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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社區樂齡基礎服務之內容與現況

政府長照福利政策所推動之社區樂齡服務大致分為社區照顧和樂齡學習,前者以台 灣65 歲以上老人為主要服務對象,後者則以退休前 10 年之 55-65 歲中高齡長者為對象。

依滾動式長照法之修定,過去在地安老的主力以 2005 年六星計畫推動後提出的「社區 照顧關懷據點」為首要, 2017 年續推出長照 2.0 計畫,擴充服務對象,補足原本長期 照顧法沒有照顧到的族群,並且將原訂服務內容項目從 8 項擴充至 17 項服務範圍、增 加新型服務樣式,以滿足失能老人與身心障礙者的長期照顧需求;並積極發展以社區為 基礎的小規模多機能整合型服務中心,提供在地老化的社區整體老人、身心障礙者的綜 合照顧服務。 長照 2.0 社區整體照顧模式主要是(A)培植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B)擴充 複合型服務中心、(C)廣設 C 級巷弄長照站 (衛福部長照 2.0 政策專區,2020) 。

政府期望未來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能輔導轉型為長照 2.0 中的 「C 級巷弄長照 站」 ,但後者的設立要件及主要任務皆高於原有的據點服務,若據點要轉型會有實質 上的困難,故各地方縣市政府仍繼續輔導受理申請據點的成立。在前一制度產物未全部 轉型或停辦,新一代照顧服務無法完全接手之際,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仍在繼續成長,可 見這項服務已是長者熟悉且習慣之活動埸域。

未來若推動樂齡服務,設置社區關懷據點仍是初步可實施之基本參考。

62 一、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設置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鼓勵社區自主參與初級預防照顧服務工作帶動社區中 民間團體設立據點,增加社區照顧的可近性與方便性。2017 年 10 月全國有 2790 個關懷 據點,2020 年 2 月全國已達 3845 個關懷據點,於勝利堂所在地之新竹市有 122 個村里,

目前有43 個據點。但若以原先一里一據點的目標來看,國內有 7760 個村里,雖其服務 可能跨越行政區域,但據點設置仍顯不足,各縣市政府仍積極鼓勵相關民間單位丶宗教 團體投入服務。雖政府同步推動長照2.0 的 C 級巷弄長照站,但它的設立和服務範圍,

對沒有服務經驗的籌辦單位會稍有難度,故基礎的社區照顧服務仍以設置「社區照顧關 懷據點」較為合適。

根據文獻探討,據點的設置可讓長輩走出家門參加活動,適度體適能活動能有預防 與延緩失能的功能;和其他老人及志工分享互動,有益於老人的心理福祉和身心平衡,

對生理與心理的健康都有明顯的幫助。據點也提供課程丶講座丶健康器材等,幫助長者 達到身心健康的效果。另針對平日較少出門或失能的長者,關懷據點亦可主動,提供社 區老人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等服務;關懷據點不但是讓長輩在社區中也有 一個家,也讓長輩能就近於社區住家附近,透過據點的設置在地健康老化丶延緩老化。

二、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現況和效益

依社家署 (2019) 所做之統計,2018 年社區關懷據點之服務情形,健康促進服務計 869 萬 7,399 人次,餐飮服務 11 萬 493 人次,關懷訪視 8 萬 2,985 人次及電話問安服務 7 萬 7,958 人次。村里涵蓋率為 34.52 %,村里服務涵蓋率為 71.57 %。以 2019 年 6 月統 計,國內 65 歲以上老人已達 352 萬,明顯得知多數長者仍末能參與據點活動。監察院 (2017) 針對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所提之調查報告,據點之服務普遍受長者肯定,但下述針 對據點發展提出之综整資料值得未來據點設置者參考:

(一) 服務人力不足 : 志工參與者多以 55 至 65 歲女性,且背景以家庭主婦為主,

年輕志工加入速度缓慢,無法將其專業傳承給年輕志工容易形成斷層。近年又 因年金改革制度,未來恐怕延後退休年齡,志工的招募更顯困難。此外,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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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織常有評鑑作業或是文書處理,對於中高齡志工或有能力不足或有要與公部 門打交道之虞,容易挫折退卻。

(二) 預算不足 : 經費過度依賴政府在經營上將會面臨困難,大部分關懷據點並未 自發性創造收入來源,而是以政府部門的補助為主要的服務經費,在服務上容 易受制於政策指導,反而削弱社區自主自發的潛力和發展性。

(三) 據點領導者的變數 : 承辦團體常因內部組織調整或選舉後主事者輪替,造成 據點難以永續經營。以目前各縣市的據點經營者多為社區發展協會承辦,若遇 到負責人輪替,或村里長改選,也容易出現經營者或提供支援者二方難以為繼 或需再次協調磨合的情形。

(四) 城鄉資源不均 : 許多村里表達沒有合適場地可供使用,或場地太遠丶聚落分 散丶交通不便,造成長者不便前往皆是因資源不足,使據點經營不易之原因。

三、 樂齡學習中心之內容

高齡社會已經勢不可擋,高齡者如果可以擁有豐富的學習活動,不僅促進活躍老化,

協助退休前後的老年人適應社會變遷與家庭生活,更可藉由學習丶改變和增能,形成一 股重要的人力,傳承經驗丶擔任志工或延續工作,成為社會的資產,提升國家的競爭力,

特别近年台灣進入高齡社會,少子化的來臨使工作人力明顯不足,因此我國正積極推動 中高齡人力的再運用,善用高齡人力資源已成為目前政府的重要課題。故此,教育部2006 年公布了「邁向高齡社會教育政策白皮書」,訂定發展計畫,以因應高齡社會的教育挑 戰,該計畫提出终身學習丶健康快樂丶自主與尊嚴,及社會參與 4 個願景,並規劃 11 項行動方案推動老人教育工作,其中包括增設老人教育學習場所。

教育部於 2008 年開始推動各項高齡教育丶樂齡學習計劃和活動,並鼓勵民間團體 或各終身學習機構加入推動高齡學習。希望邀請社區老人出來學習及擔任志工,提供以 老年人為對象之各項課程,如:藝術教育、旅遊學習、醫療保健、消費安全、休閒學習、

家庭人際關係、生命關懷、口述歷史及資訊研習等多元學習課程,並整合鄉鎮市區老人 學習資源,提供便利的學習資訊網絡,透過社區管道學習新知,並拓展人際關係,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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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更快樂,且各不同縣市地區均發展出在地特色,在每年評鑑中皆可見其成果。特别是 由宗教屬性較強的團體經營的學習中心,因團體內有各項不同領域的背景連结,在邀請 具有專業能力的教友或是信徒來當講師也是很常見的做法,在師資及課程安排上有另有 不同支援來源。

過去在課程編排上,依 McClusky 學習需求幅度理論在興趣課程丶基本課程丶貢獻 影響課程丶超越課程的佔比不均的問題,初步有做以下改善:

樂齡核心課程(30-40%):生活安全丶運動保健丶心靈成長丶人際關係丶社會參與 自主規劃課程(40-55%):依地方資源丶特色丶中高齡者的興趣丶需求規劃,以達到 吸引效能鼓勵參與。

貢獻服務課程(5-15%):提供志工進修及服務課程 (教育部樂齡學習網,2019) 。

四、 樂齡學習中心之現況與效益

依主計處 (2019) 統計全國樂齡學習中心參與現況為 :

(一) 2018 年全國樂齡學習中心共有 368 所,比前一年增加了 6 所,辦理活動計 10.4 萬場次 (平均每所 284 場次) 。

(二) 55 歲以上人口樂齡學習參與狀況,2018 年達到 258.4 萬人次,比 2017 年增加 了24.8 萬人次(10.6 %)。但若以全國 55 歲以上人數 (687 萬人) 計算,2018 年平均每人參與樂齡學習為0.4 次。

(三) 按性別觀察,2018 年參與人次當中女性佔了 78.3%,男性為 21.7%,顯示女性 樂齡學習之風氣高於男性。和 2014 年相比,兩性之間差距逐漸擴大,彼此相 差增加了8.0 個百分點。

除此之外,樂齡學習中心之經營管理與活動設計,以下是未來成立機構者可參考之 注意事項 (謝明原,2019) :

1. 經營者與志工之協調共事 : 經營者需具有對高齡教育的理念並認同設點 價值,運用志工協助經營

2. 物力運用: 先盤點內部可用資源,並尋求外界合作聯结,以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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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財力運用: 透過申請補助計畫、收取小額學費或向外募款等方式尋求資金 挹注。

4. 知識與技術運用方面: 團隊領䄂鼓勵並帶動向外參與專業的培訓,提升專 業能力;並安排內部課程以凝聚向心力,提升團隊共識増加活動效能。

5. 與他單位協調合作與資源整合 : 團隊領䄂需與他單位承辦人建立共識、透 過深化、協調,溝通後以水平方式合作,推動樂齡者以服務貢獻等方式,

與他單位進行資源合作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