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檢閱
第四節 政策倡議聯盟框架相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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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政策倡議聯盟框架相關修正
在前述經驗研究的案例中,肯定倡議聯盟內的政策參與者在數十年政策變遷過程 中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他們有著共同的政策信念並試圖影響政府機構的行為來 實現這些理念。
Sabatier 和 Jenkin-Smith(1999)指出先前曾提到倡議聯盟框架認為政策核心不會僅 由次級系統內部的活動而發生變化,惟有外部衝擊才能改變各聯盟所擁有的資源 和機會,參與者在分析外部影響後,將以其技能和專業充分利用這些外部事件達 成目標,例如在加拿大教育政策的案例中,法語學校利益的代表特別擅長煽動魁 北克分離主義者的熱情,幫助其實現政策目標。
因此將假設 5 修正為:改變政府政策核心特徵要求來自次級系統外部的重大 干擾、次級系統少數聯盟對這些機會的技巧性利用。
從此修正可看出,若要促成變化,少數聯盟應對這些機會加以分析、利用,也就 是能有一支持少數聯盟之政策企業家能善用政策窗開啟的時機,形成影響政策次 級系統之外部干擾;相反地,多數聯盟應把變化侷限在較小的範圍或把注意力轉 移至其他事件,來破壞這些機會造成的影響,套用歷史制度論的角度來說,也就 是採用各種方式延續既有的結構,增加更多沈澱成本讓路徑不易改變。
此外,改變關鍵政策參與者的選舉,亦能引發政策次級系統的重大改變,特別是 當發生涉及行政組織主管的選舉時更是如此,因這些主管具有任命權,且掌握充 分的技術訊息和政治力量,故能引發系統一定程度的變化,另外,引發關鍵國會 委員會主席變動的選舉也能對政策次級系統造成非常重要的影響。而輿論則可對 政策次級系統參與者可行策略範圍形成實質限制。
在2007年,Sabatier 和Weible(2007:202)再度修正框架內容,認為除穩定變 數、外部事件外,政策需要改變的共識程度亦影響著行動者的限制狀況與資源,
依據上述調整,我們可以修改倡議聯盟框架如下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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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Sabatier & Weible,2007:202 綜理前述各案例及Sabatier的修正,作者將調整前後的政策倡議聯盟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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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技術訊息的累積即使不能改變對立聯 盟的觀點,也可通過改變政策掮客或其 他政府重要官員的觀點,對政策產生重 要影響。
無調整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經過相關案例的驗證後,假設 1、4、5 都進行部分的調整,依上述修改後之 假設,本研究除以國家文官學院組織職掌變遷印證倡議聯盟架構核心假設-政府 政策核心是否會受到次級系統外部的重大干涉而發生轉變,也試圖印證政策倡議 聯盟間的立場(所持之信念系統為何)及關係、倡議聯盟掌權是否能穩固其政策核 心信念等假設之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