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國碩博士論文資訊網中檢索「管教」研究,筆者發現 1959 至 1969 年沒 有相關研究,1970 至 1980 年有 2 篇,1981 至 1991 年有 27 篇,1992 年至 2006 年有 136 篇,從研究篇數的劇增,可見管教問題已被大多數的研究者及大眾所重 視。但透過少年小說文本來探討管教問題的文獻資料,仍付之闕如,等待筆者去 探究。到底是什麼原因,吸引筆者在這項主題上鑽研呢?
找尋研究題目時,除瀏覽相關文獻、書籍及少年小說文本之外,筆者不斷 地思索,身為教師能否從研究中找到自己有興趣的議題?能夠增長自己的教師專 業?花了許多思考的時間,透過自身的觀察及需求,以及與家長和老師彼此的互 動,筆者深深體會管教的成與敗對於每一個人具有深遠的影響力,從文本中來探 討此議題有其價值存在。換句話說,筆者對大人管教小孩諸多行為的不敢茍同與 關注,便是開啟我想去探究少年小說中的管教問題。
一、來自社會的聲音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已經初審通過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修正 條文草案,保障學生不受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若教師自主權與學生受教權等權 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侵害,亦可依法尋求公平救濟。 由於修正通 過後的第八條第二項條文只有明定,學生學習權等權益,國家應予保障,使學生 不受任何體罰造成之傷害,但沒有清楚界定何謂體罰。周燦德表示,禁止老師體 罰,並非指老師不得管教學生,經由懲戒,老師仍可管教學生9。
9曹宇帆,〈教育部:禁止體罰並非老師不得管教學生〉,
http://www.e-parents.org.tw/news/051228c,2005 年 12 月 28 日。
來自社會的聲音不斷提醒著我們現今的教育環境已今非昔比,以前班上有八 十幾個學生是見怪不怪的事。父母都希望在孩子不乖時,老師一定要嚴加管教(來 一盤竹筍炒肉絲)。一根棍子、一支粉筆陪伴老師走完教書生涯。聽老一輩的人 說,以前的人都不太喜歡當老師。如果家裡經濟能力不好,才考慮去當老師。如 今呢?受少子化的影響,班級學生人數不斷的往下降。體罰孩子,老師可能要面 臨割地賠款的命運。教師甄試時,沒有提著行李箱應考,可能代表資歷不夠、能 力不足。再說,老師這一行,現在是炙手可熱,人人搶著要,卻未必要得到,於 是流浪教師一卡車。
時代不同,對老師的要求真的不同了。老師也正處於兩難的雙軌上:一是想 教好學生,在恨鐵不成鋼的激情下,若動手打了學生,就有可能違反教育基本法 的規定而吃上官司;二是駝鳥心態,因害怕吃上官司,對學生錯誤行為視而不見 或畫地自限,不敢「認真」管教學生。隨著社會環境改變,學生的思想也不單純 了,行為問題也複雜化,面對學生的問題接踵而至,老師管教學生的能力如果不 能與其並駕齊驅,日子或許會變得比當兵數饅頭還要辛苦,真的是沒有三兩三,
不敢上梁山呀!
看看世界對「體罰」的聲音,在美國對體罰是立法禁止的,最高法院也主張 適度體罰並未違反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中對「殘忍」、「不尋常」處罰的禁止誡命,
在第十四條修正案中對公立學校老師或職員在「一定限度下」,得以對學生進行
「不違憲的體罰」;縱使如此,大部份學校仍主張禁止體罰。
在加拿大,最高法院二○○四年曾判決出允許學校教師及家長在合理環境 下,是可以適度採取體罰方式糾正學生的行為,但不能有掌摑或擊打頭部之行為 及體罰兩歲以下孩童。
法國現行法律沒有明文禁止學校實施體罰,不過二千年一項行政通令規定,
施以處罰必須尊重學生的身體及尊嚴,因此對學生所有形式的肢體或語言暴力、
侮辱、激怒、貶抑態度都在禁制之列。同樣沒有立法禁止體罰的韓國,是在初中 等教育法規定,學校首長除在教育上不可避免的情況之外,對學生應採行非施予
身體痛苦的訓育、訓誡等方法;沙烏地阿拉伯則以行政命令禁止學校體罰,施以 體罰的教師會受到停職處分。
有法律規定禁止體罰的國家,例如日本,在學校教育法規定,校長及教師認 為基於教育指導上必要措施時,可給予學生及兒童懲戒,但是不可施以體罰。
澳大利亞的六洲與兩個特區政府,都有禁止學校體罰的相關政策。例如澳洲 首都特區明令學校不可對學生進行任何形式的身體傷害,包括為了懲罰學生,而 蓄意使學生感到身體痛苦或不舒服的行為。
英國也明文規定,校內不可直接對學生體罰,集體處罰更不被容許;老師被 允許使用合理、適當的力量維持秩序,但只能用在自衛或緊急狀況,且老師必須 防止學生受傷,過度體罰是暴力及犯罪行為,事後可能須受到法律制裁。
德國、奧地利、哥斯大黎加、南非、巴拉圭等國,也都明文規定禁用體罰;
比利時則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禁止教師體罰學生;俄羅斯對違反禁止 體罰規定的教師,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終身褫奪教師資格證書10。
部分的人都會認同醫生是一個專業的行業,但問起「老師也是一個專業的行 業嗎?」的時候,許多人會遲疑一下、考慮一下、回想一下,或許,自己是一個 老師的人,也會有這樣的不確定性。政策不停的再換,教育部長的任期也不長,
學校的校長也會輪替,就在外在的教育環境推陳出新的事實上,老師每天面對來 自四面八方的學生,若不能解讀孩子的心理需求,針對不同的孩子給予不同的符 合社會期待的管教方法,從而獲得當一個老師所應擁有的自信,真的是……
尋找好的管教方法,是刻不容緩的事!
10參自劉嘉韻,〈美加法韓未立法禁止體罰 但對體罰多有設限〉,
http://www.e-parents.org.tw/news/051128d,2005 年 12 月 28 日。
二、老師如何抓住管教那把尺
筆者長期以來都擔任高年級的導師,有較多的機會接觸他們。從生理角度來 看五、六年級的女孩子,有一半已經邁入所謂女人的階段,男生也發現自己的聲 音變得低沉。他們心裡開始不安,顯現在外的表現是浮動、有主見、想嚐試新鮮 的事物……,成長所帶來的改變會直接影響教室的氣氛,對老師的教學也會產生 影響,也應該產生影響,老師碰到以下四件事,又要如何見招拆招呢?
青春事件一:班上女生對隔壁五年級男生產生愛慕之意,下課放學總是忍不 住想要打電話給對方,又不敢,怕人家認為自己太主動,只好請求同學幫忙,到 最後男生家常常有熱線上門,害得老爸心驚驚。
青春事件二:人家有人愛,我怎能落人後。小紅豆的交換日記重現校園,偷 偷寫上愛的小語,小心翼翼的交到對方手上,只求心意對方能了解,最好老師別 發現,否則又要被秘密召見,聽老人家老生常談。但往往天不從人願,這種好事 都會被老師知道,因為情感路上都會有電燈泡。
青春事件三:愛心早餐,以前,人們親自下廚動手做食物給心儀的對象吃。
現在,花老爸或爺爺的錢買食物給心儀的對象吃。無論如何,吃香喝辣的都是男 方,有免費的早餐吃和樂而不為,因此從不拒絕,也不覺得奇怪,只有他老爸才 會想到為什麼我兒子每天都有免費的早餐吃,眞奇怪?
青春事件四:全班起鬨,老師,她媽媽只載他,岳母大人多關心女婿呀!兩 人玩遊戲在一起,大家就會鬧著,別去打攪他們,讓他們好好培養感情。
邁向青春期,小大人們情竇初開,對感情世界有許多憧憬及想像,也喜歡學 電視劇,愛瞎起鬨,把愛情兩個字吵翻天,大人要用什麼態度來面對呢?
一味的禁止,或把小大人的情感視為幼稚、不成熟,認為好好讀書是要務,
這樣的處理態度並沒有不恰當,只是這樣的方式是從大人的角度出發的,也易造 成暗艙作業。如果從小大人的立場來看這件事,他們受賀爾蒙驅動,家庭欠缺父
親的角色,渴望探索這情感世界,為什麼大人不談談別的,例如:為什麼我的心 看到他會想上下左右跳得不停?為什麼我喜歡他,他卻不喜歡我?我該怎麼面 對?為什麼大人總要說「不可以」?
青春事件常會在繁忙的學校裡給大人添麻煩,若老師也以如此這般的想法面 對,孩子將學不到什麼是「眞愛」?要注意什麼?要以何種態度心情來看待?諸 般問題都將擋在「不」的門外。這樣的態度沒有包容,大人以身教親自示範粗糙 的愛,這樣的愛沒有比糙米營養。
處理青春事件筆者個人認為不是一蹴可成的,它需要不斷的討論與澆灌,就 像照顧小綠芽一樣,有時和孩子共讀相關的少年小說,有時和他們天南地北的聊 一聊,有時私底下說悄悄話,細水長流的事總得砸下時間,這種做法就像吃五榖 米一樣有營養,太多的責罵使人退縮、聽話,但心裡仍存著滿滿的「為什麼」。 彭德修在《情緒傷害―管教藝術篇》中提到所謂的打罵教育,其實不應叫 做教育,那是把人當奴隸或動物看待,根本是在侮辱孩子。可是在管教孩子時,
我們經常以為是「愛之深、責之切」,每一次都「切」得見骨,造成孩子不輕的 情緒傷害,使孩子變成很「輸不起」的人……
「輸不起」是反擊與強迫行為的潛在原因,而這兩件行為又正是暴力事件的 元兇。本身是情緒傷害的父母,常常不經意的因輸不起而強迫孩子,做他們不願 意做的事。
老師只要一開學,手邊就會開始有忙不完,接踵而來的大小事情等著自己去
老師只要一開學,手邊就會開始有忙不完,接踵而來的大小事情等著自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