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賽鴿合作關係的形成、協商與衝突
第二節 「掛」 :擬似租借的合作關係
「掛」是另一種「訓養者」和「鴿主」發展出的經濟關係。它與寄櫥不同 的地方在於,「掛」是一種擬似租借的合作關係。訓養者向鴿主借用其作育出 的鴿子,由訓養者自行照顧與訓練這些鴿子去比賽。有趣的是,「掛」並不像 我們一般所理解的租借關係,例如房東與房客、地主與使用者等,會簽下保障 雙方權益的契約書,明確協議每個月或每一年所需繳付的租用金額。它的特別 之處在於,只有訓養者贏得比賽獎金或賭金的狀況下,才需要向鴿主兌現租借 鴿子的費用。因此,我將賽鴿參與者發展出的「掛」合作稱之為「擬似租借」
的合作關係,用以和一般的租借關係作區別。
酌收此項費用的方式,大致上又可以區分為兩種。一種是鴿主仍保有對鴿 子的所有權。訓養者在比賽中所贏得的獎金,不扣除成本讓鴿主抽取一成作為 租借費用,並且必須將鴿子歸還給鴿主。另一種方式則是將原來的擬似租借關 係,推進為品質驗證後的買賣關係,即一種試用過後、有效再買的經濟交易。
鴿主可以抽取獎金的四成到五成作為「種鴿費」,訓養者則不用歸還鴿子,可 以將這隻鴿子留下來作為種鴿,受訪者稱之為「掛斷」或買斷。
一、「掛」合作的好處:借種生利
經濟條件較不寬綽而不願意貿然花錢購買種鴿,或是無法從親戚、朋友那 邊獲得種鴿奧援的小玩家或入門者,會尋求與強豪或專業玩家合作的機會,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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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們的種鴿資源及育種技術,操練其作育出的比賽鴿子,下注賭資金去比賽。
我們已經知道鴿子翔績越好、價格越高的市場機制,不可避免地,使得有些鴿 主為了賺取利益,捏造鴿子的血統並藉此哄抬價格,害得不少受訪者都有花冤 枉錢,購買不實種鴿的受騙經驗,阿彪就是其中一例。因此,無須立即銀貨兩 訖,而是依據賽後結果兌現的「掛」合作,提供訓養者一個試用保障,意即當 鴿子的品質經由比賽被驗證為真,成功幫助訓養者贏得獎金或賭金時,訓養者 才需要繳納租借費用給鴿主。
酌收此項費用的方式,如前所述區分為兩種。一種是訓養者所贏得的獎金 或賭金,在不扣除成本的狀況下,讓鴿主抽取一成作為租借費用,並且須要將 鴿子歸還給鴿主。受訪者阿月即採取這種酌收費用的方式,她們將自家種鴿作 育的後代,暫時租給合作的訓養者,而賽後飛回的鴿子皆必須歸還給她們,以 確保自家的好鴿種不會外流到其他鴿舍,傷及自身的利益:
他來跟我「掛」(鳥仔),他自己去比,如果他得(獎金)的話,不扣本 要給我們抽一成。埔中一個船長,那個人上次是「班罵」(伯馬)沒成立,
他也領四、五百萬,我們就抽四、五十萬;上回他朋友來掛,那個也抽四、
五十萬。……(訪: 鳥仔比賽完以後呢?)要抓回來還給我們。
另一種則是將原來的租借關係,推進為品質驗證後的買賣關係,也就是一 種試用過有效再購買的經濟交易。鴿主可以抽取四成到五成的「種鴿費」,訓 養者不須歸還鴿種,可以將這隻鴿子留下來育種。受訪者阿厚就明確指出,這 種抽成方式之所以比較高,是因為鴿主的種鴿是花費資金購得的,因此鴿子若 有贏錢,理應讓鴿主回收他們原來購買鴿子的成本:「他鴿種很好,我鴿種不 好,我的腳環跟你『掛』鳥仔囝來,如果你的鳥仔囝贏錢我要給你抽四成、五 成這樣。……人家的鳥仔是用錢去買來的,所以當然你跟人『掛』鳥仔,如果 這鳥仔贏錢,你就要給人抽」。 由此可知,「掛」的合作方式,可以協助缺乏 經濟資本購買種鴿的入門者或業餘小玩家,運用強豪或專業小玩家在種鴿和育 種技術方面的優勢,來提升自己贏得獎金和賭金的機會,彌補沒有厲害種鴿可 以育種的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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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提供鴿子的鴿主來說,這種合作也可以視作一種對外投資,或種鴿買賣 生意的口碑建立,進一步將他所握有的種鴿轉化為一種投資工具或商品,開創 其他的收入來源。擁有足夠經濟資本、又已累積一定技術資本的強豪或專業小 玩家,相較於一般入門者更具豐沛的種鴿資源、育種知識與經驗。這些種鴿戰 將不僅可以成為他自己的參賽武器,更能夠進一步創造「掛」合作或買賣鴿子 的利潤。
二、「掛」合作的形成
「掛」合作的開展,和「寄櫥」有些類似,合作雙方都會去評估彼此的技 術資本條件,期許可以達到資本加成的雙贏效果。以訓養者的角度來說,運用
「掛」這項策略,7 向賽績不錯的玩家例如專業玩家或強豪租借鴿子,可以彌補 自己在種鴿資源與育種技術的不足,省下照顧種鴿所需要付出的時間與精力。
而對鴿主來說,也就是出借比賽鴿的專業玩家或強豪,他們不太可能輕易將鴿 子交予照顧與訓練功力不足的訓養者。繼承父親留下的種鴿戰將的阿晟,就明 確道出,一位訓養者的「養功」也是他考慮是否要形成「掛」合作的因素之一:
「你養的好嗎,平均養五季,你可以贏幾季呢?就是要有一個比例(水準)阿」。
阿晟坦白地說,如果對方沒有一定的技術水準,他就白白投資了。由此可知,
鴿主亦會去衡量對方的訓練技術能否協助他賺取出借比賽鴿的利潤。「掛」合 作的雙方都有各自的經濟理性,但共同目標都是希望藉由育種技術和訓練技術 的相互加成,創造互利的合作關係。
不過,「掛」不單是純粹經濟理性形成的合作關係,大部分的受訪者更會 提及「交情」的重要性。擁有優秀種鴿的鴿主,他們的種鴿畢竟是投入大筆資 金購入的,很少鴿主會平白無故把自己作育出的種鴿後代外流,甚至承擔比賽 鴿被占為己有的風險。除非如同阿彪所說,訓養者和鴿主有一定「交情」,才 比較可能借用到一隻「真正好」的比賽鴿:
7 必須注意的是,「掛」和第二章提及的透過社會網絡獲得種鴿支援的區別。後者指的是缺少 資金購入種鴿的參與者,運用自己社會網絡中潛在的資源,從親戚或朋友那邊獲得種鴿的贈予 或出借,報償的方式端看接收方如何回報,例如鴿子得獎後包個紅包以示答謝、心存感激、或 未來提供者有難時伸出援手相助等等,這個方式比較像是社會性的交換,而非「掛」這種更具 經濟交換意義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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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像有些強豪,如果他的種鴿比較有名,大家就會掛他的鴿子來比?
受:不過要人家肯阿,有時候他買來,譬如說一對進口鴿子,好幾百萬的,
哪有隨便掛給你。大部分都要交情,才會說掛好一點的鴿子給你,你沒有 交情誰要掛給你,我買一對鴿子一、兩百萬,我進來那麼多,隨便出就給 你,你如果還沒比就說掉了,「暗掩」,「暗」起來就變你的,你都不用 花錢、不用買種鴿,你都有了,誰要給你。
從阿彪的話,可以發現擁有一定交情基礎的合作雙方,信任更容易產生,減低 鴿主對於出借鴿子的疑慮與擔心。而隨著交情的深淺,鴿主與訓養者會去協商 出一個合乎雙方期待、可以對應他們社會關係的「掛」合作。
此外,「交情」的深淺也可能會影響訓養者能否將租借關係進一步推進為 買斷關係。8 接手父親賽鴿事業的阿晟,平常負責種鴿的照顧、配對和育種,以 及比賽鴿的訓練;母親阿月則掌管金錢的進出,包含合作的聯繫,以及比賽鴿 子的外訓工作。阿晟家的「掛」合作,原則上不提供買斷,比賽完鴿子必須歸 還給他們,但若訓養者非常想要保有「掛」來的鴿子,便會進一步和阿月協商 買賣的可能。阿月就跟我分享,一位長期與他們合作、交情不錯的訓養者,因 為非常喜歡某隻她們「掛」給他的鴿子,便開出十萬塊的價格,希望買斷這隻 鴿子:「他拿來還的時候,就說這隻他想要,然後給我十萬塊這樣。如果我們 自己賣的話,不只這個價錢,我們賣,最少要三十萬。」雖然阿月看在雙方多 年的交情,接受了這個價格,但是她也很明確告訴我,如果她們自己賣這隻鴿 子,至少要開價三十萬才有機會成交。由這個例子可知,從租借到買斷的關係 演變,是合作雙方在人情與利益之間協商出來的結果。「掛」合作不僅是經濟 利益的交換,更涉及社會關係的界定與協商,簡單來說,即人情與利益共同形 塑而成的社會經濟關係。
三、「掛」合作的「暗鳥」疑慮
和「寄櫥」相似,將鴿子「掛」給訓養者的鴿主,也會產生鴿子被偷的疑 慮。如此一來,鴿主不但可能損失這隻鴿子,更傷及這隻種鴿未來可能為鴿主
8 當然有些「掛」合作是在一開始就協議以買斷的方式進行,這種方式較不會遇到賽後因鴿子 成績良好,訓養者想要保留鴿子作種的買賣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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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來的利益,例如出售或作育出冠軍鴿。在時間內歸返的鴿子較不會產生上述 疑義,因為鴿會都查得到鴿子的比賽成績與排名。9 但若是失去晉級資格後歸 返鴿舍的鴿子,由於鴿會並不會記錄下成績,在沒有買斷鴿子的情況下,鴿主 往往難以藉此佐證,向訓養者聲討返回的失格鴿,完全仰賴訓養者是否「誠實 以告」:
要憑他的良心啦,你若「得」都會知道阿。有的是失格了,你跟我「暗掩」
我也不知道,要憑他的良心,有的有回來,跟我「暗」去,我們也不知道。
像我那一隻,整艘船都沒有回來,但是天光透早(一早)就回去了,這個
像我那一隻,整艘船都沒有回來,但是天光透早(一早)就回去了,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