敬」、「守法」、「愛國」。仁愛包含了原課程標準中的「友愛」、「睦鄰」、
「寬恕」、「和平」等四個德目。「正義」則包括原德目中的「正義」、「勇敢」
和「知恥」,「禮節」與原課程標準中的「禮節」的德目相當,並包括原標準「節 儉」中「用物中節」的概念。「勤儉」的德目為原課程標準的「勤學」、「有恆」
和「節儉」組成,「信實」則包括原課程標準中的「信實」、「負責」與「合作」
三個德目。「孝敬」則與原課程標準中的「孝順」德目相當,且為增加其敬重之 意故更名為「孝敬」。「守法」則包括原課程標準中的「守法」與「公德」,「愛 國」則因其重要性單獨設一德目。
(二)德目意涵的再詮釋
1975年課程修訂後國民小學的道德課程的確切意涵為何呢?即精簡成的8個德 目如何在教科書中具現?參酌以下學者看法來闡述8個德目之意涵,以作為後續分 析教科書道德意涵之參考依據:
1.「仁愛」:「仁」為儒家思想中最高的、最根本的道德原理;「愛」則是「仁」
的具體表現。「仁愛」的實踐活動依據是儒家「金律」(golden rule),即仁者愛人,
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和「己立立人,己達達人」為實踐的金律。具體來說,
仁愛就是對生命的尊重與關懷,仁愛發端於珍愛自己、尊重自己、悅納自己的生 命存在,其次由珍愛自己,進而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友愛兄弟姊妹、關懷同學 朋友、關切社會人群,即任何生命與非生命形式都是愛護與關懷的對象,由己及 群、由近及遠、由親及疏推展開來(李奉儒,1995a:68)。
編選教材時,可根據道德六個主要對象領域:對生命、對自己、對人群、對 事、對自然與物及對文化。然後,在各個對象領域中再演繹出一些道德的內涵,
如友愛、睦鄰、寬恕、及平等(李奉儒,1995a:69)。
2.「正義」:在編寫「正義」這個德目首要傳達的價值應是:對人的平等與尊 重。無論人有族群、性別、貧富、職業、生理狀況的差異,人生而平等的原則是
2.「正義」:在編寫「正義」這個德目首要傳達的價值應是:對人的平等與尊 重。無論人有族群、性別、貧富、職業、生理狀況的差異,人生而平等的原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