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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媽媽與新住民的連結

第三章 敘說自己的故事

第三節 故事媽媽與新住民的連結

一、 外籍新娘的美麗與哀愁

台灣在 1980 年代逐漸擠身至世界經濟體系中的半邊陲位置,進行對東南亞 等邊陲國家的剝削,造成東南亞各國大批農工人口為生存問題所迫;在台灣,貧 困化的問題雖不若東南亞嚴重,然而長期以來以都市、工業為核心的發展策略,

造成農村空洞化、低技術勞動者難以生存的處境,被邊緣化的台灣低技術男性,

除在經濟上難以生存外,其在本國婚姻市場上亦面臨問題,在婚姻掮客的推波助 瀾下,台灣與東南亞之間的「婚姻移民」於焉形成(夏曉鵑,2002)。外籍和大 陸配偶以女性為主,其數量由少而多,由中國大陸逐漸擴及越南、印尼、菲律賓、

泰國、緬甸、柬埔寨、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顏國鉉,2004)。跨國婚姻僅有 少數當事人是自己認識,經戀愛才結婚,其他多數都是透過婚姻仲介居中牽線(夏 曉鵑,2000;鄭雅雯,2000;蔡雅玉,2001)。

夏曉鵑(2000)指出:臺灣男性前往東南亞娶新娘的趨勢與臺灣資本外移的 趨勢相當一致。在 1980 年代中期,以泰國及菲律賓的新住民最多。1990 年代後 印尼及越南的柬埔寨籍的新住民才明顯增加。蕭昭娟(2000)也提到:1970 年 代中期,開始有臺灣青年與泰國、印尼的婦女相親結婚;1980 年代,因勞力密 集外移,使得臺商得以發現東南亞地區的廣大婚姻市場。1991 年開始,印尼、

越南婦女與臺灣男子結婚的情形急速躍升。鐘重發(2004)依據兩位的研究,將 新住民發展歷程整理出以下三個階段:1.萌芽期:在 1960 到 70 年代,跨國婚姻 仲介業者將泰國、印尼女子仲介引進臺灣勞力密集的農、漁村中,這就是台灣外 籍配偶婚姻形式的萌芽期。2.形成期:到 1980 年後,臺灣經濟隨著政府的「南 向政策」向東南亞各國急速拓展,來自臺灣工廠派駐於東南亞地區的勞工,因為 工作環境與當地的女子結婚,即是此期外籍配偶婚姻發展主軸。3.發展期:1990 年代後,臺灣政治與經濟環境的改變,資金的大量外移與外籍勞工的引進,造成 本國勞工失業與就業困難,除引發諸多社會問題外,更讓低技術性的勞工在本國 婚姻市場的價值更為滑落,並直接衝擊與改變了台灣地區的婚姻結構現象。

蕭昭娟(2000)將新住民的來臺方式分成四種情形:(1)婚姻仲介的方式;

(2)男方至東南亞地區工作、觀光而後認識;(3)女方以外勞身份認識;(4)

女方以觀光名義來臺。(1)、(3)者多以提升娘家的經濟環境或女子的生活條件 為主,期待能夠透過婚姻的方式,讓娘家的家境有所改善,或是新住民本身,可 以脫離貧窮,轉換到一個生活較富裕的地方;而(2)、(4)兩者,則是與時下許 多戀人一樣,渴望從婚姻的洗禮中,找到一個心靈歸屬的地方。在蕭昭娟(2000)

的研究中,以經濟因素來臺的女性還是佔多數,六十五位裡面,就有五十七位是 這個原因;僅有八位,是在自由戀愛的情形下,來到臺灣。

而林吟美(2011)提到有部份的「越南新娘」是為了解決原生家庭的經濟問 題,「盡孝道」報答父母恩而選擇跨國婚姻,這些家庭裡的「好女兒」以努力賺 錢,添購現代化家電設備、修整房屋等形式,提升原生家庭的地位與尊嚴;然而,

也有人是因為想要「開眼界」,想到國外過現代化的生活,成為一個「現代女人」

而選擇跨國婚姻的。與上述學者的研究一致,吳美菁(2004)的研究指出,經濟 因素仍是新住民移民臺灣的首要因素;而有些新住民在原生國家環境優渥,是想 要「嘗試新的環境」,才會來到臺灣;另外有人則是無法忍受原生國的婚姻體制,

急於想要離開故鄉,而來到臺灣。所謂「民以食為天」,滿足基本的生理需求,

是人類最大的渴望,當人類無法在這個區塊得到滿足時,便會想盡辦法向外拓展,

唯有在生理需求都達到滿足後,才會向其他的方向發展,因此,大部分的新住民 會遷移的原因都是為了最基本的需求而移動;在衣食無慮之餘,人對於現況就會 開始慢慢不滿足,不管是精神或是物質上,便會想要追求更高一層次的東西,少 數的新住民,在生活上並沒有經濟上的壓力或困難,只是想追求自我實現的部份,

因而走上了移民之路(郭芝穎,2012)。

二、 請叫我「新住民」

跨國婚姻在整體發展之下,目前經營跨國婚姻的媒合者,已逐漸與傳統媒人 不同,整個擇偶過程多在商業交易模式之下進行,容易使東南亞女子遭受物化,

跨國婚姻被大眾視為買親(吳錦棋,2008),各界對來自大陸與東南亞地區,因 跨國婚姻來的女性,稱謂並不一定,包含「大陸新娘」、「外籍新娘」、「外籍媳婦」

與「外籍配偶」等。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我們常對「外籍新娘」、「大陸新娘」

的稱呼習以為常,而事實上這些稱呼往往隱藏著不尊重及歧視(台灣公益資訊中 心,2002)。新移民因跨國婚姻來台,面對陌生環境,其必須學習語言、生活適

應,但除此之外,新移民在婚姻關係中往往被矮化為延續子嗣的工具(夏曉鵑,

2000;夏曉鵑,2002),且因聯繫不便,往往結婚的雙方在婚前對彼此的認識是 較不足的,使得新移民來台後多必須耗費許多時間與精力在生活適應上。呂美紅

(2001)針對新移民結婚動機進行研究,結果指出新移民「對台灣生活充滿想像 與憧憬」、「娘家生活困苦」為其主要結婚動機,相同的在陳庭芸(2002)以澎湖 地區新移民女性為對象的研究中亦發現,其結婚動機是以經濟為主因。上述論點 在在顯示新住民被視為「買賣婚姻」下之產物實非得以,在政策與經濟因素的影 響下所形成的跨國婚姻,多半是由第三方介紹,而非當事二人主動認識自由戀愛 而聯姻,在此種關係之下,結婚的雙方在婚前對彼此的認識往往是片面之詞,婚 姻的後續端看仲介的良知與新住民的運氣罷了。

新住民在台灣主要是形容 1990 年代以後由東南亞國家與中國大陸等地人民

(大部份為女性)透過通婚方式移居台灣的新移民。起初,對於女性外籍配偶,

國人以「進口新娘」稱之(顏國鉉,2004)。繼之稱為「大陸新娘」、「外籍新娘」,

其指來自大陸地區與東南亞地區,和台灣籍男子結婚的女子,但其中隱含歧視、

排斥、輕蔑的意味(夏曉鵑,2000)。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於 2003 年舉辦「不要 叫我外籍新娘」記者會,宣佈將進行「請叫我---」的新移民女性說自己徵文 及票選活動企劃,讓「外籍配偶」自己投票決定喜歡的稱謂(婦女新知基金會,

2003)。而後在「外籍新娘-外籍配偶」更名活動中,由外籍配偶們自己決定以

「新移民」為稱謂。中華民國內政部統計台灣新住民自民國 76 年 1 月至 104 年 11 月約有 51 萬人。在程啟峰 2012 年的報導中,移民署署長謝立功表示來台的外 配、陸配,包含歸化取得身分證者,移民署今後統稱「新住民」(林坤泰,2014)。

三、 新住民婦女的正面助益

教育部統計處 104 年 4 月 17 日公布 103 學年新移民子女就讀國中小概況:

1.民國 103 學年新移民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數達 21 萬 1 千人新高,惟較 102 學年僅成長 0.6%,幅度明顯趨緩;占國中小學生數之比率為 10.3%,其中國小 1 年級新生中,平均每 11 位即有 1 人為新移民子女。新移民就讀子女有 6 成 3 分布於 5 都及桃園縣,大致與國內人口分布情形相仿。2.新移民子女占各縣市國 中小學生比率一向以離島或農業縣較高,又以連江縣比重 歷年皆居全國之冠,

103 學年占 27.1%,平均每 4 位國中小學生就有 1 位是新移民子女,金門縣占 22.0%

次之,再次為嘉義縣 18.3%、澎湖縣 16.9%、苗栗縣 15.2%;比率超過 1 成者,

在 95 學年僅有連江縣,103 學年已增至 13 個縣市。全國 368 個鄉鎮市區中,僅 剩屏東縣春日、霧臺及高雄市茂林區等 3 個山地鄉以及金門縣烏坵鄉尚未有國小 新移民子女學生,國中方面則分散於 344 個鄉鎮市區。而屏東縣 103 學年新移民 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數占各縣市學生總數比重為 12.6%人數是 6,000~12,000 人,

足見新移民女性和其子女已構成台灣人口的骨幹之一。

自 1970 年末開放外籍配偶政策至今已過四十七個年頭,李盈慧、王宏仁(2008) 說明大量的新住民女性移入,對台灣人口變遷產生了兩個作用:她們可以直接進 入勞動市場而影響勞動市場的勞動力供需;另一方面則是透過生育而補充未來的 新生勞動力。她們也扮演社會再生產的勞動力生產角色,在傳統家庭的角色扮演 上,她們更被賦予傳宗接代的「責任」,例如台灣太太第一胎的初生距離結婚平 均時間為 2.6 年,越南新娘的結婚時間與生第一胎的時間為 16 個月,約 1.3 年,

時間上面足足比台灣的婦女早了一倍。新住民女性大量來到台灣,對於台灣社會 是有正面助益的,從補充勞動力、生育子女、維持家庭結構,似乎已經替代了原 本台灣社會的傳統女性刻苦耐勞的身分。新住民女性對於我國人力補充、家庭照 顧、服務社會及出生嬰兒的增加等展現出對臺灣實質的貢獻,已為社會所肯定,

且移入人數較大量湧現之下,對我國現階段之社會經濟發展,也產生若干重大的 影響與挑戰(柯瓊芳、張翰璧 2007)。