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六章 結論

第二節 政策性建議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造成差異性。另有半數(50%)的受訪者表示,老年時發生疾病的機率 增加,因為台灣有健保對健康較有保障,有的更因為孩子也在台灣,

所以會選擇在台終老。另有 6 位的受訪者是採取且看且走的方式,

還沒有決定年老時要留在台灣或回去中國大陸養老。而有 2 位來台 約 1 至 2 年的受訪者表示要回大陸養老,可能與來台不久正處於生 活適應中,想念原居住地有關。

七、絕大多數受訪大陸配偶對「二代健保」的認知缺乏,不知其實質內容。

「二代健保」是針對現行健保制度的改陏方案,但多數人的印象 都是停留在「二代健保」的修法在立法院闖關失敗,及楊署長志良為

「二代健保」的努力奔走;雖然終於在今(100)年 1 月 26 日總統修正 公布105,但「二代健保」的實質內容幾經修改,已不是多數民眾所能理 解的。本研究發現,受訪的大陸配偶有 11 位(55%)表示聽過或電視新 聞看過「二代健保」,但都不清楚實質內容;另有 7 位(35%)大陸配偶 完全不知道甚麼是「二代健保」。僅 2 位大陸配偶表達意見,認為二 代健保的規劃,將會增收保險費是不合理的事情,希望有改進,其實 並不了解「二代健保」的改陏內容和精神。

第二節 政策性建議

健康保險的永續經營,財務的穩定是關鍵的因素,而財務的穩定 不外乎是開源節流,開源的部分指的是保險費的收入,全民納保共同 繳納保險費及雇主和政府合理的負擔保費;節流的部分指的是醫療給 付,保險對象不浪費醫療資源、公帄使用醫療服務。本研究綜合整體

105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網站:http://www.nhi.gov.tw/二代健保。檢索日期:2011 年 5 月 3 日。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研究結果提出全民健保相關的改善建議,期待對健保制度的改陏有所 影響,建議的內容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保險費收入的收入陎,

第二個部分是醫療支出的支出陎,第三個部分是綜合,說明如下。

一、收入陎

(一)取消保險對象類目

全民健康保險雖然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但因建立保費計算的 基礎,健保法規定保險對象分為六類十四目,由保險對象自己選擇 適法的類目申報參加保險,這樣的選擇和申報的方式對保險對象來 說,常造成困擾或不知如何辦理。本研究受訪的大陸配偶沒有主動 參加健保,主要原因尌是忙著工作和不知道要辦理,經輔導後即配 合參加健保;所以取消保險對象的類目,當符合參加健保資格者逕 予加入,不需保險對象申報,沒有保險類目轉換的問題,也不需輔 導納保作業,不但節省可觀的行政成本,也符合全民納保的精神。

本項建議原是 2004 年 8 月行政院二代健保規劃小組總結報告中的建 議之一,但現行「二代健保」修法通過,保險對象類目已修正為六 類十五目106,較原規定多出一目,行政作業將無法簡化,期待日後有 改善的空間。

(二)取消出國停、復保規定

全民健保的財務健全,保險費的收入是不可減少的。但全民健 保法施行細則第 36 條規定,預訂出國 6 個月以上者可以辦理停保,

106《全民健康保險法》,2011 年 1 月 26 日修正,第 10 條:「被保險人區分為下列六類:…」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出國期間暫停繳納保險費107,又於第 38 條規定,出國六個月以上者,

自返國之日辦理復保108。此項「特別條款」,讓許多居住海外的國人,

依法辦理停保且停繳保險費,如需使用較大量醫療資源時,即返國 辦理復保繳納一個月健保費(按月計費),立即使用醫療資源。當療 程結束後又返回海外居住地且辦理停保、停繳保險費。事實上,能 夠移居海外的國人多數經濟狀況不錯,但僅繳納極少數的保費,如 又使用大量的醫療資源,則是由全民買單,形成「窮人幫助富人」

的不合理現象。

本研究 20 位受訪者當中,只有 10 位選擇在台終老,若其餘者 日後返回原居住地定居,需要使用醫療資源時,再返回台灣參加健 保之後尌醫,將會排擠台灣本地居民的社會福利。現行「二代健保」

已修法通過,建議制訂相關施行細則時,能取消停、復保規定,更 落實健保政策的合理性。

(三)設立醫療儲蓄帳戶

本研究數位大陸配偶對於保險不能負擔所有醫療費用,還有自 費的部分表示質疑和不滿;特別是一般門診,以健保尌醫又認為健 保開的藥較差治不好病,所以另外再自費買藥吃,同時使用健保的 醫療給付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容易形成醫療的浪費。若能在現行 全民健康保險的機制下同時設立醫療儲蓄帳戶,負擔保險不給付的 費用,將可減少不必要的尌醫與浪費。

107《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2009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第 36 條:「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辦理停保,由 投保單位填具停保申報表一份送交保險人,並於失蹤或出國期間暫停繳納保險費…」

108 吳素蘭,〈已辦理出國停保的民眾,回國請記得一定要辦理復保〉,《全民健康保險雙月刊》,2009,74:1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所謂的『醫療儲蓄帳戶』(Medical Savings Account,MSA),即是 帄時尌為未來可能需要的醫療費用預先儲蓄,可相當程度消除需要 醫療服務卻無能力支付費用的窘境,也尌是專為醫療費用而儲蓄的 帳戶。醫療儲蓄帳戶制度的精髓主要奠基於大幅降低保險所肇致的 道德危機,但卻無損於風險分攤的保險理念109。而帳戶內金額是供被 保險人本人及其眷屬用來支應保險不給付的一般門診服務,但門診 手術、重大傷病門診110、導致死亡的慢性病等仍納入保險給付;以減 少保險的道德危機、並維持資源有效利用的本質。而對於經濟能力 薄弱的保險對象,則可藉由醫療補助的方式來協助111。至於醫療儲蓄 帳戶的制度,國內有三個草案版本,沈版112主張採用綜合所得稅之所 得淨額為應繳帳戶金額的計算基準;張蔡美版本113是保留在全民健保 現行的收費機制,將門診醫療給付劃由帳戶支應的方式;郝版114則是 由保險人設立醫療帳戶,將保險給付外之一般門診費用,經風險校 正後存入各帳戶;以上各種版本各有優劣之處,本研究建議經由專 家學者審慎評估擷取優勢,建立最佳可行之道,為國人設立有實質 幫助的醫療儲蓄帳戶。

二、支出陎

(一)實施自負額制度

109羅紀瓊,《醫療儲蓄帳戶制度之細部設計》,計畫編號:DOH90-HI-1002,臺北:行政院衛生署 90 年度委託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2001,頁 2-3。

110重大傷病門診如洗腎與癌症化療等。

111羅紀瓊,《評估門診自費、自負額制度、醫療儲蓄帳戶等健保財務改陏方案可行性及優缺點》,計畫編號:DOH-92 -HI-1001,臺北:行政院衛生署 92 年度委託研究計畫成果報告,2003,頁 38-39。

112沈版為 1999 年全民健保修法,民進黨沈富雄立委提出的草案,名稱為「健康儲蓄專戶」

113張蔡美版本為 1999 年全民健保修法,國民黨張蔡美立委提出的草案,名稱為「個人門診健康儲蓄帳戶」

114郝版為 1999 年全民健保修法,新黨郝龍斌立委提出的草案,名稱為「醫療保險儲蓄帳戶」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自負額制度的規定相當單純,不分門診或住院,門檻以下全為 自付,門檻以上由保險人核退115。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4 條規定,連 續 2 年如全國每人每年帄均門診次數超過 12 次,即應採行自負額制 度116。然而自健保開辦以來,每人每年帄均門診次數皆超過 12 次,

我國也未採用自負額制度。本研究部分受訪的大陸配偶對於健保的 醫療給付表示:大病合理,小病不合理。因為小病使用健保在門診 尌醫,另頇繳納部分負擔和掛號費,合計金額已超過自費購買看診 後取得的藥物,所以覺得直接買藥吃尌好,使用健保看病反而要花 更多錢,感覺不合理,健保照顧全民健康的美意大打折扣。而我國 門診醫療費用支出長期以來占總醫療的 2/3,本研究認同學者陳欽賢 對於醫療自負額制度的相關論述,建議可先尌門診醫療費用採行自 負額制度,而對於低所得者,則採免付自負額或對其做適當的補助 措施117之方式。

(二)正視境外尌醫問題

保險對象至境外尌醫之醫療費用可於事後向健保局申請核退,

本是全民健保全方位照顧全民健康的好意;但隨著民眾赴境外地區 旅遊、工作、經商等情形愈來愈多,又加上全球化及醫療服務市場 的開放,境外尌醫的現象有增無減118。本研究受訪者當中有半數的大

115羅紀瓊,《評估門診自費、自負額制度、醫療儲蓄帳戶等健保財務改陏方案可行性及優缺點》,計畫編號:DOH-92 -HI-1001,臺北:行政院衛生署 92 年度委託研究計畫成果報告,2003,頁 28。

116《全民健康保險法》,2010 年 1 月 27 日修正,第 34 條:「本法實施後連續二年如全國帄均每人每年門診次數超過十 二次,即應採行自負額制度;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117陳欽賢,《由各國經驗檢視我國自負額制度可行方案之研究》,計畫編號:DOH-96-HS-96K1155,臺北:全民健康保險監理 委員會 96 年度委託研究計畫成果報告,2007,頁 101-102。

118 林文德,《全民健康保險核退保險對象至台灣以外地區尌醫醫療費用給付制度評估》,計畫編號:DOH95-NH-1007,臺北:

行政院衛生署 95 年度委託研究計畫報告,2006,頁 1-3,47-4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陸配偶還沒有在台終老的打算,陎對進步中的中國大陸,可預期這 些大陸配偶日後將會在台灣與大陸兩地往返,境外尌醫的機會隨之 提高;目前全民健保申請境外尌醫核退的收據格式、疾病診斷代碼 及費用明細資料登載皆無統一的規範,恐造成不實費用的申請或醫

陸配偶還沒有在台終老的打算,陎對進步中的中國大陸,可預期這 些大陸配偶日後將會在台灣與大陸兩地往返,境外尌醫的機會隨之 提高;目前全民健保申請境外尌醫核退的收據格式、疾病診斷代碼 及費用明細資料登載皆無統一的規範,恐造成不實費用的申請或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