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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理論基礎

第四節 政策企業家

一、 政策企業家在政策行銷過程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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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行銷與當代的民主精神在本質上卻有相得益彰之處,它追求的是一種提昇 民眾感官之愜意度的嶄新公共政策模式,強調軟權力的使用,在傳統的由上而下 的政策執行模式之外,提供我國公部門另一條值得思考的政策管理途徑。此外,

一項政策執行的良窳端視三大層面的整合,包括深入民意、汲取重要社會資源、

整合社會和民間團體意見等(陳恆鈞,2003: 82-86)。可見,深入民意對於公共 政策的重要行。尤其,政策行銷乃是公共利益導向的,在政府公權力的運作過程 中,也不該忽略我國民主體制的鞏固及發展。以上寥寥數點,或也值得我國公共 管理者之深思及關懷。

第四節 政策企業家

本研究雖認同政策行銷為一值得鑽研的政策管理途徑,但事實上,公部門想要 順利的推動行銷仍需面臨諸多挑戰,特別是人事彈性、市場暴露程度、政治或法 律限制、產品利潤及標的對象的界定問題,政府組織的運作模式都與傳統的商業 行銷存在著顯著之差異(Lamb , 1987;丘昌泰,1998: 37)。換言之,公部門目 前尚未具備完整落實政策行銷所需的體制和組織文化(蘇偉業,2009: 254-256)。

因此,為健全政策行銷於公部門內的發展根基,並針對前述困境帶來突破,政策 行銷或也急需具有創新思維、願意承擔風險及問題解決能力的政策企業家(policy entrepreneur)之參與。

一、 政策企業家在政策行銷過程中的角色

(一) 政策企業家的界定

蕭全政(1998)認為:在美國,以企業家精神改造政府的意義,絕不只是為了聯 邦政府的改革,而是所有組織基本而全面性的變革。根據美國政府的經驗,由於 他們非常重視民間和社區的參與,是以,企業家精神的體現多表現在州政府及其 以下單位中(蕭全政,1998: 374)。基此,這部分或可值得我國政府之參酌,亦 即,台灣如欲增強企業家精神的擴散,民間的角色不僅不應輕忽,甚至還必須積 極拉攏之,以建立其與政策行銷間的直接關係。當然,為了促成企業家精神於我 國的實踐,則政策企業家的培養和塑造,絕對是過程中的必要環節之一。基本上,

基本上,政策企業家就如同市場中的企業家一般,即便所面臨的系絡環境是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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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的,但兩者卻具有頗為相近的特質。大抵而言,無論是商業或政治領域之企 業家皆具有以下三種功能(Mintrom & Vergari, 1996: 422):

1、他能發現未獲滿足之需求,並以創新的方法來滿足之。

2、他能忍受投入不確定效果之行動的獎酬風險,包括財務或情緒上的。

3、他能聚集、協調擁有進行改變所需之才能、資源的個人及組織,以解決 集體行動的難題。

基本上,根據魯炳炎(2009)的說法:政策企業家乃「擁有特殊人格特質,具備 企業家精神,並且能夠促成創新思維與作為」,這種人擁有兩種特色:第一,他 是一個積極且主動為民服務的人,擁有專業的管理知識、領導力、創新思考等才 能,以創造社會集體的福祉為目標;第二,他通曉如何適當的分配社會資源,利 用最有效的資源配置手段,達到個人理想與關鍵政治、社會目標的互配。所以,

政策企業家通常擁有高度的直覺與分析性思考的能力,同時也具有激發建設性的 社會活動之領導、管理、創造潛能(Robert &King, 1996: 144-145),能夠透過組織、

動員不同類別民眾的方式嘗試將社會資源作出最妥善的配置。

甚且,政策企業家和政策行銷之間也存在著某種理論的契合性。因為政策行銷 作為一種政策管理模式,它所追求的創新及冒險精神,其實也意味著它需要企業 家精神來推動之(蘇偉業,2009: 249)。當然,在政策企業家參與政策行銷的過 程中,他也傾向於使用最少的權威來運作行銷工具組合(魯炳炎,2009: 148)。

亦即,除了利用創新的思維或技術解決問題、適當的分配社會資源外,政策企業 家也並不偏好權威手段的使用,而希望在最低程度之權威的前提下來配置行銷要 素組合。由此可見,政策企業家是否存在於政策行銷的過程中,受到個人創新思 維的有無、能否聚集必要的社會資源及權威手段的使用程度等三項要素的影響。

而在本研究後續評估民間政策企業家是否存在的過程中,上述的三大要素將是最 為關鍵的三項評估或遴選指標。

此外,公部門政策企業家在決策過程中所的角色扮演,視其階段性任務性質的 差異而有所不同,首先,第一階段中,政策企業家在變動不居的政策環境中,要 能因勢利導、主導政府議程之設定;第二階段則涉及方案的催化、塑造與產出,

並投入資源以獲取有利政策的參與者之認同。第三階段,政策企業家必須化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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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部門企業家的不同需求,建立以問題為核心的溝通網絡,促成共識的產生。第 四階段,由於難以藉由法律來明定公私部門的協力關係與夥伴關係的建立,因此,

該部份有賴於政策企業家運用專業的政策行銷策略和政治技巧來達成。最後一個 階段,為了確保不同部門的企業家願意貢獻心力來達成政策目標,他必須要建立 一個明確的課責管理制度(魯炳炎,2009: 141-144)。

不過,以上的論述雖是針對公部門的政策企業家,但其實政策企業家並不一定 都僅源自公部門(Kingdon, 1984; Roberts & King, 1991;魯炳炎,2009: 147;蘇 偉業,2009),他也可以來自私部門、非營利組織或傳播媒體等不同的社會階層。

根據 Roberts & King(1991)的說法:政策企業家乃「於正式的政府體系外運作,

並會將創新的理念引介、移植且落實於公部門實務」12。是以,政策企業家指的 是願意積極投入解決政策問題、提供創新觀念的人,而非侷限於特定組織或團體 的參與者。其次,過去的政策企業家研究多重視議程設定、政策創新(innovation)、

政策變遷(change)等面向(Kingdon, 1984; Roberts & King, 1991; Mintrom & Vergari, 1996; Mintrom, 1997)。因此,不難看出以往的探討多偏重於決策過程的前端,在 政策執行的層次則顯得較為匱乏。然而,企業家精神的提倡不僅是為推廣重要的 政策議題,也是為了積極體現民間參與的精神,尤其,政策企業家追求的不只是 政策環境的小幅調整,也可以是急遽的改變現狀(Mintrom & Vergari, 1996: 423)。

所以,在詳盡、完整的決策規劃流程之外,如何提昇對於政策執行之關注,也是 一個十分重要的議題。

是以,除了個人的人格特質外,政策企業家的政策管理能力,也扮演著至為關 鍵的角色。因為他不僅希望政策變遷,更希望能改變社會現狀。所以,除了觀念 的提倡及宣導外,他還必須瞭解應當如何實現他的價值、目標。是以,政策企業 家的「創新」特質,指的乃是如何提出解決的辦法,而不只是顛覆傳統的思維而 已。相較之下,一般的政治說客(lobbyist)或政策倡導者則不屬於政策企業家的範 疇,政策企業家必涉及推動較大的政策轉變(蘇偉業,2009: 250),而非僅止於 政策過程中的隨機參與,兩者必須有所區別。傳統上,學者認為:政策企業家於 政策過程中,所可能採取的行動,主要乃提倡新觀念、界定問題、詳述政策替選 方案、觀念宣揚(broker)、動員民意、設定決策規劃的議程(Roberts & King, 1991:

12Policy entrepreneurs, who work from outside the formal governmental system to introduce, translate, and implement innovative ideas into public sector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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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等。不過,這些行動僅表示政策企業家有提出問題的意識,但卻缺乏徹底執 行及管理的能力,包括推動社會的變遷或解決集體的困境等等。

所以,為彰顯政策企業家在政策執行層面上的功能與角色,蘇偉業(2009)有別 於前述研究,提出了更為完整的洞見。他認為,政策企業家除了提出問題、主持 調查研究和組織溝通之外,還是:「促成政策方案之形成及維護政策之推動及執 行之人物。」基此,我們可以瞭解:政策企業家除了具有影響決策的能力之外,

他還能左右方案執行的良窳。而本研究整理上述的定義及觀點後,認為政策企業 家乃:

存在於公務體系內外且具備企業家特質的參與者,有意願及能力透過各種方 式來影響、協助重要政策目標的落實。

政策企業家在政策的運作流程裡,並非單純站在自己的角度來思考,他們也會 敏銳的察覺社會的需求。所以,他們所關心的政策問題,往往牽涉到社會各界的 利益和行動者,影響層面極為廣泛。但是,即便問題十分棘手,政策企業家依然 會嘗試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法或理論,促成關鍵之政治、社會、經濟目標的落實。

他們可以說是推動社會改造的「變遷代理」(change agents),通常在社區內擁有 相當高的地位,或是比較早採納某些新的觀念或行動的人,具有相當程度的意見 領袖特質(Andreasen, 2006: 145-146)。

而在公部門尚未建立適合政策行銷理論滋長的組織文化與政府結構之前,在公 部門之外,嘗試培養一群具有政策行銷思維的政策企業家,可能有助於政策行銷 活動之維繫。舉例來說,在前環保署長郝龍斌下台後,原本立意甚佳的限塑政策 馬上無以為繼;相較之下,菸害防制法的倡議、推廣,時至今日,吾人仍然能見 到董氏基金會投入的身影。可見,某些重大政策的執行或推廣,在公部門不見得 能持續參與的情況下,民間政策企業家的角色就顯得不可或缺。當然,為了因應 政策企業家的特質以建立其專業能力及創新思維,本研究認為:有關政策行銷的 理論和技術,對於當代的政策企業家來說,或可成為其提昇自我公共管理能力的 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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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二) 政策企業家所應具備的行銷理念

33 (二) 政策企業家所應具備的行銷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