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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理論探討與文獻回顧

第一節 政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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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理論探討與文獻回顧

肇因於政黨在現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性,政黨或政黨體系理論向 為政治學研究的重點領域之一,主要植根於西歐與美國的發展脈絡 與實踐經驗而得,1後期加入新興民主國家做為主要探索的研究對 象。相對地,民主鞏固議題的探討,直到 1980 年代,隨民主化理論 的開展,才開始浮現,逐漸形成主流議題。就研究時序而言,政黨 體系傳統理論早於民主鞏固新興概念。然受到第三波民主化現象之 激勵,配合新制度主義研究途徑的崛起,驅動學界開始深入探討影 響民主鞏固發展的可能因素。據研究指出,「政黨體系制度化」的健 全或衰弱程度,確實可以從制度面向解釋或實證政黨體系與民主鞏 固的關聯性。其中,政黨體系的類型、選舉競爭的穩定性、意識型 態的差距或黨內組織化等,都是重要變數之一,但受制政黨體系的 概念多元暨理論深邃之故,加上民主鞏固概念的模糊與分歧,導致 難以建立概念的統一判準及「鉅型理論」(grand theory)的「通則化」

(generalization)。2據此,先行界定、釐清與梳理兩者概念與理論的 定位,再深入說明政黨體系與民主鞏固關聯性與影響因素,對於鋪 陳後續政黨體系制度化的比較基礎有其必要性與需求性。基此考 量,故本文安排將政黨體系與民主鞏固各自獨立為一章節,再探求 兩者之間的關聯性。本章研究主題的論述順序,首先對於政黨體系 的概念與理論進行剖析與論述,再接續民主鞏固概念的闡釋及說 明,最後探討兩者間的應然面與實然面的因果關係,同時兼論台灣 與南韓政黨體系與民主鞏固關係之相關文獻。

第一節 政黨體系

一、研究層次的區別:「政黨」、「政黨體系」與「政黨政治」

在現代政黨理論,「政黨」(political party)、「政黨體系」(party sysytem)與「政黨政治」(party politics)屬於三種不同的概念意涵、

分析面向與研究層次,但三者間同時存在理論的相關性與連接性。

現代民主政治,政黨為組成政黨體系的「單元」(unit)或「有機體」

1 Manning C. Carrie, 2005, “Assessing African Party Systems after The Third Wave.” Party Politics 11(6): 707-727; Susan C. Stokes, 1999, “Political Parties and Democracy.” 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 2: 243-267.

2 Ben Ross Schneider, 1995,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s: Some Broad Comparisons and Sweeping Arguments.” Latin American Research Review 30(2):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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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sm),在不同的政黨體系中運作或生存,發揮各種不同的政治 功能。Shear 與 Green 歸納現代政黨在民主政治的三大功能取向:(一)

「政黨與選民的關係」(party-in-electorate);(二)「政黨的組織結構 與運作模式」(party as an organization);(三)「政黨與政府的互動位 置」(party-in-government)。3

至於如何區別政黨及政黨體系的差異,Hicken 提出界定判準。

政黨是藉由提名候選人參與選舉競爭存在的社會團體或政治機構,

然而在民主政治中,選舉競爭不可能由單一政黨來完成,必須仰賴 以兩個以上政黨的參與才有意義。從政黨間選舉競爭的運作型態來 判斷,政黨體系包含三項特徵: (一)政黨體系必須至少有兩個政黨 以上的存在;(二)政黨間互動的規律程度,會逐漸定型為一種模式;

(三)這種模式實踐在不同選舉競爭,需由黨內或黨際互動的持續性 所確立。4 Basedau 則從功能途徑,區分政黨與政黨體系的差異。他 認為,政黨體系是一個國家所有政黨單位的總合,不同政黨的運作 之所以被視為一種體系,乃是建構在政黨間互動關係的本質基礎之 上。申言之,政黨體系應該為一個政治體系的一種「次級系統」,

特徵表現是由社會環境與國家政府間扮演的中介位置決定之 (見圖 2-1)。5

圖 2-1 政黨體系中介位置的簡易模型

A 黨

資料來源: Basedau “Do party systems matter for democracy?,” Pp.108.

3 Daniel Shear and John C. Green, 1996, The State of the Parties: The Changing Role of Contemporary American Parties. Boulder, CO: Rowman and Lit-tlefield.

4 Hicken, “Stuck in the Mud: Parties and Party Systems in Democratic Southeast Asia,” Pp.5.

5 Basedau, “Do party systems matter for democracy? .” Pp.108.

社會 公眾 非政府組織

利益團體

國家/政府 A 黨

B 黨

C 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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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吳文程則從分析層次的運用,剖析兩者的差異。他認為,

政黨體系概念指涉的是:以政黨間彼此的互動關係做為分析基礎。

在研究整體的政治運作過程,它提供一種宏觀的分析架構,研究者 可透過寬廣且客觀的角度進行深入的分析,避免個別政黨研究造成 的狹隘和缺憾。因此當我們要研究一國政治運作現象時,應從政黨 體系的概念為出發點,如此方能獲致全面與有意義的研究成果。6

區分「政黨」與「政黨體系」概念與層次後,也須加以說明「政 黨政治」的概念內涵。現代西方政黨學說,政黨政治大致包含幾點 重要意涵:

(一)政黨政治必須有自主性的政黨,透過民主程序,來參與國家政 治運作。

(二)政黨政治做為公民政治生活的一種民主價值和政治信念。

(三)政黨政治是民主政治,也是民意政治和責任政治。

(四)符合民主特徵的政黨政治,需存在競爭性或半競爭性政黨體系。

(五)政黨政治做為國家政治系統的重要一環,會隨著其他政治制度 或社會環境的改變產生不同的型態和運作模式。7

由以上內涵可看出,政黨政治與民主政治有著高度的邏輯相關性 與緊密的連結性。政黨政治廣義且抽象的概念,不僅是民主價值和 政治信念的認知圖像,同時兼在現代政治世界中扮演決定性及創造 性的制度工具角色。對此,筆者試擬以下的定義:

「政黨政治是彰顯民主政治的表現形式、政治信念或價值 信仰,政黨體系是形塑政黨政治的動態運作結構,而政黨 是構成政黨體系黨際互動關係的基本組織。」

經由概念界定與區分過程,我們將政黨及政黨體系從政黨政治 廣義且抽象的圖像中抽離,形成政黨的組織層次、政黨體系的結構 層次與政黨政治的價值層次三種由低至高的階層,以避免本文研究 主題的混淆或誤解(見圖 2-2)。

6 吳文程,《政黨與選舉概論》,頁 125。

7 黃炎東,1990,《政黨政治與選舉》。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頁 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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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 政黨、政黨體系與政黨政治的三種層次關係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二、政黨體系的概念界定:「競爭」與「合作」的互動關係

當今政黨體系的研究,受到不同研究途徑與分析取向的影響,

導致政黨體系的多元概念界定,包括政黨體系是國家對政黨活動的 法律規定,政黨參與政治的體系、各政黨關係、政黨內部組織方式 和活動規則等不同的論述。8早期政黨體系的研究焦點,在傳統「法 制化」(legalistic)制度主義蔚為主流的制約下,著重從靜態法制面研 究政黨內部組織和外部單一結構,相較之下,針對政黨間在政治體 系的互動關係造成的政治影響,並無深入性和系統性的研究。直至 1970 年代後,在新制度主義研究途徑取向下,結合「結構-功能」

觀點,9才建構較為完整政黨體系理論。

現代政黨理論的廣義圖像中,政黨體系的本質與運作,涵括由 小而大的三種層次:(一)「組織」:政黨組織結構、權力運作型態、

菁英關係與派系競合等面向;(二)「制度」:選舉制度、憲政體制與 法律制度等面向;(三)「環境」:政治、經濟、社會與國際體系等 (見 圖 2-3)。第一種層次聚焦於「政黨體系的內部活動狀態」,主要探討

「政黨組織內部的菁英或派系的互動模式,對於組織政黨體系的影 響」,屬於最微觀的層次。第二種層次著重「政治制度與政黨體系的 因果關係」,特別強調選舉制度、憲政體制對於政黨體系變遷過程、

類型轉換、運作模式或制度化程度的影響,這也是新制度主義研究 政黨體系的核心主軸。最後一種層次則強調「政黨體系與外部環境

8 梁琴、鍾德濤,2000,《中外政黨制度比較》。北京:商務印書館。頁 11。

9 Peter A. Hall and Rosemary C. R. Taylor, 1998, “The potential of 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A response to Hay and Wincott.” Political Studies 46(5): 958-962.

價值層次:政黨政治

結構層次:政黨體系 層次:政黨體系

組織層次: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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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生交互作用的分析」,包括國內整體的各種環境或外部的國際 因素對政黨體系的影響。這三種層次環環相扣,包裹的眾多面向,

或多或少均會對於一國的政黨體系產生影響,惟影響層面或互動關 係的強弱程度及深淺係數,會隨著一國的歷史背景、社會環境、經 濟發展與政治文化等條件的不同而產生差異。

圖 2-3 政黨體系理論分析層次與影響因素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正因政黨體系理論體系多元龐雜,影響因素眾多,導致政黨體 系概念有不同且多元的界定。Sartori 界定政黨體系為:「政黨與政黨 之間透過競爭而形成的互動體系。」10這個界定為政黨體系的特質,

刻劃「政黨數目」、「競爭」與「互動」三道清楚界限:(一)政黨體 系至少需要由兩個政黨所構成;(二)互動型態的概念指涉各政黨透 過選舉競爭形成的一種規律性;(三)政黨體系中的各政黨互動關係 必須有若干持續性。Eckstein 也指陳:「政黨體系研究重心,著重個 別政黨間的互動關係,以及透過互動衍生的活動模式。」11 Roskin 則切割政黨體系為「政黨-政黨」(party-party)與「政黨-政治體系」

10 Giovanni Sartori, 1976, Parties and Party Systems: A Framework for Analysi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 218-222.

11 Harry Eckstein, 1968, “Political Parties: Party Systems.” in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 Vol. 11, edited by David L. Sills. New York: Macmillan and Free Press. Pp.

436-53.

政治環境 社會環境 經濟環境 國際環境

組織結構 權力運作 菁英控制 派系競合

選舉制度 憲政體制 法律制度 政黨體系

環境

組織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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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y-political system)兩種層次,定義為:「政黨體系是『政黨間』

及『各政黨和政治體系』的相互影響關係。」12Chhibber 與 Kollman 也有類似的界定:「政黨體系是『黨內組織化』及『黨際選舉競爭』

的一種持續性型態。」13至於 Pennings 和 Lane 則更簡明定義政黨 體系為:「政黨競爭與合作的結構。」14

解讀上述的各種界定,不約而同將重心集中在以政黨為基礎形 成的一種動態體系或運作結構,並不屬於一種純粹的靜態制度設 計。當中,驅動體系不斷運作與或活動的動因,正在於相互競爭與

解讀上述的各種界定,不約而同將重心集中在以政黨為基礎形 成的一種動態體系或運作結構,並不屬於一種純粹的靜態制度設 計。當中,驅動體系不斷運作與或活動的動因,正在於相互競爭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