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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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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而 不 能 否 認 的 是 參 與 式 預 算 成 功 地 執 行 的 關 鍵 點 在 於 能 否 有 效 動 員 多 元 參 與 者 對 於 參 與 式 預 算 背 後 理 念 的 支 持 、 參 與 和 協 力。其 所 潛 藏 的 問 題 在 於 若 是 公 民 參 與 程 度、公 民 素 養 、 公 民 智 識 等 不 足 , 仍 然 很 可 能 重 蹈 傳 統 代 議 制 度 的 覆 轍 , 只 是 換 不 同 一 批 人 上 演 利 益 勾 結 與 交 換 的 醜 態 。 因 此 , 柯 市 府 在 如 火 如 荼 推 動 參 與 式 預 算 之 前 , 是 不 是 更 應 該 先 關 注 於 如 何 提 高 公 民 參 與 、 公 民 素 養 、 公 民 智 識 等 方 面 , 強 化 公 民 社 會 的 能 力 。

第 二 節 政 策 建 議

臺 北 市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已 肯 認 為 信 義 區 知 名 觀 光 景 點 , 且 每 年 觀 光 人 次 高 達 5 0 萬 人, 營 收 亦 為 為 臺 北 市 各 公 民 會 館 之 冠 。 惟 地 方 治 理 與 公 民 參 與 觀 點 日 漸 受 到 重 視 , 臺 北 市 政 府 應 該 積 極 發 揮 公 民 會 館 之 功 能 , 促 使 公 民 能 有 意 願 且 自 然 地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 讓 公 民 會 館 能 真 正 成 為 公 民 教 育 與 養 成 公 民 意 識 的 重 要 場 域 , 僅 以 下 列 五 個 不 同 面 向 觀 點 作 為 本 研 究 建 議 。

壹 、 營 運 管 理 方 面

經 營 管 理 人 才 的 培 養 是 公 民 會 館 營 運 至 為 重 要 的 核 心 課 題 , 也 是 長 久 營 運 最 易 遇 到 的 難 題 。 以 區 公 所 而 言 , 編 制 僅 有 一 位 公 民 會 館 館 長 , 從 業 務 承 辦 到 經 費 核 銷 都 由 一 人 負 責 , 實 務 上 館 長 仍 須 兼 辦 區 公 所 其 他 業 務 , 加 上 人 事 輪 調 , 經 常 導 致 人 力 不 足 與 專 業 培 訓 不 足 的 狀 況 , 無 法 有 效 協 助 公 民 會 館 計 畫 的 推 動 。 志 工 團 隊 也 因 為 缺 乏 相 關 專 業 培 訓 , 以 致 無 法 有 效 協 助 推 動 會 館 營 運 業 務 。 建 議 可 以 參 考 地 方 文 化 館 的 營 運 模 式 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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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 , 結 合 大 專 院 校 及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 進 行 人 才 培 育 與 建 教 合 作 之 執 行 策 略 , 如 台 南 市 故 事 館 就 有 與 當 地 學 校 合 作 , 讓 相 關 科 系 的 有 志 學 生 參 與 館 舍 管 理 工 作 。

公 民 會 館 的 營 運 規 畫 關 係 著 地 方 整 體 的 相 關 資 源 整 合 , 需 要 專 門 人 才 長 期 推 動 才 能 持 續 發 展 。 以 目 前 區 公 所 現 有 的 行 政 人 員 編 制 並 不 足 應 付 長 期 推 動 的 執 行 責 任 與 專 門 知 識 , 特 別 是 強 化 經 營 管 理 、 策 展 、 活 動 策 劃 、 媒 體 及 社 區 互 動 等 方 面 的 專 業 能 力 , 僅 維 持 在 處 理 基 本 行 政 業 務 的 階 段 。 即 使 有 立 意 良 好 的 政 策 規 劃 , 也 可 能 因 為 公 民 會 館 沒 有 足 以 負 擔 的 人 才 而 錯 失 發 展 機 會 。

因 此 ,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在 營 運 管 理 上 , 不 妨 可 以 考 量 由 公 部 門 、 企 業 部 門 、 非 營 利 第 三 部 門 共 同 組 成 經 營 管 理 委 員 會 , 甚 而 是 以 在 地 社 區 組 織 來 主 責 , 共 同 建 構 地 方 發 展 藍 圖 。 成 員 可 以 由 信 義 區 公 所、信 義 社 區 大 學、各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及 里 辦 公 處 、 信 義 區 的 宗 教 、 藝 文 與 專 業 等 團 體 來 共 同 組 成 , 循 序 建 立 公 辦 民 營 運 作 模 式 。

另 一 個 可 行 的 途 徑 是 委 外 經 營 , 為 避 免 陷 入 喪 失 公 共 性 的 疑 慮 , 營 運 團 隊 的 甄 選 可 以 限 制 僅 以 公 益 為 目 的 的 非 營 利 組 織

( N P O ) 或 是 社 會 企 業 可 以 參 加 評 選 。 參 選 團 隊 亦 需 提 出 以 傳 承 歷 史 、 保 存 文 化 、 尊 重 社 區 意 識 與 公 共 學 習 的 營 運 發 展 計 畫 作 為 評 選 的 參 考 。

貳 、 活 動 規 劃 方 面

關 於 活 動 規 劃 方 面 , 根 據 柯 市 府 開 放 政 府 、 全 民 參 與 的 概 念 , 先 辦 理 活 動 調 查 或 營 造 信 義 區 居 民 的 共 同 發 展 願 景 , 再 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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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公 民 參 與 的 力 量 進 入 , 由 公 部 門 有 意 識 地 協 助 在 地 居 民 提 案 規 劃 , 藉 由 共 同 的 討 論 , 激 發 不 同 的 活 動 構 想 。 也 可 以 與 信 義 區 的 社 團 組 織 合 辦 活 動 , 藉 由 活 動 中 的 居 民 參 與 , 組 織 志 工 團 隊 並 學 習 社 區 活 動 規 劃 , 讓 社 區 居 民 藉 此 肯 定 自 己 的 能 力 。

首 先 , 提 供 鄉 土 教 學 空 間 , 配 合 信 義 區 小 學 、 信 義 社 區 大 學 及 區 公 所 等 相 關 組 織 , 進 行 地 方 文 化 教 學 。 也 可 以 邀 請 鄰 近 社 區 或 學 校 , 參 與 公 民 會 館 舉 辦 的 公 民 養 成 課 程 、 參 觀 文 史 展 覽 或 參 加 文 化 漫 步 等 活 動 , 期 待 藉 由 社 區 民 眾 扶 老 攜 幼 共 同 實 際 參 與 體 驗 , 使 在 地 文 化 認 同 種 子 向 下 紮 根 , 進 行 文 化 傳 承 , 且 引 導 更 多 市 民 對 於 所 居 住 的 城 市 投 入 關 懷 與 行 動 。

亦 可 透 過 辦 理 口 述 歷 史 教 學 與 在 地 耆 老 說 故 事 , 進 行 傳 承 地 方 歷 史 文 化 相 關 的 教 案 活 動 。 莘 莘 學 子 們 可 以 利 用 口 述 歷 史 撰 寫 , 讓 在 地 耆 老 分 享 生 命 故 事 與 重 現 風 華 歲 月 , 展 現 豐 富 的 生 活 經 驗 與 蘊 含 在 地 史 料 。 也 可 以 帶 領 學 生 實 際 走 訪 信 義 區 老 街 區 或 山 林 古 道 , 進 一 步 了 解 在 地 的 文 化 記 憶 。 一 方 面 也 可 以 增 進 使 學 生 知 識 成 長 、 拓 展 看 世 界 的 方 式 , 另 一 方 面 還 可 以 增 進 年 輕 族 群 的 社 區 意 識 , 以 及 提 高 社 會 歸 屬 感 。

此 外 , 邀 請 居 民 一 同 參 與 , 針 對 地 方 性 議 題 學 習 、 踏 勘 、 討 論 到 參 與 規 劃 由 公 民 會 館 出 發 的 文 史 與 生 態 的 導 覽 活 動 , 如 公 共 藝 術 之 美 、 五 分 埔 商 圈 今 昔 、 市 集 尋 味 路 線 、 四 獸 山 地 質 之 旅 或 古 道 生 態 探 索 等 , 以 凝 聚 社 區 意 識 與 營 造 更 美 好 的 社 區 環 境 , 進 一 步 培 訓 導 覽 人 力 , 並 學 習 社 區 活 動 規 劃 , 讓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真 正 成 為 居 民 生 活 的 一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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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 行 銷 推 廣 方 面

國 內 外 地 方 文 化 場 館 的 行 銷 策 略 大 致 可 分 為 三 種 。 第 一 種 是 大 量 運 用 網 路 科 技 , 傳 遞 新 聞 、 公 告 、 活 動 、 特 展 、 演 講 等 訊 息 ; 第 二 種 是 不 定 期 或 定 期 發 行 紙 本 通 訊 或 電 子 報 ; 第 三 種 是 結 合 文 化 與 觀 光 產 業 資 源 進 行 短 期 到 長 期 的 整 合 行 銷 。 臺 北 市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目 前 的 行 銷 推 廣 方 式 僅 包 含 第 一 種 與 第 三 種 , 第 一 種 利 用 信 義 區 公 所 的 官 方 網 頁 公 告 場 館 租 借 與 活 動 相 關 訊 息 , 並 且 成 立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臉 書 粉 絲 團 。 第 三 種 是 與 標 租 廠 商 好 丘 合 作 , 由 好 丘 不 定 期 創 作 推 出 各 式 各 樣 四 四 南 村 限 定 眷 村 風 格 紀 念 商 品 , 例 如 眷 村 老 時 光 資 料 夾 、 眷 村 好 風 景 鑰 匙 圈 、 眷 村 寫 生 明 信 片 及 2 D 明 信 片 、 眷 村 窗 景 冷 水 杯 等 。 由 此 可 知 ,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的 行 銷 發 展 空 間 很 大 , 而 行 銷 可 以 無 所 不 在 , 也 不 應 拘 泥 於 特 定 形 式 。

首 先 , 由 於 四 四 南 村 已 經 頗 具 觀 光 知 名 度 , 而 眷 村 文 化 是 台 灣 特 有 的 社 區 文 化 。 建 議 可 以 在 網 路 資 訊 平 台 成 立 專 屬 網 頁 , 定 期 發 佈 各 種 新 聞 、 公 告 、 活 動 、 特 展 、 演 講 等 資 訊 , 同 時 運 用 虛 擬 平 台 建 立 與 民 眾 的 溝 通 管 道 , 讓 在 地 居 民 與 關 心 社 區 事 務 的 民 眾 都 可 以 透 過 該 平 台 關 心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與 社 區 的 相 關 事 務 。

再 者 , 可 以 辦 理 眷 村 故 事 微 電 影 徵 件 活 動 , 介 紹 四 四 南 村 的 故 事 與 歷 史 抑 或 表 達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空 間 的 多 元 面 貌 或 各 種 想 像 , 藉 此 行 銷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的 特 色 與 美 好 , 並 將 成 果 呈 現 於 網 路 平 台 。

此 外 , 可 以 與 其 他 縣 市 眷 村 合 作 舉 辦 特 展 , 或 是 與 臺 北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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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觀 光 景 點 合 作 , 甚 至 邀 請 知 名 藝 術 家 參 與 活 動 , 加 強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的 公 共 關 係 。

肆 、 人 才 培 育 方 面

臺 北 市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的 志 工 團 隊 目 前 都 是 固 定 值 班 的 行 政 志 工 , 一 般 性 的 庶 務 工 作 性 質 。 但 是 館 長 一 個 相 當 重 要 的 工 作 是 在 結 合 在 地 資 源 , 如 果 有 專 業 志 工 能 協 助 館 長 在 活 動 設 計 企 劃 或 是 整 合 、 聯 結 、 募 集 相 關 社 會 資 源 方 面 , 結 合 促 成 公 部 門 與 在 地 力 量 , 將 更 能 促 使 公 民 會 館 真 正 成 為 實 踐 公 民 社 會 的 平 台 。

同 時 , 也 可 以 招 募 有 服 務 熱 忱 或 是 文 化 專 長 的 學 生 志 工 , 透 過 與 年 輕 族 群 合 作 , 在 活 動 規 劃 與 執 行 、 為 民 服 務 或 是 雙 語 環 境 方 面 的 館 務 運 作 方 面 , 更 能 激 發 想 像 和 創 意 。 例 如 : 臺 北 探 索 館 還 培 訓 了 一 群 優 秀 的 小 志 工 , 他 們 是 從 北 市 國 小 五 、 六 年 級 的 學 生 中 甄 選 出 來 , 經 過 密 集 嚴 謹 的 培 訓 , 通 過 口 試 、 筆 試 和 實 習 等 層 層 測 試 後 , 成 為 正 式 的 小 小 解 說 員 。 義 務 服 務 工 作 不 僅 可 以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和 公 共 服 務 的 熱 忱 , 也 深 化 對 自 己 所 居 住 城 市 的 認 同 感 。

此 外 , 可 以 邀 請 參 加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活 動 的 居 民 擔 任 義 工 , 增 加 居 民 成 為 志 工 的 動 力 , 或 是 結 合 各 社 團 像 是 社 區 大 學 相 關 課 程 學 員 或 信 義 區 內 的 各 種 社 會 服 務 團 體 進 入 志 工 團 隊 。 同 時 辦 理 相 關 導 覽 研 習 課 程 , 請 專 業 人 員 教 授 有 關 導 覽 技 巧 , 培 訓 地 方 文 史 工 作 者 或 熱 心 人 士 作 為 文 史 導 覽 解 說 員 。 積 極 組 織 導 覽 解 說 人 力 庫 , 並 成 立 導 覽 中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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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 社 區 發 展 方 面

不 可 諱 言 , 現 在 民 眾 來 到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的 目 的 多 半 是 觀 光 , 室 外 廣 場 上 呈 現 眷 舍 意 象 的 景 觀 草 坡 因 為 可 以 眺 望 1 0 1 大 樓,成 了 觀 光 客 最 愛 的 攝 影 聖 地,而 觀 光 客 所 帶 來 的 觀 光 經 濟 , 不 僅 帶 來 了 環 境 衛 生 髒 亂 的 問 題 , 忽 略 了 地 方 歷 史 文 化 與 在 地 連 結 , 同 時 也 流 失 了 社 區 成 長 的 動 力 。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目 前 的 經 營 模 式 , 是 由 公 部 門 完 全 主 導 , 再 開 放 給 民 眾 參 觀 、 租 借 場 地 或 參 與 活 動 , 僅 滿 足 最 低 層 次 的 形 式 公 共 性 , 幾 乎 沒 有 網 絡 行 動 者 可 以 進 行 討 論 與 溝 通 的 公 共 對 話 空 間 , 營 運 上 趨 於 僵 化 , 缺 乏 各 種 可 能 的 發 展 想 像 。

是 故 , 如 何 在 冷 漠 個 人 主 義 盛 行 的 都 會 區 建 立 更 緊 密 的 在 地 連 結 , 啟 動 民 眾 有 意 願 主 動 參 與 社 區 事 務 的 能 量 , 建 構 共 識 與 地 方 認 同 的 基 礎 , 是 當 下 刻 不 容 緩 的 課 題 。 其 中 相 當 重 要 的 是 和 廣 泛 的 多 數 居 民 、 公 私 部 門 利 害 關 係 人 , 而 非 僅 有 少 數 菁 英 , 透 過 討 論 、 協 商 、 凝 聚 社 區 鄰 里 共 識 的 過 程 。 透 過 不 斷 地 對 話 與 訓 練 民 眾 關 心 、 參 與 規 劃 的 過 程 中 , 滿 足 居 民 尋 求 社 區 多 元 共 識 與 相 互 理 解 管 道 的 需 求 , 跳 脫 社 區 發 展 長 期 由 公 部 門 主 導 的 意 象 , 讓 信 義 公 民 會 館 發 展 成 為 以 社 區 為 主 體 的 地 方 願 景 與 治 理 平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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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考 文 獻

壹 、 中 文 部 分

王 本 壯( 2 0 0 6 )。 民 眾 參 與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之 行 動 研 究 — 苗 栗 縣 個 案 探 討 ( 博 士 論 文 )。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 2 0 0 3 )。 公 共 建 設 計 畫 投 資 效 益 之 評 估 — 文 化 設 施 規 劃 與 營 運 計 畫 , 賴 榮 平 主 持 。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 2 0 0 3 )。 公 共 建 設 計 畫 投 資 效 益 之 評 估 — 文 化 設 施 規 劃 與 營 運 計 畫 , 賴 榮 平 主 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